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虽然大家都知道徐知遥就要去上大学了,可是他的训练照旧不误,一直到春节放假。陆笙被南风接了回去,还和去年一样,俩人去逛街买年货,路上一切正常,结果下午回家,回到几乎半点变化也无的客厅,那个她去年向他表白的地方时,陆笙突然有点拘谨了。
南风也有些不自在,提着一大堆菜走进厨房,一边扬声问道:“你想吃什么?”
“我不想吃火锅了。”
“好,那吃什么?”
“我做火锅。”
陆笙:“……”
南风回头看了她一眼,见她嘟着嘴,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生气,两只眼睛清澈湿润,遥遥地望着他。他便笑了,温声说道,“逗你呢。”
陆笙也笑了,跟过去说,“南教练,我感觉自己又长高了呢。”
“我也觉得你个子猛了些,自己去量量。”
“嗯!”
客厅贴墙有个自动测量人身高体重的仪器,这东西南风用不着,当然是给陆笙准备的。陆笙站上去,看到她的身高是173.2公分。
四舍五入是一米七三,她现在比南教练矮15公分,真是完美的身高差。
就说嘛,他们俩要是不成为情侣,都对不起这样的身高差。陆笙心情大好,跑去厨房报告自己的身高数字,唔,体重就没必要回报了。→_→
南风也挺高兴。个子高一些,意味着在赛场上更有保障。
南风今晚亲自下厨做了年夜饭。这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正式下厨(做火锅不算),算是一个别样的经历。他此前阅读了不少厨艺入门攻略,还练习辨认了各种调料。然后照着在网上下载到的食谱,给俩人整了四个菜一个汤。
就为了这四菜一汤,他弄出一头的汗,简直太不容易了!
四菜一汤里有两个菜能吃,另外两个菜不好吃,汤的味道还不错就是太咸。南风机智地往汤里兑进去一些温水,结果整锅汤的味道全变了。陆笙尝了尝,说了一个很不好的比喻:“像刷锅水。”
莫名其妙,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这一锅汤只好放弃掉了,他又吭哧吭哧地煮了一次。
还好刚才在超市里买了点熟食,可以摆盘充数,不用再做菜了,否则他老人家非在厨房过年不可……
吃晚饭的时候陆笙非要尝一尝刚才在超市买的鸡尾酒。那个鸡尾酒的瓶子很好看,她就拿了不少,南风还以为她是给他拿的,现在看来,好吧他自作多情了。-_-#
南风不想让陆笙喝酒,可陆笙死缠烂打非要尝尝,后来瞪着眼睛嘟嘴不说话朝他卖萌,他就一下子没扛住,放弃了原则,允许她喝一点。
好在鸡尾酒的度数也不高。
哪知道这熊孩子一喝就停不下来,南风一个没注意,她一瓶已经干掉了。再阻止已经来不及了,总不能让她吐出来吧。
结果这货还挺来劲,喝完一瓶又拿一瓶。
南风抢过她手中的酒,“陆笙,别喝了。”
她眯着眼睛,笑得傻兮兮的,“给我嘛,我要喝酒。”
好么,已经醉了……
南风自然不会再给她喝了,他把矿泉水瓶塞给她,“喝这个,二锅头,来,一口闷掉。”
陆笙二傻子一样,听话地捧着矿泉水咕嘟咕嘟喝了好多。
她松开瓶子,打了个水嗝,说道,“这二锅头不好喝呀。”
“怎么不好喝?”
“没味儿。”
南风闷笑不止,特别想在她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捏一把。他说道,“行,那我给你拿点度数更高的。伏特加,俄罗斯人喝的,要吗?”
“行,快点儿。”
南风起身,把鸡尾酒都拿走藏起来了,然后弄了个杯蜂蜜水给她,一边顺口胡说八道:“正宗的伏特加,八二年的,你慢慢喝,不要一口闷掉了。”
陆笙还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呢,用力点头,“不能一口闷,一口闷浪费!”
“对。”南风捂着嘴巴扭开头,肩膀剧烈地颤抖着。不行,他要笑出声了……
陆笙喝了几口蜂蜜水,甜丝丝的,细腻又温暖的味道直达喉咙,她眯了眯眼睛,感叹道:“原来伏特加这么好喝呀!”
