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不过,后来过了很久,她再次见到了老大爷,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王宛童离开老爷子的补鞋摊子,她和周彪一起去吃好吃的去了。
周彪的块头很大,他不仅吃饭吃得多,吃零食也吃的很多。
王宛童呢,虽然不怎么爱吃街边的小吃,不过,为了陪着周彪开心,她也跟着吃。
她想起来上辈子的小时侯,跟着外婆来过几次集市,那时候是真的想吃街边的小吃,可是,她不好意思开口说。
这辈子已经不想吃了,却要跟着吃吃吃。
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有意思啊。
王宛童这样想着,她已经和周彪吃的肚子圆鼓鼓了。
周彪说:“王宛童,你还想不想吃别的?”
王宛童摆摆手,说:“不能再吃了,再吃我可能还需要一个胃。”就算是再有一个胃,她也吃不下了,周彪太能吃,她是舍命陪君子。
周彪哈哈大笑道:“我看你太瘦了,总是吃不胖的样子,你这样是不行的,男孩子不会喜欢你。”
王宛童眯着眼睛笑道:“我为什么非要让他们喜欢我,我做我自己就可以了。”
周彪一直被长辈教育,男人是家里的主人,女人是家里的仆人,所以,他的父亲,在家里,从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的母亲,每天在家里像个陀螺一样转来转去。他的父亲,是个看到油瓶倒了,都不会伸手去扶一下的人,他从小都是耳濡目染的。
是以,周彪自然被大男子主义的父亲影响着,他觉得女性是需要按照男性的需要改造的。即使是他十分尊敬的老大,他也会使用惯性思维来思考和建议。
周彪完全没料到,王宛童会说出我只需要做我自己这样的话来,他说:“老大,其实,你这么说,也有道理,只是,我们村的人,觉得太瘦了的女孩子,没有福气呀。”
王宛童说:“恩,按照人类的发展史来说,瘦小的、没有力量的,在原始环境中,是最容易被淘汰的,身强力壮的人类,才有能力和机会繁衍后代,所以,即使是已经从原始社会发展了这么多年的今天,人们始终认为,女性只有臀部丰满大腿粗壮,才是能够有良好的生育能力的,这其实是人类从原始社会开始,就遗传下来的基本认知。然而,女性并不是只有生育一种功能,真正的新时代的女性,应该是从男权世界中跳出来,全面发展自我的女性。作为新时代的女性,甚至可以不生育,用领养孩子来代替生育,也可以不结婚,毕竟,在没有遇到对的人的时候,晚一点嫁人、或者孤独终老也挺好,毕竟,一个人生活,除了会偶尔的孤独,生活的品质不会降低。”
周彪听着王宛童一顿叽里呱啦,他听的不是很明白,但是,他觉得王宛童简直是太叛逆了。在农村,哪个女孩子年纪大了,能不结婚,甚至不生育的?这在父辈眼里,就是造反啊!
