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七章,惊喜
海百川将女儿海棠和未来女婿林逸接进屋里,然后对身边的佣人说:“上菜吧。”
林逸以为只有三个人,饭菜会简单一些,可是没想到等饭菜端上来,竟然是满满一大桌子。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甚至海百川还开了一瓶上好的红酒。可见这顿饭菜他花了不少心思。
言语间,海百川对林逸这个女婿似乎很是满意,和林逸谈论了一些未来婚礼事宜,然后又询问了林逸以后的打算,最后才对林逸说:“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性格执拗了一点,有时候可能不听话,还请你见谅一些。”
林逸就立马说没关系,海棠和自己以后会互敬互爱的。海百川这才点点点头,举起酒杯,和林逸碰了一杯。
谈完这些家庭的事儿,不由自主地,海百川就把话题转移到了新世纪拍卖公司的事情上。
如今,随着香港和内地拍卖市场的火热,新世纪拍卖公司的业务也是越做越大,甚至比老东家佳士得的业务还要多。这也是海百川打拼几年积攒下来的诚信和魅力。不过对海百川来说,这点成就还远远不够,所以他希望以后林逸能够迁居香港,帮助自己打理公司---当然,这里面海百川还有一点小心思,那就是他只有海棠这么一个女儿,万一跟着林逸迁居内地生活,他有些接受不了,所以就借故让林逸倒插门过来。
林逸没想那么多,却婉转地拒绝了,毕竟他还有老妈要照看,不可能真的移居香港。
听林逸这么说,海百川就有些脸色不太高兴。这时候海棠出面打圆场,说自己和林逸结婚后先不会具体定居在某个地方,他们还有事情要办。
海百川就好奇了,问办什么事情?
海棠就说,去完成林逸最大的梦想,行走世界各地,然后淘尽天下好书。
听海棠这么一说,林逸不禁一愣。原本这句话他是说过的,不过也只是当成了玩笑,毕竟这个梦想有点大,可是现在……当初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一方面是对喜欢淘旧书的热爱,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听说外国有一对夫妇,周游世界去各地淘旧书,并且找到了无数的珍本……这个故事可以说极具吸引力。
林逸望着海棠,心中只觉得一股热流流过……
海百川也没想到自己这个女儿和女婿有这么大的想法,周游世界去淘书……
他想了想,就叹口气说:“好吧,这钱是永远都赚不完的,公司也可以以后再壮大,你们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好好地生活吧。”
林逸和海棠愣了一下,没想到海百川会这样支持自己。隐约地,两人心情不免高兴起来……
……
当晚,海百川喝了很多的红酒,趁着微醺,和林逸探讨了一下书画鉴定方面的知识。林逸现在的鉴定功力,即使不使用灵气,也是大师级别的。因此在言谈间,不由自主地就绽露出不同的思路和学识来。海百川惊愕中,不禁更加高兴,当即把自己收藏的一些古董字画拿出来和林逸一道品鉴。
林逸和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两人热乎的不得了,却苦了海棠想找个私人机会和林逸单独在一起都不可得。
……
第二天,海棠联系了几个香港的朋友,想要在结婚前,把林逸提前介绍给他们。于是就约好了在香港兰桂坊的一间酒吧见面。