感叹完毕一抬头,恰好看到南风正看着她笑。他笑得好灿烂,眉眼弯弯的,整齐洁白的牙齿露出来,像一排璀璨的小贝壳。
陆笙于是跟着呵呵傻笑起来。一边笑一边说,“你真好看。”
“咳。”南风有点不好意思,低头给她夹了点菜,“吃点东西,喝酒的话要有东西垫胃。”
陆笙却没有提筷子。她放下手中的“伏特加”,起身挪了一下位置,直接坐到了沙发上,他身边。
一身的酒气,其中夹着丝丝的槐花蜂蜜的香气,陡然欺近,南风条件反射地扶了一下她的肩膀,问道,“怎么了?”
“嘿嘿嘿嘿。”陆笙一边傻笑,一边钻进了他的怀里。
南风不明所以,抚了抚她的发丝,“陆笙?”
陆笙早有点神志不清了,她觉得扭着躯干抱着他这个姿势有点吃力,干脆直接跨坐在他的大腿上,面对着他。
南风想推开她,又怕她倒下去,他只好一手搂着她的腰,另一手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女孩子的身段天生比男性柔软很多,陆笙还一个劲儿往他怀里钻,她的身躯火热而柔软,紧贴着他,激得他心脏狂跳,血液的流速都加快了。
整个人感觉像是之身火焰之中,热烈,焦灼,火热的渴望。
他扶着她,吃力地问,“你想做什么?”
说出这话之后,他觉得自己太卑鄙。他确实在发问,又何尝不是在引导她诱哄她?诱哄一个醉酒的女孩子?
陆笙却没意识到这么多,她搂着他的脖子,脸蛋贴着他的脸,亲昵地蹭啊蹭的。她的脸蛋光滑细腻又弹性十足,满满都是胶原蛋白,南风压着心口那股邪火儿,向后仰头躲她,“陆笙,别闹。”
陆笙却执着地蹭他的脸。她远没有他以为的那样激情如火,而是纯情得不像话,突然把他按在身下,也只是亲昵地蹭他的脸。
南风便也有些冷静了,他想推开她,她却固执地黏在他身上。
“我好喜欢你呀,”陆笙搂着他,吐字含混,“你怎么就不喜欢我呢!”
“陆笙,其实我……”
陆笙却不理会他,自说自话,“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喜欢呢?”
突然而至的表白,令他心口一片滚烫。他抚着她的头,柔声说道,“陆笙,再等等,等你再长大一些好不好?你现在还小。”
“唔,”陆笙瘪了瘪嘴吧,“那你要给我浇水呀,不给我浇水我怎么长大呢!”
南风:……
一句醉话让南风莫名红了脸。
他觉得吧,对这熊孩子来说,“耍流氓”真算是天赋技能点。
☆、第 62 章 番外之往事
陆维维从小就长得好看。
人的美貌也分很多种,有人美得温婉,有人美得端庄,还有人美得柔弱。陆维维的美,偏偏是最不受待见也最受嫉妒的那种。
——妩媚又夺目,特别接近于狐狸精的那一款。
漂亮的女孩子都喜欢时尚,陆维维上高中的时候,打扮特别特别新潮,大卷发,黑墨镜,蝙蝠衫,收脚牛仔裤,走在街上,男女老少的目光都往她身上飘。
啧啧啧,打扮成这样,一看就不是正经姑娘。
这样的话她不知听过多少遍。
陆维维有点难过,难过不是因为别人轻而易举地用“性”攻击人,而是因为,他们不懂她。
没有人懂她!
学校里老师和同学都用怪异的目光打量她,竟然还有人背后传她勾引数学老师的谣言,以至于那个学期她都不敢和数学老师说话。还有一次,校外几个小混混来勾搭她,陆维维认都不认识他们,结果教导处主任没骂小混混,倒是把她揪过去批评一顿。
总之如果姑娘和不正经的男人有牵扯,那么首先被讨伐的肯定是姑娘。
陆维维就觉得她周围的人都有点不可理喻。
哦,包括她爸妈。
爸爸妈妈都是国企工人,低调本分,长得也勉强算中上之姿,没料到生出这么一个人间妖孽。爸爸有心脏病,陆维维当面不敢和他顶嘴,背后我行我素该做什么做什么。妈妈性子软的很,陆维维拿捏得住,更不受管束了。
就这么上完高中,陆维维没考上大学。从此以后好几年,她一直作为反面教材被老师们广为传播。就是“不好好学习光想着吃穿打扮到最后没考上大学”的经典案例。
其实那个年代,能考上大学的人少之又少。
高中毕业后的陆维维在小学当了一段时间的代课老师,后来觉得与学校的氛围格格不入,她就没再继续。父母托关系帮她在国营商场找了个卖衣服的工作。国营商场的衣服很难看,售货员上班时间打毛衣说闲话,对着顾客鼻孔朝天。陆维维和她们实在没有共同语言,辞职了。
她爸爸很生气:“你到底要干什么?干什么?!”