周彪说:“老大,你的想法太独特了,我还要消化一会儿。”
王宛童的嘴角勾了起来:“其实有一天,你会看到这个时代的进步的。你现在在农村,看不到大城市的进步,在农村,可能女孩子念的书,比男孩子念的要少得多,因为家长的教育一直是,女孩子家家的,念那么多书有什么用,做家长的并不明白,刀耕火种的年代已经过去,农耕的时代,也需要智慧。而且,知识是可以改变命运的。”
王宛童顿了顿,她继续说:“在大城市,女性不是只在家里当家庭主妇,她们有自己的事业,甚至有自己的公司,她们可以不依附男人的力量,她们甚至会穿上战袍,和男人为敌。她们虽然看起来弱小,可是她们的智慧,并不比男人逊色。将来,将来有机会,你一定要去看看。”
周彪曾经听周小叔说过,县里的女人,比村里的女人要独立,县里不少女人,自己做买卖,而城里的女人,比县里的女人,更加独立,她们上班或者开公司,她们的性格,也要古怪的多。
周彪还从没有听周小叔说过,女人会和男人一样披上战袍战斗,这实在是太可怕的一件事情了,这要是搁在乡下,这个女人,会被父辈们给骂死吧。
周彪说:“老大,你说的我现在可能有点难以接受,但是,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你是城里来的人,你的想法,总是比别人要独特一些了。”
……。
王宛童和周彪两个人的想法不一样,是以,为了不吵架,他们决定不讨论了。
之后。
周小叔已经做完集市交易了。
等到王宛童回到八角村。
张蛮子便来找王宛童,他私下里告诉王宛童,说是专家的检测结果已经出来了,八角村的土壤,存在部分的污染。专家的建议是,大家现在的饮水,最好是以自来水为主,要不然,长期饮用河水,会伤害身体。
王宛童心中咯噔一下,她就知道,那些蚯蚓,果然是能够感受到土壤的一样,蚯蚓,就是监测土壤变化的指南针啊,如果她没有和动物沟通的能力,她就不会知道,村里的土壤被污染了,土壤被污染了,她说:“这件事情非同小可,你已经和村长伯伯说过了吗?”
张蛮子说:“还没有,我第一时间,就赶过来通知你了。”
王宛童眯起了眼睛,她想了想,说:“这事儿,必须和村长伯伯说,但是,能不能引起重视很难说,还有,能不能查出,污染是从哪里来的,我们找出来了,我们才好和村长说。”
张蛮子点点头。
晚上吃过晚饭。
王宛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她和小黄聊了一会儿,便出门去找蚯蚓了。
她告诉蚯蚓们,土壤有问题,所以你们才会不舒服啊。
那只带头的蚯蚓王说:“王小姐,既然你已经帮我们解决了问题,我就告诉你,如何控制我们能力的方法吧。”
王宛童说:“我还没有完全解决,等到完全解决了,还不吃迟啊。”
蚯蚓说:“没事,我信得过你。你已经走了第一步,我信你。”
蚯蚓王表示,如果王宛童想要能够控制体里蚯蚓能力最快的方法,就是把它吃掉。
王宛童说:“如果只有这一个办法,还是算了吧。”她的口味还没这么重,而且,她不介意慢慢地练习控制能力。
蚯蚓王说:“你已经做到了拯救我的族类,我是自愿牺牲的,所以,你也不必介意,不必心存内疚。”
王宛童说:“如果是建立在必须吃掉你的基础上,我觉得,我可以慢慢等,只要多加练习,我总有一天,能够很好的控制自己身体里的能力的。”
蚯蚓王昂着头说:“我早就应该想到,像你这样的人,被上天选中的人类,是有着比常人要慈悲的心肠的。你太过善良,人类的世界很复杂,你总有一天,会在善良上吃亏的。”
☆、第169章:一点喜欢
第169章:一点喜欢
蚯蚓表示要王宛童吃掉自己,王宛童表示,不管蚯蚓说什么,王宛童都不会同意蚯蚓的说法的。
吃掉蚯蚓,她会认为自己是个变态。
这大概也算是偏见的一种吧。
就像她现在虽然能够和动物们沟通,但是,她并不吃素食,她和家里养的鸡和鸭偶尔会聊聊天,但这些家禽最终还是会被杀掉做成菜放在餐桌上。
人类,永远是最残忍的。
只要是对自己有用的,想要的,他们都会用尽手段得到。
王宛童和蚯蚓说:“感谢你的好意,我想,我会通过自己的办法,控制身体里的能力。好啦,等我查清楚土壤为什么会有问题,我会还你们一片安宁家园的,我先走了哦。”
王宛童离开以后,她回到了家里。
她刚从后院走进屋子里,正好撞上了大舅妈。
大舅妈伍红梅是孔远志的母亲,她在王宛童的外公家住了一个星期了,她主要是想看看,这王宛童死丫头,究竟还有什么花招,她要彻底制服了这个死丫头,她才放心走,要不然,她的儿子,岂不是会被王宛童欺负死了。
伍红梅上次想整王宛童,谁知道,她的儿子拖了后腿,害得她面子下不来。这次,看到王宛童在该睡觉的时间,居然偷偷跑出去玩,她立刻借题发挥地说到:“王宛童,你这么晚了,是去哪里撒野去了?不会是,和村里哪个男人见面吧。”
王宛童听了伍红梅说的话,她感觉就像是吃了一只苍蝇一样恶心,伍红梅的心思太脏了,以至于说出来的话,也很脏:“大舅妈,我在后院里,和我的小黄玩了一会儿,请你不要把你自己的想象,强加在别人的身上,谢谢。”
“哎哟,小丫头片子,你还敢顶嘴是不是?你偷偷跑出去玩,个没家教的,你有娘生,没娘教,才这么调皮,我看,我要替你娘,好好教训你,你才能长记性!”
