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红潮
秦歌尴尬的摸摸鼻子,不知该怎么解释,方小路一看他的样子,就没好气的说:“估计这家伙又干了什么好事,惹小鱼儿生气了吧!看样子气的还不轻,连家门都不让进了。”
苏酥愣了愣,随即扶着额头叹气道:“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那么大的人,就不能让让小鱼儿?非惹她不开心做什么?”
“误会,全是误会,正好你俩回来了,去帮我求求情呗!我这还没吃饭呢,饿得前胸贴后背了都。”秦歌厚着脸皮道。
方小路看看副驾驶上的托盘,鄙夷道:“麻烦你说瞎话时先把罪证藏好行不行?”
秦歌指着托盘,哭丧着脸道:“哪有啊!你看清楚,这里只有吃的,却没有筷子,小雨那丫头做事马马虎虎,害我光看不能吃,你们要是再不来,我就要学印度阿三手抓米饭了。”
“活该!”
方小路扑哧一笑,拉着苏酥走了,虽然没说会不会帮忙,但秦歌知道,这姑娘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一定不会置之不理的。
过了一会儿,筷子倒是送来的,可人却换成了白鸟。
“怎么是你?方小路呢?”
白鸟说:“她知道了童小姐生气的原因,很不高兴。”
秦歌一听就明白了,方小路的气性比童鱼还大,再加上对他有那么点意思,肯定会比小鱼儿还生气,会给他送筷子才怪,白鸟在一旁听见了,这才主动过来。
端起碗开始吃饭,可惜肉已经凉了,饭也硬了,勉强吃了两口,他就悻悻的放下,对像个人形娃娃似的女孩儿说:“你呀!什么都好,就是人情世故这方面欠缺了些,连小雨那丫头都知道给我送饭,你怎么就想不到呢?”
白鸟愣了愣,嘴唇张了张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一抿,低头道:“我知道了,对不起!”
秦歌不知道,女孩儿是给他送了饭的,只是比小雨晚了些,远远的看见他抱着小萝莉在说话,不想打扰便默默退了回去。之所以不解释,是因为她真的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比小雨送饭送的晚,确实不如她。
有时候,认错态度足够好也是一种能憋死人的方式。白鸟干脆利索的认错,让秦歌一肚子的话没了出口,金鱼似的张了半天嘴,最终只能颓然的摆摆手让女孩儿离开。
就在这时,又一辆车驶了过来,定睛一看,秦歌眯起了眼。
来的是辆警车。
当晚,齐海的一家夜店内,一个年轻人正独自一杯一杯的喝着闷酒,面前的桌子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酒瓶,看样子已经喝了不少,可他似乎要借酒浇愁,杯到酒干,中间连气都不喘。
他身边的妹子想表现一下贤淑,拉着他的手撒娇让他不要再喝,没想到这年轻人放下酒杯就是一个狠狠地嘴巴子,打一下不过瘾,他干脆怒骂一声,骑在女孩身上殴打起来。
这家夜店是曹家的产业,确切的说是曹义松闲着无聊拿钱鼓捣起来的,风格并不如何突出,跟其它夜店没什么区别,只是他家大势大,各个部门一路绿灯,所以很容易的就成为齐海的高档夜店之一。
曹义松此时就在二楼喝酒,早晨被逼着砸了自己的车,在全校师生面前丢了个大人,这让他郁闷的想要吐血,回来后跟哥哥曹秋辰说起,虽然也气的咬牙切齿,却让他暂时忍耐。
曹义松是年轻人,年轻人最难做到的事情就是忍耐,更何况他从记事起就嚣张惯了,让他忍耐比杀了他还难受,可是秦歌太强大,他就是憋屈死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正喝的郁闷,楼下角落里的一个卡座上的骚乱引起了他的注意,好像那里正有人殴打女伴,看着眼熟,他皱皱眉,让跟班把那人叫了上来。
人叫来之后,他的眉皱的更紧了,因为来人他确实认识,是齐海二代圈子里一个地产商的儿子,姓武。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白天被黑二代们齐声恭敬叫叔叔的秦歌打击到的武姓年轻人。
“小武,你什么意思?要砸我的场子?”曹义松心里不痛快,即便认识对方,说话也不客气。
武姓年轻人酒量不错,大脑还算清醒,看见曹义松就暗叫一声今天真倒霉,谄笑道:“曹二少您说笑了,借我十个胆子也不敢呐!”
