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 再遇拜金女
“借酒消愁,愁更愁!”被五花大绑的尘穂,毫不留口德的对苏醒拆台道。
苏醒狠狠的瞪了这货一眼,如果不是现在不能打他,自己真想一记老拳招呼上去了……
众人也没有回家,甩开王猛与郑飞、王冲三人后,直接开车前往酒吧,把两只捆绑成粽子,不停挣扎的干尸留在车里以后,原本还想把尘穂也留下,但在尘穂要死要活的威胁下,只好把它和昏迷不醒的白狼带上。
众人走进酒吧,箭尊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不停的东张西望起来,看到大厅中穿着性感暴露的辣妹,一条条修长的大白腿,不停的在箭尊眼前晃来晃去。
“老板您来了。”一名服务生上前,恭敬的对哈曼行礼问好。
哈曼点点头,伸手拿起服务生托盘上的两杯红酒,递给箭尊一倍:“男人不抽烟不喝酒,活着不如一条狗。来尝尝酒的味道。”
“这就是爷爷以前说过的酒?”箭尊拿起红酒杯,看着杯子中的鲜红液体,不禁把鼻子凑上前闻了闻。
“哈哈!怎么样?你小子没喝过这东西吧?”哈曼端起酒杯轻饮了一口,对箭尊笑道。
箭尊伸出舌头,舔了一口杯中的酒,顿时眼睛瞪大来起了精神:“这叫酒的东西,真好喝!是我第二次喝过。”
夜天子饶有兴趣的看着箭尊:“哦?第二次?你第一次在那喝的?不会是猴儿酒吧?”
“猴儿酒是什么?我花易醉喝了怎么多年的酒,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东西。”听到酒这个字,花易醉连忙对夜天子问道。
“猴儿酒,就是山中的猴子采百果于一树洞,始为贮藏越冬粮食,但若当季不缺越冬粮食,猴儿们便会忘记曾储藏过一洞百果,然后这一洞百果便逐渐发酵,而后酿成一洞百果酒。此类野酿,实属机缘巧合,真正的猴儿酒价值千金不换。”
花易醉听到这句话,口水都要流淌下来了,看着箭尊:“你家里还有吗?如果有,咱们马上回去取。”
箭尊挠了挠头:“这个猴儿酿酒的故事我也听我爷爷说过,但是我没有喝过,我第一次喝酒,就是在树下看姑娘在术后方便的那次。
和她一起来的还有几名青年男女,他们坐在一起吃烤肉,喝着玻璃瓶子装的东西。那东西就是根哈曼刚刚给我酒味道一样,他们走了以后,我看还剩下小半瓶,就偷偷喝了点。”
“哈哈!那咱们今天坐在大厅,看你哈曼哥哥给你把个小妹,你们俩喝喝酒谈谈情。你长得怎么帅,就是欠缺学习,以后记得多跟哈曼哥哥混混,我保证你泡遍天下难逢敌手!”
“哈曼,你能不能考虑一下小白的感受,它现在昏迷不醒,每次有妹子路过,都会摸它一把,咱们还是去楼上的包房吧。”
被捆绑住的尘穂,因为他的怪异的样子,被不少青年男女指指点点,不禁低下头红着脸对哈曼道。
“哈哈,我看是你不好意思吧,那行咱们去二楼包厢。”哈曼说着对身旁的服务生道:“开一个包房。”
“好的老板。”服务生点点头,转身去准备包厢。
就在这时禁欲许久,两只眼睛不停在辣妹的大腿,和胸脯扫来扫去的哈曼,不禁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竟然是她!”
苏醒看到哈曼的反常,不及顺着哈曼目光看去,只见一名身材火辣,前撅后翘,衣着性感的辣妹,正坐在一边喝着柳橙汁。
“这个女人我好像在哪见过。”
“我好像也见过。”
“没错,是有些眼熟。”
众兄弟都觉得这个女人,好像在什么地方见到过,但却又想不起来她是谁。
忽然过目不忘的夜天子一打响指:“我想起来这女人是谁了,这不是在江城和哈曼,相亲的那个拜金女吗?”
苏醒想了想也点点头:“就是那个说自己老公,是酒吧老板的女人吧?”
