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佩妮似乎清醒了一点,睁开眼睛,口齿不清地说:“米莎?我……我在哪儿?”
  “我的家。”
  她帮助佩妮脱掉黑色的尖头高跟鞋,半拉半拽地进了浴室。
  “我要睡觉!”
  “如果你敢就这么躺在床上,我会杀了你。”薛书榕的语气不善,“来,坐到板凳上,我给你洗澡。”
  好不容易脱掉衣服,佩妮光着身体东倒西歪地坐在凳子上,后背软塌塌地靠在薛书榕的胸前,金色的长发卷成乱糟糟的一团。她砸吧砸吧嘴,眼神飘忽:“我刚才……好像看到有人在打架?”
  “是你喝多了。”
  薛书榕面不改色地回答,一边拧开浴霸的喷头,刺啦一声,哗啦啦的水流淌下来打湿佩妮的身体。
  “别动。”
  “好。”
  薛书榕从来没有给别人洗过澡,尤其像佩妮这样的大型金毛。她倒上洗发露,仔细地揉搓发丝,最后把泡沫冲得一干二净。
  佩妮忽然乐颠颠地笑起来,嘟哝着开口:“你……好像我的外婆……”
  “……”
  “我很久没有和家人待在一起了……我的爸爸,是一个非常执拗的人,他不允许我做任何出格的事情。”佩妮渐渐醒来,回忆的话顺畅了许多,“他越是约束,我越想脱离束缚,然后,我就变成现在这副样子。”
  “每个人的成长多多少少都会有这样的经历。”
  “可是我不一样。酗酒、乱交男友,整天只想着逛街、喝下午茶、和一群人不咸不淡地交往……我说不出这样的生活到底对不对,米莎,我……我对未来感到恐惧。”
  佩妮的声音愈发哽咽,她垂下头,两手深深埋在浓密的金色长发里,表情低落。温热的水顺着脸颊划下,已经分不清哪是热水哪是眼泪。
  “能这么想,证明你有觉悟了。”
  薛书榕走到佩妮的面前,轻轻拥住她。
  “从前的我总是担心很多事情,就算再有把握也容易感到焦虑,我经常在想是不是以后的我就是这样终日的烦恼担忧?很幸运的是,机缘巧合之下我来到这里,我学到很多有趣的东西,看到很多人,遇见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我认为,这是注定要我重新过一次自己。佩妮,如果不愿意这么下去,努力一定还来得及。”
  “来得及吗?”
  “当然,我们一起努力,为了一年后的大学。好吗?”
  “……米莎。”
  “什么?”
  “你的胸比想象中大多了。”佩妮埋在她的胸前闷闷地道。
  薛书榕:“……”
  别拦着她!她一定要将这个混蛋五花大绑扔到外面去喂蚊子!啊啊啊啊!(╯‵□′)╯︵┻━┻
  于是,一场掺了洗澡水的心灵鸡汤已煲完毕。
  ……
  第二天,薛书榕像往常一样被贾维斯叫醒。她揉揉眼睛,说:“我去叫佩妮,你不要出声。”
  “好的,小姐。”贾维斯回答的声音温和。
  薛书榕敲敲门没有人回应,她轻轻打开,震天响的呼噜声吓了她一跳。
  “佩妮?”
  还在睡梦中的佩妮翻滚一圈,惊险地停在床沿边,她张着嘴,响起的打呼噜的声音非常有节奏。
  “……”
  薛书榕毫不犹豫地叫醒她。
  “我睡觉?怎么了?”佩妮站在洗手间刷完牙,把牙刷放在原有的位置,开始用清水洗脸。
  “……不,没什么。”
  薛书榕咽下去欲言又止的话,把头发扎起来,盘了个清清爽爽的丸子头,脸颊柔美的线条露了出来。
  宿醉过来肯定会头疼,西式的早餐有些油腻,薛书榕又吃不惯甜兮兮的麦片。她熬了粘稠的白粥,米粒都被文火炖得爆开,像一朵朵白色的米花,空气中弥漫着粥的清香。
  佩妮像幼儿园的小孩子一样乖乖坐在位置上等待,闻到香味,她眼馋地注视着薛书榕的动作:“这是什么?闻起来好香!”
  “吃点儿清淡的吧。”
  薛书榕把熬好的粥和小菜端到桌上,贾维斯订购的花也被她从袋子里抽出来,是带着露水的娇嫩的矢车菊。她换掉昨天的百合,新的花在玻璃瓶里慵懒地躺着。
  【礼仪1】
  嗯,日常任务就是这么简单。
  “米莎,你的家人呢?”佩妮转眼就喝掉一半的粥,连脸上沾了米粒都没有察觉,“看起来你很有钱的样子,不会是隐形富豪吧!”
  “呃……我的家人,他们都不在这里。你知道的,做生意的人都是满世界跑。”
  “做什么生意的?”
