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我们要先去首都。上次去还是刚结婚的时候了。”何立华回忆道,“你.妈还不肯去,怕我花钱。后来我是哄着她,说我拿了一笔奖金,她才肯去。”
  王秀珍笑道:“是啊,从那时候开始,就看出你会哄骗。小曼你知道伐,你爸哪里拿了什么奖金,他怕我不肯去,跟师兄弟借了一百块钱,后来十块十块的,还了大半年呢。”
  原来这么老实的父亲,也有这样意外的一面啊!
  何小曼心中一动。当下的处境,她是真的迷茫,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或者父亲那儿能有答案。
  吃过晚饭,她借口有些撑,非拉着何立华出去散步。
  原本何立华是雷打不动要看新闻的,但宝贝女儿今天难得盛情相邀,何立华便也欣然应允。
  三月,一股寒潮过去还没几天,正是温度重新攀升新高的时候,夜风已不刺骨,从珍珠弄出去,走在街上散步,还蛮惬意。
  “爸,我遇见了让我觉得困惑的事,想跟你说说。”何小曼挽着何立华的胳膊,没有绕弯,开门见山。
  何立华微笑:“我就知道,你怎么无缘无故拉着我出来散步。说说看呢,什么事可以让我们小曼困惑?”
  “是不是所有的欺骗都是罪恶的,都是不应该被原谅的?”
  何立华一愣,这个问题也太大了。“这不好一概而论吧,欺骗也要看目的,看结果,不能讲得这么绝对。当然了,能不要欺骗还是不要欺骗,因为后果很难由自己把握,容易引起一系列的后遗症。”
  何小曼不由叹道:“是啊,一个谎言说出口,后来就要有五个十个谎言去圆。没有穷尽。”
  这可真是话中有话。
  “怎么了,是你骗了谁?还是谁骗了你?”
  何小曼也不想隐瞒:“爸,你还记得丁砚么?”
  “当然记得,你的救命恩人,后来不是在你厂里蹲点调研过么?你好像说过他出国留学去了啊?”
  何立华记性还真不错,这些关键信息都记得,一个都没遗漏。
  “他是救了我。但是,他隐瞒了当时的真凶。”何小曼耿耿的便是这个。
  何立华一惊:“真凶去年不是抓到了么?向丽娜啊。怎么了,丁砚早就知道?那他是车祸的目击者?”
  何小曼摇摇头:“这倒好像不是……”
  又想起何立华完全不知道丁砚的身份,又解释道:“其实丁砚……是副市长丁佐民的儿子,当然这个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他一直没有提及,我也没有特意打听过。”
  何立华倒吸一口凉气:“市长的儿子!我的天,那个向丽娜不也是什么大领导的孙女么?怎么都碰一起了?难道就是因为认识,所以没有向警察坦白?”
  “倒也不是。当时丁砚救我的时候,只看到车子,没看到人。但是据说,车祸当天晚上,丁砚一家去向家作客,看到了向家那辆肇事的吉普车,所以那天晚上,他应该就已经知道谁撞了我。”
  看着女儿的落寞,何立华突然猜到了些什么。
  丁砚曾经上过门,何家一家人都对他很有好感。至于后来突然出国留学,何家也只是觉得大概优秀的人也该当如此,慢慢的就把他淡忘了。
  但是显然,女儿并没有淡忘他。
  何立华自问,从来没有攀龙附凤的心。但他却又有更高一层的眼界。他不鄙视低层,但也不仰望上层。
  感情,不论身份。这个“不论”,不仅向下,也向上。
  二人沉默着走了一段,何立华终于道:“我刚刚想了想,当年的事情是这样。他将你送到医院,随后通知了我。我赶到医院的时候,警察已经询问结束,当时询问的不止有丁砚,还有送你到医院的司机,提供了肇事车辆的信息之后就走了。”
  何立华担心地望了望女儿,见她脸色倒是平静,便继续道:“后来警察那儿的后续,是我去处理的。他们没有再出现。警察也没有再要求第二询问,只是当作一般的车祸来处理。如果按你刚才的说法,当时他应该并没有刻意欺瞒警察。如果他是当晚看见了车辆,他的问题在于,没有再去找警察说清楚,是不是这样?”
