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陆笙搬到树青体校不久,她妈妈就发现,树青体校有一群傻瓜愿意资助女儿,似乎她不需要再给女儿花抚养费了……从此果然断了给陆笙的钱,连书本费都没有了。
那段时间陆笙过得很艰难。
如果可以,她不希望和任何人开口要钱。可是徐知遥不知怎的突然变得心细如发了,从她各种省钱的小细节中推理出陆笙的窘境,并且立刻把此事上报了南教练。
自此之后,陆笙的一切开销都有南教练兜着,直到现在。
现在陆笙回家的意义仅仅是给她妈妈当个出气筒。有一次她妈妈还伸手朝她要钱了,陆笙摇头说自己没钱。
妈妈当时那个冷笑啊,问:“你们打网球的不都能赚奖金吗?你赚了吗?”
“我没有。”
“我就知道!你打了这么多年网球,一分钱奖金都没赚!你就是个废物!”
在妈妈眼中,她永远是个废物。陆笙本以为自己可以波澜不惊对待妈妈的鄙视了,可那次她还是受了点刺激。那天回到体校之后,陆笙问南风,自己什么时候可以打比赛,南风有些奇怪,问她怎么突然想打比赛了。
陆笙神情有些晦暗,“我,想赚奖金。”
南风是何等通透的心思,一眼就瞧出不对劲了,再一联想,立刻猜出事情的大概缘由。
他对陆笙说,“陆笙,你记住,如果你只是想赚钱,做任何行业都可以赚钱,很多行业比打网球轻松得多。任何时候,钱只能是一个尺度,它没资格成为你的目标。”
“我……”
“还有,这条道路不好走,过去、现在、将来,你会遇到很多干扰,不同类型的干扰,许多人劝你放弃、逼你放弃,或者你自己也会迷失,甚至会想放弃。我希望这个时候,你不要忘记初心。想一想,你为什么打网球。”
……
所以无论从感情动机还是功利动机上看,陆笙都已经没有回家的必要了。这么多年她一直回去,大概也只是因为那里有她的妈妈,有她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亲情,是全世界最让人无奈的联系。你终此一生也无法摆脱它,无论你从中获得的是爱,还是伤害。
家里的门是锁的,陆笙一边掏钥匙开门,一边心想,妈妈大概又去打麻将了。推门走进去,屋里静悄悄的,她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在小小的房子里转了一圈,顿时明白哪里不对。
——家里少了很多东西。
电视、电冰箱、洗衣机,这些电器都没了。还有妈妈的梳妆盒,首饰盒,也不见了,衣柜里的衣服也少了很多。
难道来了小偷?
不对,如果是小偷,一定会把屋子里翻腾得乱七八糟,可是现在这个屋子尚算整洁,有一些家具挪动的痕迹,大概也只是为了方便搬动物件。
是搬家吗?
不,如果是搬家,应该会搬走更多东西,也不会留下那么多衣物。而且……陆笙十分确定,妈妈除了这里,并没有别的家。搬家意味着付一份房租,这一点妈妈不会接受。
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
陆笙在柜子上摸了一把,摸到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妈妈有多久没回来了?
突然的,她有一点不安。她走到窗前,推开窗子向外面望了一眼,恰好看到康熙从楼下路过。她立刻喊他,“康熙?”
康熙仰头见是她,立刻笑了,“小绳子?你回来啦?”
陆笙点点头,问道,“你看到我妈了吗?”
“啊?这个……你等一下我上去和你说。”
康熙很快跑上楼,陆笙已经开了门在等他。他扶着门框,喘着粗气说道,“陆笙,我跟你说,你,你妈不要你了。”
陆笙心口一沉,问道,“什么意思?”
“你妈跟一个男人跑了。临走前把值钱的东西都卖了。不过你家电视洗衣机什么的也挺破,其实不值几个钱。”
陆笙却是一阵发怔,愣了一会儿,问道,“那个男人是谁?他们跑到哪里去了?”
