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刚才初见姜路予,她也只觉得姜路予相貌英俊,如果进娱乐圈,恐怕能一炮而红。
没成想姜路予身上倒是有邓敏的影子,但又比邓敏更凌厉。
姜路予就像一把开刃的刀,锋利尖锐。
于潭跟他谈了几句,神色渐渐严肃,大多数问题都同意了,但在分成条款上不肯让步和签约时间上不肯让步。
“既然如此,于小姐您回公司再商量商量,我们也考虑考虑,”姜路予合上合约,“不过您也知道,《十年追凶》正在热映,接触苏瑜的经纪公司不少,我们不一定能等这么久。”
于潭闻言苦笑,实在没想到跟路恒,姜路予也计较这么多。
“好,我会尽快给你们回复。”
“小鱼儿,你送于小姐出去吧。”姜路予侧过头,对苏瑜说。
苏瑜站起来,走在前面:“于姐姐。”
姜家人少,姜路予和苏瑜也大了,就算是晚上,一家人都在,屋子里也格外安静。
苏瑜领着于潭出去,轻声和她说话:“嗯,过几天就要期末考了。”
“期末考有没有信心?”
“还好,”苏瑜抿唇笑笑,“我也希望能考好一点。”
“加油!”于潭淡淡笑着,“合约条款,我还是希望你能再考虑考虑,不说你和邓总的关系,单说这份合约,你去任何公司都不可能有这么优渥的条件。”
“我知道于姐姐很照顾我,只是……”苏瑜面露难色。
“你还年轻,五年时间说起来长,其实一眨眼就过去了,再说了,这个圈子里,新人签十年二十年都是正常的,五年跟他们比起来,真不算什么。”
苏瑜微微低头,听着她的话:“再说我们路恒重影视这一块,不论是在电影还是电视剧上,资源也不是别的公司能比的,你签了路恒,别的不说,一年两部最少女二号的戏是肯定的。”
“我会认真考虑。”苏瑜低声说,到底没有松口。
于潭心里叹气,她本以为说服苏瑜不难,没想到这合约是姜路予来谈的。
“行,我也回公司开会讨论一下。”
送走于潭,苏瑜转身上楼,姜路予还在书房里,手里拿着手机,不知道在看什么,眉头皱得紧紧的。
看见苏瑜进来,他收了手机问:“怎么样?”
“她说回公司开会讨论。”
姜路予点头:“另外两家公司也可以适当开始接触了。”
苏瑜闻言,面露愕然:“可是……可是我们不是在和路恒谈吗?”
“傻!”姜路予敲了下苏瑜的额头,“这种时候可不能这么老实!你不联系另外两家公司,怎么引得别人争夺?”
“我知道……”苏瑜揉着额头,鼻子皱皱的,“你别老敲我的头!万一真敲傻了怎么办?”
“反正都这么傻了,再傻一点也没什么。”
苏瑜不跟他计较,迟疑的说,“之前邓姨跟我说,艺铭管理混乱,悦华的老板是吴悦,不建议我去这两家公司。”
“妈是商人,她想签你,当然这么说,更何况,多听多看总是好的,就像买东西,货比三家才不吃亏。”
“可是……我们这样,算不算是在和邓姨打擂台?”
看着苏瑜忧虑的目光,姜路予忍不住一笑:“别想这么多,妈不会介意。”
他脸上带着浅笑,丝毫不将苏瑜的担心放在心上。
苏瑜也跟着松了口气:“那就好。”
姜路予眯起眼睛:“你好像,有点怕我妈?”
