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荆雨在厨房里熬骨头汤,一个小时后,裴澜之外出回来了,不仅带了荆雨交代的宠物药品,还拎回一袋指头细的小鱼,他扎上了头发,换下了身上惯常穿的灰色西装,洁白的衬衫袖口卷起,露出结实修长的小臂,从腕骨到手指无一处不精致,这双堪比艺术品的双手,屈尊降贵地拾掇起了袋子中的新鲜小猫鱼。
小鱼倒入盆中,他淘洗的动作不急不缓,神态宁静安和,仿佛是在品味着某种简单的快乐,他就站在荆雨身边,脖颈上戴着项圈,挺拔高挑的身躯在进入到厨房后,好像把厨房都衬得窄小了许多。
荆雨有些惊讶,向来冷漠孤僻的裴副司长竟然也能做些厨房里的杂事,“裴……澜……澜之,要不你去客厅休息吧,小鱼放着我来弄。”
“我帮你。”裴澜之有条不紊地朝碗里打了一个鸡蛋,混上面粉,一点点盐,均匀地调成了糊糊,他的动作流畅,不像是平日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
结果就是这人,之前骗荆雨给他煮过好几次面条,害荆雨一直以为他不精厨艺。
锅里温好了油,小鱼用鸡蛋糊糊裹了。
“小心烫,站远一点。”裴澜之顺势拿走了荆雨身上挂着的围裙,将人赶到冰箱前,让他拿牛奶喝,荆雨乖巧地捧着草莓牛奶,就见裴澜之已经将小鱼入了油锅,炸得滋滋作响了,他可舍不得荆雨的手沾到半点油星。
小鱼肉嫩,只需要炸软即可,表层蛋糊金黄酥脆,香气四溢。
荆雨抽了抽鼻尖,仿佛一只被引诱的馋猫,他有点受不了了,眯着眼睛道:“好香啊,我想尝一个。”
裴澜之赶忙夹了一条小鱼,轻轻吹了吹,送到荆雨嘴边,“小心烫。”
荆雨有点手足无措,可小鱼实在香得不得了,正当他犹豫着把头探过去,微微张开口的时候,大大咧咧的陆风忽然闯进了厨房,“哇,荆雨你在弄什么这么香?”
裴澜之:“……”
荆雨:“……”
陆风:“……”
荆雨不好意思地直回了身,装作刚才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自己用另一双筷捏了小鱼吃,裴澜之没能投喂成功,手上筷子一个用力,小鱼生生被他拧巴成两段,他挺拔高挑的身板后仿佛出现了万丈阴影,冷冷的目光落在陆风身上,仿佛刚才夹断的应该是陆风的身板骨。
陆风整个人呆立在门边,一寸寸石化。
这一天中午的饭菜全是裴澜之的作品,荤素搭配,装盘摆样,处处透着精致完美,荆雨也就在他的旁边替他打打下手,最后发现自己的厨艺远远比不上裴澜之。不过裴澜之似乎喜好做鱼,他带回的食材全是鱼,油炸小猫鱼干香酥脆,糖醋罗非鱼酸甜可口,鲫鱼豆腐汤浓郁奶白,红烧带鱼段咸鲜适口,唯二的两个素菜倒是炒得一般。
太阳打西边出来,食人心肝儿不眨眼的魔修裴澜之下厨了,除了满心欢喜的荆雨,特殊刑侦的其他同僚都不太敢下口。
最后还是邵然以身作表率,先舀了一碗豆腐汤,尝了一口后还活得好好的,表情也并不痛苦,顺便赞叹了一句裴澜之的手艺,林芷和陆风这才迟疑着动筷。
林芷不过吃了口豆腐,就被裴澜之的手艺震住了,她想,如果不是裴澜之为人太过凶残,她一定会抱着他的腿日日求投喂,以前也没见过裴澜之下厨啊,而且裴澜之魔修一个,根本不需要吃俗饭,打哪儿学来的手艺?她一脑门问号。
裴澜之若无其事,夹了一筷子糖醋鱼到荆雨碗里,荆雨吃得头都不抬,更是没有注意到饭桌上的波涛暗涌,毕竟今天的菜色十分对他的胃口,鱼香缭绕的那一刻,他和小野猫都变得醉醺醺,脑子不清了。
小野猫等到了一碗清汤鲜鱼,没有加盐,本来应该吃陆风买回来的猫粮,不过它当流浪猫久了,口味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先前一路紧跟在荆雨后面,非要尝尝荆雨碗里的鱼肉是什么味,裴澜之只好重新给它煮了几条小鱼。大黑狗的饭盆则是小野猫好几倍大,满满当当的碎肉拌饭,还有两根筋肉紧实的棒子骨。
这是两个可怜的小家伙近来吃得最美的一餐了,就连饭饱后的大黑狗,对裴澜之的态度都改变了不少,虽然行动间还保留着警惕和悲戚,但他已经可以容忍小野猫到他半径十米外的范围玩耍了。
小野猫爬上荆雨的膝盖,幸福地喵喵叫,它什么都不懂。
荆雨偶尔也喵喵回应两声,细声细气,奶味十足,林芷听得差点一口水喷出来,想笑又怕荆雨误会,毕竟实在是太可爱了。
裴澜之更是心都要软化成一片。
陆风缩在一旁,如果裴澜之不是总虎视眈眈地跟在荆雨身边的话,他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为什么荆雨一个剑灵也会说猫话,还爱吃鱼,这太奇怪了,会不会剑灵也可能基因突变?