伍红梅说着,她去揪王宛童的耳朵。
王宛童敏捷地躲开了,以至于伍红梅扑了空,往前一步,差点摔了。
王宛童心里很难受,她的母亲是生了病,才没有办法照顾她的,可是伍红梅说话说的太难听了,王宛童的嘴角勾了起来:“大舅妈,你没有文化,就应该多学习。说到家教好不好,虽然我母亲不在我身边,可是,我一不偷二不抢。相反,大舅妈倒是时常会见到大表哥,可是大表哥呢,偷东西、赌博、抽烟,他什么没干过?究竟什么是,有娘生,没娘教呢?”
伍红梅生性泼辣,她在娘家的时候,就没有人敢和她难看,嫁人了,也没有人敢得罪她,现在居然被一个小东西给噎得半死,她说:“王宛童,你可真了不起啊,骂起人来,一个脏字不带,倒是一套一套的。我警告你,你不要随口污蔑我儿子,我儿子乖得很。你等着,我现在就去拿藤条抽你,看你还敢不敢胡说!”
王宛童说:“大舅妈,你去拿藤条,我就在这乖乖等着你,我且看你敢不敢打我。”
伍红梅见王宛童这死丫头,居然说出这个欠揍的话来,她咬紧了牙齿说:“好啊,很好,你这个混蛋。”
伍红梅跺脚跺得很重,她跑到堂屋里去,等到她那藤条回到原来的地方,王宛童早就不见了。
王宛童到哪里去了呢?
她回房间睡觉去了,她哪有那么傻,会喊在原地等着伍红梅来打她,不过是调虎离山罢了。
……
派出所的所长孙耀民最近头疼的很,为什么呢。
自从几个月起,八角村的案件,一件比一件离奇。
比如有女学生无缘无故疯了,有女学生失踪了,还有住在家里半夜起来的时候,摔进自己家的枯井摔死的,最近又发生了这种强奸犯,强奸到中途放弃强奸的案子,还有八角村中学的报案,说是一个叫做陈迎春的老师已经失踪很多天了。
孙耀民一想起这些案子没有破获,他就有些烦躁。他把卷宗收了起来,他从办公椅上起身,他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
这时候,有人闯进了他的办公室。
是一个干警。
那干警说:“孙所长,刚才有村民报案,说是在平顶山上,发现了一具尸体,我们刚才赶过去看了,死者,是早就已经死了的人。”
“什么意思?”
