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所以,谁让全书斋和陆小凤以为那些姑娘死于天一神水的,那谁就和这件事情脱不了干系。”玉倾雪抚掌而笑,笑容里却又夹杂着某种危险的特质。
  知女莫若母,在来到玉倾雪身边之前,这江湖中哪怕已经将玉倾雪和无花的关系传得满城风雨,西门嫣其实也并没有在意。而在见到女儿之后,这孩子并没有打算对她掩藏这份情谊,终于让西门嫣确信——这一次,这两个孩子是认真的。
  平心而论,西门嫣不觉得无花是最适合自己女儿的。西门嫣待剑至诚,待人亦如是,而无花不诚,这是无可反驳的事实。
  然而西门嫣也要承认,若是真的将她家小天宝身边的人捡择一遍,似乎却也没有比无花更合适的人。他是她对外的利刃,也能守护着她的背后。
  西门嫣是那种十分开明的家长,她不打算评价小闺女的感情,只是由衷的希望两个孩子可以对彼此坦诚,也对自己坦诚——若是决定相爱,那就彼此扶持的一路同行。而若真的有一天,他们发现已然走不下去了,那就坦然的分开,不要为幼年的情谊所累。
  只是,看破不说破也是某种属于家长的智慧,西门嫣看着无花和她的小女儿之间的偶尔互动,只是假装并未察觉他们之间那已然有些微妙的气氛。
  是了,玉倾雪其实是个很露骨的人,丝毫没有中原人的含蓄。她没有想着什么生生世世、永生永世,她只是愿意沉沦在当下而已。
  江湖之中人声涛涛、人心惶惶,而在江南这个合芳斋的后院之中,反倒是成了最为静谧的地方。无花并没有刻意去提醒陆小凤和全书斋他发现的那一点,一是为了避嫌,二是他心中明白,哪怕是没有他的提醒,若是全书斋自己想不通这其中的关节,那他这些年在江湖之中也称得上是“欺世盗名之辈”了。
  在等待全书斋和陆小凤的结果的日子里,合芳斋里除了每日都要来报道的叶孤城,也多了一位让人颇为意外的访客,那人便是李寻欢。
  按说李寻欢一家遇上玉罗刹和玉倾雪父女两个也实在算是倒霉了——李寻欢他爹除却执着功名,期待家里出个状元之外,本质上是个还算豁达的富家翁,然而遇见玉罗刹之后,他爹还是有一种几欲吐血的冲动。至若李寻欢,一个好好的探花郎,分明该是享誉江湖的人物,说是受人敬仰也不算夸张了。可是在遇见玉倾雪之后,他的飞刀成了价值“一文钱”的便宜货,虽然李寻欢自己觉得这是那位小姑奶奶的一时之气,无伤大雅,却到底引得一些原本就跟他不对付的人的阵阵嘲笑。
  李寻欢这人,说起来是有几分痴性的。
  按照玉倾雪的想法,李寻欢寻了她店里的伙计和掌柜的麻烦,还冤枉了她家和尚,不过却赔了她百两黄金,又在原随云的极乐楼里被狠狠落了面子,那他们就算是两清了。可是李寻欢却并不这么认为,他生性柔软,又有些在玉倾雪看来属于读书人的迂腐,所以李寻欢总觉得无花大师因他而蒙受不白之冤,而后江湖之中对无花和玉倾雪有诸多非议,李寻欢总也觉得和自己逃不开干系。
  这样的愧疚之下,再加上到底涉及到了李园的一条人命,李寻欢也开始努力追查这件事情。
  这一番探查之下,倒真的让他寻到了一点端倪——李寻欢发现,这些家中女眷受辱的人家,似乎名下都在江南经营着或多或少的店铺,而这些店铺有一个共同特点,那便是拒绝过一伙人要他们定期“上供”的要求。
  李寻欢顺藤摸瓜,竟是误打误撞的比陆小凤和全书斋更快一步的探查出了那一伙人的底细。