“哪有!”苏瑜的心一跳。
但她慌乱的表情已经泄露了一切,姜路予缓缓皱起眉头,目光渐渐变得深沉。
苏瑜有点心虚,解释说:“我只是觉得,邓姨的气质太凌厉了,我……我也没有怕她。”
姜路予不说话,看着苏瑜,她越解释,脸色越红。
看着她仿佛要滴出血来的脸,姜路予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傻!”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57、第五十七章
苏瑜联系了之前联系她的两家公司, 双方很快传来合同。
这两家开给苏瑜的条件的确不如路恒开的, 姜路予看过之后, 重点跳出几个条款,让苏瑜和他们谈。
艺铭的经纪人听了之后直接说不可能, 悦华的则说需要和公司商量。
苏瑜自然答应,也透露出路恒在联系她的事情, 并提出路恒的合约给的更优厚。
悦华的人听了之后不动声色,但第二天又给苏瑜打电话,有几个条款愿意做出让步, 但同样在分成、签约年限和违约条款上面不肯让步。
苏瑜听了只说需要再考虑, 对方游说她许久,苏瑜依然这么说, 那边只好说继续和公司沟通。
苏瑜做这些事并不算隐蔽,她和艺铭悦华的人联系时总觉得有点心虚。
但邓敏依然和以往一样和颜悦色,就像是根本没发现这件事一样。
但苏瑜从来不敢小瞧邓敏,只能相信姜路予说的, 她并不在意苏瑜联系其他公司。
苏瑜这才放下心。
那晚之后, 于潭并没有再联系苏瑜, 苏瑜心里有些担忧。
做题的时候,她做着做着就出了神。
姜路予看到, 敲了敲桌面, 提醒苏瑜:“明天就要考试了。”
“哦。”苏瑜回过神来,低头继续做题。
姜路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谈判比的是谁更耐得住性子,谁能稳得住, 谁就能笑到最后。 ”
“可是……”苏瑜微微侧过头,压低声音说,“如果我们提的条件不符合他们的预期,在我们考虑的时候,他们已经放弃了呢?”
姜路予嘴角溢出一丝笑容:“不会。”
苏瑜面露疑惑。
“如果你不值得,不会是于潭来跟你谈这件事。”
于潭是路恒的金牌经纪人,手里并不是没有艺人,相反,她手里带着七八个艺人,其中一线有一个,二线三线艺人有两三个。
在这种情况下,于潭并不会轻易带人,除非,她也看好苏瑜。
想明白这点,苏瑜松了口气:“原来是这样。”
“你是当局者迷。”
没成想姜路予身上倒是有邓敏的影子,但又比邓敏更凌厉。
姜路予就像一把开刃的刀,锋利尖锐。
于潭跟他谈了几句,神色渐渐严肃,大多数问题都同意了,但在分成条款上不肯让步和签约时间上不肯让步。
“既然如此,于小姐您回公司再商量商量,我们也考虑考虑,”姜路予合上合约,“不过您也知道,《十年追凶》正在热映,接触苏瑜的经纪公司不少,我们不一定能等这么久。”
于潭闻言苦笑,实在没想到跟路恒,姜路予也计较这么多。
“好,我会尽快给你们回复。”
“小鱼儿,你送于小姐出去吧。”姜路予侧过头,对苏瑜说。
苏瑜站起来,走在前面:“于姐姐。”
姜家人少,姜路予和苏瑜也大了,就算是晚上,一家人都在,屋子里也格外安静。
苏瑜领着于潭出去,轻声和她说话:“嗯,过几天就要期末考了。”
“期末考有没有信心?”
“还好,”苏瑜抿唇笑笑,“我也希望能考好一点。”
“加油!”于潭淡淡笑着,“合约条款,我还是希望你能再考虑考虑,不说你和邓总的关系,单说这份合约,你去任何公司都不可能有这么优渥的条件。”
“我知道于姐姐很照顾我,只是……”苏瑜面露难色。
“你还年轻,五年时间说起来长,其实一眨眼就过去了,再说了,这个圈子里,新人签十年二十年都是正常的,五年跟他们比起来,真不算什么。”
苏瑜微微低头,听着她的话:“再说我们路恒重影视这一块,不论是在电影还是电视剧上,资源也不是别的公司能比的,你签了路恒,别的不说,一年两部最少女二号的戏是肯定的。”
“我会认真考虑。”苏瑜低声说,到底没有松口。
于潭心里叹气,她本以为说服苏瑜不难,没想到这合约是姜路予来谈的。
“行,我也回公司开会讨论一下。”
送走于潭,苏瑜转身上楼,姜路予还在书房里,手里拿着手机,不知道在看什么,眉头皱得紧紧的。
看见苏瑜进来,他收了手机问:“怎么样?”