“几个月以前,有个叫做宋喜宝的人,他摔死在自己家的枯井里面,由于摔伤的很严重,脸部已经完全看不清楚,只能初步判断死者是宋喜宝。而现在,出现了另外一具尸体,此人正是宋喜宝,他的尸体在山上,都发臭了,被打猎的村民发现了。”
孙耀民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他说:“你们封锁现场了吧,我去看看。”
干警点点头,孙耀民呢,便骑上了自己的凤凰牌单车,赶往平顶山。
孙耀民前脚走了以后,后脚,便有人来派出所闹事了。
闹事的人,是陈迎春的妻子。
陈迎春的妻子一屁股坐在派出所外面,便一动不动了,她哭着喊着说:“你们这些警察啊,只晓得天天在派出所里打牌,从来不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我的老公都已经失踪好久了,你们都没有去找过他。”
派出所里值班的干警们面面相觑,他们这一段时间,每天都会看到陈迎春的妻子出现在门口,他们也的确理解这个可怜的女人,这个可怜女人没有工作,丈夫是家里的经济来源,还在还在念小学,日子还长。丈夫无缘无故这么不见了,换成谁,都没办法过日子啊。
值班的女干警钟楚红决定出去劝一劝陈迎春的妻子,她正要走出去,便有干警喊住了她,说:“小钟,你可别出去多管闲事,这个女人闹一会儿,就不会闹了。”
钟楚红说:“可是这个女人,每天这么等着闹着,也不是个办法啊。”
阻止钟楚红的干警说:“小钟,你前段时间去外地出差去了,你不晓得,最近派出所里接了有好几个案子,其中一个是强奸未遂案,那个女报案人描述的犯罪嫌疑人,和陈迎春的长相很相似,所长都在为这个事情头疼了,他对我们说,这个事情不要往外面说,要我们不要管陈迎春的妻子。再加上,咱们现在找不到陈迎春,一旦表态,会更麻烦。”
钟楚红一愣,她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层故事在其中,她说:“可是,就这么骗着陈迎春的妻子,真的好吗?”
那干警说:“小钟,有时候,人总是需要谎言来维持这个世界的。”
陈迎春的妻子闹了好一会儿,她闹得累了,便回家去了。
等到她回到家里,她发现饭桌上,多了一个信封。她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叠钱。
陈迎春的妻子问孩子:“儿啊,家里有人来过吗?”
陈迎春的儿子说:“哦,好像是来过一个奇怪的叔叔,他说爸爸不会回家了,但是,每年都会寄钱回家。”
“什么?”
陈迎春的妻子很是意外,她问儿子:“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陈迎春的儿子想了想,说:“好像是穿了一件灰色的袍子。”
王宛童离开老爷子的补鞋摊子,她和周彪一起去吃好吃的去了。
周彪的块头很大,他不仅吃饭吃得多,吃零食也吃的很多。
王宛童呢,虽然不怎么爱吃街边的小吃,不过,为了陪着周彪开心,她也跟着吃。
她想起来上辈子的小时侯,跟着外婆来过几次集市,那时候是真的想吃街边的小吃,可是,她不好意思开口说。
这辈子已经不想吃了,却要跟着吃吃吃。
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有意思啊。
王宛童这样想着,她已经和周彪吃的肚子圆鼓鼓了。
周彪说:“王宛童,你还想不想吃别的?”
王宛童摆摆手,说:“不能再吃了,再吃我可能还需要一个胃。”就算是再有一个胃,她也吃不下了,周彪太能吃,她是舍命陪君子。
周彪哈哈大笑道:“我看你太瘦了,总是吃不胖的样子,你这样是不行的,男孩子不会喜欢你。”
王宛童眯着眼睛笑道:“我为什么非要让他们喜欢我,我做我自己就可以了。”
周彪一直被长辈教育,男人是家里的主人,女人是家里的仆人,所以,他的父亲,在家里,从来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他的母亲,每天在家里像个陀螺一样转来转去。他的父亲,是个看到油瓶倒了,都不会伸手去扶一下的人,他从小都是耳濡目染的。
是以,周彪自然被大男子主义的父亲影响着,他觉得女性是需要按照男性的需要改造的。即使是他十分尊敬的老大,他也会使用惯性思维来思考和建议。
周彪完全没料到,王宛童会说出我只需要做我自己这样的话来,他说:“老大,其实,你这么说,也有道理,只是,我们村的人,觉得太瘦了的女孩子,没有福气呀。”
王宛童说:“恩,按照人类的发展史来说,瘦小的、没有力量的,在原始环境中,是最容易被淘汰的,身强力壮的人类,才有能力和机会繁衍后代,所以,即使是已经从原始社会发展了这么多年的今天,人们始终认为,女性只有臀部丰满大腿粗壮,才是能够有良好的生育能力的,这其实是人类从原始社会开始,就遗传下来的基本认知。然而,女性并不是只有生育一种功能,真正的新时代的女性,应该是从男权世界中跳出来,全面发展自我的女性。作为新时代的女性,甚至可以不生育,用领养孩子来代替生育,也可以不结婚,毕竟,在没有遇到对的人的时候,晚一点嫁人、或者孤独终老也挺好,毕竟,一个人生活,除了会偶尔的孤独,生活的品质不会降低。”
周彪听着王宛童一顿叽里呱啦,他听的不是很明白,但是,他觉得王宛童简直是太叛逆了。在农村,哪个女孩子年纪大了,能不结婚,甚至不生育的?这在父辈眼里,就是造反啊!
