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那你……”
“有在好好的生活。”
“然后呢?”
“然后什么?等你吗?”宋之漫轻笑,挑衅般的说:“我凭什么等你。”
宋斯南气结,想发作又发作不出来,谁让他理亏呢!只是干巴巴的问一句:“那你这些年,除了封嗣,和谁在一起过吗?”
宋之漫拿水的动作一顿,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对他的问题哭笑不得。
把水拧开,喝了一大口,说:“你总是封嗣封嗣的,该不会,你喜欢的不是我,是封嗣吧?”
紧接着就是砰!的一声,宋之漫好整以暇的看着被水溅湿上衣的宋斯南,他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咽了一大口口水,问她:“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你的?”
说完又改口,“谁、谁说我喜欢你的!你别自作多情!”
宋之漫眨了眨眼,往身后的餐桌上指了指,“千纸鹤啊。”
“哈?”因为吃惊,他的嘴巴张的极大,“什么千纸鹤?”
带他走到餐桌旁,餐桌上摆放着一个透明的玻璃杯,上面被木头塞子塞住,宋之漫轻车熟路的把塞子□□,又从里面取了只千纸鹤,拆出来,念上面的话:“笨蛋宋之漫,题目不会做不问我,竟然去问封嗣,气死我了!”
念完,宋之漫满脸黑线,吐槽道:“宋小四你幼不幼稚啊!”
熟悉的名字就这么轻易的叫出口,连宋之漫都是明显的一怔。
这个称呼似乎有很多年没有被提起了,那年分开之后,宋小漫失去了宋小四,除了在午夜梦回并不清醒的时候她会下意识的叫着“宋小四”,其他时间,情绪掩藏至灵魂深处。
而宋斯南,在国外的这些年,顶着一个英文名横行。回到国内,大家都尊称他一声“宋总”或者是“宋四少”,宋小四这个称号,早就被人遗忘在时间长河之中了。
他眼睛、眉角都是笑意,“嗯,幼稚啊!”
年少的时候,谁不幼稚?
因为喜欢你,我做了多少现在看来幼稚至极的傻事。
黄昏夕阳散退,金色的余晖逐渐被深黑色的夜幕掩盖,只点了一盏灯的客厅昏暗至极,却因为他眉梢的笑意而柔和不少。
或许不是因为他的笑意。
而是因为他。
宋之漫浑身的刺在这一刻收了起来,她拉了条椅子坐下,又把那千纸鹤重新折了回去,放回玻璃瓶里。
等做完这一切,看向他。
从他回来之后,她似乎就没有好好看过他。
在医院的时候,宋之漫对着宋斯南热络的笑意熟视无睹,假装自己很忙,冷着脸路过他的身旁。
从他到医院的第一天,宋之漫就没给过宋斯南好脸色看过。
也没正眼看过他一眼。
这些年,宋之漫早就把自己伪装的很好了。
身上披着一件软猬甲,随时随地都竖着刺。
除了看病就诊的时候态度温和,其他时候都冷着张脸,不让旁人靠近半分。
可现在,他回来了。
宋之漫想,她等了他这么久,他终于回来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不用一个人假装着坚强独立,有苦再也不用一个人咬牙下咽。
他是她的盔甲,让她有着面对千军万马却可以一人血战到底的孤勇。
借着柔和灯光,宋之漫看向宋斯南。
长高了,头发也长了。
不像以前一样经常穿运动衫和休闲衫了。
在医院等自己的这么多天,似乎都穿着成套的西装。
更成熟了。
脸上棱角轮廓也更清晰了。
也……更好看了。
十年过去,依旧俊朗非凡。
宋之漫感叹道:“宋小四,你终于回来了。”
我等了你这么久,一等就是十年,终于等到了你。
宋斯南:“嗯,我回来了。”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再也不走了。”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门铃声响起。
宋之漫起身:“我去开门。”
来人是苏合欢,她一见到宋之漫整个人就扑了上去,欢快的说:“之漫,我回来啦,你想我了吗?”
宋之漫抱着她,回:“想死你啦。”
宋之漫帮她把行李箱给提进来,苏合欢边走边问:“哎,我听说宋小四回来了,之漫,宋小四来找你了吗?”
宋之漫不答反问:“你听谁说的?”
“詹言侨啊!”苏合欢顺口答道。
就看到宋之漫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她。
苏合欢心虚的搂着宋之漫的手,讨好道:“哎呀,之漫几天没见你又变好看啦!”