  “江南一带在最近的三五年之中出现了一个组织,名字叫做红鞋子,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组织之中的女子都会穿上一双红色的绣花鞋。她们以勒索商户为主要营生,美其名曰劫富济贫。而这些女子之所以敢如此,一来是因为她们自身武功便是不弱,二来却是因为她们的大姐是公孙兰,传说中的公孙大娘传人,一手剑舞最是精妙,江湖中鲜少有人能够匹敌。”
  李寻欢一连说了一大段话,可是关于红鞋子这个组织,他的这一长串介绍似乎也有些太过简略了。这个“红鞋子”在江南一带刚刚崛起三五年的光景,却已经颇成气候。只是在此之前,这些女人似乎也不会如此嚣张行事。
  因为受害女子都是被人凌|辱,这种事情看起来并不像是女子所为,所以纵然李寻欢有十足的把握这个红鞋子和这些案子脱不开干系,可是他还是谨慎道:“虽然此事十有八|九和公孙兰以及她的红鞋子有关,但是在下以为,恐怕她们还是有其他帮手的。”
  玉倾雪方才一直在认真的听着李寻欢的分析,听到这里的时候却是有些不赞同的摇了摇头道:“如果是为了掩人耳目,的确没有什么比换一个性别更容易让人误会的了。”
  就譬如她小的时候,曾经换一身男装偷偷溜出去玩儿,就连她家李姨都没有认出她来呢——石观音并非是容易被蒙骗,也并非是不够敏锐,而是她根本没有想过,一个仅仅五岁的小孩子就会想到乔装改扮,更未曾想到玉倾雪会直接扮成一个小男孩的样子。
  听了玉倾雪的话,李寻欢不觉有些骇然。同是女子,总该明白时下对女子贞|洁的看重,若是仅仅为了掩人耳目就毁人清白,未免也有些歹毒太过了。
  看着李寻欢微微变色的脸,玉倾雪不由又嘲笑道:“同样是杀人,怎么杀人又有什么区别?”所以,何须这幅作态,如此和伪善又有什么区别?
  习惯了从一开始这小姑娘对自己就没什么好脸色,李寻欢也并没有在意玉倾雪的冷嘲热讽。他摇头叹息了一下,终于忍不住轻声道:“终归是狠毒太过了。”
  这话倒是没有说错,只是玉倾雪却并没有当即要去寻公孙兰的意思,她只是似笑非笑的看着李寻欢,而后忽然开口道:“只是我不知道,小李探花如何对红鞋子这样了解?”
  李寻欢到底也是通透之人,听出了玉倾雪言语之间的不信任,他解释道:“只是家中未婚妻子才华出众,虽不曾习武,但是因为在下的缘故,她也算是半个江湖人。这公孙兰不知从何处知晓了她的存在,曾经想要拉拢过她。”
  林诗音既是李寻欢的表妹,又是他的未过门的妻子,无论是基于哪一重身份,李寻欢都需要好好的调查一番这个可疑的组织了。在探查出她们的所作所为之后,李寻欢和林诗音拒绝了公孙兰的“邀请”,之后被拂了面子的公孙兰几次想要报复,不过都被李寻欢给挡了回去。
  ——这也是李寻欢能够比陆小凤和全书斋更快一步揪出“红鞋子”的原因。
  有了李寻欢带来的消息,玉倾雪和无花似乎已然可以将整个事件都串联起来,而且没有过多久,陆小凤和全书斋那边也有了结果,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了公孙兰,陆小凤和全书斋甚至在几处案发现场找到了就是公孙兰一伙儿人犯下的罪行的证据,让这一连串的命案豁然开朗,没有半点冤假错案的可能。