“哦~~我也想起来,她不就是解锁各种姿势,让哈曼喜当爹的那个女人对吧!”尘穂两只比小白的眼睛还想狼眼的目光,死死的盯着拜金女浑身上下每一寸。
尘穂说完指着哈曼:“哈曼!给我拿一千万现金,我要用钱砸到她脱!”
苏醒抬起脚,想给这货一脚,但想想怕他发疯,便又放了下来,对尘穂怒道:“滚蛋!你还有没有点节操了?你现在都这个逼样了,竟然满脑子还想这些东西,这女人虽然拜金点,但她可是怀孕了啊。”
“我现在是病号你们谁敢打我?”尘穂瘪瘪嘴,白了苏醒一眼,表情贱到没有下线:“不就怀孕吗,出了什么意外大不了我赔她就是了。”
“怎么赔?你给她当儿子?”苏醒下意识的回了一句。
尘穂眼睛一瞪:“当屁儿子!你在对可爱的小穗穗不尊重,小心老子发飙哦!怀孕不就是一晚上的事吗?赔就赔了……”
“呃……尘穂这货就是典型的一个会移动的污秽物……”众人听到这货无耻的话,真的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了,真的是各种无节操无下限,在犯贱界当真是东方不败唯我独尊啊!
“上次在江城竟然敢贬低,我堂堂的王储哈曼。这次看我怎么一雪前耻!”
尘穂对哈曼贱笑道:“你是要拿钱砸到她脱,还是霸王硬上弓?反正不管怎么样,记得录像一份,把你的脸打赏马赛克也没事,反正我也不是看你。”
哈曼对于尘穂气的牙痒痒,但是现在尘穂打不得骂不得,动不动就用发飙吓唬众人,谁也不敢得罪这货……
哈曼扭头捂住耳朵,不去看尘穂这货,走到拜金女的身边:“这不是让我喜当爹的妹子吗,好巧啊竟然在这里碰到。”
拜金女上下打量哈曼一番;“你是?”
哈曼一点也不客气,直接坐在一旁的拜金女身旁的沙发上:“我是上次在江城酒楼和你相亲的人,想起来吗?”
“想起来了,你就是吹牛是这家酒吧老板的哈先生对吧?”
苏醒狠狠的瞪了这货一眼,如果不是现在不能打他,自己真想一记老拳招呼上去了……
众人也没有回家,甩开王猛与郑飞、王冲三人后,直接开车前往酒吧,把两只捆绑成粽子,不停挣扎的干尸留在车里以后,原本还想把尘穂也留下,但在尘穂要死要活的威胁下,只好把它和昏迷不醒的白狼带上。
众人走进酒吧,箭尊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不停的东张西望起来,看到大厅中穿着性感暴露的辣妹,一条条修长的大白腿,不停的在箭尊眼前晃来晃去。
“老板您来了。”一名服务生上前,恭敬的对哈曼行礼问好。
哈曼点点头,伸手拿起服务生托盘上的两杯红酒,递给箭尊一倍:“男人不抽烟不喝酒,活着不如一条狗。来尝尝酒的味道。”
“这就是爷爷以前说过的酒?”箭尊拿起红酒杯,看着杯子中的鲜红液体,不禁把鼻子凑上前闻了闻。
“哈哈!怎么样?你小子没喝过这东西吧?”哈曼端起酒杯轻饮了一口,对箭尊笑道。
箭尊伸出舌头,舔了一口杯中的酒,顿时眼睛瞪大来起了精神:“这叫酒的东西,真好喝!是我第二次喝过。”
夜天子饶有兴趣的看着箭尊:“哦?第二次?你第一次在那喝的?不会是猴儿酒吧?”