周彪说:“老大,你的想法太独特了,我还要消化一会儿。”
王宛童的嘴角勾了起来:“其实有一天,你会看到这个时代的进步的。你现在在农村,看不到大城市的进步,在农村,可能女孩子念的书,比男孩子念的要少得多,因为家长的教育一直是,女孩子家家的,念那么多书有什么用,做家长的并不明白,刀耕火种的年代已经过去,农耕的时代,也需要智慧。而且,知识是可以改变命运的。”
王宛童顿了顿,她继续说:“在大城市,女性不是只在家里当家庭主妇,她们有自己的事业,甚至有自己的公司,她们可以不依附男人的力量,她们甚至会穿上战袍,和男人为敌。她们虽然看起来弱小,可是她们的智慧,并不比男人逊色。将来,将来有机会,你一定要去看看。”
周彪曾经听周小叔说过,县里的女人,比村里的女人要独立,县里不少女人,自己做买卖,而城里的女人,比县里的女人,更加独立,她们上班或者开公司,她们的性格,也要古怪的多。
周彪还从没有听周小叔说过,女人会和男人一样披上战袍战斗,这实在是太可怕的一件事情了,这要是搁在乡下,这个女人,会被父辈们给骂死吧。
周彪说:“老大,你说的我现在可能有点难以接受,但是,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你是城里来的人,你的想法,总是比别人要独特一些了。”
……。
王宛童和周彪两个人的想法不一样,是以,为了不吵架,他们决定不讨论了。
之后。
周小叔已经做完集市交易了。
等到王宛童回到八角村。
张蛮子便来找王宛童,他私下里告诉王宛童,说是专家的检测结果已经出来了,八角村的土壤,存在部分的污染。专家的建议是,大家现在的饮水,最好是以自来水为主,要不然,长期饮用河水,会伤害身体。
王宛童心中咯噔一下,她就知道,那些蚯蚓,果然是能够感受到土壤的一样,蚯蚓,就是监测土壤变化的指南针啊,如果她没有和动物沟通的能力,她就不会知道,村里的土壤被污染了,土壤被污染了,她说:“这件事情非同小可,你已经和村长伯伯说过了吗?”
