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遇丹魂
  “当然不是,你放心好啦,这部戏已经拍得差不多了。根本不需要你,或者歌神再露面。冯导和我商量了一下,为了增加这部戏的亮点,想请歌神来为我们创作一首主题曲。嘻嘻,如果你能帮忙,自然也是极好的。”颜如玉吐吐舌头道。
  “创作主题曲?”秦朗眉头一蹙,“既然是冯导要求的,为什么他不直接来找我。”
  “他以为我跟歌神很熟,毕竟当时他在我的演唱会现场,出现过。反正谁找都差不多,这部电影是我和你共同的处-女作,亮点越多,对我们这部戏就越有利,你考虑一下吧,帮不帮忙随你,我也不勉强。”颜如玉说道。
  “哟,还以退为进了?”秦朗摇摇头,“行了,这事儿我帮你搞定吧。不过,丑话说在前,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啊!除了编曲子之外,有关于这部戏的其它的事情,不许再烦我。”
  “嘻嘻,我就知道你最好了,么么哒。”颜如玉在电话那边吧唧吧唧的亲了几口,让秦朗哭笑不得。
  这事儿,还真难不倒秦朗,可以说是随手都可以做的事情。
  只是他对这些无关重要的琐事,实在提不起兴趣,当时答应拍戏,纯粹是看在有形杀气的份上。
  当然,秦朗也不是过河拆桥的人,对于冯大岗这部戏,他可谓帮了不少忙,允许冯大岗拍下他亲自上阵打斗的画面,也帮忙让格瑞斯这真实的吸血鬼出马。
  既然答应了帮忙弄主题曲,秦朗挂了电话后,便开始筛选曲子。丹鼎大陆有很多歌曲,他选了几首出来,拼拼凑凑,将曲风改变了一下,显得贴近这部戏的氛围。
  接着,他又清唱出来,用手机录下,然后再传给了颜如玉。
  前后不过一个小时左右,颜如玉收到歌曲时,兴奋不已。差点以为秦朗在糊弄她,直到听了一遍曲子,发现惊为天人,这才相信了。
  “秦朗,你真的帮了我大忙啊,这首曲子,实在太好听了,太有特色了,必然是继神曲之后,又一惊世之作,你是怎么做到的?不,歌神是怎么做到的?”颜如玉惊讶道。
  “惊惊乍乍的,问这么多干什么?曲子已经给你了,也就没我的事情了,就这样吧。”秦朗挂了电话。
  “这个家伙真是任何时候,都能给人惊喜,却偏偏弄得一副很神秘的模样!真讨厌!”电话那头的颜如玉,甜蜜蜜的嗔道。
  ……
  一个星期之后,便是去米国当交流生的日子。
  前一天,秦朗跟家里人打了声招呼,说要去米国一段时间,让他们不用牵挂。
  秦逢阳虽然知道儿子喜欢各地的跑,但那也仅限于国内,再怎样也是境内,有一定保障。
  而这一次,听到儿子说要去米国,这么山长水远的地方,他便有些放心不下,劝秦朗留下不要去了。
  秦朗说了许多安抚的话,秦逢阳知道这孩子心太大,肯定是留不住的,只好罢休,依依不舍的说了许多关心的话,让他一定要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可以联系。
  出发之前,颜吞墨也是各种各样的叮嘱,家常短话,唠唠嗑嗑,但他并没有像秦逢阳那么紧张,毕竟他自己的女儿,也是满世界的跑,渐渐的,也便习惯了。
  “小秦,在国外这一年,要好好的学习米国的知识精髓,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我的心愿很简单,当然,也很俗,希望自己能培养出一个超级人才,学有所成归来之后,为国家做出大贡献,日后成了人物,我也好有个炫耀的资本。”颜吞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秦朗哭笑不得,“校长,你现在已经够资本炫耀了,收获了这么多优异学生,现在国内哪个校长,不羡慕你?”
  “一千个佼佼者,也比不上一个小秦你呐!”颜吞墨摇摇头,又突然皱皱眉头道:“要是小玉回来之后,知道你被我弄去当交流生了,不知道会不会埋怨我咧。”
  “埋怨什么,校长,我和小玉之间的事情,你就别多去忧虑了,你年纪大了,以后要照顾好身体。”秦朗叮嘱道。
  在颜吞墨家里吃了晚饭,秦朗才告别。
  第二天,秦朗按照早就制定的路线,从天合省坐飞机到京城,准备在京城机场,坐飞机到米国。
  并非他故意要兜弯路,而是距离最近的京城,才有最早到达米国的航班,不需要等待。
  到了京城机场之后,秦朗很快便在一家叫‘米国联合航空’的航空公司买了飞机票,并准备安检进入候机楼。
  比起其他人,都是大包小包的行李,秦朗显得有些奇怪,因为他两手空空的,身上除了钱之后,啥都没带。
  当然,他的玄机藏在识海的水晶球里,他把要带的一些东西,全部到塞进水晶球了,省去了一身的累赘。
  “咦?”