第一次要与海棠的朋友们见面,林逸还是很重视的,因此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免得让海棠难看。
当天晚上,这些海棠的好友悉数到场,分别是海棠的同学,以及闺蜜。总共五个人,两男三女。
男的一个叫皮特,一个叫曹家廉,女的分别叫安琪儿,雪莲和颖儿。
看五人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不是普通人,见面就先和海棠来了一个热情的拥抱。
互相做了介绍之后,五人才拿眼仔细看林逸,林逸倒也不憷场,随便他们看。
说实话,作为地地道道的香港人,作为海棠的好朋友,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海棠怎么会找林逸这么一个大陆仔。倒不是他们对大陆人有什么偏见,而是在他们看来,海棠实在是太优秀了,林逸有些高攀不上。
似乎为了彰显自己这边与林逸那边的与众不同,那个洋名叫皮特的专门点了很多昂贵的洋酒,并且找了最好的酒吧座位,在他们看来,这种高消费,也是一种档次,就看林逸合不合群了。
对于他们的这些小心思林逸怎么会不知道,在他们安排完这一切后,林逸只说了一句话:“我买单。”
就这么一句话秒杀皮特等人,并搞得他们大红脸,貌似他们是来打秋风,占便宜来着。
这家酒吧的生意很好,习惯了挥霍和奢侈的年轻人大多聚在这里。
看去,三三俩俩或说笑或饮酒,显得格外有格调。须臾,酒吧的灯光暗淡下来,一束灯光打到了酒吧的大舞台上。
原来这还是一家音乐主题酒吧,每到晚上十点钟,就会有香港的一些歌手上台做表演,今晚邀请来的是香港一位三线歌手,以前很有名气,唱过一首脍炙人口的情歌,不过由于政治倾向的问题,被内地网友封杀,以至于落魄得只能在这酒吧唱歌。
看见这位熟悉的歌手,林逸有些黯然,以前他也喜欢过他的,觉得他的歌曲唱的还不错,很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以后听说过很多关于他的传闻,比如说他出柜,并且在脸谱上公布了自己的出柜宣言,还觉得此人很有勇气,再然后就是他政治倾向有问题了,以至于在内地被网友封杀,很多歌曲都在内地下架,原本还算富裕的生活一落千丈。
林逸觉得一个歌手,虽然不应该和政治挂钩,但是你必须要为自己所做的言论以及行为负责任。毕竟你是大人,不是小孩子。
这位倒霉歌手毕竟是老了,不复以往的风采,在舞台上演唱了三五首老歌,除了一首耳闻能详的获得一些掌声外,其余的都不冷不热。
林逸看四周,很多人根本就去注意这座舞台,更别提给他的这些老掉牙的老歌捧场。
那歌手依旧在舞台上抱着吉他演唱着,声音变得越来越高昂凄凉,反倒像是一个愤世嫉俗的流浪者,在念叨一些不合时宜的诗句。
好不容易等到这位过气歌手演唱完毕,那个叫皮特的家伙似乎要在林逸,海棠等人面前露一手,主动上台说自己要演唱一首披头士的《昨天》。
出乎意料地,他演唱的水准竟然很高,除了英文发音超级标准外,整个节奏和风格几乎以假乱真,惹得观众们不禁喝彩连连。
而这位皮特先生拥有一颗很骄傲的舞台心。竟然站在舞台上非常有风度地接受了大家的喝彩和恭维,然后一口气又连续演唱了三首英文歌。可以说气场十足。
就在林逸赞叹不已时,只见那个叫曹家廉的举了一杯酒水对林逸说:“皮特代表我们大家献歌几首,亲爱的林是不是也上去露一手?”
海棠的其他朋友,安琪儿,雪莲,还有颖儿也都笑眯眯地看着林逸,看他敢不敢应战。
林逸也不点破,就笑着说:“我唱歌一般,还是算了。”
这时候曹家廉又突然问林逸:“你会不会弹钢琴?”