邵然亲自拿了治疗皮癣的药膏给大黑狗涂抹,一边动作一边仔细观察大黑狗的情况,“暂时不要让小猫和你的皮毛接触,懂我在说什么?不然皮癣可能会传染。”
大黑狗迟疑了片刻,端正地坐好了,它是一只军犬,血统纯正,哪怕没有开启灵智,曾经日复一日的训练也已经让它懂得忠诚和服从。
当天,荆雨和小野猫在别墅休息,一道吃裴澜之炸好的小鱼干。
邵然和林芷带着大黑狗出外勤,先到诊所打狂犬疫苗,然后再到北城区,直至深夜才回来,也带回了大黑狗身上的秘密。
每一只军犬在幼时接受训练后,都会注入芯片,或者打上一排比指甲大不了多少的耳号,而芯片及耳号上会有该警犬的单位,出生地,打号人,就像血统证书一样,是可以辨别军犬身份的依据。
大黑狗的耳朵明显被人为割伤过,无法直立,耳号看不清了,但这一次,大黑狗把邵然他们带到了大桥镇一处荒废的田地上,它在压着碎石块的田边刨了会儿土,咬着半张撕裂的烟壳走了出来。
邵然将廉价香烟壳上的泥擦净,纸上露出了一串长长的号码,除了号码外无任何提示。
这是它的耳号。
大黑狗未开灵智,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那么为他记录下耳号并割破耳朵用来掩藏的人,极有可能是兔子精。一条军犬为何会到大桥镇流浪,又为何不能暴露身份,兔子精在死前做了什么,迷雾似乎就快被吹散了。
陆风在网站上查到了大黑狗的单位,春城公安部军犬基地,顺着这条线索,他们查到大黑狗由繁育基地进入公安部后真正的履职生涯,直到它在一次缉毒任务中受了枪伤,退出一线,又因为功勋加身,性格忠诚,根红苗正,颜值极高,被推荐往云南省大理市,协助几个明星拍摄真人秀节目,为警犬同胞们进行宣传,这是他执行的最后一项任务,而在真人秀结束以后,它彻底消失在了云南的大山里,他的训导员托人找了好些日子都没能找到它,据说当时都急哭了。
在听完陆风的调查结果后,坐在客厅里的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云南昆明?那么远?它是怎么跑到首都来的?”
大黑狗沉默地蹲在原地,呆呆地看小野猫在它脚边扑腾。
那一期真人秀已经在凤凰卫视开播过,是卫视从欧洲引进的户外生存类真人秀。因为第一期有大牌加盟,流量小生鲜花嫩草云集,户外生存考验,又兼各派系明星私下暗斗,被节目组一通煽风点火后,收视率爆表。这套真人秀节目每一期除了固定的几个明星,邀请的嘉宾都不同,军犬萨拉杰出场是在第二期。
功勋军犬萨拉杰在节目拍摄结束后失去踪迹,一直没能找到,这件事原来在网络上早已经发酵过,当时负责照顾军犬的流量小生还被网友一通臭骂,直到出公告澄清自己在拍摄结束后就立即将狗狗交给训导员才算洗清冤屈。
然而火冒三丈的军犬训导员上了自己的私人微博手撕流量小生,声称根本没有转交这回事,萨拉杰就是在这位大明星的手上失踪了。
后来流量小生做了不少公关,私下可能还赔了不少钱给春城基地,加上给训导员的领导施压,训导员终于熄声。
陆风将电脑里的真人秀节目投影出来,在客厅的白墙面上播放,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看,就连萨拉杰本狗也不例外,它聚精会神极了,但这两厢一对比,节目中的狗狗高大健硕,四肢强劲有力,站立姿势威武前肢直立,骨骼粗壮,后肢骨骼壮实肌肉丰满,反应敏锐。
而现在的它,好像几个月的时间就苍老十岁,毛色暗淡无光,后背微弓,身材比例失衡,它的眼神不再明亮光泽,对待人类也不再温顺友好。
荆雨把节目中出现的人员列出了一个名单,他们都在观察着萨拉杰的反应,但是每一个得到了足够镜头的人在它面前晃过,它仍然只是静静地注视着画面,并没有变得暴躁或是异常,甚至那名深陷骂名的流量小生也不例外。
第20章 呛水啦
野外真人秀节目的固定人员有三人,因为丢狗被骂惨的流量小生钟亦,英俊成熟大叔平洪,二人众星拱月捧着娇俏女明星卢溪,大黑狗萨拉杰出场的一期,还有几个特邀来宾。
