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宵夜
  这座大宅,看上去安然静谧,对外没有丝毫戒备。大奔开到门口,大铁门就自动打开,一条笔直的柏油马路通往大宅深处,并没有想象中的戒备森严。更不曾从暗处跳出几个身穿黑衣,手持武器的矫健人影来对车辆进行检查。
  就好像不设防一般,任由奔驰车开了进去,完全无人理会。
  燕飞扬却分明能够感受到,至少有三四道目光从不同的方向盯住了奔驰车,只要车子或者车内的人一有异动,立马就会作出反应。
  作为一个千年世家的总舵,这样的警戒水准,那是理所当然的。
  奔驰车径直开进了内院。
  公孙兰和燕飞扬从车上下来,奔驰车便即退了出去,甚至连一句告别的话都没有。似乎一切都已经习惯成自然。
  “走吧,我带你去见见爷爷。”
  公孙兰像是很随意地说道。
  “啊?”
  燕飞扬显然意想不到,有点犯愣怔。
  不是说好,来给龙头罗盘认主的吗?怎么要去见爷爷?
  公孙兰的爷爷他可是听说过,气吞万里公孙霸!
  江湖上一位古董级的大能!
  和凤九天,燕如龙这些巨擘是同时代的人物。
  饶是燕飞扬一贯胆气甚豪,初生牛犊不怕虎,这会也难免心中紧张。
  “怎么,到了我家里,不该去拜访一下长辈吗?”
  公孙兰嫣然一笑,轻声说道。完全就是朋友间聊天的语气,绝不是老师和学生谈话。在燕飞扬面前,公孙兰越来越没办法把自己当老师。
  “这算是见家长吗?”
  鬼使神差的,燕飞扬嘴里忽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话一出口,燕帅哥就知道说错了,只不过想开句玩笑缓解一下心中紧张的情绪而已,但这句话听起来实在够暧昧。
  果然,公孙兰俏脸一下变得绯红,狠狠瞪了他一眼,瞪得燕帅哥脖子一缩,不敢抬头。自然也看不到公孙兰扭头之后,嘴角不由自主浮起的那一抹嗔怪的笑容。
  燕帅哥说错一句话之后,就紧紧闭上嘴巴,只默默跟在公孙兰身后,向前走去。
  这座大宅的内院,很完美地诠释了“庭院深深深几许”这句词。
  足足走了七八分钟,过了五扇月门,转过九道回廊,才来到了一间亮着灯光的厢房之前。燕飞扬记忆力超强,将来路记得一清二楚。
  这间厢房没有任何特别之处,一路过来,类似的房间,不知道见过多少。
  如果不是公孙兰亲自领路,任谁都不知道,老爷子就住在这里。
  这一路上,燕飞扬并未感应到隐藏在暗处的杀气。
  或许正是因为公孙兰亲自领路,所有暗哨机关都自动收敛了自己的气息。
  公孙兰轻轻敲了敲房门。
  “进来。”
  厢房之中,传来一个苍老却依旧充满着威严的声音。
  公孙兰便扭头看了燕飞扬一眼,微微一笑,推开了房门。
  燕飞扬原本以为会看到一位威严厚重,不苟言笑,满头白发胜雪的江湖大豪,这也是他一直在心目中给公孙霸的定位。
  但眼前的情形,却明白无误地告诉他,他想错了。
  屋子里热气蒸腾,一股烹肉的香味四下弥漫开来。
  公孙霸面前,竟然摆着一个火锅,锅里汤水翻滚,热气腾腾,火锅旁边,是一大堆小碟,里面堆放着各种肉类和豆制品,青菜却很少见。
  燕飞扬怎么都没想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公孙家的根本重地,名震天下的“气吞万里”公孙霸,竟然一个人躲在房子里吃火锅。
  “来了?”
  公孙霸抬起眼睛瞥了他俩一眼,没有任何讶异之色。
  “过来陪我吃宵夜。”
  公孙兰便嫣然一笑,脚步盈盈,向前走去。
  燕飞扬原本满心的紧张戒备,也在不知不觉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忽然就对这位皓首老者生出了许多亲近之意。
  小桌子旁早已摆好了两张木凳,明显是为他们准备的。
  公孙兰率先坐下,以目光向燕飞扬示意了一下。
  燕飞扬向公孙霸略略躬身,这才在一旁坐了下来。
  这不是他头一回见到公孙霸。
  数月之前,在东河村,在叶小桐家里,远远的,他曾经瞥过公孙霸一眼。不过那时候,他在明公孙霸在暗,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身影。
  直到现在,他才有机会仔细打量这位名动天下的江湖大豪。
  当然,目光还是要经过一定掩饰的,就这么直勾勾地盯住长辈看,实在太失礼了。
  “小子,是不是觉得很失望啊?”
  忽然间,公孙霸开口了,笑着问道。
  “前辈说笑了,飞扬不敢!”