林逸停顿了一下:“略知一二。”
海棠白了他一眼,林逸的钢琴还是海棠教的,主要是为了拉近两人的爱好和艺术距离。
“那就可以了!”曹家廉嘻嘻一笑,直接走到舞台上对皮特说,你先歇歇,有位朋友要弹钢琴,献歌一曲。
皮特一看是林逸,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于是就主动给林逸做介绍,说他来自内地,文武双全,无所不精云云,故意把林逸捧得老高,就等他等会儿出丑。
对此,林逸笑而面对。
看海棠也期待地望着自己,林逸就只好登上了舞台。
钢琴是一种高雅艺术,能够弹得好的不多,因此才会有朗朗那样的钢琴高手。
林逸在钢琴边坐下,试着按了按琴弦,还好,虽然很长时间没弹,至少手指还没怎么僵硬。
“既然大家这么欢迎,我就为我的女朋友,海棠献上一曲《李香兰》。”说完,林逸就开始弹奏起来,并且是边弹边唱---
恼春风
我心因何恼春风
说不出
借酒相送
夜雨冻
雨点透射到照片中
回头似是梦
无法弹动……
没错,实际上此刻林逸所弹唱的这首歌曲就是歌神张学友的那首《李香兰》。
也就是星爷在《国产凌凌漆》中叼着香烟,模样很吊地演唱的那首歌曲。
这首歌词调优美婉转,旋律悠扬哀伤,最容易打动女人的心。
此刻,聚光灯下,林逸用纯正的粤语,搭配自己灵动的手指,演绎出了一首似梦似幻的音乐剧。
现场,所有人醉了。
看着聚光灯下的林逸,仿佛看见了歌神驾临。
林逸呢,脑海中泛出的却是自己和海棠在一起的种种,以及和她相遇的一幕幕。
仿佛受到了感应,座位上的海棠不知为何也情动如斯,记起了和林逸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凄美的气氛在酒吧内升腾着,直到琴声停止,林逸充满魔力的嗓音消失,众人这才从从梦幻中清醒过来。
而这个时候,震天般喝彩鼓掌声才响起,林逸不理大厅里整齐的“来一个!来一个”的喝彩声,笑着走回座位,海棠马上幸福的拉住了他的手,眼角那泪痕还未干……
曹家廉和皮特赞叹地摇头,充满了仰慕与钦佩,都不知道怎么夸这个海棠的男朋友了;其她几个女孩则充满了酸酸的味道。林逸给她们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大到出乎她们想象。
林逸笑着摇头,其实他弹得好,也是利用了灵气,加持了灵气的钢琴声和歌声,不管谁听了,就都是天籁。
……
随着酒吧内气氛的热烈。林逸这一桌陆续送上各种酒水,饮料和果盘,甜点等。
满满一大桌的东西,让其他顾客不得不佩服这一桌的奢侈。
作为东道主的海棠和林逸,毫不在乎这些消费,对于他们来说,今晚最幸福的时刻已经过去,现在是好好享受的时候。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却是,这些酒水和水果竟然全都是酒吧老板赠送的。事后大家才明白,原来这位老板除了经营酒吧外,也是个音乐达人,很是伯乐地发现林逸唱歌不错,于是就想要签约林逸,信誓旦旦地说要把他打造成一个超级歌手。
对于这位老板信誓旦旦的宣言,林逸拒绝了,他可没有做歌手的兴趣,尤其现在的娱乐圈乱的很,自己也不想去趟浑水。被林逸拒绝,老板有些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只是念叨,可惜了一个好苗子,说不定未来就是新的歌坛天王。
林逸没想到自己只是随便唱了一首歌就得到如此高的评价,不禁莞尔。其他人则更是好奇地看着海棠这位男朋友,觉得他实在是神秘。只有海棠,幸福的像一个小女人。
……
就这样,林逸在香港盘桓了三四天,按照海百川的建议在香港和内地要举办两场婚礼。
所以他就先行飞回南都,制定自己的婚礼计划。现在的婚礼都有专门的婚礼策划师,林逸把自己的建议说给他们听了,让他们策划出一个好的婚礼现场来。
那些策划师倒也真有几把刷子,于是就按照林逸的建议,最终选取了以“童话”为主题的婚礼仪式。
随着时间推移,准新郎倌林逸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和海棠一起试婚纱,选择喜帖,还有预约酒席等等,忙得不可开交。
林逸本来是生性懒散的人,这次算是把他懒散的病症都给治好了,以至于某天心神疲惫的林逸对海棠说:“这辈子结一次婚就够了!”
海棠就刮了他脸蛋一下,娇嗔道:“怎么地,难道你还想来个二婚三婚呀?”