  “是的。我没说他当场说谎,但他也的确知情不报。”
  “对。问题就在这儿。其实从结果来说,就算他当时去告知警察,结果也和你后来自己找到肇事司机是一样的,无非就是调解和赔偿……”
  “可我在意的是,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何小曼的平静终于被打破,语气变得急.促起来。
  何立华停下脚步,认真地看着女儿:“两年后,凶手突然落网。当年的肇事司机背后居然另有指使者,你不觉得这个落网有些太过巧合吗?”
  被父亲一提醒,那曾经有过的熟悉感又回来了。
  “如果我是你,想知道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会去和他接触过的人那儿了解。如果当初他知情不报,是因为什么?向家的背景固然深厚,丁家不也是同样显赫?他的知情,是早发现了肇事车辆,还是早发现了向丽娜才是背后主谋?小曼,我们不会原谅罪恶,但是,也应该让别人说话。”
  何小曼望着父亲,当年与父亲在赔偿金一事上的分歧还历历在目,可纵然有分歧,何小曼还是深深地佩服父亲的正直。
  应该让别人说话。
  这个“别人”,既包括丁砚本人,也包括那些曾经参与其间的人。他们眼里,事件到底又是什么样子呢?
  “看来明天下班后我要晚些回家了……”
  “没事,不论多晚回家,家里总会给你留着饭菜的。”何立华的支持,意味深长。
  睡了一个下午,何小曼的夜晚格外清醒。与父亲的一番谈话,终于让她从懵懂状态中走了出来。将这三年来的各种事件和细节仔细想了想,不得不承认,父亲的疑惑,和自己的疑惑是一样的。
  高考的时候,自己那熟悉感,也一定不是凭空来的。
  一定还有很多自己并不知晓的内情。
  明天下班,要来约一约钱警官了。
  第142章 窗外
  第二天上班, 她去织布车间找叶美贤。
  “最近人都看不到,忙什么呢?”叶美贤现在是织布车间的技术骨干,虽然还是一如既往地不会带新人, 但是她带出了何小曼这样的“超级新人”,足以躺在功劳薄上吃到退休了。
  “明天才从s市回来, 邱厂长让我招待客户去的。飞机晚点,可累死我了。”何小曼对叶美贤撒娇, 有时候比对王秀珍还要丧心病狂。
  “那你今天不在家休息一天。你又不是铁打的,真当自己女战士啊。”
  “月底新厂区奠基仪式, 都忙坏了, 我才从新厂区回来, 连口水都没喝就来找你了。”何小曼又丧心病狂地撒娇。
  “哟,这是怪师傅没给你喝水啊。”叶美贤笑着给她倒了杯水,“说吧, 什么事。小何科长一忙起来,肯定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何小曼对她的取笑全盘接受, 一点都不带反抗的。
  “告诉我怎么找到钱明。”
  “钱明?”叶美贤吓了一跳, “你怎么来找我啊?”
  “我打电话去他以前的所了, 说他调走了啊。接电话的是个小民警,都不知道他调哪儿去了。”
  “那怎么就找我呢?”叶美贤警惕地望着她。
  呵呵, 不找你找谁?