  薛书榕随便撒了个谎:“和高科技有关。”
  “哇哦。”
  佩妮倒是不在乎她有多少钱,只是满足了自己八卦的心。她呲溜呲溜地喝着粥,突然想起什么,抬头问:“对了,昨天晚上,我好像听到你……有男朋友?”
  薛书榕拿着勺子的手一顿,面不改色地说:“你听错了。”
  “不,我没听错,那会的我很清醒,好像说了一个叫贾……贾维斯的名字?”
  事实证明,佩妮可以在上台的时候都酩酊大醉,但只要一出现关心的八卦,就是酒精中毒也能立即清醒过来。
  “好吧好吧,我都告诉你。”薛书榕头痛地叹了口气,只能继续撒谎,“他是我的一个朋友,在很远的地方工作,这一次只是为了救场。”
  “很有钱?长得好看吗?”
  有钱一定是肯定的,但长相她就不知道了。
  “是的,他很有钱。嗯……他长得应该不赖。”
  “是金色的头发吗?还是黑色?”
  “金棕色吧。”
  大概。
  “眼睛呢?”
  “好像是蓝色。”外国人金发碧眼的比较多,这样回答没问题吧。
  “年龄呢?”
  “呃,比我大几岁吧。”
  “朋友的长相都这么不确定,你一定对他没有意思。”满足八卦心的佩妮也喝完了粥,意犹未尽地擦擦嘴唇,“其实我一直觉得年轻热情的男生更讨人喜欢,三十多岁的男人就已经偏于圆滑了,他们懂得该如何花费最少来赢取女人的芳心,骗上床之后再毫不留情地甩掉。”
  “一个人的本性是否浪荡,不会因为他是二十岁还是三十岁,佩妮。”
  “可是这个世界上想占便宜的男人更多,不是吗?”佩妮耸耸肩,“不过,如果是托尼·斯塔克那样的男人,就算是一晚上我也愿意。”
  手机的提示音突然响起。
  “哦,上学的时间快要到了!”
  薛书榕小跑到房间里收拾书本,无意间发现书桌上的闹钟显示的时间比平常要更早一些。
  “贾维斯?”
  “小姐,身为你的管家,我有义务帮你鉴定摄取信息的好坏。事实证明,佩妮小姐的话并不能作为正确的参考。”
  她一听,忍不住噗呲笑出声:“我可没打算跟一个三十多岁的花心男人搞到一起。”
  远在美国的某处高空,身穿盔甲的三十多岁的花心男人打了个喷嚏,差点一头从天上栽下来。他有些苦恼地自言自语:“一定是佩普得了流感的细菌!”
  ……
  平时学校的氛围都很轻松,但今天清晨踏进校门,两人就嗅到了一丝不寻常的气息。大家三个两个的聚集在一起,似乎在讨论着什么事情,露出震惊、猎奇和恐惧交织的复杂表情。
  佩妮一进教室就问:“嘿,大家都是怎么了?考试成绩出来了吗?”
  “佩妮……”
  一个女孩转过身,满脸担忧地说:“你还记得橄榄球队的丹尼吗?他死了。”
  ——他死了?!
  昨天还好端端地在酒吧的丹尼,第二天早晨却突然告知已经死亡,薛书榕有些接受不能。她低声问:“车祸吗?”
  “不……大家恐惧的就是他的死法。丹尼……丹尼的头颅被敲碎了,大脑消失不见,他们都在怀疑有食人狂魔……”
  “食人……狂魔……”
  薛书榕紧抿着唇,脑海里浮现昨夜在缭绕的灯光下,一张友善的、开朗的脸,轻声问她是否需要帮助。真是不敢相信,好端端的人就这么死掉了,还是以如此凄惨的方式。
  一想到头颅被敲碎的惨状,她的胃不舒服地搅动着,早晨喝进去的白粥几乎快要吐出来。
  “案件有进展吗?”
  “还没有。但是追悼会的时间已经决定了,就在明天。”
  佩妮重重握了一下薛书榕的手,认真地说:“你去的话,丹尼他一定会很高兴。”
  “为什么?”薛书榕愣了一下。
  “因为——”佩妮露出勉强的笑容,“他一直都在暗恋着你,米莎。”
  “!”
  第14章 跟踪
  关于丹尼这个人,薛书榕几乎没有了解,她只是知道在校橄榄球队有这样的一个名字的存在。
  丹尼是个年轻优秀的男生,听说来自皇后区,家里的条件优渥,是美国中产阶级家庭的一份子。他的性格随和,但有些不善言辞,平时喜欢研究一些小发明创造。不过学习成绩很优秀,有望去麻省理工深造。
  薛书榕拿着照片,上面是一位身材颀长、身穿运动服装的男生,他举起奖杯,一双灰蓝色的眼睛微微眯起,露出洁白的牙齿。
  “这就是丹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