林逸,哭笑不得。
(未完待续。。)
林逸以为只有三个人,饭菜会简单一些,可是没想到等饭菜端上来,竟然是满满一大桌子。荤素搭配,色香味俱全,甚至海百川还开了一瓶上好的红酒。可见这顿饭菜他花了不少心思。
言语间,海百川对林逸这个女婿似乎很是满意,和林逸谈论了一些未来婚礼事宜,然后又询问了林逸以后的打算,最后才对林逸说:“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性格执拗了一点,有时候可能不听话,还请你见谅一些。”
林逸就立马说没关系,海棠和自己以后会互敬互爱的。海百川这才点点点头,举起酒杯,和林逸碰了一杯。
谈完这些家庭的事儿,不由自主地,海百川就把话题转移到了新世纪拍卖公司的事情上。
如今,随着香港和内地拍卖市场的火热,新世纪拍卖公司的业务也是越做越大,甚至比老东家佳士得的业务还要多。这也是海百川打拼几年积攒下来的诚信和魅力。不过对海百川来说,这点成就还远远不够,所以他希望以后林逸能够迁居香港,帮助自己打理公司---当然,这里面海百川还有一点小心思,那就是他只有海棠这么一个女儿,万一跟着林逸迁居内地生活,他有些接受不了,所以就借故让林逸倒插门过来。
林逸没想那么多,却婉转地拒绝了,毕竟他还有老妈要照看,不可能真的移居香港。
听林逸这么说,海百川就有些脸色不太高兴。这时候海棠出面打圆场,说自己和林逸结婚后先不会具体定居在某个地方,他们还有事情要办。
海百川就好奇了,问办什么事情?
海棠就说,去完成林逸最大的梦想,行走世界各地,然后淘尽天下好书。
听海棠这么一说,林逸不禁一愣。原本这句话他是说过的,不过也只是当成了玩笑,毕竟这个梦想有点大,可是现在……当初他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一方面是对喜欢淘旧书的热爱,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听说外国有一对夫妇,周游世界去各地淘旧书,并且找到了无数的珍本……这个故事可以说极具吸引力。
林逸望着海棠,心中只觉得一股热流流过……
海百川也没想到自己这个女儿和女婿有这么大的想法,周游世界去淘书……
他想了想,就叹口气说:“好吧,这钱是永远都赚不完的,公司也可以以后再壮大,你们就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好好地生活吧。”
林逸和海棠愣了一下,没想到海百川会这样支持自己。隐约地,两人心情不免高兴起来……
……
当晚,海百川喝了很多的红酒,趁着微醺,和林逸探讨了一下书画鉴定方面的知识。林逸现在的鉴定功力,即使不使用灵气,也是大师级别的。因此在言谈间,不由自主地就绽露出不同的思路和学识来。海百川惊愕中,不禁更加高兴,当即把自己收藏的一些古董字画拿出来和林逸一道品鉴。
林逸和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两人热乎的不得了,却苦了海棠想找个私人机会和林逸单独在一起都不可得。
……
第二天,海棠联系了几个香港的朋友,想要在结婚前,把林逸提前介绍给他们。于是就约好了在香港兰桂坊的一间酒吧见面。