在邵然的再三确认下,萨拉杰是真的对这几名特邀来宾没有反应,倒是节目组在最后合影时,它突然直立起身来,口中发出恐怖的咆哮声。
陆风立即暂停了投影的画面,对合影的人员进行了资料整理,最后打印出彩色相片交给萨拉杰来辨认,说实话,萨拉杰再聪明智商也有限,况且狗狗分辨人类一般是通过气味或者听觉,它在荆雨摆出的照片上来回打转,却始终选不出之前那个让它暴躁不安的人类。
“哎哟忘了,没开灵智。”陆风又尝试了使用音频,这下萨拉杰有反应了,只是坏就坏在那段音频混合了太多人的声音,嘈杂在一处,要想让萨拉杰更加仔细地辨认,陆风只得加班加点忙碌起来,很快就锁定了对象。
大黑狗的情绪明显变得沉重,重新回到了墙角的垫子上蜷缩成一团,见它准备睡下了,小野猫也赶忙凑过去,哼哧哼哧钻进大黑狗怀中。
荆雨给它们添了食,裴澜之见他喜欢小动物,便提议第二天一起去宠物用品商店逛逛,萨拉杰是军犬,已经到了退役年限,小野猫没有父母在外流浪很可怜,它们都非常合适被领养。
裴澜之道:“你要是喜欢,那就等案情尘埃落定后,给它们一个家。”
荆雨闻言高兴地直点头,他还想问问萨拉杰和小猫咪愿不愿意往后和他一起生活,但想到它们灵智未开,只要他对它们好,它们一定会愿意的!
荆雨特别孩子气,蹲在两只小动物前不愿意挪步,裴澜之一直都知道他喜欢小崽子,却还是没有料到荆雨会如此高兴,笑得眉眼弯弯。
上一世,荆雨在他的身边,也许从未真正地快乐过……
他哪里曾见他这般开心地笑……
荆雨准备站起身来,正好撞在裴澜之的身上,裴澜之的神色一时有些怔忪,回过神后,就沉默着从客厅离开了。
荆雨察觉到男人的情绪似乎有些异样,也许是累了也说不定,之后去宠物用品商店,他没有打搅裴澜之,只自己出门了。
他趁着早晨空气清新,还围着湖岸公园小跑了一圈,直到停在一棵翠柳树下,澄澄湖水边,一个小男孩与他搭讪道:“哥哥,刚才有位叔叔让我把这个东西给你。”
荆雨对孩子一向温柔,没有任何防备,伸出手,小男孩乖巧地在他的手心放了一朵深红色的干花,“他说他喜欢你。”然后就跑开了。
荆雨愣了愣,还未来得及细想,却见粗糙的不知是何种花的花瓣,在他的手心化成了一滩浓血,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他眼中白皙的手心忽然和某一个时刻中的情景重合了,周围的天色一转,他又来到那个曾经踏足过的幻境山谷。
幽幽月光被乌云遮盖,脚下依然是粘稠的黑血,黑暗滞留着他的脚步,但并不可怕,一回生二回熟,他原本还想像上次那样祭出宝剑劈开眼前的幻象,可是梧吹剑即将现形的那一刻,他忽然看见不远处破败得不成形的茅屋里,有一片洁白的衣角飘摇晃过。
好像……有人……
不知为何,鬼使神差一般,他收起了剑,大着胆子走到茅屋门口,他的手心渗出了湿汗,然而等他走近时,茅屋里的人已经消失,他只在那沾满灰尘的破木桌上见到了一把剑。
那是一把青色的长剑,剑锋驽钝,剑尾系着一条肮脏的红色流苏,很是眼熟。
如果一柄含有器灵的武器认了主,就可以在剑尾系上主人赐予的流苏,这柄剑已经认主的可能性极大。
紧接着,他猛地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柄剑竟是从剑尖处就裂了,一直延伸至剑柄,他原以为那裂痕是剑身上的花纹,可是没想到,走近一看,却看到了让他脊骨发凉的一幕。
对于他来说,尸体并不可怕,他是剑灵,再没有什么能比得上一柄破裂的宝剑让他来得心惊,他甚至能够想象这柄剑的剑灵是遭受了怎样的痛苦,才会使得本体变成这般支离破碎的样子。
好熟悉啊,你是谁……
他怔怔地伸出手,想要去抚开遮盖住剑柄的几片梧桐叶,每一把拥有剑灵的名剑都会有自己的名字,刻在剑柄上,他想要知道这把剑的名字,或许就能知道他来到这里的理由,在他快要揭开谜底的那一刻——
不知昏黑的天地从哪儿灌下一口混水,呛在他的鼻腔里,他无法呼吸猛地挣扎起来,幻象就像沙漠中被风暴席卷的绿洲,瞬间消逝在昏黄间,再睁开眼,他看见有人伏在他的身上,不停地按压他的胸腔,直到他吐出几口被体温温热的湖水,他才发觉自己身上全都湿透了。
