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骑猪看夕阳的男人
安装有消音器的沙鹰,喷射出一条火舌,威力强大的50AE枪弹足以将人的躯体打的稀巴烂,可是打在野猪身上,竟然不能将其一枪毙命。
沙鹰不是能一枪闷倒大象吗?为什么连一头野猪都打不死?
野猪可比大象皮厚得多,特别是松树林里的野猪,经常被牛虻、金腹蚊等吸血昆虫叮咬,所以它们喜欢靠在松树上蹭来蹭去,久而久之,野猪不但将自己的猪皮磨得坚硬无比,还蹭出一身松油来,一般枪弹根本就射不透。
50AE枪弹威力固然大,现代战争为什么没有士兵会选择它,因为防弹衣的出现,使得士兵不得不放弃“威力”而选择“动能”。
要想对目标造成伤害,首先得击穿其盔甲才行。威力大,只能伤害其表,动能大,则可穿透进入体内。但是又不能太大,形成贯通伤就打不死对方了。
此时,50AE打在野猪身上,强大的威力在其体表的“松油盔甲”上造成了大面积创伤,恐怖的伤口犹能看到绽开的皮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一枪下去并没有伤到内脏。
“补射!”
孙明杰也没想到这里的野猪竟然如此皮厚,连沙鹰都打不死它,又不能打第二枪,毕竟只有七发子弹,更换弹匣是需要时间的。
红点马上移动到受伤野猪的伤口处。
哒哒,哒哒!
两个点射,精准无比,被击中的野猪渐渐放慢了进攻速度,因失血过多而栽倒在地。
野猪群发现了他们的藏身之所,疯狂地冲了过来,远远看去,就像一台台小型推土机,一旦被撞到,非得粉身碎骨不可。
雇佣兵们不敢怠慢,将枪口对准野猪的要害部位,一连串的子弹泼洒出去,冲在最前面的野猪被打折了腿,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前排虽然倒下了,却为后面的伙伴们争取了时间,野猪距离越来越近。
“火力支援,换弹匣。”
孙明杰额头渗出冷汗,真要是命丧此处,传到外面可要笑掉大牙了,几百名湖西警察都拿他们没办法,却被一群野猪给困住了,谁让这帮畜生不讲理呢。
“不行,打不死。”
身后使用M4A1做火力支援的两名队友喊道,如果手里换成狙击步枪,那威力就足够了。
孙明杰换好了弹匣,野猪已经近在咫尺,他来不及呼叫身后队友补射,连续两枪打在最前排野猪的眼孔里,瞬间将其毙命。
近距离射击,彻底发挥出了沙鹰威力强大的优点。
但是,更多的野猪冲了上来。
孙明杰没有考虑的时间,连射五枪,直至子弹打光,可是最后一头野猪却冲了过来。
突然,嗵嗵两声枪响,巨大的弹壳掉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Ben端着犹自冒烟的霰弹枪,从树后走了出来,冲孙明杰竖起了大拇指。
枪声回荡在山谷间,别说是五公里之内了,估计就连高速公路上的人都能听到。
孙明杰不怪他暴露自己的方位,如果Ben不开枪的话,他可能就被冲上来的野猪拱死了。
“Ben快闪开,野猪王!”
Ben刚收起霰弹枪,就听身后队友大喊,等他侧身看时已经来不及了,推土机一般强壮的野猪王从侧面发起了冲锋,怪不得在刚才的战斗中没有发现这家伙,原来听到枪声它躲起来了。
这头野猪恐怕是成精了,能长到这么大而不被偷猎者猎杀,可见它对枪声一点都不陌生。
Ben慌乱之中从背后抽出霰弹枪,还不等端起枪口,野猪一头拱了过来,哪怕能一枪将其打死,野猪快速奔跑所产生的动能,也足以将Ben撞死,更何况他头上那两颗恐怖至极的大獠牙。
说时迟那时快,Ben只好就地翻滚躲到一边,咔嚓一声脆响,大腿粗的树木被野猪一头撞到,连根拔起。
没撞到人的野猪急忙转身,向倒在地上的Ben扑了过去。
真的要死了吗?Ben很不甘心!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只见悬崖上突然跳下一个身影,惊得雅鲁和库克忍不住张大了嘴巴。
“我的上帝啊,他是要自杀吗?”