第一次要与海棠的朋友们见面,林逸还是很重视的,因此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免得让海棠难看。
当天晚上,这些海棠的好友悉数到场,分别是海棠的同学,以及闺蜜。总共五个人,两男三女。
男的一个叫皮特,一个叫曹家廉,女的分别叫安琪儿,雪莲和颖儿。
看五人的穿着打扮,就知道不是普通人,见面就先和海棠来了一个热情的拥抱。
互相做了介绍之后,五人才拿眼仔细看林逸,林逸倒也不憷场,随便他们看。
说实话,作为地地道道的香港人,作为海棠的好朋友,他们怎么也想不明白海棠怎么会找林逸这么一个大陆仔。倒不是他们对大陆人有什么偏见,而是在他们看来,海棠实在是太优秀了,林逸有些高攀不上。
似乎为了彰显自己这边与林逸那边的与众不同,那个洋名叫皮特的专门点了很多昂贵的洋酒,并且找了最好的酒吧座位,在他们看来,这种高消费,也是一种档次,就看林逸合不合群了。
对于他们的这些小心思林逸怎么会不知道,在他们安排完这一切后,林逸只说了一句话:“我买单。”
就这么一句话秒杀皮特等人,并搞得他们大红脸,貌似他们是来打秋风,占便宜来着。
这家酒吧的生意很好,习惯了挥霍和奢侈的年轻人大多聚在这里。
看去,三三俩俩或说笑或饮酒,显得格外有格调。须臾,酒吧的灯光暗淡下来,一束灯光打到了酒吧的大舞台上。
原来这还是一家音乐主题酒吧,每到晚上十点钟,就会有香港的一些歌手上台做表演,今晚邀请来的是香港一位三线歌手,以前很有名气,唱过一首脍炙人口的情歌,不过由于政治倾向的问题,被内地网友封杀,以至于落魄得只能在这酒吧唱歌。
看见这位熟悉的歌手,林逸有些黯然,以前他也喜欢过他的,觉得他的歌曲唱的还不错,很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以后听说过很多关于他的传闻,比如说他出柜,并且在脸谱上公布了自己的出柜宣言,还觉得此人很有勇气,再然后就是他政治倾向有问题了,以至于在内地被网友封杀,很多歌曲都在内地下架,原本还算富裕的生活一落千丈。
林逸觉得一个歌手,虽然不应该和政治挂钩,但是你必须要为自己所做的言论以及行为负责任。毕竟你是大人,不是小孩子。
这位倒霉歌手毕竟是老了,不复以往的风采,在舞台上演唱了三五首老歌,除了一首耳闻能详的获得一些掌声外,其余的都不冷不热。
林逸看四周,很多人根本就去注意这座舞台,更别提给他的这些老掉牙的老歌捧场。
那歌手依旧在舞台上抱着吉他演唱着,声音变得越来越高昂凄凉,反倒像是一个愤世嫉俗的流浪者,在念叨一些不合时宜的诗句。
好不容易等到这位过气歌手演唱完毕,那个叫皮特的家伙似乎要在林逸,海棠等人面前露一手,主动上台说自己要演唱一首披头士的《昨天》。
出乎意料地,他演唱的水准竟然很高,除了英文发音超级标准外,整个节奏和风格几乎以假乱真,惹得观众们不禁喝彩连连。
而这位皮特先生拥有一颗很骄傲的舞台心。竟然站在舞台上非常有风度地接受了大家的喝彩和恭维,然后一口气又连续演唱了三首英文歌。可以说气场十足。
就在林逸赞叹不已时,只见那个叫曹家廉的举了一杯酒水对林逸说:“皮特代表我们大家献歌几首,亲爱的林是不是也上去露一手?”
海棠的其他朋友,安琪儿,雪莲,还有颖儿也都笑眯眯地看着林逸,看他敢不敢应战。
林逸也不点破,就笑着说:“我唱歌一般,还是算了。”
这时候曹家廉又突然问林逸:“你会不会弹钢琴?”