他离开了幻境,湿淋淋地躺在地上,周围围着不少早晨散步的老人,裴澜之就跪在他的身侧,不停地喊他的名字,见他醒来,紧缩的瞳孔仿佛才有了一点光亮,高度紧绷到快要崩裂的肩膀迅速垮塌,男人声音嘶哑,“荆雨……”仿佛耗尽了全身的力量,而后裴澜之捂住自己的眼睛,眼眸中依稀还有没能驱散的恐惧。
“咳咳……我没事,咳……没事……”荆雨估计他刚才太沉迷于幻境,结果掉到旁边的湖水里去了,湖面离他原先站立的地方起码有个五六米的距离,当然也可能是幻境释放者故意让他掉进水里,不过他呛上几口水不会有任何挂碍。
一个围观的精瘦老人正在穿衣,裤子上都在滴着水,摇着头说:“年轻人有什么想不开的,长得这么俊,是不是失恋啦?”
在普通人眼中,他是自己走进湖里的。
“我不是……我没有……”荆雨只觉得自己解释不清了,“我……我不是故意落水的。”
裴澜之深深吐出一口气,起身从怀里掏出一个钱夹,想要给这几位将荆雨从湖中打捞起来的老人一些感谢费。
“啰嗦什么,赶快带你的朋友上救护车吧。”几个晨练的老人摆摆手,连名字都没有留就离开了。
荆雨哭笑不得的时候,救护车赶来,原本他此刻就能活蹦乱跳地站起身,结果却还是被裴澜之执意送上了救护车。
“我不去,我真没事了!”他一个剑灵,呛几口水死不了,去人族的医院白白检查一次做什么呢?
“去。”裴澜之只说了一句话,荆雨察言观色,顿时不再吭声。
裴澜之的脸色难看到极点,乌黑的长发披散着,原本精致服帖的袖口泥泞潮湿,脸色比他这个从湖底打捞上来的还要苍白,大明星的风采尽失,只是用法术遮掩着,普通的人族辩不出他来罢了。
他的衣服湿透了,裴澜之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听坐在车厢一侧的护士说,他的朋友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被晨练的几个老大爷从湖里捞起来了,大爷说他一心寻死,怕是身上绑了沙袋吧,竟然死沉死沉不带漂的,都快溜到湖底了,幸好这湖水并不深。
荆雨干笑,心想自己好歹是铁做的,沉水底很正常。
上救护车的这一路,男人一直都沉默着。
荆雨本想安慰他,这幻境的主人明显没想置他于死地,虽然有恐吓的成分在,但实质上他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他是梧吹剑,以梧吹作无摧,他轻易死不了。
直到医院在各种检查后给出一样的结果,他的身体非常健康,溺水并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更是印证了他的话,不过裴澜之依然像被夺了魂一般。
如果上一次他被暗算,裴澜之是暴怒的话,这一次,就连荆雨也看出了男人眼中的自责。
“是我自己不小心,不怪你的。”荆雨安慰道。
裴澜之僵硬地回应了他一个微笑。
有人一直在针对他,荆雨心里明白,他初来乍到,不曾得罪过任何人,所以极有可能是受到背景复杂的裴澜之的连累,也因为这样,裴澜之才会过分地自责和愧疚,这样就可以解释,裴澜之对他态度的巨大转变,近来尤其明显,裴澜之在为这些事情弥补他。
唉,换做是别人,不见得比他抗揍耐操,裴澜之选他做搭档可以说是十分明智的选择了。
回到特殊刑侦,荆雨理解地拍了拍裴澜之的肩膀,“没事,都是兄弟嘛。”为兄弟两肋插刀,“没什么大不了的。”说完他就进自己房间洗澡去了。
然后等他下楼,就不知道灵魂受到他友谊的洗礼和升华的裴澜之去了哪里,但是原本在客厅工作的陆风和萨拉杰都不见了,只留下小野猫闻风蹿到他膝盖上,讨好地蹭着。
过了一会儿,裴澜之和邵然先后从楼梯上走了下来,荆雨对裴澜之眨眨眼,看,他就觉得这两人有奸情。
小鱼倒入盆中,他淘洗的动作不急不缓,神态宁静安和,仿佛是在品味着某种简单的快乐,他就站在荆雨身边,脖颈上戴着项圈,挺拔高挑的身躯在进入到厨房后,好像把厨房都衬得窄小了许多。