曹义松看看他身后鼻青脸肿的女人,喝口酒,道:“那你这是要干什么?我这里是喝酒的地方,要执行家法滚回家去!”
“是,是。”武姓年轻人答应着正要走,曹义松忽然觉着一个人喝酒忒没劲,便道:“回来!坐下说说,什么事让你脸面都不要了,当众殴打女人。”
“这……”武姓年轻人有些犹豫。
“嗯?”
曹义松把眼一瞪,他赶紧坐下,原原本本的把白天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曹义松一听又和秦歌有关,气就不打一处来,听到最后忽然心中一动,问:“你说他身边的那个妞儿叫什么?”
武姓年轻人想了想,说:“好像叫……什么小乔。”
啪!
曹义松把手里的酒杯狠狠砸到地上,咬牙骂道:“这个贱人!”
武姓年轻人吓了一跳,小心的问:“二少,您认识那个小妞儿?”
曹义松阴着脸不说话。
在夜店工作,高中生模样,相貌既清纯又妩媚,极品绝色……有这些标签的小乔,除了当初在自家坏了自己好事又被秦歌逼着不得不放掉的那个小乔之外,还有谁?
妈的,闹了半天,他们彼此认识。
贱人,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想了想,他问:“你和强子带的那俩女人现在在哪儿?”
武姓年轻人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问这个,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当时,崔啸山直接就把她们带走了,我也不知道她们现在在哪儿。”
曹义松愣了愣,又问:“那她们是在哪家夜总会上班?”
“好像……是东城的红潮。”
“什么?红潮?”曹义松一把抓住他的手,激动道,“你确定是东城的红潮?妈妈桑叫白姐的那个红潮?”
武姓年轻人被他疯狂的样子吓坏了,连连点头,“是,就是那个红潮。”
“哈哈哈……”曹义松抬手就把一个酒瓶扔飞了出去,也不管楼下有人惨叫,哈哈大笑道:“真是天助我也,小乔,你个该死的贱人,竟然敢耍我,我要让你生不如死!”
!!
苏酥愣了愣,随即扶着额头叹气道:“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那么大的人,就不能让让小鱼儿?非惹她不开心做什么?”
“误会,全是误会,正好你俩回来了,去帮我求求情呗!我这还没吃饭呢,饿得前胸贴后背了都。”秦歌厚着脸皮道。
方小路看看副驾驶上的托盘,鄙夷道:“麻烦你说瞎话时先把罪证藏好行不行?”
秦歌指着托盘,哭丧着脸道:“哪有啊!你看清楚,这里只有吃的,却没有筷子,小雨那丫头做事马马虎虎,害我光看不能吃,你们要是再不来,我就要学印度阿三手抓米饭了。”
“活该!”
方小路扑哧一笑,拉着苏酥走了,虽然没说会不会帮忙,但秦歌知道,这姑娘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一定不会置之不理的。
过了一会儿,筷子倒是送来的,可人却换成了白鸟。
“怎么是你?方小路呢?”
白鸟说:“她知道了童小姐生气的原因,很不高兴。”
秦歌一听就明白了,方小路的气性比童鱼还大,再加上对他有那么点意思,肯定会比小鱼儿还生气,会给他送筷子才怪,白鸟在一旁听见了,这才主动过来。
端起碗开始吃饭,可惜肉已经凉了,饭也硬了,勉强吃了两口,他就悻悻的放下,对像个人形娃娃似的女孩儿说:“你呀!什么都好,就是人情世故这方面欠缺了些,连小雨那丫头都知道给我送饭,你怎么就想不到呢?”
白鸟愣了愣,嘴唇张了张想说什么,最终却只是一抿,低头道:“我知道了,对不起!”