陆维维被问得很迷茫。是啊,她到底要干什么呢?她也不知道啊……找个稳定的工作赚工资打毛衣说别人闲话就这么一辈子过去吗?
更可怕的是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了,她要嫁人生孩子从此一辈子相夫教子吗?
不,不要!
陆维维的人生陷入了纠结的十字路口,她站在路口惊慌地四下张望,不知道该迈那条腿,朝着哪个方向。
周瑾瑜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周瑾瑜长得一表人才,理着郭富城那样的中分发型,穿白衬衣和天蓝色的牛仔裤,干净得像是歌里唱的少年。
他第一眼见到陆维维时说,“你很漂亮。”
陆维维知道很多男人喜欢她,但她这是第一次从男人嘴里听到这四个字。许多男人觊觎她的美貌,却又极其吝啬于对她的赞美。又或者那些男人表达爱慕的方式会是:我给你好吃的好穿的,你跟我走吧……
跟他走去哪里呢?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结了婚,她一辈子做个“贤妻良母”。
陆维维面对周瑾瑜这样的赞美时很害羞,脸红了一下。
他们两个很快“谈朋友”了,看起来似乎莫名其妙,细想一下又仿佛天注定一般。陆维维生活在爱情的滋润里,整个人像是一株充满生机的玫瑰花。
陆氏夫妻对女儿的男朋友是不太满意的。
其一,周瑾瑜没有正当工作,是个“个体户”。个体户在他们眼中,可以与“游手好闲”划等号。
其二,周瑾瑜不是本地人。不是本地人,就不能知根知底,谁知道他在家乡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又不好打听。再者说,如果在家里能好好的,怎么会远走他乡呢?综上原因,周瑾瑜大概不是好人。
但是女儿的一颗心全扑在周瑾瑜身上,陆氏夫妻只好做了一点让步,允许她带周瑾瑜来家里做客,未来的岳父岳母可实行进一步的考察。
那天,周瑾瑜把自己的身世老老实实跟陆维维一家人交代了。听完他的交代,陆氏夫妻更加不能同意他们的婚事了。
南风也有些不自在,提着一大堆菜走进厨房,一边扬声问道:“你想吃什么?”
“我不想吃火锅了。”
“好,那吃什么?”
“我做火锅。”
陆笙:“……”
南风回头看了她一眼,见她嘟着嘴,像是在撒娇又像是在生气,两只眼睛清澈湿润,遥遥地望着他。他便笑了,温声说道,“逗你呢。”
陆笙也笑了,跟过去说,“南教练,我感觉自己又长高了呢。”
“我也觉得你个子猛了些,自己去量量。”
“嗯!”
客厅贴墙有个自动测量人身高体重的仪器,这东西南风用不着,当然是给陆笙准备的。陆笙站上去,看到她的身高是173.2公分。
四舍五入是一米七三,她现在比南教练矮15公分,真是完美的身高差。
就说嘛,他们俩要是不成为情侣,都对不起这样的身高差。陆笙心情大好,跑去厨房报告自己的身高数字,唔,体重就没必要回报了。→_→
南风也挺高兴。个子高一些,意味着在赛场上更有保障。
南风今晚亲自下厨做了年夜饭。这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正式下厨(做火锅不算),算是一个别样的经历。他此前阅读了不少厨艺入门攻略,还练习辨认了各种调料。然后照着在网上下载到的食谱,给俩人整了四个菜一个汤。
就为了这四菜一汤,他弄出一头的汗,简直太不容易了!