张蛮子说:“还没有,我第一时间,就赶过来通知你了。”
王宛童眯起了眼睛,她想了想,说:“这事儿,必须和村长伯伯说,但是,能不能引起重视很难说,还有,能不能查出,污染是从哪里来的,我们找出来了,我们才好和村长说。”
张蛮子点点头。
晚上吃过晚饭。
王宛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她和小黄聊了一会儿,便出门去找蚯蚓了。
她告诉蚯蚓们,土壤有问题,所以你们才会不舒服啊。
那只带头的蚯蚓王说:“王小姐,既然你已经帮我们解决了问题,我就告诉你,如何控制我们能力的方法吧。”
王宛童说:“我还没有完全解决,等到完全解决了,还不吃迟啊。”
蚯蚓说:“没事,我信得过你。你已经走了第一步,我信你。”
蚯蚓王表示,如果王宛童想要能够控制体里蚯蚓能力最快的方法,就是把它吃掉。
王宛童说:“如果只有这一个办法,还是算了吧。”她的口味还没这么重,而且,她不介意慢慢地练习控制能力。
蚯蚓王说:“你已经做到了拯救我的族类,我是自愿牺牲的,所以,你也不必介意,不必心存内疚。”
王宛童说:“如果是建立在必须吃掉你的基础上,我觉得,我可以慢慢等,只要多加练习,我总有一天,能够很好的控制自己身体里的能力的。”
蚯蚓王昂着头说:“我早就应该想到,像你这样的人,被上天选中的人类,是有着比常人要慈悲的心肠的。你太过善良,人类的世界很复杂,你总有一天,会在善良上吃亏的。”
☆、第169章:一点喜欢
第169章:一点喜欢
蚯蚓表示要王宛童吃掉自己,王宛童表示,不管蚯蚓说什么,王宛童都不会同意蚯蚓的说法的。
吃掉蚯蚓,她会认为自己是个变态。
这大概也算是偏见的一种吧。
就像她现在虽然能够和动物们沟通,但是,她并不吃素食,她和家里养的鸡和鸭偶尔会聊聊天,但这些家禽最终还是会被杀掉做成菜放在餐桌上。
人类,永远是最残忍的。
只要是对自己有用的,想要的,他们都会用尽手段得到。
王宛童和蚯蚓说:“感谢你的好意,我想,我会通过自己的办法,控制身体里的能力。好啦,等我查清楚土壤为什么会有问题,我会还你们一片安宁家园的,我先走了哦。”
王宛童离开以后,她回到了家里。
她刚从后院走进屋子里,正好撞上了大舅妈。
大舅妈伍红梅是孔远志的母亲,她在王宛童的外公家住了一个星期了,她主要是想看看,这王宛童死丫头,究竟还有什么花招,她要彻底制服了这个死丫头,她才放心走,要不然,她的儿子,岂不是会被王宛童欺负死了。
伍红梅上次想整王宛童,谁知道,她的儿子拖了后腿,害得她面子下不来。这次,看到王宛童在该睡觉的时间,居然偷偷跑出去玩,她立刻借题发挥地说到:“王宛童,你这么晚了,是去哪里撒野去了?不会是,和村里哪个男人见面吧。”
王宛童听了伍红梅说的话,她感觉就像是吃了一只苍蝇一样恶心,伍红梅的心思太脏了,以至于说出来的话,也很脏:“大舅妈,我在后院里,和我的小黄玩了一会儿,请你不要把你自己的想象,强加在别人的身上,谢谢。”
“哎哟,小丫头片子,你还敢顶嘴是不是?你偷偷跑出去玩,个没家教的,你有娘生,没娘教,才这么调皮,我看,我要替你娘,好好教训你,你才能长记性!”
伍红梅说着,她去揪王宛童的耳朵。
王宛童敏捷地躲开了,以至于伍红梅扑了空,往前一步,差点摔了。
王宛童心里很难受,她的母亲是生了病,才没有办法照顾她的,可是伍红梅说话说的太难听了,王宛童的嘴角勾了起来:“大舅妈,你没有文化,就应该多学习。说到家教好不好,虽然我母亲不在我身边,可是,我一不偷二不抢。相反,大舅妈倒是时常会见到大表哥,可是大表哥呢,偷东西、赌博、抽烟,他什么没干过?究竟什么是,有娘生,没娘教呢?”
伍红梅生性泼辣,她在娘家的时候,就没有人敢和她难看,嫁人了,也没有人敢得罪她,现在居然被一个小东西给噎得半死,她说:“王宛童,你可真了不起啊,骂起人来,一个脏字不带,倒是一套一套的。我警告你,你不要随口污蔑我儿子,我儿子乖得很。你等着,我现在就去拿藤条抽你,看你还敢不敢胡说!”