秦歌不知道,女孩儿是给他送了饭的,只是比小雨晚了些,远远的看见他抱着小萝莉在说话,不想打扰便默默退了回去。之所以不解释,是因为她真的觉得自己做的不够好,比小雨送饭送的晚,确实不如她。
有时候,认错态度足够好也是一种能憋死人的方式。白鸟干脆利索的认错,让秦歌一肚子的话没了出口,金鱼似的张了半天嘴,最终只能颓然的摆摆手让女孩儿离开。
就在这时,又一辆车驶了过来,定睛一看,秦歌眯起了眼。
来的是辆警车。
当晚,齐海的一家夜店内,一个年轻人正独自一杯一杯的喝着闷酒,面前的桌子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酒瓶,看样子已经喝了不少,可他似乎要借酒浇愁,杯到酒干,中间连气都不喘。
他身边的妹子想表现一下贤淑,拉着他的手撒娇让他不要再喝,没想到这年轻人放下酒杯就是一个狠狠地嘴巴子,打一下不过瘾,他干脆怒骂一声,骑在女孩身上殴打起来。
这家夜店是曹家的产业,确切的说是曹义松闲着无聊拿钱鼓捣起来的,风格并不如何突出,跟其它夜店没什么区别,只是他家大势大,各个部门一路绿灯,所以很容易的就成为齐海的高档夜店之一。
曹义松此时就在二楼喝酒,早晨被逼着砸了自己的车,在全校师生面前丢了个大人,这让他郁闷的想要吐血,回来后跟哥哥曹秋辰说起,虽然也气的咬牙切齿,却让他暂时忍耐。
曹义松是年轻人,年轻人最难做到的事情就是忍耐,更何况他从记事起就嚣张惯了,让他忍耐比杀了他还难受,可是秦歌太强大,他就是憋屈死也一点办法都没有。
正喝的郁闷,楼下角落里的一个卡座上的骚乱引起了他的注意,好像那里正有人殴打女伴,看着眼熟,他皱皱眉,让跟班把那人叫了上来。
人叫来之后,他的眉皱的更紧了,因为来人他确实认识,是齐海二代圈子里一个地产商的儿子,姓武。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白天被黑二代们齐声恭敬叫叔叔的秦歌打击到的武姓年轻人。
“小武,你什么意思?要砸我的场子?”曹义松心里不痛快,即便认识对方,说话也不客气。
武姓年轻人酒量不错,大脑还算清醒,看见曹义松就暗叫一声今天真倒霉,谄笑道:“曹二少您说笑了,借我十个胆子也不敢呐!”
曹义松看看他身后鼻青脸肿的女人,喝口酒,道:“那你这是要干什么?我这里是喝酒的地方,要执行家法滚回家去!”
“是,是。”武姓年轻人答应着正要走,曹义松忽然觉着一个人喝酒忒没劲,便道:“回来!坐下说说,什么事让你脸面都不要了,当众殴打女人。”
“这……”武姓年轻人有些犹豫。
“嗯?”
曹义松把眼一瞪,他赶紧坐下,原原本本的把白天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曹义松一听又和秦歌有关,气就不打一处来,听到最后忽然心中一动,问:“你说他身边的那个妞儿叫什么?”
武姓年轻人想了想,说:“好像叫……什么小乔。”
啪!
曹义松把手里的酒杯狠狠砸到地上,咬牙骂道:“这个贱人!”
武姓年轻人吓了一跳,小心的问:“二少,您认识那个小妞儿?”
曹义松阴着脸不说话。
在夜店工作,高中生模样,相貌既清纯又妩媚,极品绝色……有这些标签的小乔,除了当初在自家坏了自己好事又被秦歌逼着不得不放掉的那个小乔之外,还有谁?
妈的,闹了半天,他们彼此认识。
贱人,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
想了想,他问:“你和强子带的那俩女人现在在哪儿?”
武姓年轻人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问这个,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道:“当时,崔啸山直接就把她们带走了,我也不知道她们现在在哪儿。”
曹义松愣了愣,又问:“那她们是在哪家夜总会上班?”
“好像……是东城的红潮。”
“什么?红潮?”曹义松一把抓住他的手,激动道,“你确定是东城的红潮?妈妈桑叫白姐的那个红潮?”
武姓年轻人被他疯狂的样子吓坏了,连连点头,“是,就是那个红潮。”
“哈哈哈……”曹义松抬手就把一个酒瓶扔飞了出去,也不管楼下有人惨叫,哈哈大笑道:“真是天助我也,小乔,你个该死的贱人,竟然敢耍我,我要让你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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