四菜一汤里有两个菜能吃,另外两个菜不好吃,汤的味道还不错就是太咸。南风机智地往汤里兑进去一些温水,结果整锅汤的味道全变了。陆笙尝了尝,说了一个很不好的比喻:“像刷锅水。”
莫名其妙,也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这一锅汤只好放弃掉了,他又吭哧吭哧地煮了一次。
还好刚才在超市里买了点熟食,可以摆盘充数,不用再做菜了,否则他老人家非在厨房过年不可……
吃晚饭的时候陆笙非要尝一尝刚才在超市买的鸡尾酒。那个鸡尾酒的瓶子很好看,她就拿了不少,南风还以为她是给他拿的,现在看来,好吧他自作多情了。-_-#
南风不想让陆笙喝酒,可陆笙死缠烂打非要尝尝,后来瞪着眼睛嘟嘴不说话朝他卖萌,他就一下子没扛住,放弃了原则,允许她喝一点。
好在鸡尾酒的度数也不高。
哪知道这熊孩子一喝就停不下来,南风一个没注意,她一瓶已经干掉了。再阻止已经来不及了,总不能让她吐出来吧。
结果这货还挺来劲,喝完一瓶又拿一瓶。
南风抢过她手中的酒,“陆笙,别喝了。”
她眯着眼睛,笑得傻兮兮的,“给我嘛,我要喝酒。”
好么,已经醉了……
南风自然不会再给她喝了,他把矿泉水瓶塞给她,“喝这个,二锅头,来,一口闷掉。”
陆笙二傻子一样,听话地捧着矿泉水咕嘟咕嘟喝了好多。
她松开瓶子,打了个水嗝,说道,“这二锅头不好喝呀。”
“怎么不好喝?”
“没味儿。”
南风闷笑不止,特别想在她红扑扑的小脸蛋上捏一把。他说道,“行,那我给你拿点度数更高的。伏特加,俄罗斯人喝的,要吗?”
“行,快点儿。”
南风起身,把鸡尾酒都拿走藏起来了,然后弄了个杯蜂蜜水给她,一边顺口胡说八道:“正宗的伏特加,八二年的,你慢慢喝,不要一口闷掉了。”
陆笙还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呢,用力点头,“不能一口闷,一口闷浪费!”
“对。”南风捂着嘴巴扭开头,肩膀剧烈地颤抖着。不行,他要笑出声了……
陆笙喝了几口蜂蜜水,甜丝丝的,细腻又温暖的味道直达喉咙,她眯了眯眼睛,感叹道:“原来伏特加这么好喝呀!”
感叹完毕一抬头,恰好看到南风正看着她笑。他笑得好灿烂,眉眼弯弯的,整齐洁白的牙齿露出来,像一排璀璨的小贝壳。
陆笙于是跟着呵呵傻笑起来。一边笑一边说,“你真好看。”
“咳。”南风有点不好意思,低头给她夹了点菜,“吃点东西,喝酒的话要有东西垫胃。”
陆笙却没有提筷子。她放下手中的“伏特加”,起身挪了一下位置,直接坐到了沙发上,他身边。
一身的酒气,其中夹着丝丝的槐花蜂蜜的香气,陡然欺近,南风条件反射地扶了一下她的肩膀,问道,“怎么了?”
“嘿嘿嘿嘿。”陆笙一边傻笑,一边钻进了他的怀里。
南风不明所以,抚了抚她的发丝,“陆笙?”
陆笙早有点神志不清了,她觉得扭着躯干抱着他这个姿势有点吃力,干脆直接跨坐在他的大腿上,面对着他。
南风想推开她,又怕她倒下去,他只好一手搂着她的腰,另一手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女孩子的身段天生比男性柔软很多,陆笙还一个劲儿往他怀里钻,她的身躯火热而柔软,紧贴着他,激得他心脏狂跳,血液的流速都加快了。
整个人感觉像是之身火焰之中,热烈,焦灼,火热的渴望。
他扶着她,吃力地问,“你想做什么?”
说出这话之后,他觉得自己太卑鄙。他确实在发问,又何尝不是在引导她诱哄她?诱哄一个醉酒的女孩子?
陆笙却没意识到这么多,她搂着他的脖子,脸蛋贴着他的脸,亲昵地蹭啊蹭的。她的脸蛋光滑细腻又弹性十足,满满都是胶原蛋白,南风压着心口那股邪火儿,向后仰头躲她,“陆笙,别闹。”
陆笙却执着地蹭他的脸。她远没有他以为的那样激情如火,而是纯情得不像话,突然把他按在身下,也只是亲昵地蹭他的脸。
南风便也有些冷静了,他想推开她,她却固执地黏在他身上。
“我好喜欢你呀,”陆笙搂着他,吐字含混,“你怎么就不喜欢我呢!”
“陆笙,其实我……”
陆笙却不理会他,自说自话,“我要怎么做才能让你喜欢呢?”
突然而至的表白,令他心口一片滚烫。他抚着她的头,柔声说道,“陆笙,再等等,等你再长大一些好不好?你现在还小。”
“唔,”陆笙瘪了瘪嘴吧,“那你要给我浇水呀,不给我浇水我怎么长大呢!”