荆雨有些惊讶,向来冷漠孤僻的裴副司长竟然也能做些厨房里的杂事,“裴……澜……澜之,要不你去客厅休息吧,小鱼放着我来弄。”
“我帮你。”裴澜之有条不紊地朝碗里打了一个鸡蛋,混上面粉,一点点盐,均匀地调成了糊糊,他的动作流畅,不像是平日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
结果就是这人,之前骗荆雨给他煮过好几次面条,害荆雨一直以为他不精厨艺。
锅里温好了油,小鱼用鸡蛋糊糊裹了。
“小心烫,站远一点。”裴澜之顺势拿走了荆雨身上挂着的围裙,将人赶到冰箱前,让他拿牛奶喝,荆雨乖巧地捧着草莓牛奶,就见裴澜之已经将小鱼入了油锅,炸得滋滋作响了,他可舍不得荆雨的手沾到半点油星。
小鱼肉嫩,只需要炸软即可,表层蛋糊金黄酥脆,香气四溢。
荆雨抽了抽鼻尖,仿佛一只被引诱的馋猫,他有点受不了了,眯着眼睛道:“好香啊,我想尝一个。”
裴澜之赶忙夹了一条小鱼,轻轻吹了吹,送到荆雨嘴边,“小心烫。”
荆雨有点手足无措,可小鱼实在香得不得了,正当他犹豫着把头探过去,微微张开口的时候,大大咧咧的陆风忽然闯进了厨房,“哇,荆雨你在弄什么这么香?”
裴澜之:“……”
荆雨:“……”
陆风:“……”
荆雨不好意思地直回了身,装作刚才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自己用另一双筷捏了小鱼吃,裴澜之没能投喂成功,手上筷子一个用力,小鱼生生被他拧巴成两段,他挺拔高挑的身板后仿佛出现了万丈阴影,冷冷的目光落在陆风身上,仿佛刚才夹断的应该是陆风的身板骨。
陆风整个人呆立在门边,一寸寸石化。
这一天中午的饭菜全是裴澜之的作品,荤素搭配,装盘摆样,处处透着精致完美,荆雨也就在他的旁边替他打打下手,最后发现自己的厨艺远远比不上裴澜之。不过裴澜之似乎喜好做鱼,他带回的食材全是鱼,油炸小猫鱼干香酥脆,糖醋罗非鱼酸甜可口,鲫鱼豆腐汤浓郁奶白,红烧带鱼段咸鲜适口,唯二的两个素菜倒是炒得一般。
太阳打西边出来,食人心肝儿不眨眼的魔修裴澜之下厨了,除了满心欢喜的荆雨,特殊刑侦的其他同僚都不太敢下口。
最后还是邵然以身作表率,先舀了一碗豆腐汤,尝了一口后还活得好好的,表情也并不痛苦,顺便赞叹了一句裴澜之的手艺,林芷和陆风这才迟疑着动筷。
林芷不过吃了口豆腐,就被裴澜之的手艺震住了,她想,如果不是裴澜之为人太过凶残,她一定会抱着他的腿日日求投喂,以前也没见过裴澜之下厨啊,而且裴澜之魔修一个,根本不需要吃俗饭,打哪儿学来的手艺?她一脑门问号。
裴澜之若无其事,夹了一筷子糖醋鱼到荆雨碗里,荆雨吃得头都不抬,更是没有注意到饭桌上的波涛暗涌,毕竟今天的菜色十分对他的胃口,鱼香缭绕的那一刻,他和小野猫都变得醉醺醺,脑子不清了。
小野猫等到了一碗清汤鲜鱼,没有加盐,本来应该吃陆风买回来的猫粮,不过它当流浪猫久了,口味一时半会儿改不过来,先前一路紧跟在荆雨后面,非要尝尝荆雨碗里的鱼肉是什么味,裴澜之只好重新给它煮了几条小鱼。大黑狗的饭盆则是小野猫好几倍大,满满当当的碎肉拌饭,还有两根筋肉紧实的棒子骨。
这是两个可怜的小家伙近来吃得最美的一餐了,就连饭饱后的大黑狗,对裴澜之的态度都改变了不少,虽然行动间还保留着警惕和悲戚,但他已经可以容忍小野猫到他半径十米外的范围玩耍了。
小野猫爬上荆雨的膝盖,幸福地喵喵叫,它什么都不懂。
荆雨偶尔也喵喵回应两声,细声细气,奶味十足,林芷听得差点一口水喷出来,想笑又怕荆雨误会,毕竟实在是太可爱了。
裴澜之更是心都要软化成一片。
陆风缩在一旁,如果裴澜之不是总虎视眈眈地跟在荆雨身边的话,他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为什么荆雨一个剑灵也会说猫话,还爱吃鱼,这太奇怪了,会不会剑灵也可能基因突变?