“我不知道,我没亲眼见,也是听说的。”
陆笙却有些狐疑地看着他,“ 你在骗我。”
康熙立刻摇头,“小绳子你摸着良心说,从小到大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不信你去问我妈,我妈见过那个男人。”
陆笙立刻跟着康熙去楼上找他妈妈。陆笙管他妈叫“婶婶”。
婶婶见是陆笙来,倒也不意外,把事情原委跟她讲了。原来她妈妈恋爱了,认识一个来这边跑买卖的男人,后来男人听说她有个女儿,就嫌弃她,不要她了,妈妈要死要活的,最终决定从此和女儿断了联系,跟着男人去南方做生意。
陆笙问道,“那个男人到底是哪里的?他们到底去了哪里?”
婶婶摇头叹了口气,说道,“陆笙,你妈妈让我给你带句话。”
“什么?”
“不要去找她。”
陆笙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婶婶,我还有一个问题。”
“你说。”
陆笙的眼睛有些放空,轻声问道,“十七年前,我妈刚怀孕时,为什么会决定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我一直特别好奇。”
“陆笙,我不知道。我们家搬过来时你已经出生了。”
陆笙没再问别的,转身回家了。她的心情很平静,仿佛风平浪静的海面,连她自己都觉得诧异。想一下,大概,她潜意识里早已经有这个心理准备了。
她回到家时又翻了翻,找找有没有值得带的东西。其实这么多年,该拿走的都拿走了,早就没什么了。
然后她把屋子打扫了一下。清理垃圾桶时,她从垃圾桶里发现了一些被撕碎的相纸。
她把相纸全部拿出来拼好,拼成了一张老照片。
明亮的街道和灰暗的小巷交汇处,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男人正拿着一枝玫瑰花在等人。玫瑰花娇艳欲滴,男人低着头,五官看不清楚,只令人觉得他的笑容很温柔。
陆笙捧着照片,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难过。
那个获奖的摄影师给这张照片命名作“城市”。以前她小,不明白,现在,如果由她来命名,她觉得它应该叫作“爱情”,醉人又伤人的爱情。
或者是“等待”。他的等待定格在这一瞬间,那个女人的等待却是十七年。
陆笙把破碎的照片收好,房间打扫干净,然后锁好了门。
锁上她和这个地方最后一点联系。
***
陆笙一脸平静地回到树青体校。一看到南风,她以为那些早已远去的委屈和无助却突然杀了个回马枪,疯狂地涌上心头。她终于还是落泪了,啪嗒啪嗒,哭得像一枝带雨的花朵。
南风拧起眉头,“怎么了?”
“南教练,妈妈不要我了……”
南风叹了口气,“早知道会有这一天。”他一边说着,一边抽了纸巾递给她,“陆笙,别哭了。”
陆笙的泪水却断不了。她以为她和母亲的亲情已经淡得只剩下形式,却不知自己心底对母爱的渴望并未消除。
那毕竟是一种本能。
不过现在已经变成绝望。
南风轻轻揉了揉陆笙的头, “陆笙,你还有我。”
一句话,陆笙哭得更欢了。
南风顿时变得有些无措,他一边给她递纸巾,一边问道,“又怎么了?”
“南教练,”陆笙红着一双眼睛,泪眼蒙蒙地看着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呀,呜呜呜……”
为什么对她这么好?这个问题南风真的有想过。
每个人心底都有那么一块净土,那可能是一朵花,一首诗,或者一个人。陆笙是他心田里最干净的那块土地。
他对她好,就是对自己好。
南风牵了牵嘴角,声线低沉而温柔:“因为你值得。”
☆、第 28 章 过去和现在
11月28号是凌峻宇的生日。
一向高调的凌公子为自己的生日开了个party,请了不少人,狐朋狗友一大堆。按理说南风不爱凑这种热闹,不过凌峻宇是个例外。
谁让俩人是发小呢。
南风送凌峻宇的生日礼物是块江诗丹顿。他给人送生日礼物,基本就是腕表,腕表,以及腕表。凌峻宇看到他送的礼物之后有点嫌弃了:“怎么又是一块表?”