  然而公孙兰行踪诡秘,又最是擅长易容,于是如何将她捉拿便成了如今最让人头疼的问题。虽然按照道理来讲,缉拿真凶应当是六扇门的事情,可是金九龄的动作始终慢了陆小凤一步,更何况江湖人并不喜欢和朝廷合作,因此这捉拿公孙兰的任务,又一次落到了陆小凤和全书斋身上。
  冷眼看着事态发展,玉倾雪只是细细用柔软的帕子擦着自己的刀。反正,最后公孙兰落在谁的手里都不重要。大不了……她截一次胡好了^_^
  第五十一章 江湖浪涌。
  和陆小凤以及全书斋的奔波忙碌不同, 玉倾雪和无花的日子出乎预料的悠闲。某只小喵整日腻在娘亲身边,而无花除却偶尔去处理一下自己的事情, 其余泰半时间都是要合芳斋的。他的手艺本就不错,这次住在合芳斋里,合芳斋的大师傅的手艺也被他学了个七七八八。
  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是当世难得的剑客, 这样的两个人凑在了一处, 纵然没有正式的约战,但是彼此切磋和探讨却是少不了的。
  叶孤城之于西门吹雪, 就像是一个全新的境界。
  年少得志, 哪怕是内心淡然如同西门吹雪,那种呼吸之间都夹杂着的骄傲却是无法泯灭的。西门吹雪的骄傲源于他本身, 他知道自己的天赋,并且从未浪费过自己的天赋。他甚至能够预测得到自己未来会走到多么高远广阔的境界, 并且, 他前进的脚步从未停歇。
  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西门吹雪也犯了每一个年轻人都会犯的毛病。他知晓自己前面还有人,只是他也知道, 自己会超越他们, 或早或晚, 他终归会战胜他们。
  而叶孤城的出现, 就像是一盆凉水兜透泼在了西门吹雪身上,让西门吹雪第一次开始怀疑——他并非是怀疑自己永远不可能战胜叶孤城, 他只是怀疑, 或许在此之前, 他所以为的“巅峰”根本就是井底之蛙的自以为是。
  可是,更有趣了呢。
  西门吹雪的眸色发亮,他甚至能够听见自己血液在体内奔涌的声音。遇强则强,如果说孩子的性格之中多少都有父母的影子,那这大概是玉罗刹留给他的性情之中最深刻的痕迹。
  至若叶孤城,作为近乎是真正的举世无双的剑客,他异常敏锐的察觉到了自己和西门吹雪的道的不同,也曾经设想过若是吹雪这孩子在自己身边长大,这种不同是否就会不存在了。可是人和人生来不同,的确无法等量齐观,叶孤城没有觉得西门吹雪的道有什么问题,因此他开始对他们的十年之约格外的期待了起来。
  知道了这两个一时半会儿不会打一个你死我活,玉倾雪的注意力便都放在了自家娘亲身上,易地而处,自己是无法接受对方的这种自以为是的“好”的,和二十年的忧心忡忡相比,玉倾雪宁愿和家人一道风雨同舟。
  不过看着自家娘亲对叶孤城的接受程度还算不错,玉倾雪也并不打算去破坏这种宁静和平衡。她只需要自家娘亲开心,至若什么正邪对错,玉倾雪是都不必去理会的。
  既然到了江南,那自然算是花家的地界。玉倾雪和花满楼因为大金鹏王和假银票的案子相识,一个谦谦君子,一个莫测妖女,倒是难得的可以说得到一起去。
  陆小凤和全书斋忙着查案,他们虽然锁定了这一系列的案子皆是红鞋子所为,但是红鞋子作为一个帮派,人员并不算少不说,那公孙兰作为她们的大姐,最是擅长易容之术,行踪也很是诡秘,以至于这些年来她在江湖之中其实除却“公孙后人”之外,还有诸多身份,而她的那些仇家和她的身份一样多,却还是没有人能够准确的说出她到底藏匿在何处。