邵然亲自拿了治疗皮癣的药膏给大黑狗涂抹,一边动作一边仔细观察大黑狗的情况,“暂时不要让小猫和你的皮毛接触,懂我在说什么?不然皮癣可能会传染。”
大黑狗迟疑了片刻,端正地坐好了,它是一只军犬,血统纯正,哪怕没有开启灵智,曾经日复一日的训练也已经让它懂得忠诚和服从。
当天,荆雨和小野猫在别墅休息,一道吃裴澜之炸好的小鱼干。
邵然和林芷带着大黑狗出外勤,先到诊所打狂犬疫苗,然后再到北城区,直至深夜才回来,也带回了大黑狗身上的秘密。
每一只军犬在幼时接受训练后,都会注入芯片,或者打上一排比指甲大不了多少的耳号,而芯片及耳号上会有该警犬的单位,出生地,打号人,就像血统证书一样,是可以辨别军犬身份的依据。
大黑狗的耳朵明显被人为割伤过,无法直立,耳号看不清了,但这一次,大黑狗把邵然他们带到了大桥镇一处荒废的田地上,它在压着碎石块的田边刨了会儿土,咬着半张撕裂的烟壳走了出来。
邵然将廉价香烟壳上的泥擦净,纸上露出了一串长长的号码,除了号码外无任何提示。
这是它的耳号。
大黑狗未开灵智,不会说话也不会写字,那么为他记录下耳号并割破耳朵用来掩藏的人,极有可能是兔子精。一条军犬为何会到大桥镇流浪,又为何不能暴露身份,兔子精在死前做了什么,迷雾似乎就快被吹散了。
陆风在网站上查到了大黑狗的单位,春城公安部军犬基地,顺着这条线索,他们查到大黑狗由繁育基地进入公安部后真正的履职生涯,直到它在一次缉毒任务中受了枪伤,退出一线,又因为功勋加身,性格忠诚,根红苗正,颜值极高,被推荐往云南省大理市,协助几个明星拍摄真人秀节目,为警犬同胞们进行宣传,这是他执行的最后一项任务,而在真人秀结束以后,它彻底消失在了云南的大山里,他的训导员托人找了好些日子都没能找到它,据说当时都急哭了。
在听完陆风的调查结果后,坐在客厅里的所有人都面面相觑,“云南昆明?那么远?它是怎么跑到首都来的?”
大黑狗沉默地蹲在原地,呆呆地看小野猫在它脚边扑腾。
那一期真人秀已经在凤凰卫视开播过,是卫视从欧洲引进的户外生存类真人秀。因为第一期有大牌加盟,流量小生鲜花嫩草云集,户外生存考验,又兼各派系明星私下暗斗,被节目组一通煽风点火后,收视率爆表。这套真人秀节目每一期除了固定的几个明星,邀请的嘉宾都不同,军犬萨拉杰出场是在第二期。
功勋军犬萨拉杰在节目拍摄结束后失去踪迹,一直没能找到,这件事原来在网络上早已经发酵过,当时负责照顾军犬的流量小生还被网友一通臭骂,直到出公告澄清自己在拍摄结束后就立即将狗狗交给训导员才算洗清冤屈。
然而火冒三丈的军犬训导员上了自己的私人微博手撕流量小生,声称根本没有转交这回事,萨拉杰就是在这位大明星的手上失踪了。
后来流量小生做了不少公关,私下可能还赔了不少钱给春城基地,加上给训导员的领导施压,训导员终于熄声。
陆风将电脑里的真人秀节目投影出来,在客厅的白墙面上播放,所有人都聚精会神地看,就连萨拉杰本狗也不例外,它聚精会神极了,但这两厢一对比,节目中的狗狗高大健硕,四肢强劲有力,站立姿势威武前肢直立,骨骼粗壮,后肢骨骼壮实肌肉丰满,反应敏锐。
而现在的它,好像几个月的时间就苍老十岁,毛色暗淡无光,后背微弓,身材比例失衡,它的眼神不再明亮光泽,对待人类也不再温顺友好。
荆雨把节目中出现的人员列出了一个名单,他们都在观察着萨拉杰的反应,但是每一个得到了足够镜头的人在它面前晃过,它仍然只是静静地注视着画面,并没有变得暴躁或是异常,甚至那名深陷骂名的流量小生也不例外。
第20章 呛水啦
野外真人秀节目的固定人员有三人,因为丢狗被骂惨的流量小生钟亦,英俊成熟大叔平洪,二人众星拱月捧着娇俏女明星卢溪,大黑狗萨拉杰出场的一期,还有几个特邀来宾。
在邵然的再三确认下,萨拉杰是真的对这几名特邀来宾没有反应,倒是节目组在最后合影时,它突然直立起身来,口中发出恐怖的咆哮声。
