第116章
大概是骨架小,孟时书身量比正常男人要纤细,平时穿男装会让人觉得他瘦,这回换上女装,及膝短裙下包裹的身体却匀称得刚好。
都说美人会让人心情愉快,林至看着自己眼前肤白娇小的大波浪“美人”,总算理解了这句话的意义。
要是对方别臭着一张脸就更好了。
林至把他手上的黑色塑料袋随手抽开: “这个等下我叫人去销毁,你拿着这个不方便配合我演戏。”
演戏
孟时书觉得自己这副打扮已经很能骗过傅惊别了,不知道还有什么要演的: “什么”
林至伸出一只手: “挽着我。”
见孟时书久不动作,林至挑眉: “你穿着高跟鞋能走路”
……好吧,还真的不能。
刚从杂物间出来的几步,孟时书就已经感受到了这东西的厉害,心里也越发佩服起戴琳娜:天天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走路还能这么稳当,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他不怎么情愿地挽上了林至的手,两人往前走了几步,大概是觉得这个姿势不太方便,林至干脆改搂着孟时书的腰。
孟时书登时睁大了眼: “你……”
“嘘。”林至竖起一只手指放在唇上, “亲密一点,我可不敢保证傅惊别会什么时候出现,这里不是我的地盘,我到时候可能抢不过他。”
……
孟时书只好忍气吞声,愤愤闭嘴。
其实林至是在帮他,两个男人搂一下抱一下也不算特别越界的行为,但凡换个别的人,孟时书绝对会无比配合,可偏偏林至有前科,他实在没办法不多想。
过了会儿,孟时书又想,有前科就有前科吧,总比真的再落到傅惊别手上强。
他那天跟傅惊别说的不是气话,孟时书是真的宁愿被原身他爹卖给林至也不愿意继续待在傅惊别身边。
被亲人背叛又怎么样反正孟时书跟他们没什么感情,但傅惊别却是他切切实实爱过的人。
是的,爱过。
纵使孟时书平常表现得再怎么怂和软弱,他总归是个有自尊心的人,而有自尊心的人是没办法爱上一个感情诈骗犯的。
在得知傅惊别真相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收回了以爱的名义给予傅惊别的一切特权。
两人一路走出楼道进了电梯,孟时书虽然有意配合,却怎么也放不下心底的那道防线。他跟林至看上去像一对貌合神离的情侣,虽然挨得极近,中间却隔了一道巨大的隔阂。
直到电梯停在一楼,两人刚踏出去,林至语气愉悦: “傅总。”
孟时书感觉自己浑身一激灵,他不再管什么尴尬别扭,只是听到一个称呼,整张脸就躲进了林至怀里。
“……”
感觉到胸口处传来的柔软触感,林至嘴角噙着的笑意不断放大。
他神情自然地抬手理了理怀中人的头发,保证孟时书大半张脸都被长发覆盖,这才搂着人走上前去跟傅惊别打了个招呼: “傅总看上去是在找人”
这人!
孟时书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了,明明知道自己想避开傅惊别还要拉着他往前凑,是生怕对方发现不了不成
好在傅惊别并不想多跟林至聊天,他的目光只是在林至怀里的“女人”身上停留一瞬就飞快收回: “林总好兴致。”
“兴致好说,福气肯定是比不上傅总,傅总要是对我这个感兴趣,我可以让给你。”
感觉到孟时书的紧张,林至轻轻一笑,安抚性地揉了揉他的头: “骗他的,我怎么会舍得把你让出去呢。”
孟时书心里把林至骂了个遍,表面却只娇嗔地捶打了一下他的胸口,仿佛真正陷入热恋的情侣一般。
傅惊别忽有所感: “这个人……”
“傅总真的喜欢”林至笑得不无恶意, “我倒是无所谓让给傅总,不过你也看到了,这是我新得的,还没玩够,但既然是傅总的话……”
他做出一副沉思的模样: “你拿孟时书换,别说这个了,我再给你找五个过来。”
孟时书心脏“咚咚”直跳,虽然猜到林至是在以退为进,这说法也太刺激了,万一傅惊别真的答应了,那他岂不是逃无可逃
想到这,孟时书掌心沁出一层冷汗。
但林至不愧跟傅惊别做了这么久的对手,他的话让傅惊别对孟时书的兴趣瞬间降到了最低,傅惊别嫌恶地皱起眉,没再搭理他。
林至“哈哈”笑了两声,不继续找他麻烦,搂着怀里的“女人”扬长而去。
但傅惊别还是觉得哪里奇怪,他记忆里的林至并不是贪好女色的人,这么多年,除了前不久的赵薇澜,他还从没见林至身边有过女人,而后来事实也证明了他跟赵薇澜确实是清白的,那么……
他若有所思地盯着两人的背影,林至正绅士地扶着怀里的女人上车,那女人抬起手,关节上方的雪白肌肤上露出一点殷红。
有点眼熟。
像他昨天咬在孟时书手上的。
意识到什么,傅惊别脸色惊变,同时一通电话打来,是他叫去搜查的人:
“傅总,我们抓到了跟林总一起来的人,他手里拿着一个塑料口袋,口袋里是男人的衣服和鞋子。”
心脏像被什么扯住了一样飞速往下坠,傅惊别连电话都没来得及挂,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男人快步往林至的方向追了两步,那辆车却飞快发动,只留给了他一车尾气。