  在陆小凤和全书斋都很是忙碌,无花也偶尔不在合芳斋的情况之下,玉倾雪便喜欢去花满楼的小楼里逛逛。女孩子大抵都是喜欢花的,玉倾雪虽成长在大漠,却终归不能免俗。而且花满楼实在是很容易让人产生亲近感的人,玉倾雪听他讲讲花草之道和他家兄长这些年的行商趣事,倒也是很好的消遣了。
  花满楼很快发现,和他想象之中的有些许不同,玉倾雪非但不是那种不谙世事或者是还不懂得钱财的重要性的小女孩,而是颇为精于此道。他有些惊讶,不过却并没有将这种惊讶摆在脸上。
  他能猜测大概是阿倾家中的长辈对她有一些格外的期许,所以才并没有将她作为寻常的闺中少女或是江湖儿女一般长大。而花满楼的猜测也是没错,早早玉倾雪十岁的时候,西方魔教名下的所有产业就都已经交给她打理了。
  玉倾雪对经商的兴趣不大,不过她这个人从小就不喜欢输,所以这件事情既然落在了她头上,她就总是要将事情做好的。玉倾雪本就聪明,再加上玉罗刹留给女儿的心腹从旁提点辅佐,玉倾雪很快就上手,不出一年就能将西方魔教的产业打理的井井有条了。
  在玉罗刹给玉倾雪准备的诸多试炼之中,“经商”实在是最为微小而不值一提的环节,不过如今闲聊,这却也是很好的谈资。
  花满楼不太喝酒,不过却酿的一手好酒。玉倾雪最是喜欢他这里百花酿的甘美滋味,再加上这些时日也的确没有什么新鲜事的缘故,玉倾雪往花满楼这里跑的越发的勤了一些。
  “阿倾,我这一年可就酿了七坛,你今日喝的便是最后一坛了。”花满楼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不过手下的动作却并不含糊,他擎着一柄竹制的小酒舀,将里面细细的涂抹了一层薄薄的琥珀蜜,然后将这细长柄的小酒舀伸入了大酒坛里,从里面舀出一捧,盛在晶莹剔透的水晶碗里。
  已然初夏,那水晶小碗四周被堆上了细细碎冰,里面的酒液晃荡出淡粉的颜色,不多时候便有水珠凝结在水晶碗的碗壁上,欲坠不坠的样子,看着就冲散了这一年刚刚升腾而起的燥热。
  等到碗里的酒液彻底染上了浮冰碎雪的温度,玉倾雪接过那水晶小碗,浅浅的抿了一小口,甜蜜之后肺腑升腾起一股暖意,额上浮出了一抹细汗却反倒觉得凉快。小姑娘捧着手中的碗,一双异色的眸子满足的眯起,不自觉的像是小猫一样咕叽出声。
  花满楼不由失笑,转而为她斟了第二碗。这一次,花满楼没有往酒舀里涂抹蜂蜜,而是取过一旁方才玉倾雪削皮还切成了小块的各色水果,三三两两的投入了酒中。玉倾雪的刀法自然是好的,无论是什么水果都切得大小一致,整整齐齐。如今那些果丁在百花酿中上下浮动,花香果香相映成趣,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玉倾雪知道花满楼不是在心疼他的酒,只是在劝自己少喝一些。不过这酒甜津津的,其实也没有多烈,而她这些日子和陆小凤一道练出了不小的酒量,因此玉倾雪并不接花满楼的话茬,只是说道:“要说做生意,原随云其实挺有天赋的。”
  “玉姑娘过奖。”
  仿佛在印证“说曹操曹操就到”这个俗语,玉倾雪的话音刚落,一道男声就从她的身后传来,玉倾雪眯着眼睛望去,便看见一个双眼覆着白绸,手中却拿着一柄折扇的青年。
  玉倾雪继续了方才喝酒的动作,一直等到来人走到他们旁边坐定,她这才说道:“原随云,你今日戴着这遮眼的白布是为何?”