“猴儿酒是什么?我花易醉喝了怎么多年的酒,还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东西。”听到酒这个字,花易醉连忙对夜天子问道。
“猴儿酒,就是山中的猴子采百果于一树洞,始为贮藏越冬粮食,但若当季不缺越冬粮食,猴儿们便会忘记曾储藏过一洞百果,然后这一洞百果便逐渐发酵,而后酿成一洞百果酒。此类野酿,实属机缘巧合,真正的猴儿酒价值千金不换。”
花易醉听到这句话,口水都要流淌下来了,看着箭尊:“你家里还有吗?如果有,咱们马上回去取。”
箭尊挠了挠头:“这个猴儿酿酒的故事我也听我爷爷说过,但是我没有喝过,我第一次喝酒,就是在树下看姑娘在术后方便的那次。
和她一起来的还有几名青年男女,他们坐在一起吃烤肉,喝着玻璃瓶子装的东西。那东西就是根哈曼刚刚给我酒味道一样,他们走了以后,我看还剩下小半瓶,就偷偷喝了点。”
“哈哈!那咱们今天坐在大厅,看你哈曼哥哥给你把个小妹,你们俩喝喝酒谈谈情。你长得怎么帅,就是欠缺学习,以后记得多跟哈曼哥哥混混,我保证你泡遍天下难逢敌手!”
“哈曼,你能不能考虑一下小白的感受,它现在昏迷不醒,每次有妹子路过,都会摸它一把,咱们还是去楼上的包房吧。”
被捆绑住的尘穂,因为他的怪异的样子,被不少青年男女指指点点,不禁低下头红着脸对哈曼道。
“哈哈,我看是你不好意思吧,那行咱们去二楼包厢。”哈曼说着对身旁的服务生道:“开一个包房。”
“好的老板。”服务生点点头,转身去准备包厢。
就在这时禁欲许久,两只眼睛不停在辣妹的大腿,和胸脯扫来扫去的哈曼,不禁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竟然是她!”
苏醒看到哈曼的反常,不及顺着哈曼目光看去,只见一名身材火辣,前撅后翘,衣着性感的辣妹,正坐在一边喝着柳橙汁。
“这个女人我好像在哪见过。”
“我好像也见过。”
“没错,是有些眼熟。”
众兄弟都觉得这个女人,好像在什么地方见到过,但却又想不起来她是谁。
忽然过目不忘的夜天子一打响指:“我想起来这女人是谁了,这不是在江城和哈曼,相亲的那个拜金女吗?”
苏醒想了想也点点头:“就是那个说自己老公,是酒吧老板的女人吧?”
“哦~~我也想起来,她不就是解锁各种姿势,让哈曼喜当爹的那个女人对吧!”尘穂两只比小白的眼睛还想狼眼的目光,死死的盯着拜金女浑身上下每一寸。
尘穂说完指着哈曼:“哈曼!给我拿一千万现金,我要用钱砸到她脱!”
苏醒抬起脚,想给这货一脚,但想想怕他发疯,便又放了下来,对尘穂怒道:“滚蛋!你还有没有点节操了?你现在都这个逼样了,竟然满脑子还想这些东西,这女人虽然拜金点,但她可是怀孕了啊。”
“我现在是病号你们谁敢打我?”尘穂瘪瘪嘴,白了苏醒一眼,表情贱到没有下线:“不就怀孕吗,出了什么意外大不了我赔她就是了。”
“怎么赔?你给她当儿子?”苏醒下意识的回了一句。
尘穂眼睛一瞪:“当屁儿子!你在对可爱的小穗穗不尊重,小心老子发飙哦!怀孕不就是一晚上的事吗?赔就赔了……”
“呃……尘穂这货就是典型的一个会移动的污秽物……”众人听到这货无耻的话,真的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好了,真的是各种无节操无下限,在犯贱界当真是东方不败唯我独尊啊!
“上次在江城竟然敢贬低,我堂堂的王储哈曼。这次看我怎么一雪前耻!”
尘穂对哈曼贱笑道:“你是要拿钱砸到她脱,还是霸王硬上弓?反正不管怎么样,记得录像一份,把你的脸打赏马赛克也没事,反正我也不是看你。”
哈曼对于尘穂气的牙痒痒,但是现在尘穂打不得骂不得,动不动就用发飙吓唬众人,谁也不敢得罪这货……
哈曼扭头捂住耳朵,不去看尘穂这货,走到拜金女的身边:“这不是让我喜当爹的妹子吗,好巧啊竟然在这里碰到。”
拜金女上下打量哈曼一番;“你是?”
哈曼一点也不客气,直接坐在一旁的拜金女身旁的沙发上:“我是上次在江城酒楼和你相亲的人,想起来吗?”
“想起来了,你就是吹牛是这家酒吧老板的哈先生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