“她说回公司开会讨论。”
姜路予点头:“另外两家公司也可以适当开始接触了。”
苏瑜闻言,面露愕然:“可是……可是我们不是在和路恒谈吗?”
“傻!”姜路予敲了下苏瑜的额头,“这种时候可不能这么老实!你不联系另外两家公司,怎么引得别人争夺?”
“我知道……”苏瑜揉着额头,鼻子皱皱的,“你别老敲我的头!万一真敲傻了怎么办?”
“反正都这么傻了,再傻一点也没什么。”
苏瑜不跟他计较,迟疑的说,“之前邓姨跟我说,艺铭管理混乱,悦华的老板是吴悦,不建议我去这两家公司。”
“妈是商人,她想签你,当然这么说,更何况,多听多看总是好的,就像买东西,货比三家才不吃亏。”
“可是……我们这样,算不算是在和邓姨打擂台?”
看着苏瑜忧虑的目光,姜路予忍不住一笑:“别想这么多,妈不会介意。”
他脸上带着浅笑,丝毫不将苏瑜的担心放在心上。
苏瑜也跟着松了口气:“那就好。”
姜路予眯起眼睛:“你好像,有点怕我妈?”
“哪有!”苏瑜的心一跳。
但她慌乱的表情已经泄露了一切,姜路予缓缓皱起眉头,目光渐渐变得深沉。
苏瑜有点心虚,解释说:“我只是觉得,邓姨的气质太凌厉了,我……我也没有怕她。”
姜路予不说话,看着苏瑜,她越解释,脸色越红。
看着她仿佛要滴出血来的脸,姜路予没忍住,哈哈大笑起来:“傻!”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57、第五十七章
苏瑜联系了之前联系她的两家公司, 双方很快传来合同。
这两家开给苏瑜的条件的确不如路恒开的, 姜路予看过之后, 重点跳出几个条款,让苏瑜和他们谈。
艺铭的经纪人听了之后直接说不可能, 悦华的则说需要和公司商量。
苏瑜自然答应,也透露出路恒在联系她的事情, 并提出路恒的合约给的更优厚。
悦华的人听了之后不动声色,但第二天又给苏瑜打电话,有几个条款愿意做出让步, 但同样在分成、签约年限和违约条款上面不肯让步。
苏瑜听了只说需要再考虑, 对方游说她许久,苏瑜依然这么说, 那边只好说继续和公司沟通。
苏瑜做这些事并不算隐蔽,她和艺铭悦华的人联系时总觉得有点心虚。
但邓敏依然和以往一样和颜悦色,就像是根本没发现这件事一样。
但苏瑜从来不敢小瞧邓敏,只能相信姜路予说的, 她并不在意苏瑜联系其他公司。
苏瑜这才放下心。
那晚之后, 于潭并没有再联系苏瑜, 苏瑜心里有些担忧。
做题的时候,她做着做着就出了神。
姜路予看到, 敲了敲桌面, 提醒苏瑜:“明天就要考试了。”
“哦。”苏瑜回过神来,低头继续做题。
姜路予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谈判比的是谁更耐得住性子,谁能稳得住, 谁就能笑到最后。 ”
“可是……”苏瑜微微侧过头,压低声音说,“如果我们提的条件不符合他们的预期,在我们考虑的时候,他们已经放弃了呢?”
姜路予嘴角溢出一丝笑容:“不会。”
苏瑜面露疑惑。
“如果你不值得,不会是于潭来跟你谈这件事。”
于潭是路恒的金牌经纪人,手里并不是没有艺人,相反,她手里带着七八个艺人,其中一线有一个,二线三线艺人有两三个。
在这种情况下,于潭并不会轻易带人,除非,她也看好苏瑜。
想明白这点,苏瑜松了口气:“原来是这样。”
“你是当局者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