陆风立即暂停了投影的画面,对合影的人员进行了资料整理,最后打印出彩色相片交给萨拉杰来辨认,说实话,萨拉杰再聪明智商也有限,况且狗狗分辨人类一般是通过气味或者听觉,它在荆雨摆出的照片上来回打转,却始终选不出之前那个让它暴躁不安的人类。
“哎哟忘了,没开灵智。”陆风又尝试了使用音频,这下萨拉杰有反应了,只是坏就坏在那段音频混合了太多人的声音,嘈杂在一处,要想让萨拉杰更加仔细地辨认,陆风只得加班加点忙碌起来,很快就锁定了对象。
大黑狗的情绪明显变得沉重,重新回到了墙角的垫子上蜷缩成一团,见它准备睡下了,小野猫也赶忙凑过去,哼哧哼哧钻进大黑狗怀中。
荆雨给它们添了食,裴澜之见他喜欢小动物,便提议第二天一起去宠物用品商店逛逛,萨拉杰是军犬,已经到了退役年限,小野猫没有父母在外流浪很可怜,它们都非常合适被领养。
裴澜之道:“你要是喜欢,那就等案情尘埃落定后,给它们一个家。”
荆雨闻言高兴地直点头,他还想问问萨拉杰和小猫咪愿不愿意往后和他一起生活,但想到它们灵智未开,只要他对它们好,它们一定会愿意的!
荆雨特别孩子气,蹲在两只小动物前不愿意挪步,裴澜之一直都知道他喜欢小崽子,却还是没有料到荆雨会如此高兴,笑得眉眼弯弯。
上一世,荆雨在他的身边,也许从未真正地快乐过……
他哪里曾见他这般开心地笑……
荆雨准备站起身来,正好撞在裴澜之的身上,裴澜之的神色一时有些怔忪,回过神后,就沉默着从客厅离开了。
荆雨察觉到男人的情绪似乎有些异样,也许是累了也说不定,之后去宠物用品商店,他没有打搅裴澜之,只自己出门了。
他趁着早晨空气清新,还围着湖岸公园小跑了一圈,直到停在一棵翠柳树下,澄澄湖水边,一个小男孩与他搭讪道:“哥哥,刚才有位叔叔让我把这个东西给你。”
荆雨对孩子一向温柔,没有任何防备,伸出手,小男孩乖巧地在他的手心放了一朵深红色的干花,“他说他喜欢你。”然后就跑开了。
荆雨愣了愣,还未来得及细想,却见粗糙的不知是何种花的花瓣,在他的手心化成了一滩浓血,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他眼中白皙的手心忽然和某一个时刻中的情景重合了,周围的天色一转,他又来到那个曾经踏足过的幻境山谷。
幽幽月光被乌云遮盖,脚下依然是粘稠的黑血,黑暗滞留着他的脚步,但并不可怕,一回生二回熟,他原本还想像上次那样祭出宝剑劈开眼前的幻象,可是梧吹剑即将现形的那一刻,他忽然看见不远处破败得不成形的茅屋里,有一片洁白的衣角飘摇晃过。
好像……有人……
不知为何,鬼使神差一般,他收起了剑,大着胆子走到茅屋门口,他的手心渗出了湿汗,然而等他走近时,茅屋里的人已经消失,他只在那沾满灰尘的破木桌上见到了一把剑。
那是一把青色的长剑,剑锋驽钝,剑尾系着一条肮脏的红色流苏,很是眼熟。
如果一柄含有器灵的武器认了主,就可以在剑尾系上主人赐予的流苏,这柄剑已经认主的可能性极大。
紧接着,他猛地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柄剑竟是从剑尖处就裂了,一直延伸至剑柄,他原以为那裂痕是剑身上的花纹,可是没想到,走近一看,却看到了让他脊骨发凉的一幕。
对于他来说,尸体并不可怕,他是剑灵,再没有什么能比得上一柄破裂的宝剑让他来得心惊,他甚至能够想象这柄剑的剑灵是遭受了怎样的痛苦,才会使得本体变成这般支离破碎的样子。
好熟悉啊,你是谁……
他怔怔地伸出手,想要去抚开遮盖住剑柄的几片梧桐叶,每一把拥有剑灵的名剑都会有自己的名字,刻在剑柄上,他想要知道这把剑的名字,或许就能知道他来到这里的理由,在他快要揭开谜底的那一刻——
不知昏黑的天地从哪儿灌下一口混水,呛在他的鼻腔里,他无法呼吸猛地挣扎起来,幻象就像沙漠中被风暴席卷的绿洲,瞬间消逝在昏黄间,再睁开眼,他看见有人伏在他的身上,不停地按压他的胸腔,直到他吐出几口被体温温热的湖水,他才发觉自己身上全都湿透了。