王宛童说:“大舅妈,你去拿藤条,我就在这乖乖等着你,我且看你敢不敢打我。”
伍红梅见王宛童这死丫头,居然说出这个欠揍的话来,她咬紧了牙齿说:“好啊,很好,你这个混蛋。”
伍红梅跺脚跺得很重,她跑到堂屋里去,等到她那藤条回到原来的地方,王宛童早就不见了。
王宛童到哪里去了呢?
她回房间睡觉去了,她哪有那么傻,会喊在原地等着伍红梅来打她,不过是调虎离山罢了。
……
派出所的所长孙耀民最近头疼的很,为什么呢。
自从几个月起,八角村的案件,一件比一件离奇。
比如有女学生无缘无故疯了,有女学生失踪了,还有住在家里半夜起来的时候,摔进自己家的枯井摔死的,最近又发生了这种强奸犯,强奸到中途放弃强奸的案子,还有八角村中学的报案,说是一个叫做陈迎春的老师已经失踪很多天了。
孙耀民一想起这些案子没有破获,他就有些烦躁。他把卷宗收了起来,他从办公椅上起身,他在办公室里来回踱步。
这时候,有人闯进了他的办公室。
是一个干警。
那干警说:“孙所长,刚才有村民报案,说是在平顶山上,发现了一具尸体,我们刚才赶过去看了,死者,是早就已经死了的人。”
“什么意思?”
“几个月以前,有个叫做宋喜宝的人,他摔死在自己家的枯井里面,由于摔伤的很严重,脸部已经完全看不清楚,只能初步判断死者是宋喜宝。而现在,出现了另外一具尸体,此人正是宋喜宝,他的尸体在山上,都发臭了,被打猎的村民发现了。”
孙耀民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他说:“你们封锁现场了吧,我去看看。”
干警点点头,孙耀民呢,便骑上了自己的凤凰牌单车,赶往平顶山。
孙耀民前脚走了以后,后脚,便有人来派出所闹事了。
闹事的人,是陈迎春的妻子。
陈迎春的妻子一屁股坐在派出所外面,便一动不动了,她哭着喊着说:“你们这些警察啊,只晓得天天在派出所里打牌,从来不管我们老百姓的死活,我的老公都已经失踪好久了,你们都没有去找过他。”
派出所里值班的干警们面面相觑,他们这一段时间,每天都会看到陈迎春的妻子出现在门口,他们也的确理解这个可怜的女人,这个可怜女人没有工作,丈夫是家里的经济来源,还在还在念小学,日子还长。丈夫无缘无故这么不见了,换成谁,都没办法过日子啊。
值班的女干警钟楚红决定出去劝一劝陈迎春的妻子,她正要走出去,便有干警喊住了她,说:“小钟,你可别出去多管闲事,这个女人闹一会儿,就不会闹了。”
钟楚红说:“可是这个女人,每天这么等着闹着,也不是个办法啊。”
阻止钟楚红的干警说:“小钟,你前段时间去外地出差去了,你不晓得,最近派出所里接了有好几个案子,其中一个是强奸未遂案,那个女报案人描述的犯罪嫌疑人,和陈迎春的长相很相似,所长都在为这个事情头疼了,他对我们说,这个事情不要往外面说,要我们不要管陈迎春的妻子。再加上,咱们现在找不到陈迎春,一旦表态,会更麻烦。”
钟楚红一愣,她没想到,还有这么一层故事在其中,她说:“可是,就这么骗着陈迎春的妻子,真的好吗?”
那干警说:“小钟,有时候,人总是需要谎言来维持这个世界的。”
陈迎春的妻子闹了好一会儿,她闹得累了,便回家去了。
等到她回到家里,她发现饭桌上,多了一个信封。她拆开信封,里面是一叠钱。
陈迎春的妻子问孩子:“儿啊,家里有人来过吗?”
陈迎春的儿子说:“哦,好像是来过一个奇怪的叔叔,他说爸爸不会回家了,但是,每年都会寄钱回家。”
“什么?”
陈迎春的妻子很是意外,她问儿子:“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陈迎春的儿子想了想,说:“好像是穿了一件灰色的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