“别说这些恭维的话。”宋之漫把自己的手从她手心里抽出来,坐在沙发上,气定神闲的看向苏合欢,“说吧,怎么又和詹言侨联系了,和好了?我记得上个月吧,谁在我耳边说‘詹言侨这个大坏蛋,我再也不理他了我要和他分手’,你记得吗,是谁说的?”
苏合欢求饶:“我我我,我说的。”她撇嘴道:“情侣之间吵架很正常的嘛!”
两个人嬉嬉笑笑的聊了一会儿,就听到厨房里传来一些声音。
苏合欢疑惑的看向宋之漫,揶揄道:“宋小漫你不乖哦,偷偷的藏了个人在家里。不行,我要去看看是谁!”她跳下沙发往厨房跑去。
宋之漫也没拦,坐在打开了电视,不一会儿,电视机发出的声音就占满了客厅的空隙。
接着就是苏合欢的一声尖叫:“啊——宋小四,你怎么在这里!”
宋斯南慢条斯理的把衣袖给理上去,依然自得的和她打招呼:“好久不见了,合欢。”他又接着切菜、洗菜。
苏合欢不确定的揉了揉眼睛,看看眼前的宋斯南,又转过头去看正在看电视的宋之漫,像是想到了什么,做贼似的把厨房的门给关了,小声问道:“你和之漫,同居了?”
宋斯南动作都没停:“你觉得,宋之漫会答应吗?”
闻言,苏合欢赞同性的点了点头:“之漫不会答应,但——”她别有深意的说,“架不住你脸皮厚不是。”
“这个真没有。”宋斯南开吸油烟机,点火,往锅里倒油,放食材,动作行云流水帅的一塌糊涂,看的苏合欢有点吃惊:“你还会炒菜呢?”
宋斯南点头:“待会一起吃饭。”
苏合欢下意识的点头,打开了门才反应过来:“你是来做客的吧,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你是主人的感觉呢?”
宋斯南轻笑,他把油烟机和火都给关了,绕到苏合欢这边把半开的门给关上,琢磨了下说:“因为,我就要成为这里的主人了。”
“什么意思?”
“苏合欢,你帮我说服宋之漫让我住在这里,我帮你搞定路放。”宋斯南言之凿凿的说。
他回国不过十几天,却早就把宋之漫身边的事都调查的一清二楚。
宋之漫住的地方是宋鸿渊买的,三室一厅,她一个人住,平时苏合欢会来留宿,但也是和詹言侨吵架的时候会过来。
而路放……路放一直缠着苏合欢,大抵是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所以使得苏合欢和詹言侨屡屡吵架。
苏合欢显然不太相信他:“路放可不怎么好解决,你确定你可以吗?”
“只要你能让我住进这里,我就能解决掉他。”宋斯南肯定的说。
苏合欢半信半疑的扫视着他,见他胸有成竹的样子,下定决心说:“那……咱们就这么说好了?”
宋斯南:“嗯。”他低头又琢磨了一下,说:“待会出去,别表露的太明显。”
“放心啦!”苏合欢拍拍胸脯,“我做事,你放心!不过你不能忘记,路放啊!”
宋斯南:“不会。”
☆、第四十三章
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不断,厨房外的客厅,除却电视机的声音别无其他。
宋之漫单手撑在自己的脸上,看着电视剧。
合欢挠了挠头,爬到她边上,问道:“宋小四怎么在你这儿?”
“不知道。”宋之漫是真不知道,一回到家,就看到一个人影杵在家门口了。
合欢追问:“那他怎么就做上菜了呢?”
宋之漫笑而不语的看着苏合欢,看的她发怵:“什么哦,现在是我在问你好吗,宋之漫,请认真回答!”
宋之漫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道:“他自己乐意的。”
句句都是实话。
“可是,”合欢担忧:“你确定,他做的能吃?”
宋之漫想了想:“不确定,但是我确定比你做的好吃。”
合欢缩了缩脖子,决定还是默默的坐在她边上看电视比较好。
等到开饭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如宋之漫所说,宋斯南做的确实比苏合欢好吃。
三个人吃完,宋斯南自动自发的收拾碗筷去洗碗。
“总觉得哪里不对。”宋之漫小声嘀咕,今天晚上的宋斯南太不一样了,主动做饭、收拾碗筷、洗碗,任劳任怨的,特别不像宋小四。
苏合欢倒觉得没什么,“毕竟他在国外生活了那么久,独立惯了吧。”
“有在好好的生活。”
“然后呢?”