  刚上了候机大楼,秦朗突然觉得不对劲,识海产生了一阵阵浮动,似乎有什么能量在等待爆发似的。
  “究竟怎么回事?”
  秦朗下意识的认为,识海的异常,是因为水晶球的缘故。可下一个瞬间,他的脸色大变。
  “丹香!”
  他清清楚楚的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徐徐往他的鼻子里钻,没有人比他更熟悉这种香气,正是丹魂出现的特征!
  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捕获到丹魂现身的迹象了,就像无声无息的失踪了一样。
  秦朗差点都以为,其余的丹魂,并没有跟随他一起夺舍到地球。
  丹魂一出,必然有异常的事情发生,秦朗甚至让无敌营的同事,帮忙注意来自全世界的奇门怪事,然而,这些日子以来,并没有发现和丹魂相关的异事。
  这让秦朗一度感到失望。
  而这一次来机场,突然发现丹魂,意外的收获,他心中的喜悦,别谈有多浓了。
  秦朗马上随着丹香传来的方向,追踪了过去,与此同时,他神识里本来动荡得不太明显的鼎魂,这时候也在蠢蠢欲动,强大的能量,仿佛随时会喷发出来。
  “丹香如此浓郁,丹魂附体物,必然在一千米范围之内!”秦朗一边分析,一边用烛影步,快速移动自己的身体。
  丹魂附体物,可以是任何东西,他不知道这一颗丹魂,究竟附身在什么东西上,所以丹香越是浓郁的地带,他便把脚步放缓下来,将自己的目力运转极致,仔细的搜寻。
  候机楼内人山人海,秦朗在人群中快速穿梭,像一道魅影似的。好不容易再碰到了丹魂,秦朗的心情显得颇为急切,势必要一次得到手!
  捕捉丹魂难度之大,他前几次深有感触。
  夺舍到地球上,已经一年多的时间了,越是前期的丹魂,越是好捕捉,因为附体者对丹魂的能力,还没有开发得那么多。
  随着时间慢慢过去,丹魂的能力被开发得越多,附体者的能力就越强,想控制起来难度就会加大。
  不过,秦朗现在实力在上涨,鼎魂的追踪能力和距离,也随之越强,他有很大的把握和信心。
  经过十几分钟的追寻,秦朗终于发现了目标,是一个男人,从侧脸看,似乎还是个外国人。
  一股沁人的丹香从男人的身上爆发出来,藏身在识海中的鼎魂,自动跳了出来了,如同久旱逢寒露那般蠢蠢欲动,飞了过去。
  眼看着就要接近对方的时候,那个外国男子意识到不对劲,突然动身逃走。
  “给我站着!”秦朗立即去追,鼎魂也是乘胜追击,速度竟是秦朗动用烛影步的好几倍。
  追了一段距离,外国男子突然转过身,朝秦朗竖起了中指。
  秦朗一愣,对方突然转身,让他清楚了外国男子的面孔,大概三十来岁,身材高大,是典型的米国白人种。
  对方朝他竖起了中指,这种行为代表着挑衅和不屑,秦朗拳头握得咔咔响,怒道:“看你往哪儿跑!”
  鼎魂的速度比他快,秦朗目光一定,远远的就看到鼎魂似乎停住了追踪。
  “怎么回事?”
  他急忙追上去,却发现丹香突然淡了不少,鼎魂像是失去了追踪的方向似的,在原地漂浮。
  “难道对方使用了法则能力,逃走了?”秦朗不甘心的猜测道。
  唰!唰!
  鼎魂突然又往一个方向追击而去,秦朗立即跟上,这一次鼎魂追踪的速度变慢了许多,仿佛是感觉到丹魂的不对劲,而灵活采取的策略,先不打草惊蛇,让秦朗上去探个究竟。
  秦朗自然懂得,继续沿着丹香追踪外国男子。
  经过不懈的追寻,秦朗再次发现了外国男子的踪影,就在一处咖啡厅里。鼎魂停止不前,而秦朗则立即上去,悄悄进攻。
  或许这一次没有鼎魂的力量追逐,外国男子并没有第一时间逃走,悠悠闲闲的坐在一张椅子上,抽着雪茄,悠闲得很。
  秦朗慢慢靠近他,看到他手上,有一个很特殊的纹身。正要将他擒住,男子突然回头,嘴角露出了一个不屑的笑容,然后活生生的在秦朗面前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