  燕飞扬连忙欠了欠身子,恭恭敬敬地答道。
  “叫什么前辈晚辈,丫头叫我爷爷,你也叫我一声爷爷就是了。既然你是丫头看得上的朋友,那你就有资格坐在这里,陪我老人家吃肉喝酒。实话告诉你,这些年,有这个资格的小字辈,还真是不多。”
  公孙霸这话说得直白,也足够傲气,但听在燕飞扬耳朵里,却一点都不觉得刺耳。
  以公孙霸在术师江湖的鼎鼎大名,他绝对有如此傲气的资格!
  传闻中的气吞万里公孙霸,也从来都不是一个扭扭捏捏,婆婆妈妈的家伙。
  “爷爷。”
  燕飞扬再次欠身,叫道。
  “这就对了。好小子,对我的脾气,来,喝一杯!”
  公孙霸向燕飞扬举起了酒杯。
  燕飞扬发现,公孙霸的酒杯不是精致的白瓷杯,而是一个玻璃杯,摆在他面前的也是玻璃杯,很普通的那种,和这个酒的档次相比,实在差得太远了。
  这玻璃杯里装着的,绝对是三十年陈酿。
  这一点,不会错。
  燕飞扬不但品龙井茶是高手,品酒也不差。
  他家老爷子,在这些方面都很讲究,茶要最上等的明前茶,酒只喝陈酿。而且喝什么茶用什么杯,喝什么酒用什么杯,都有讲究。那不是刻意,而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
  燕飞扬明白,这至少是几代人才能养成的习惯。
  不过,眼下自然不是深究这些的时候,燕飞扬连忙举起酒杯,和公孙霸碰了一下,一扬脖子,满饮杯干,浓烈的酒浆如同一道火线似的,从咽喉处滚滚而下,直入肚肠。
  公孙霸就笑了,眯缝起一双看上去已经浑浊昏花的老眼,举起酒杯,也是一饮而尽,随即探出筷子,从火锅中夹出一大筷子肉,送进嘴里,大吃大嚼,让人看得酣畅淋漓。
  “小子,你是不是觉得我特没有品位啊?喝三十年陈酿老酒,用这种狗屁玻璃杯?”
  公孙霸将一大口肉吞下去,满意地点了点头,又转向燕飞扬,说道。
  如果换一个年轻人,这时候自然要说一番恭维话,燕飞扬却很老实地点了点头,说道:“是的,爷爷,喝三十年陈酿,玻璃杯确实不是最佳的选择。既不能增色,又不能添香,不过就是一个容器罢了。”
  公孙兰便有点嗔怪地瞪了他一眼,似乎怪他说话太直白。
  她可是难得见到老爷子如此逸兴遄飞,可别一不小心把这种好兴致给搅合了。
  公孙霸却哈哈一笑,说道:“好小子,还真是实话实说,不知道拐弯。我告诉你,在我们年轻的时候,玻璃杯可是个稀罕玩意,时髦得很。”
  燕飞扬恍然。
  凡事都不能离开他本身的时代去挑剔。
  数十年前,瓷杯陶杯随处可见,一点不金贵,精巧的玻璃杯甚至搪瓷缸子,反倒是时髦的象征。在那个年代,能够用得起玻璃杯的,就算是“土豪”了。
  “来来,吃肉吃肉,年轻人,要多吃肉,才有力气。”
  公孙霸又从火锅里夹出一筷子肉来,吃得满嘴流油。
  其实人到老来,越要吃肉,到了一定年纪,几乎是无肉不欢了。原因很简单,吃肉才能最大限度地补充体力。
  燕飞扬已经完全放松下来,当下也不客气,伸出筷子在火锅里夹了一大筷子肉,送进嘴里。
  刚才在那个酒会上,要顾忌个身份形象什么的,不能放开来吃,又无巧不巧的碰上张红云高文明韩成栋这批不开眼的家伙搅局,燕飞扬还真没吃饱。
  公孙兰轻轻一笑,开始在火锅里涮鱼肉片。
  鱼肉蛋白质多,脂肪少,有营养,倒是很适合她。
  “小子,你的事,我都听丫头说了,你很好。”
  公孙霸吃了一大口肉,很随意地说道,浑浊的双眼之中,隐隐迸射出两道精光。
  燕飞扬一直都在打量公孙霸,其实公孙霸也在仔细观察他。
  对孙女嘴里说的这个“此燕非彼燕”的小子,公孙霸特别上心。哪怕燕飞扬不是他们当初预测的那个燕家人,从他表露出的天才潜力来看,也是值得大力拉拢的。
  尤其这回前往中原省为高先生迁坟,重建祖坟风水,更令公孙霸对燕飞扬刮目相看。
  燕飞扬笑道:“爷爷,你也很好,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公孙霸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厢房里的气氛,变得十分欢快。
  公孙兰眼里便透出欢喜的光芒。
  公孙霸看在眼里,暗暗点头,又暗暗摇头。
  可惜这小子的命相太过凶狠,不然,将来公孙家交到他手里,也是很不错的选择。以这小子的天赋和才华,必定能将公孙家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