林逸停顿了一下:“略知一二。”
海棠白了他一眼,林逸的钢琴还是海棠教的,主要是为了拉近两人的爱好和艺术距离。
“那就可以了!”曹家廉嘻嘻一笑,直接走到舞台上对皮特说,你先歇歇,有位朋友要弹钢琴,献歌一曲。
皮特一看是林逸,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于是就主动给林逸做介绍,说他来自内地,文武双全,无所不精云云,故意把林逸捧得老高,就等他等会儿出丑。
对此,林逸笑而面对。
看海棠也期待地望着自己,林逸就只好登上了舞台。
钢琴是一种高雅艺术,能够弹得好的不多,因此才会有朗朗那样的钢琴高手。
林逸在钢琴边坐下,试着按了按琴弦,还好,虽然很长时间没弹,至少手指还没怎么僵硬。
“既然大家这么欢迎,我就为我的女朋友,海棠献上一曲《李香兰》。”说完,林逸就开始弹奏起来,并且是边弹边唱---
恼春风
我心因何恼春风
说不出
借酒相送
夜雨冻
雨点透射到照片中
回头似是梦
无法弹动……
没错,实际上此刻林逸所弹唱的这首歌曲就是歌神张学友的那首《李香兰》。
也就是星爷在《国产凌凌漆》中叼着香烟,模样很吊地演唱的那首歌曲。
这首歌词调优美婉转,旋律悠扬哀伤,最容易打动女人的心。
此刻,聚光灯下,林逸用纯正的粤语,搭配自己灵动的手指,演绎出了一首似梦似幻的音乐剧。
现场,所有人醉了。
看着聚光灯下的林逸,仿佛看见了歌神驾临。
林逸呢,脑海中泛出的却是自己和海棠在一起的种种,以及和她相遇的一幕幕。
仿佛受到了感应,座位上的海棠不知为何也情动如斯,记起了和林逸在一起的点点滴滴。
凄美的气氛在酒吧内升腾着,直到琴声停止,林逸充满魔力的嗓音消失,众人这才从从梦幻中清醒过来。
而这个时候,震天般喝彩鼓掌声才响起,林逸不理大厅里整齐的“来一个!来一个”的喝彩声,笑着走回座位,海棠马上幸福的拉住了他的手,眼角那泪痕还未干……
曹家廉和皮特赞叹地摇头,充满了仰慕与钦佩,都不知道怎么夸这个海棠的男朋友了;其她几个女孩则充满了酸酸的味道。林逸给她们的震撼实在是太大了,大到出乎她们想象。
林逸笑着摇头,其实他弹得好,也是利用了灵气,加持了灵气的钢琴声和歌声,不管谁听了,就都是天籁。
……
随着酒吧内气氛的热烈。林逸这一桌陆续送上各种酒水,饮料和果盘,甜点等。
满满一大桌的东西,让其他顾客不得不佩服这一桌的奢侈。
作为东道主的海棠和林逸,毫不在乎这些消费,对于他们来说,今晚最幸福的时刻已经过去,现在是好好享受的时候。不过令人意想不到的却是,这些酒水和水果竟然全都是酒吧老板赠送的。事后大家才明白,原来这位老板除了经营酒吧外,也是个音乐达人,很是伯乐地发现林逸唱歌不错,于是就想要签约林逸,信誓旦旦地说要把他打造成一个超级歌手。
对于这位老板信誓旦旦的宣言,林逸拒绝了,他可没有做歌手的兴趣,尤其现在的娱乐圈乱的很,自己也不想去趟浑水。被林逸拒绝,老板有些不甘心,却又无可奈何,只是念叨,可惜了一个好苗子,说不定未来就是新的歌坛天王。
林逸没想到自己只是随便唱了一首歌就得到如此高的评价,不禁莞尔。其他人则更是好奇地看着海棠这位男朋友,觉得他实在是神秘。只有海棠,幸福的像一个小女人。
……
就这样,林逸在香港盘桓了三四天,按照海百川的建议在香港和内地要举办两场婚礼。
所以他就先行飞回南都,制定自己的婚礼计划。现在的婚礼都有专门的婚礼策划师,林逸把自己的建议说给他们听了,让他们策划出一个好的婚礼现场来。
那些策划师倒也真有几把刷子,于是就按照林逸的建议,最终选取了以“童话”为主题的婚礼仪式。
随着时间推移,准新郎倌林逸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和海棠一起试婚纱,选择喜帖,还有预约酒席等等,忙得不可开交。
林逸本来是生性懒散的人,这次算是把他懒散的病症都给治好了,以至于某天心神疲惫的林逸对海棠说:“这辈子结一次婚就够了!”
海棠就刮了他脸蛋一下,娇嗔道:“怎么地,难道你还想来个二婚三婚呀?”
林逸,哭笑不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