他离开了幻境,湿淋淋地躺在地上,周围围着不少早晨散步的老人,裴澜之就跪在他的身侧,不停地喊他的名字,见他醒来,紧缩的瞳孔仿佛才有了一点光亮,高度紧绷到快要崩裂的肩膀迅速垮塌,男人声音嘶哑,“荆雨……”仿佛耗尽了全身的力量,而后裴澜之捂住自己的眼睛,眼眸中依稀还有没能驱散的恐惧。
“咳咳……我没事,咳……没事……”荆雨估计他刚才太沉迷于幻境,结果掉到旁边的湖水里去了,湖面离他原先站立的地方起码有个五六米的距离,当然也可能是幻境释放者故意让他掉进水里,不过他呛上几口水不会有任何挂碍。
一个围观的精瘦老人正在穿衣,裤子上都在滴着水,摇着头说:“年轻人有什么想不开的,长得这么俊,是不是失恋啦?”
在普通人眼中,他是自己走进湖里的。
“我不是……我没有……”荆雨只觉得自己解释不清了,“我……我不是故意落水的。”
裴澜之深深吐出一口气,起身从怀里掏出一个钱夹,想要给这几位将荆雨从湖中打捞起来的老人一些感谢费。
“啰嗦什么,赶快带你的朋友上救护车吧。”几个晨练的老人摆摆手,连名字都没有留就离开了。
荆雨哭笑不得的时候,救护车赶来,原本他此刻就能活蹦乱跳地站起身,结果却还是被裴澜之执意送上了救护车。
“我不去,我真没事了!”他一个剑灵,呛几口水死不了,去人族的医院白白检查一次做什么呢?
“去。”裴澜之只说了一句话,荆雨察言观色,顿时不再吭声。
裴澜之的脸色难看到极点,乌黑的长发披散着,原本精致服帖的袖口泥泞潮湿,脸色比他这个从湖底打捞上来的还要苍白,大明星的风采尽失,只是用法术遮掩着,普通的人族辩不出他来罢了。
他的衣服湿透了,裴澜之也没有好到哪里去,听坐在车厢一侧的护士说,他的朋友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被晨练的几个老大爷从湖里捞起来了,大爷说他一心寻死,怕是身上绑了沙袋吧,竟然死沉死沉不带漂的,都快溜到湖底了,幸好这湖水并不深。
荆雨干笑,心想自己好歹是铁做的,沉水底很正常。
上救护车的这一路,男人一直都沉默着。
荆雨本想安慰他,这幻境的主人明显没想置他于死地,虽然有恐吓的成分在,但实质上他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他是梧吹剑,以梧吹作无摧,他轻易死不了。
直到医院在各种检查后给出一样的结果,他的身体非常健康,溺水并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更是印证了他的话,不过裴澜之依然像被夺了魂一般。
如果上一次他被暗算,裴澜之是暴怒的话,这一次,就连荆雨也看出了男人眼中的自责。
“是我自己不小心,不怪你的。”荆雨安慰道。
裴澜之僵硬地回应了他一个微笑。
有人一直在针对他,荆雨心里明白,他初来乍到,不曾得罪过任何人,所以极有可能是受到背景复杂的裴澜之的连累,也因为这样,裴澜之才会过分地自责和愧疚,这样就可以解释,裴澜之对他态度的巨大转变,近来尤其明显,裴澜之在为这些事情弥补他。
唉,换做是别人,不见得比他抗揍耐操,裴澜之选他做搭档可以说是十分明智的选择了。
回到特殊刑侦,荆雨理解地拍了拍裴澜之的肩膀,“没事,都是兄弟嘛。”为兄弟两肋插刀,“没什么大不了的。”说完他就进自己房间洗澡去了。
然后等他下楼,就不知道灵魂受到他友谊的洗礼和升华的裴澜之去了哪里,但是原本在客厅工作的陆风和萨拉杰都不见了,只留下小野猫闻风蹿到他膝盖上,讨好地蹭着。
过了一会儿,裴澜之和邵然先后从楼梯上走了下来,荆雨对裴澜之眨眨眼,看,他就觉得这两人有奸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