南风:……
一句醉话让南风莫名红了脸。
他觉得吧,对这熊孩子来说,“耍流氓”真算是天赋技能点。
☆、第 62 章 番外之往事
陆维维从小就长得好看。
人的美貌也分很多种,有人美得温婉,有人美得端庄,还有人美得柔弱。陆维维的美,偏偏是最不受待见也最受嫉妒的那种。
——妩媚又夺目,特别接近于狐狸精的那一款。
漂亮的女孩子都喜欢时尚,陆维维上高中的时候,打扮特别特别新潮,大卷发,黑墨镜,蝙蝠衫,收脚牛仔裤,走在街上,男女老少的目光都往她身上飘。
啧啧啧,打扮成这样,一看就不是正经姑娘。
这样的话她不知听过多少遍。
陆维维有点难过,难过不是因为别人轻而易举地用“性”攻击人,而是因为,他们不懂她。
没有人懂她!
学校里老师和同学都用怪异的目光打量她,竟然还有人背后传她勾引数学老师的谣言,以至于那个学期她都不敢和数学老师说话。还有一次,校外几个小混混来勾搭她,陆维维认都不认识他们,结果教导处主任没骂小混混,倒是把她揪过去批评一顿。
总之如果姑娘和不正经的男人有牵扯,那么首先被讨伐的肯定是姑娘。
陆维维就觉得她周围的人都有点不可理喻。
哦,包括她爸妈。
爸爸妈妈都是国企工人,低调本分,长得也勉强算中上之姿,没料到生出这么一个人间妖孽。爸爸有心脏病,陆维维当面不敢和他顶嘴,背后我行我素该做什么做什么。妈妈性子软的很,陆维维拿捏得住,更不受管束了。
就这么上完高中,陆维维没考上大学。从此以后好几年,她一直作为反面教材被老师们广为传播。就是“不好好学习光想着吃穿打扮到最后没考上大学”的经典案例。
其实那个年代,能考上大学的人少之又少。
高中毕业后的陆维维在小学当了一段时间的代课老师,后来觉得与学校的氛围格格不入,她就没再继续。父母托关系帮她在国营商场找了个卖衣服的工作。国营商场的衣服很难看,售货员上班时间打毛衣说闲话,对着顾客鼻孔朝天。陆维维和她们实在没有共同语言,辞职了。
她爸爸很生气:“你到底要干什么?干什么?!”
陆维维被问得很迷茫。是啊,她到底要干什么呢?她也不知道啊……找个稳定的工作赚工资打毛衣说别人闲话就这么一辈子过去吗?
更可怕的是有人给她介绍对象了,她要嫁人生孩子从此一辈子相夫教子吗?
不,不要!
陆维维的人生陷入了纠结的十字路口,她站在路口惊慌地四下张望,不知道该迈那条腿,朝着哪个方向。
周瑾瑜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周瑾瑜长得一表人才,理着郭富城那样的中分发型,穿白衬衣和天蓝色的牛仔裤,干净得像是歌里唱的少年。
他第一眼见到陆维维时说,“你很漂亮。”
陆维维知道很多男人喜欢她,但她这是第一次从男人嘴里听到这四个字。许多男人觊觎她的美貌,却又极其吝啬于对她的赞美。又或者那些男人表达爱慕的方式会是:我给你好吃的好穿的,你跟我走吧……
跟他走去哪里呢?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结了婚,她一辈子做个“贤妻良母”。
陆维维面对周瑾瑜这样的赞美时很害羞,脸红了一下。
他们两个很快“谈朋友”了,看起来似乎莫名其妙,细想一下又仿佛天注定一般。陆维维生活在爱情的滋润里,整个人像是一株充满生机的玫瑰花。
陆氏夫妻对女儿的男朋友是不太满意的。
其一,周瑾瑜没有正当工作,是个“个体户”。个体户在他们眼中,可以与“游手好闲”划等号。
其二,周瑾瑜不是本地人。不是本地人,就不能知根知底,谁知道他在家乡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又不好打听。再者说,如果在家里能好好的,怎么会远走他乡呢?综上原因,周瑾瑜大概不是好人。
但是女儿的一颗心全扑在周瑾瑜身上,陆氏夫妻只好做了一点让步,允许她带周瑾瑜来家里做客,未来的岳父岳母可实行进一步的考察。
那天,周瑾瑜把自己的身世老老实实跟陆维维一家人交代了。听完他的交代,陆氏夫妻更加不能同意他们的婚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