“然后什么?等你吗?”宋之漫轻笑,挑衅般的说:“我凭什么等你。”
宋斯南气结,想发作又发作不出来,谁让他理亏呢!只是干巴巴的问一句:“那你这些年,除了封嗣,和谁在一起过吗?”
宋之漫拿水的动作一顿,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对他的问题哭笑不得。
把水拧开,喝了一大口,说:“你总是封嗣封嗣的,该不会,你喜欢的不是我,是封嗣吧?”
紧接着就是砰!的一声,宋之漫好整以暇的看着被水溅湿上衣的宋斯南,他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咽了一大口口水,问她:“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你的?”
说完又改口,“谁、谁说我喜欢你的!你别自作多情!”
宋之漫眨了眨眼,往身后的餐桌上指了指,“千纸鹤啊。”
“哈?”因为吃惊,他的嘴巴张的极大,“什么千纸鹤?”
带他走到餐桌旁,餐桌上摆放着一个透明的玻璃杯,上面被木头塞子塞住,宋之漫轻车熟路的把塞子□□,又从里面取了只千纸鹤,拆出来,念上面的话:“笨蛋宋之漫,题目不会做不问我,竟然去问封嗣,气死我了!”
念完,宋之漫满脸黑线,吐槽道:“宋小四你幼不幼稚啊!”
熟悉的名字就这么轻易的叫出口,连宋之漫都是明显的一怔。
这个称呼似乎有很多年没有被提起了,那年分开之后,宋小漫失去了宋小四,除了在午夜梦回并不清醒的时候她会下意识的叫着“宋小四”,其他时间,情绪掩藏至灵魂深处。
而宋斯南,在国外的这些年,顶着一个英文名横行。回到国内,大家都尊称他一声“宋总”或者是“宋四少”,宋小四这个称号,早就被人遗忘在时间长河之中了。
他眼睛、眉角都是笑意,“嗯,幼稚啊!”
年少的时候,谁不幼稚?
因为喜欢你,我做了多少现在看来幼稚至极的傻事。
黄昏夕阳散退,金色的余晖逐渐被深黑色的夜幕掩盖,只点了一盏灯的客厅昏暗至极,却因为他眉梢的笑意而柔和不少。
或许不是因为他的笑意。
而是因为他。
宋之漫浑身的刺在这一刻收了起来,她拉了条椅子坐下,又把那千纸鹤重新折了回去,放回玻璃瓶里。
等做完这一切,看向他。
从他回来之后,她似乎就没有好好看过他。
在医院的时候,宋之漫对着宋斯南热络的笑意熟视无睹,假装自己很忙,冷着脸路过他的身旁。
从他到医院的第一天,宋之漫就没给过宋斯南好脸色看过。
也没正眼看过他一眼。
这些年,宋之漫早就把自己伪装的很好了。
身上披着一件软猬甲,随时随地都竖着刺。
除了看病就诊的时候态度温和,其他时候都冷着张脸,不让旁人靠近半分。
可现在,他回来了。
宋之漫想,她等了他这么久,他终于回来了。
从此以后,她再也不用一个人假装着坚强独立,有苦再也不用一个人咬牙下咽。
他是她的盔甲,让她有着面对千军万马却可以一人血战到底的孤勇。
借着柔和灯光,宋之漫看向宋斯南。
长高了,头发也长了。
不像以前一样经常穿运动衫和休闲衫了。
在医院等自己的这么多天,似乎都穿着成套的西装。
更成熟了。
脸上棱角轮廓也更清晰了。
也……更好看了。
十年过去,依旧俊朗非凡。
宋之漫感叹道:“宋小四,你终于回来了。”
我等了你这么久,一等就是十年,终于等到了你。
宋斯南:“嗯,我回来了。”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再也不走了。”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门铃声响起。
宋之漫起身:“我去开门。”
来人是苏合欢,她一见到宋之漫整个人就扑了上去,欢快的说:“之漫,我回来啦,你想我了吗?”
宋之漫抱着她,回:“想死你啦。”
宋之漫帮她把行李箱给提进来,苏合欢边走边问:“哎,我听说宋小四回来了,之漫,宋小四来找你了吗?”
宋之漫不答反问:“你听谁说的?”
“詹言侨啊!”苏合欢顺口答道。
就看到宋之漫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她。
苏合欢心虚的搂着宋之漫的手,讨好道:“哎呀,之漫几天没见你又变好看啦!”