“嗯,你想要一块什么?要不我给你买一块煎饼?”
凌峻宇翻了个白眼,“你滚……”
南风于是滚了,走到包厢角落里,坐在单人沙发上独自喝酒。宽敞的包厢中央成了舞池,光怪陆离的灯光下,几个年轻男女正在跳舞,漂亮的姑娘背对着站在男人身前,摇摆着臀部,几乎和男人贴到一起,她甩了一下头,媚眼横飞。
南风总觉得这种舞姿不太雅观,于是移开眼睛,看着面前的鸡尾酒发呆。黑色衬衫的面料细密而有质感,在灯光下像一捧细腻的黑沙。明明暗暗的光线扫过他的脸庞,清晰俊逸的脸部线条,眉眼细长漂亮,眸光透澈而温和。他身处喧嚣之中,却仿佛远离尘嚣的一幅宁静画卷。
凌峻宇最看不得南风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于是鬼鬼祟祟地又凑过来。
“嘿!”他拍了一下南风的肩膀。
南风没理他,伸手摸烟盒。凌峻宇见状立刻拦住他,“抽我的抽我的,你尝尝这个。”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一根雪茄来,还主动要给南风点上了。
他盛情难却,南风只好抱着试一下的心态咬住雪茄,才抽一口,浓郁的烟气呛得他肺泡都要炸了,他拿开雪茄,疯狂地咳嗽起来。
“哈哈哈哈哈!”凌峻宇觉得很搞笑,“哎呦我的少爷,你比大姑娘还不如!”
南风倒也不气,把雪茄放在烟灰缸边上,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凌峻宇指着尚未熄灭的雪茄烟,说道,“你小子不识货,我这一根雪茄买你一条黄鹤楼。”
南风轻轻抬了一下眉毛,“合适的才是好的。”
南风摸出自己的烟点上,慢悠悠地吐了口烟圈。他突然想起一事,便对凌峻宇说,“你的雪茄烟,送我一盒。”
“奇怪,你不是不抽吗?”
“我有用。”
“行,一盒够吗?”
“够。”
那段时间陆笙过得很艰难。
如果可以,她不希望和任何人开口要钱。可是徐知遥不知怎的突然变得心细如发了,从她各种省钱的小细节中推理出陆笙的窘境,并且立刻把此事上报了南教练。
自此之后,陆笙的一切开销都有南教练兜着,直到现在。
现在陆笙回家的意义仅仅是给她妈妈当个出气筒。有一次她妈妈还伸手朝她要钱了,陆笙摇头说自己没钱。
妈妈当时那个冷笑啊,问:“你们打网球的不都能赚奖金吗?你赚了吗?”
“我没有。”
“我就知道!你打了这么多年网球,一分钱奖金都没赚!你就是个废物!”
在妈妈眼中,她永远是个废物。陆笙本以为自己可以波澜不惊对待妈妈的鄙视了,可那次她还是受了点刺激。那天回到体校之后,陆笙问南风,自己什么时候可以打比赛,南风有些奇怪,问她怎么突然想打比赛了。
陆笙神情有些晦暗,“我,想赚奖金。”
南风是何等通透的心思,一眼就瞧出不对劲了,再一联想,立刻猜出事情的大概缘由。
他对陆笙说,“陆笙,你记住,如果你只是想赚钱,做任何行业都可以赚钱,很多行业比打网球轻松得多。任何时候,钱只能是一个尺度,它没资格成为你的目标。”
“我……”
“还有,这条道路不好走,过去、现在、将来,你会遇到很多干扰,不同类型的干扰,许多人劝你放弃、逼你放弃,或者你自己也会迷失,甚至会想放弃。我希望这个时候,你不要忘记初心。想一想,你为什么打网球。”
……
所以无论从感情动机还是功利动机上看,陆笙都已经没有回家的必要了。这么多年她一直回去,大概也只是因为那里有她的妈妈,有她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亲情,是全世界最让人无奈的联系。你终此一生也无法摆脱它,无论你从中获得的是爱,还是伤害。
家里的门是锁的,陆笙一边掏钥匙开门,一边心想,妈妈大概又去打麻将了。推门走进去,屋里静悄悄的,她突然感觉有些不对劲,在小小的房子里转了一圈,顿时明白哪里不对。
——家里少了很多东西。
电视、电冰箱、洗衣机,这些电器都没了。还有妈妈的梳妆盒,首饰盒,也不见了,衣柜里的衣服也少了很多。
难道来了小偷?