凌云峰手持利刃,借助身体下落所产生的重力加速度,将尖刀深深刺入野猪腹部,随即刀把一转,在野猪王体内转了一圈,鲜血滋滋喷涌而出。
“嗷呜……”
剧痛难忍的野猪上下蹦跳着,试图将背上那个人甩下来,可凌云峰偏不让它得逞,一手薅住猪鬃趴在野猪背上,另一只手疯狂的猛刺野猪腹部,肠子流了出来。
一人一猪战成一团,五名雇佣兵想开枪却又不敢,生怕误伤到凌云峰,想冲上去帮忙,却被疯狂的野猪追得满山跑。
野猪确实是疯了,怎么都甩不掉身上的人,干脆落荒而逃。
“Ling快下来,野猪要逃跑了。”
可这位骑猪看夕阳的勇猛骑士,似乎喜欢上了这种感觉,骑在野猪背上,任由其四处逃窜,趟过河水,不一会儿便消失在对岸的丛林深处。
只留下一句:“兜兜风,等我回来。”
“……”
这小子不要命了吧,哪有骑野猪兜风的。
雇佣兵们不会原地等他回来,被野猪带到深山里肯定活不成,单打独斗,这个世界上能干死350公斤野猪王的人还没下生呢。
“快跟上,别让它跑了。”
五人急忙收拾装备,循着野猪逃跑的方向追了上去。
纵使他们野外生存能力再强,也强不过一头土生土长的野猪王。
跟踪了半个小时,翻过一座山峰,地上的血迹突然消失不见,大家束手无策,只好将目光看向孙明杰,希望他能做出决定,是继续赶路,还是继续搜救。
“他可是Ling的独生子,我们欠他的。”孙明杰说。
“他刚刚救过我,要走你们走,我留下来。”Ben说。
“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
五个人点点头,手心压手背,在被警方通缉的危险出境下,依旧选择继续搜救被野猪王带走的凌云峰。
“好,大家分头行动,Ben你去河边原地守候,雅鲁你去西面,库克你去东面,达奇你去北面。现在开始对时间,无论找到与否,明天早上五点,准时到目的地集合。假如遇到警察,不要恋战,先躲起来再说。”
“嗯!”
五个人刚要离开,这时,身后忽然传来悠扬的口哨声,和脚踩落叶发出的唰唰声。
“嘘!”
孙明杰打着手语,安排他们各就各位,到达防守位置。
来者应该不会是警察,估计是保护区的护林员。
可是,当那个所谓的“护林员”终于走近时,五名饱经枪林弹雨洗礼的国际佣兵激动的差点儿就哭了,那人竟是凌云峰。
更令人惊喜不已甚至可以说啼笑皆非的是,那家伙肩膀上竟然扛着一条粗大野猪腿。
看来,把野猪王给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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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鹰不是能一枪闷倒大象吗?为什么连一头野猪都打不死?
野猪可比大象皮厚得多,特别是松树林里的野猪,经常被牛虻、金腹蚊等吸血昆虫叮咬,所以它们喜欢靠在松树上蹭来蹭去,久而久之,野猪不但将自己的猪皮磨得坚硬无比,还蹭出一身松油来,一般枪弹根本就射不透。
50AE枪弹威力固然大,现代战争为什么没有士兵会选择它,因为防弹衣的出现,使得士兵不得不放弃“威力”而选择“动能”。
要想对目标造成伤害,首先得击穿其盔甲才行。威力大,只能伤害其表,动能大,则可穿透进入体内。但是又不能太大,形成贯通伤就打不死对方了。
此时,50AE打在野猪身上,强大的威力在其体表的“松油盔甲”上造成了大面积创伤,恐怖的伤口犹能看到绽开的皮肉,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一枪下去并没有伤到内脏。
“补射!”
孙明杰也没想到这里的野猪竟然如此皮厚,连沙鹰都打不死它,又不能打第二枪,毕竟只有七发子弹,更换弹匣是需要时间的。
红点马上移动到受伤野猪的伤口处。
哒哒,哒哒!
两个点射,精准无比,被击中的野猪渐渐放慢了进攻速度,因失血过多而栽倒在地。
野猪群发现了他们的藏身之所,疯狂地冲了过来,远远看去,就像一台台小型推土机,一旦被撞到,非得粉身碎骨不可。
雇佣兵们不敢怠慢,将枪口对准野猪的要害部位,一连串的子弹泼洒出去,冲在最前面的野猪被打折了腿,倒在地上爬不起来。
前排虽然倒下了,却为后面的伙伴们争取了时间,野猪距离越来越近。
“火力支援,换弹匣。”
孙明杰额头渗出冷汗,真要是命丧此处,传到外面可要笑掉大牙了,几百名湖西警察都拿他们没办法,却被一群野猪给困住了,谁让这帮畜生不讲理呢。
“不行,打不死。”
身后使用M4A1做火力支援的两名队友喊道,如果手里换成狙击步枪,那威力就足够了。
孙明杰换好了弹匣,野猪已经近在咫尺,他来不及呼叫身后队友补射,连续两枪打在最前排野猪的眼孔里,瞬间将其毙命。
近距离射击,彻底发挥出了沙鹰威力强大的优点。
但是,更多的野猪冲了上来。
孙明杰没有考虑的时间,连射五枪,直至子弹打光,可是最后一头野猪却冲了过来。
突然,嗵嗵两声枪响,巨大的弹壳掉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Ben端着犹自冒烟的霰弹枪,从树后走了出来,冲孙明杰竖起了大拇指。
枪声回荡在山谷间,别说是五公里之内了,估计就连高速公路上的人都能听到。
孙明杰不怪他暴露自己的方位,如果Ben不开枪的话,他可能就被冲上来的野猪拱死了。
“Ben快闪开,野猪王!”