都说美人会让人心情愉快,林至看着自己眼前肤白娇小的大波浪“美人”,总算理解了这句话的意义。
要是对方别臭着一张脸就更好了。
林至把他手上的黑色塑料袋随手抽开: “这个等下我叫人去销毁,你拿着这个不方便配合我演戏。”
演戏
孟时书觉得自己这副打扮已经很能骗过傅惊别了,不知道还有什么要演的: “什么”
林至伸出一只手: “挽着我。”
见孟时书久不动作,林至挑眉: “你穿着高跟鞋能走路”
……好吧,还真的不能。
刚从杂物间出来的几步,孟时书就已经感受到了这东西的厉害,心里也越发佩服起戴琳娜:天天穿着这么高的高跟鞋走路还能这么稳当,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他不怎么情愿地挽上了林至的手,两人往前走了几步,大概是觉得这个姿势不太方便,林至干脆改搂着孟时书的腰。
孟时书登时睁大了眼: “你……”
“嘘。”林至竖起一只手指放在唇上, “亲密一点,我可不敢保证傅惊别会什么时候出现,这里不是我的地盘,我到时候可能抢不过他。”
……
孟时书只好忍气吞声,愤愤闭嘴。
其实林至是在帮他,两个男人搂一下抱一下也不算特别越界的行为,但凡换个别的人,孟时书绝对会无比配合,可偏偏林至有前科,他实在没办法不多想。
过了会儿,孟时书又想,有前科就有前科吧,总比真的再落到傅惊别手上强。
他那天跟傅惊别说的不是气话,孟时书是真的宁愿被原身他爹卖给林至也不愿意继续待在傅惊别身边。
被亲人背叛又怎么样反正孟时书跟他们没什么感情,但傅惊别却是他切切实实爱过的人。
是的,爱过。
纵使孟时书平常表现得再怎么怂和软弱,他总归是个有自尊心的人,而有自尊心的人是没办法爱上一个感情诈骗犯的。
在得知傅惊别真相的那一刻,他就已经收回了以爱的名义给予傅惊别的一切特权。
两人一路走出楼道进了电梯,孟时书虽然有意配合,却怎么也放不下心底的那道防线。他跟林至看上去像一对貌合神离的情侣,虽然挨得极近,中间却隔了一道巨大的隔阂。
直到电梯停在一楼,两人刚踏出去,林至语气愉悦: “傅总。”
孟时书感觉自己浑身一激灵,他不再管什么尴尬别扭,只是听到一个称呼,整张脸就躲进了林至怀里。
“……”
感觉到胸口处传来的柔软触感,林至嘴角噙着的笑意不断放大。
他神情自然地抬手理了理怀中人的头发,保证孟时书大半张脸都被长发覆盖,这才搂着人走上前去跟傅惊别打了个招呼: “傅总看上去是在找人”
这人!
孟时书都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了,明明知道自己想避开傅惊别还要拉着他往前凑,是生怕对方发现不了不成
好在傅惊别并不想多跟林至聊天,他的目光只是在林至怀里的“女人”身上停留一瞬就飞快收回: “林总好兴致。”
“兴致好说,福气肯定是比不上傅总,傅总要是对我这个感兴趣,我可以让给你。”
感觉到孟时书的紧张,林至轻轻一笑,安抚性地揉了揉他的头: “骗他的,我怎么会舍得把你让出去呢。”
孟时书心里把林至骂了个遍,表面却只娇嗔地捶打了一下他的胸口,仿佛真正陷入热恋的情侣一般。
傅惊别忽有所感: “这个人……”
“傅总真的喜欢”林至笑得不无恶意, “我倒是无所谓让给傅总,不过你也看到了,这是我新得的,还没玩够,但既然是傅总的话……”
他做出一副沉思的模样: “你拿孟时书换,别说这个了,我再给你找五个过来。”
孟时书心脏“咚咚”直跳,虽然猜到林至是在以退为进,这说法也太刺激了,万一傅惊别真的答应了,那他岂不是逃无可逃
想到这,孟时书掌心沁出一层冷汗。
但林至不愧跟傅惊别做了这么久的对手,他的话让傅惊别对孟时书的兴趣瞬间降到了最低,傅惊别嫌恶地皱起眉,没再搭理他。
林至“哈哈”笑了两声,不继续找他麻烦,搂着怀里的“女人”扬长而去。
但傅惊别还是觉得哪里奇怪,他记忆里的林至并不是贪好女色的人,这么多年,除了前不久的赵薇澜,他还从没见林至身边有过女人,而后来事实也证明了他跟赵薇澜确实是清白的,那么……
他若有所思地盯着两人的背影,林至正绅士地扶着怀里的女人上车,那女人抬起手,关节上方的雪白肌肤上露出一点殷红。
有点眼熟。
像他昨天咬在孟时书手上的。
意识到什么,傅惊别脸色惊变,同时一通电话打来,是他叫去搜查的人:
“傅总,我们抓到了跟林总一起来的人,他手里拿着一个塑料口袋,口袋里是男人的衣服和鞋子。”
心脏像被什么扯住了一样飞速往下坠,傅惊别连电话都没来得及挂,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男人快步往林至的方向追了两步,那辆车却飞快发动,只留给了他一车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