不对,如果是小偷,一定会把屋子里翻腾得乱七八糟,可是现在这个屋子尚算整洁,有一些家具挪动的痕迹,大概也只是为了方便搬动物件。
是搬家吗?
不,如果是搬家,应该会搬走更多东西,也不会留下那么多衣物。而且……陆笙十分确定,妈妈除了这里,并没有别的家。搬家意味着付一份房租,这一点妈妈不会接受。
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
陆笙在柜子上摸了一把,摸到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妈妈有多久没回来了?
突然的,她有一点不安。她走到窗前,推开窗子向外面望了一眼,恰好看到康熙从楼下路过。她立刻喊他,“康熙?”
康熙仰头见是她,立刻笑了,“小绳子?你回来啦?”
陆笙点点头,问道,“你看到我妈了吗?”
“啊?这个……你等一下我上去和你说。”
康熙很快跑上楼,陆笙已经开了门在等他。他扶着门框,喘着粗气说道,“陆笙,我跟你说,你,你妈不要你了。”
陆笙心口一沉,问道,“什么意思?”
“你妈跟一个男人跑了。临走前把值钱的东西都卖了。不过你家电视洗衣机什么的也挺破,其实不值几个钱。”
陆笙却是一阵发怔,愣了一会儿,问道,“那个男人是谁?他们跑到哪里去了?”
“我不知道,我没亲眼见,也是听说的。”
陆笙却有些狐疑地看着他,“ 你在骗我。”
康熙立刻摇头,“小绳子你摸着良心说,从小到大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不信你去问我妈,我妈见过那个男人。”
陆笙立刻跟着康熙去楼上找他妈妈。陆笙管他妈叫“婶婶”。
婶婶见是陆笙来,倒也不意外,把事情原委跟她讲了。原来她妈妈恋爱了,认识一个来这边跑买卖的男人,后来男人听说她有个女儿,就嫌弃她,不要她了,妈妈要死要活的,最终决定从此和女儿断了联系,跟着男人去南方做生意。
陆笙问道,“那个男人到底是哪里的?他们到底去了哪里?”
婶婶摇头叹了口气,说道,“陆笙,你妈妈让我给你带句话。”
“什么?”
“不要去找她。”
陆笙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突然说,“婶婶,我还有一个问题。”
“你说。”
陆笙的眼睛有些放空,轻声问道,“十七年前,我妈刚怀孕时,为什么会决定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我一直特别好奇。”
“陆笙,我不知道。我们家搬过来时你已经出生了。”
陆笙没再问别的,转身回家了。她的心情很平静,仿佛风平浪静的海面,连她自己都觉得诧异。想一下,大概,她潜意识里早已经有这个心理准备了。
她回到家时又翻了翻,找找有没有值得带的东西。其实这么多年,该拿走的都拿走了,早就没什么了。
然后她把屋子打扫了一下。清理垃圾桶时,她从垃圾桶里发现了一些被撕碎的相纸。
她把相纸全部拿出来拼好,拼成了一张老照片。
明亮的街道和灰暗的小巷交汇处,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男人正拿着一枝玫瑰花在等人。玫瑰花娇艳欲滴,男人低着头,五官看不清楚,只令人觉得他的笑容很温柔。
陆笙捧着照片,突然觉得前所未有的难过。
那个获奖的摄影师给这张照片命名作“城市”。以前她小,不明白,现在,如果由她来命名,她觉得它应该叫作“爱情”,醉人又伤人的爱情。
或者是“等待”。他的等待定格在这一瞬间,那个女人的等待却是十七年。
陆笙把破碎的照片收好,房间打扫干净,然后锁好了门。
锁上她和这个地方最后一点联系。
***
陆笙一脸平静地回到树青体校。一看到南风,她以为那些早已远去的委屈和无助却突然杀了个回马枪,疯狂地涌上心头。她终于还是落泪了,啪嗒啪嗒,哭得像一枝带雨的花朵。
南风拧起眉头,“怎么了?”