  何小曼可不傻。以前的叶美贤美是美,但冰冷到有些病态, 总是万事不问的样子。现在可就不同了, 无论是言谈还是神情, 都带了温度。虽然还不是高温,但也足够让人与她正常相处。
  这种变化的背后,起因一定是情感。
  “反正我就是知道。就算全世界人都找不到他,师傅你也一定知道他在哪儿。”何小曼坏笑地望着叶美贤。
  叶美贤有些慌乱,脸居然都有些红:“我可没这么关心他……”
  何小曼转转眼珠:“钱明这人吧……不用你关心他的。他脸皮那么厚,肯定会天天塞在你眼皮子底下,让你想不关心都不成。”
  这形容,把叶美贤都逗笑了。
  找了支笔,写了一行地址,递给何小曼:“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因为我也不关心他调到了哪里去上班,从来没问过。”
  这很符合叶美贤的作派。她对任何人都很淡漠,不关心人家吃了没,不关心人家几岁,不关心人家有对象没,不关心人家在哪儿工作,不关心人家心情好不好。
  何小曼看了看纸条,应该是钱明的住址。还好,再怎么不关心,总算还记得人家的住址。
  知道叶美贤的性格,何小曼也没有对住址这事儿追根问底。叶美贤愿意给她,其实就是承认自己和钱明有交往,至于交往到什么地步,何小曼不会好奇地去深究。
  奠基仪式临近,实在是每个相关业务部门都在为了此事而奔忙。何小曼一整天都没来得及去想丁砚在干嘛,上午新厂区,下午又和顾峰处理了两起订单,等到想起要去找钱明,天都快黑了。赶紧拎着包就告辞而去。
  钱明家住在打索弄,按着门牌号找过去,一眼就望见窗口亮着灯光。
  何小曼舒了一口气,看来没有扑空。
  窗户开着,窗帘拉了半边,另半边没拉,窜出一股烟味。看来钱明在里边抽烟,开着窗散味道呢。
  何小曼不禁摇了摇头。叶师傅多么看干净的一个人啊,平常有一丁点儿的气味都会皱眉头,这钱明浑身烟草味,她居然也能忍受。这一刻,何小曼理解了那首歌里唱的“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
  连臭袜子都想,烟草味儿实在是不算什么了。
  这恋爱的酸臭啊!
  门在窗户那边,要先经过窗户,才是门。何小曼正要去敲门,却听到窗口传来说话声。
  “咱们是不是有一年没见啦?”钱明大喇喇的声音传来。
  接下来的声音,就叫何小曼震惊了。
  “去年六月到现在,九个月吧。还没到一年。”
  是丁砚!
  他怎么会在这儿?何小曼惊得呆立当场,腿都迈不动了。
  “这是你要的外国烟。”
  钱明惊了:“我就是随口一说,你还真放心上啦!”又不敢相信,“难道你过来就是为了给我送烟?”
  “你不是说,我跟你是一样的神经病嘛。既然是病友,随口一说也是该放在心上的。”丁砚哪怕是说笑话,也是那样淡淡的。
  逗得钱明哈哈大笑,开心道:“真没想到,太荣幸了。打个电话给我嘛,我来找你好了,还省得你跑。”
  “别,我可不喜欢被警察找。”
  “哈哈!”
  窗外的何小曼,却听得纳闷了。这两人怎么关系很好的样子?他们除了两年零九个月前的那场车祸之外,还有什么私交吗?
  而且,丁砚说他们“九个月未见”。为什么是九个月?丁砚不是出国都快两年了吗?
  这个年头的警察,是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去国外的。不是后世,还能打个申请,出国旅游什么的。这年代不存在。
  所以,九个月前,丁砚在国内?
  听着窗子里的两个人在叙旧,何小曼有些犯难了。她知道不该偷听,可是,她原本也没打算偷听,是窗户开着,那些谈话不由自主地飘进耳朵,她无法回避。
  要她现在就敲门,她觉得尴尬,因为里面有丁砚。她来找钱明,从某种意义上说本来就是为了打听丁砚,当事人都在场,她还打听个毛线。
  要她现在拔腿就走,她又不甘心。不是说要“让别人说话”吗?还有什么比这种全然没有防备的谈话更加真实?这不仅是“让别人说话”,而且是“让别人说真话”。
  “对了,钱警官。还要问你个事。”丁砚又问,“去年的事,你没告诉何小曼吧?”
  何小曼顿时支令起了耳朵,还有什么比“让别人说自己的真话”那么刺激,那么具有强烈的吸引力?
  这下,打死她都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