“别说这些恭维的话。”宋之漫把自己的手从她手心里抽出来,坐在沙发上,气定神闲的看向苏合欢,“说吧,怎么又和詹言侨联系了,和好了?我记得上个月吧,谁在我耳边说‘詹言侨这个大坏蛋,我再也不理他了我要和他分手’,你记得吗,是谁说的?”
苏合欢求饶:“我我我,我说的。”她撇嘴道:“情侣之间吵架很正常的嘛!”
两个人嬉嬉笑笑的聊了一会儿,就听到厨房里传来一些声音。
苏合欢疑惑的看向宋之漫,揶揄道:“宋小漫你不乖哦,偷偷的藏了个人在家里。不行,我要去看看是谁!”她跳下沙发往厨房跑去。
宋之漫也没拦,坐在打开了电视,不一会儿,电视机发出的声音就占满了客厅的空隙。
接着就是苏合欢的一声尖叫:“啊——宋小四,你怎么在这里!”
宋斯南慢条斯理的把衣袖给理上去,依然自得的和她打招呼:“好久不见了,合欢。”他又接着切菜、洗菜。
苏合欢不确定的揉了揉眼睛,看看眼前的宋斯南,又转过头去看正在看电视的宋之漫,像是想到了什么,做贼似的把厨房的门给关了,小声问道:“你和之漫,同居了?”
宋斯南动作都没停:“你觉得,宋之漫会答应吗?”
闻言,苏合欢赞同性的点了点头:“之漫不会答应,但——”她别有深意的说,“架不住你脸皮厚不是。”
“这个真没有。”宋斯南开吸油烟机,点火,往锅里倒油,放食材,动作行云流水帅的一塌糊涂,看的苏合欢有点吃惊:“你还会炒菜呢?”
宋斯南点头:“待会一起吃饭。”
苏合欢下意识的点头,打开了门才反应过来:“你是来做客的吧,为什么我总有一种你是主人的感觉呢?”
宋斯南轻笑,他把油烟机和火都给关了,绕到苏合欢这边把半开的门给关上,琢磨了下说:“因为,我就要成为这里的主人了。”
“什么意思?”
“苏合欢,你帮我说服宋之漫让我住在这里,我帮你搞定路放。”宋斯南言之凿凿的说。
他回国不过十几天,却早就把宋之漫身边的事都调查的一清二楚。
宋之漫住的地方是宋鸿渊买的,三室一厅,她一个人住,平时苏合欢会来留宿,但也是和詹言侨吵架的时候会过来。
而路放……路放一直缠着苏合欢,大抵是因为“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所以使得苏合欢和詹言侨屡屡吵架。
苏合欢显然不太相信他:“路放可不怎么好解决,你确定你可以吗?”
“只要你能让我住进这里,我就能解决掉他。”宋斯南肯定的说。
苏合欢半信半疑的扫视着他,见他胸有成竹的样子,下定决心说:“那……咱们就这么说好了?”
宋斯南:“嗯。”他低头又琢磨了一下,说:“待会出去,别表露的太明显。”
“放心啦!”苏合欢拍拍胸脯,“我做事,你放心!不过你不能忘记,路放啊!”
宋斯南:“不会。”
☆、第四十三章
厨房里乒乒乓乓的声音不断,厨房外的客厅,除却电视机的声音别无其他。
宋之漫单手撑在自己的脸上,看着电视剧。
合欢挠了挠头,爬到她边上,问道:“宋小四怎么在你这儿?”
“不知道。”宋之漫是真不知道,一回到家,就看到一个人影杵在家门口了。
合欢追问:“那他怎么就做上菜了呢?”
宋之漫笑而不语的看着苏合欢,看的她发怵:“什么哦,现在是我在问你好吗,宋之漫,请认真回答!”
宋之漫打了个哈欠,懒洋洋道:“他自己乐意的。”
句句都是实话。
“可是,”合欢担忧:“你确定,他做的能吃?”
宋之漫想了想:“不确定,但是我确定比你做的好吃。”
合欢缩了缩脖子,决定还是默默的坐在她边上看电视比较好。
等到开饭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
如宋之漫所说,宋斯南做的确实比苏合欢好吃。
三个人吃完,宋斯南自动自发的收拾碗筷去洗碗。
“总觉得哪里不对。”宋之漫小声嘀咕,今天晚上的宋斯南太不一样了,主动做饭、收拾碗筷、洗碗,任劳任怨的,特别不像宋小四。
苏合欢倒觉得没什么,“毕竟他在国外生活了那么久,独立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