  花家和原家本就有生意往来,原随云一开始也刻意接近过花满楼,而如今不仅是无争山庄和花家,就是他的极乐楼和花家也多少有些生意往来,再加上花满楼这人甚妙,因此原随云总会抽出些时间来拜访一下这位“朋友”。
  而和花满楼对待自己目盲的坦荡不同,原随云很是忌讳旁人提及他的眼睛。只是他这人能忍,也还算是清醒,在知道自己的武力值比不过玉倾雪之后,他对玉倾雪的容忍度明显上升了。
  玉倾雪不是故意戳人痛处,她只是恶性趣味一起,坏心的想要看看这原随云到底能忍到什么地步。
  事实证明,这人比她想象之中的还要能够隐忍,这也就证明这人的野心也是不小。玉倾雪不着痕迹的笑了一下,对这个新发现的“小游戏”乐此不疲。
  这个世界上有好人,自然也有坏人。纵然好人和坏人的界限并不分明,可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花满楼是纯粹的光,而原随云是不纯粹的夜。所以玉倾雪格外喜欢看着他们两个人相处,因为她有些好奇,不知道是光会被夜所吞噬,还是夜晚终有一天会趋向光明。
  围观,撩拨,掌控。这是玉倾雪的游戏,她乐此不疲。
  而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暗地里和别人比较的原随云,他在听见玉倾雪的话的时候下意识的抚上了自己的眼,却是神色如常的道:“家父不甘心,这是他新的尝试。”
  花满楼理解的笑了笑,道:“我爹也总是如此,为我遍寻名医。”只不过,花满楼自己倒是觉得已经无所谓了就是了。
  玉倾雪忽然凑近原随云,只是瞬息,少女温热香甜的呼吸喷薄在原随云的面颊上,他瞬间警觉后退,然而玉倾雪却并没有再欺身一步。
  退回了正常的距离,玉倾雪似笑非笑:“元老庄主的水性不错。”
  这话说的没头没脑,原随云皱眉不语,玉倾雪也没有真的指望他会回答。花满楼察觉到气氛有些尴尬,于是便主动转开了话题,玉倾雪和原随云都是不请自来,不过在花满楼的三言两语之下,方才尴尬的气氛终于缓解不少。
  花满楼正留两位朋友吃饭,只是他们谁都没有想到,这饭菜刚一上桌,便有一道身影从窗户窜了进来,他直奔桌子而去,不客气的抓起一根鸡腿便往嘴里狠塞。
  “陆!小!凤!”
  那根鸡腿是从玉倾雪的筷子上抓下来的,被抢了食的喵瞬间炸毛,就连坐在她身边的花满楼都来不及阻止,只听见“哗啦”一声长刀出鞘,在一阵让人炫目的刀光之中,方才那人从玉倾雪的筷子上抢走的鸡腿就碎成了一片一片,切口异常整齐,足见玉倾雪功力。
  陆小凤咳嗽了一下,吐出了一块卡进喉咙的碎肉,猛的灌了一口水才缓过气来。他讪笑着望着玉倾雪,却没有了往日嬉皮笑脸的表情。
  “我一定要捉住公孙兰。”陆小凤一字一句的说道。
  玉倾雪却想要翻一个白眼,她换刀入鞘,方才将那鸡腿碎成片片的其实不是她的到,而是她的刀气,因此是玉倾雪的刀上十分干净。
  她冷冷看着陆小凤,将自己的双刀收进怀里,这才嗤笑道:“所以陆小凤,这些日子来你都在做什么?”难道不是抓捕公孙兰?