Ben刚收起霰弹枪,就听身后队友大喊,等他侧身看时已经来不及了,推土机一般强壮的野猪王从侧面发起了冲锋,怪不得在刚才的战斗中没有发现这家伙,原来听到枪声它躲起来了。
这头野猪恐怕是成精了,能长到这么大而不被偷猎者猎杀,可见它对枪声一点都不陌生。
Ben慌乱之中从背后抽出霰弹枪,还不等端起枪口,野猪一头拱了过来,哪怕能一枪将其打死,野猪快速奔跑所产生的动能,也足以将Ben撞死,更何况他头上那两颗恐怖至极的大獠牙。
说时迟那时快,Ben只好就地翻滚躲到一边,咔嚓一声脆响,大腿粗的树木被野猪一头撞到,连根拔起。
没撞到人的野猪急忙转身,向倒在地上的Ben扑了过去。
真的要死了吗?Ben很不甘心!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只见悬崖上突然跳下一个身影,惊得雅鲁和库克忍不住张大了嘴巴。
“我的上帝啊,他是要自杀吗?”
凌云峰手持利刃,借助身体下落所产生的重力加速度,将尖刀深深刺入野猪腹部,随即刀把一转,在野猪王体内转了一圈,鲜血滋滋喷涌而出。
“嗷呜……”
剧痛难忍的野猪上下蹦跳着,试图将背上那个人甩下来,可凌云峰偏不让它得逞,一手薅住猪鬃趴在野猪背上,另一只手疯狂的猛刺野猪腹部,肠子流了出来。
一人一猪战成一团,五名雇佣兵想开枪却又不敢,生怕误伤到凌云峰,想冲上去帮忙,却被疯狂的野猪追得满山跑。
野猪确实是疯了,怎么都甩不掉身上的人,干脆落荒而逃。
“Ling快下来,野猪要逃跑了。”
可这位骑猪看夕阳的勇猛骑士,似乎喜欢上了这种感觉,骑在野猪背上,任由其四处逃窜,趟过河水,不一会儿便消失在对岸的丛林深处。
只留下一句:“兜兜风,等我回来。”
“……”
这小子不要命了吧,哪有骑野猪兜风的。
雇佣兵们不会原地等他回来,被野猪带到深山里肯定活不成,单打独斗,这个世界上能干死350公斤野猪王的人还没下生呢。
“快跟上,别让它跑了。”
五人急忙收拾装备,循着野猪逃跑的方向追了上去。
纵使他们野外生存能力再强,也强不过一头土生土长的野猪王。
跟踪了半个小时,翻过一座山峰,地上的血迹突然消失不见,大家束手无策,只好将目光看向孙明杰,希望他能做出决定,是继续赶路,还是继续搜救。
“他可是Ling的独生子,我们欠他的。”孙明杰说。
“他刚刚救过我,要走你们走,我留下来。”Ben说。
“要走一起走,要留一起留。”
五个人点点头,手心压手背,在被警方通缉的危险出境下,依旧选择继续搜救被野猪王带走的凌云峰。
“好,大家分头行动,Ben你去河边原地守候,雅鲁你去西面,库克你去东面,达奇你去北面。现在开始对时间,无论找到与否,明天早上五点,准时到目的地集合。假如遇到警察,不要恋战,先躲起来再说。”
“嗯!”
五个人刚要离开,这时,身后忽然传来悠扬的口哨声,和脚踩落叶发出的唰唰声。
“嘘!”
孙明杰打着手语,安排他们各就各位,到达防守位置。
来者应该不会是警察,估计是保护区的护林员。
可是,当那个所谓的“护林员”终于走近时,五名饱经枪林弹雨洗礼的国际佣兵激动的差点儿就哭了,那人竟是凌云峰。
更令人惊喜不已甚至可以说啼笑皆非的是,那家伙肩膀上竟然扛着一条粗大野猪腿。
看来,把野猪王给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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