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陆小凤得到消息的速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陆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陆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陆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陆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陆小凤,陆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陆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陆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陆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陆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陆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陆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陆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陆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陆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陆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陆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陆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陆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陆大侠,你怎么了?”
  陆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发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第15章
  夺命镖的尸体被保存得很好。
  这世界上的能人异士很多,付出足够的代价,不说活死人,也能肉白骨,一具小小的尸体,想要将他定格在死亡的一刻,不是什么难题。
  南王或许心胸不够宽广,脾气不够和善,但智商却不见得有多低,想象力更是大到没有边际。
  南王道:“死人也是会说话的。”
  江如画道:“是这样没错。”
  自从夺命镖死后,他无论去哪里都会把江如画带上,南王是个很惜命的人,只有活着,才能完成他谋划了大半辈子的伟业,所以,他不能死亡。
  普通的护卫尚且不足以对付叶孤城,他虽然没有见过叶孤城的剑,却听说他的剑术十分之了得,又加上看见了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门外汉也能看出这剑招相当高明。
  已经将罪魁祸首定论为白云城主,夺命镖的死,只能证明他不仅剑术好,轻功也很好,可以在铁桶一般的南王府来去自如。
  南王嘴上不说,心里却是怕的。
  这世界上能够不畏惧死亡的人很少,南王并不位列其中。
  江如画一个很高明的剑客,他是唯一能克制住白云城主的人。
  南王阴狠道:“找个方法,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
  江如画闻言一惊,脸上神色不变道:“为何要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
  南王道:“因为我们对叶孤城的剑招一无所知。”
  所有的剑招都万变不离其宗,就算是成名剑客也是一样,越是强大的剑客,就越有自己的一套用剑方法,叶孤城在江湖上出现得不多,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剑是什么样的,南王意图用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来找到他的惯用剑法,分析破绽。
  不得不说,他的想法很是在理,唯一的问题就是,造成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并不是叶孤城的剑招。
  江如画的笑脸十分僵硬,好在他皮肤黝黑,南王也没有回头多关注他的脸,以至于并没有发现江如画的失态。
  他心道,如果将夺命镖的身体保存下来,你对叶孤城的剑也不会有多少了解,因为这剑招并不是叶孤城的,而是他的。
  忽然间,有一股荒谬的恐惧感涌上心头,男人特意用他的剑招杀死夺命镖,岂不也是故意的?
  无名人知道从江湖隐匿许久的自己在南王身边,又用了自己唯一无法说破的方法激化南王与白云城主的矛盾。
  江如画知道,南王是一个多么可怕,疑心多么重的老人,他在对方身边呆了很多年,也没有得到完全的信任,如果被南王发现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与自己的剑招一模一样,那就算是他主动坦白,对方也会在心里怀疑。
  怀疑自己在他身边别有所图,怀疑他想要南王的命。
  所以江如画不能说,不仅不能说,还要想办法将事情圆过去,全部嫁祸于白云城主的头上。
  南王见江如画迟迟没有答话,便侧过半张脸道:“你觉得如何?”
  江如画心里有鬼,南王忽然叫他几乎让心脏停止跳动,他道:“什么如何。”
  眼见老人脸上的皱纹间已经充斥不耐烦的意味,也好在他并没有真正发火,南王压下性子又道:“你觉得,用什么法子将他的身体保存下来为妙?”
  他此时不仅不能劝说南王将夺命镖的尸体销毁,还要顺着他的话接着编下去,因为江如画知道,南王问自己,并不是为了听取他的意见,而是要听他随声附和。
  他只能道:“据说天山上的冰雪有保存身体的奇效,又兼之各色药物辅佐,便能将死人永远停留在他死亡的那一刻。”
  他抬头,正巧看见夺命镖被防腐药剂浸泡的尸体,对方的眼睛始终没有合上,他的瞳孔开始涣散,但嘴角却一直挂了一抹诡异的笑。
  毛骨悚然。
  夜已深,静悄悄。
  大船停靠在岸边,没有发出一丁点儿声响。
  守夜人坐在港口边上,有一阵没一阵地打瞌睡,本来,晚上是不允许有船行驶的,但有钱能使鬼推磨说的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上下都被打点好,只等晚上迎接贵客,一切都在暗中进行,除了港口的负责人,没人清楚。
  他忽然听见动静,支起眼皮便看见富丽堂皇的大船停在眼前。
  声音实在是太轻了,这船,就好像不是靠水流前行,而是在空中飘着,猛然降临在他的面前。
  只能听见海浪拍岸的水声。
  守夜人一惊,什么睡意都飞走了,他睁大眼睛,心中却不由瘆得慌。
  “咕咚——”口水的吞咽声,他快要被贵客吓死了。
  “嘎吱——”
  船的门,被打开了。
  守夜人先看见了一只纤细无比的手,那手很白,很柔嫩,莹白的皮肤在夜空中,好像闪着光。
  这是一双属于绝世美人的手,他虽然没有见多太多的美人,却可以断定,这一辈子,再也见不到比这更美更柔的手。
  他视线游移,一路向上,比手更白的,是女人的衣服,但那是截然不同的一种白,看不见尘埃与黑暗。
  柔软的胸脯被衣服包裹,再向上,则是冷若冰霜的一张脸。
  看见那张脸的瞬间,守夜人就像被从上到下浇了一桶凉水,什么邪思淫念都化为乌有,因为那张脸太美,而且是庄严宝相的美。
  仙人身边的捧剑仙子,怕就是这样,美若冰霜,又凌厉得过分,稍微靠近一点,都好像会被她身上的寒气冻成冰棍。
  美则美矣,却不可亵玩。
  女人并没有与他交流的欲望,只是用莹白的手指夹住玉牌,向守夜人手中一扔,没让他手忙脚乱地接住,落点刚刚好。
  一看那块玉牌,守夜人更加肃然起敬。
  正面刻东南西北四条龙王,反面则是密密麻麻的铭文,南方十四条漕运线,还有少得不能再少的海运港口,有这块牌子,怕是龙王海下的宫殿都是去的得的。
  守夜人用手帕将玉牌擦干净,毕恭毕敬地递过去,他眼睛只敢盯着地面看,万万不敢抬头多看仙子一眼,天上的明月看着柔和,近了也会刺瞎人的双眼,他只怕仙子嫌被他碰过的玉牌太脏,不肯接过去。
  手上沉甸甸的重量忽然一轻,玉牌已被岚风收了回去。
  没人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功夫,守夜人迷迷糊糊想到这大抵是仙家手段,他听说书人道有内力深厚的大侠可隔空取物,人尚且能够做到,天上的仙子又有什么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