  陆小凤嚼了嚼自己嘴边的鸡肉,又看了一眼花满楼和原随云。似乎是觉得下面那个消息对于自己的朋友有些太过残忍了。
  斟酌良久,陆小凤终于期期艾艾的开口了,他望了一眼花满楼和原随云,终于下定决心一般,陆小凤将自己这些天的经历一一对朋友们道来。
  却原来,陆小凤在查案的过程之中发现,大安各地又发生了好多劫镖的案件,这些劫匪不仅抢走了钱财,更是将押镖之人弄成重伤。而他们所谓的重伤,偏偏就是被人“绣”瞎了眼睛。
  目盲之人对“眼睛”、“目盲”之类的词汇一贯敏感,听陆小凤说完,无论是花满楼和原随云都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陆小凤原本在探查那些侮人女子清白的案子,只是如今出了“绣瞎子”这样更骇人案子,他只是在追踪公孙兰的时候稍稍探查,便很快推理得知,那所谓的绣花大盗一案也同样很可能是这个“红鞋子”所为。
  若真是如此,陆小凤越想就觉得这公孙兰这女人是在可恨又可怕,这样的人如果放任不管,早晚要成为江湖之中的最大祸患。于是这一次,对于“破案”,陆小凤的积极性变得前所未有的高。
  第五十二章 竹外桃花。
  山外。禅寺。
  江南六月的风有些喧嚣, 唯有这里格外的宁静。
  一个低眉顺眼的小沙弥轻轻叩响了一间禅房的房门,从里面走出了一个十分清俊的年轻僧侣。小沙弥冷不防被太高的门槛绊了一个趔趄, 那僧人伸出手去,轻轻的托住了那个小沙弥的胳膊。
  “小心。”僧人轻声说道,面容平和, 言语也是说不出的温柔。
  不知怎的小沙弥就红了脸, 他赶紧站了起来,小心的握了握衣襟, 半晌才小小声的嗫嚅道:“无花师叔祖, 我师父请您过去,他说来了贵客, 他做了些斋菜,想请您一道用膳。”
  “甜菜, 这里可还有其他的后厨?”无花唤着这小沙弥的法号, 饶是他都有些忍不住想要笑了——这小萝卜头是少林寺“甜”字辈的弟子,而他的师父仿佛更惨,他们师徒二人一个苦瓜一个甜菜的, 简直就可以直接切吧切吧炒一盘五味杂陈的素斋了。
  谁能想到, 当年妙僧无花努力得到他师父的赏识, 成为少林方丈的年纪最小的关门弟子, 又何尝不是……嫌弃之后的少林辈分行字难听呢?“无花”姑且算是风雅,那什么苦花、甜花的, 可当真成了笑话了。
  小沙弥不知道这位十分年轻又笑的那么好看的师叔祖要找后厨是为了做什么, 他只是被无花笑的晕乎乎的, 听了他的问话,甜菜小和尚用力的点了点头,然后十分积极主动又热情的将无花往这寺庙另一端的小厨房引去。
  甜菜如今不过五六岁的年纪,一开始还是他在为无花引路,到了后来就成了无花走在前面,而他亦步亦趋的跟在无花的身后。禅院的门槛修的都有些高,无花的长腿轻轻松松迈过去的门槛简直到了甜菜的腰际,无花俯身将他从地上提溜起来,抱着迈过了这道门槛,而后便顺手将人放在了烧火用的小凳子上。
  甜菜被师叔祖抱了,一张小肉脸都是红扑扑的。年岁尚小,甜菜小朋友只是觉得他家师叔祖当真是天底下顶顶好看的人了,比他家师父要好看十倍,嗯……师父说出家人不打诳语,所以他还是老老实实承认,师叔祖比师父好看一百倍好啦o(n_n)o
  撇开先天条件不谈,拿年过半百的苦瓜大师跟无花去比较,也实在是太欺负人了。
  那一边,安顿好了小豆丁的无花将自己有些过于宽大的袍袖挽住,取下常年不离身的水晶佛珠放入怀中,而后动作异常熟练的洗菜切菜,生火做饭。分明是最寻常的动作,也最靠近尘世烟火,可是无花做来却不染半点凡尘,无端的赏心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