“南教练,妈妈不要我了……”
南风叹了口气,“早知道会有这一天。”他一边说着,一边抽了纸巾递给她,“陆笙,别哭了。”
陆笙的泪水却断不了。她以为她和母亲的亲情已经淡得只剩下形式,却不知自己心底对母爱的渴望并未消除。
那毕竟是一种本能。
不过现在已经变成绝望。
南风轻轻揉了揉陆笙的头, “陆笙,你还有我。”
一句话,陆笙哭得更欢了。
南风顿时变得有些无措,他一边给她递纸巾,一边问道,“又怎么了?”
“南教练,”陆笙红着一双眼睛,泪眼蒙蒙地看着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呀,呜呜呜……”
为什么对她这么好?这个问题南风真的有想过。
每个人心底都有那么一块净土,那可能是一朵花,一首诗,或者一个人。陆笙是他心田里最干净的那块土地。
他对她好,就是对自己好。
南风牵了牵嘴角,声线低沉而温柔:“因为你值得。”
☆、第 28 章 过去和现在
11月28号是凌峻宇的生日。
一向高调的凌公子为自己的生日开了个party,请了不少人,狐朋狗友一大堆。按理说南风不爱凑这种热闹,不过凌峻宇是个例外。
谁让俩人是发小呢。
南风送凌峻宇的生日礼物是块江诗丹顿。他给人送生日礼物,基本就是腕表,腕表,以及腕表。凌峻宇看到他送的礼物之后有点嫌弃了:“怎么又是一块表?”
“嗯,你想要一块什么?要不我给你买一块煎饼?”
凌峻宇翻了个白眼,“你滚……”
南风于是滚了,走到包厢角落里,坐在单人沙发上独自喝酒。宽敞的包厢中央成了舞池,光怪陆离的灯光下,几个年轻男女正在跳舞,漂亮的姑娘背对着站在男人身前,摇摆着臀部,几乎和男人贴到一起,她甩了一下头,媚眼横飞。
南风总觉得这种舞姿不太雅观,于是移开眼睛,看着面前的鸡尾酒发呆。黑色衬衫的面料细密而有质感,在灯光下像一捧细腻的黑沙。明明暗暗的光线扫过他的脸庞,清晰俊逸的脸部线条,眉眼细长漂亮,眸光透澈而温和。他身处喧嚣之中,却仿佛远离尘嚣的一幅宁静画卷。
凌峻宇最看不得南风这种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于是鬼鬼祟祟地又凑过来。
“嘿!”他拍了一下南风的肩膀。
南风没理他,伸手摸烟盒。凌峻宇见状立刻拦住他,“抽我的抽我的,你尝尝这个。”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掏出一根雪茄来,还主动要给南风点上了。
他盛情难却,南风只好抱着试一下的心态咬住雪茄,才抽一口,浓郁的烟气呛得他肺泡都要炸了,他拿开雪茄,疯狂地咳嗽起来。
“哈哈哈哈哈!”凌峻宇觉得很搞笑,“哎呦我的少爷,你比大姑娘还不如!”
南风倒也不气,把雪茄放在烟灰缸边上,端起酒杯喝了一口。
凌峻宇指着尚未熄灭的雪茄烟,说道,“你小子不识货,我这一根雪茄买你一条黄鹤楼。”
南风轻轻抬了一下眉毛,“合适的才是好的。”
南风摸出自己的烟点上,慢悠悠地吐了口烟圈。他突然想起一事,便对凌峻宇说,“你的雪茄烟,送我一盒。”
“奇怪,你不是不抽吗?”
“我有用。”
“行,一盒够吗?”
“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