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沈浥抱着甜珠往床边去, 走到床前, 弯腰将她轻轻放置床上后, 沈浥则在床边坐下。甜珠仰躺在床上, 有些不太自在, 就想起身来, 沈浥伸手按住了她。
  室内点了灯, 甜珠本就明艳的那张脸,在暖色的光照耀下,越发是添了几分妩媚妖娆。她看着沈浥, 那双大眼睛里蓄满水,好似江南三月的蒙蒙烟雨。瞳仁漆黑透亮,沈浥盯着她眼睛看, 能清楚看见自己的倒影。
  沈浥手本轻轻握在她腰间, 渐渐的,一点点往上移, 搁在松软挺拔的胸前时停下。隔着衣裳轻轻握了握, 酥软莹润, 触手都是软的, 沈浥喉结滚动了下, 眼神越发晦暗不明。
  他再次确定,自己对跟前这个小女人, 是有反应的。
  沈浥有些口干舌燥起来,一颗心, 也噗通乱跳。但好在他面相清冷, 镇得住场子。否则的话,在这样一个小妇人跟前丢了颜面,往后岂不是叫她背地里笑话?
  隔着衣料揉着那对雪球,手下力道,也渐渐加重起来。甜珠起初还是能忍的,后面忍不了了,她便痛苦地咬住嘴唇。秀气的两道柳叶眉轻轻蹙起,她脸皱着,却是不敢吭出声音来。她身子不敢动得厉害,却还是一点点往后移,她本能在逃避他的触碰。
  沈浥忽然记起梦中的事情来,想起梦中那个小女人的各种姿势风情,他只觉身下胀痛,越发不能忍。长腿一跨,便上了床去,压在甜珠身上。
  他身子那么沉,甜珠倒吸一口气,轻轻哼出一声。
  事情到了这一步,箭在弦上,沈浥那双眼睛也一点点变红起来。他手从甜珠领口探进去,没了衣料作为阻隔,他觉得手感更好。他因为常年习武的缘故,手掌掌心布满茧子,微粗粝的手掌触着甜珠细嫩的皮肉,甜珠敏感得直觉得浑身发麻。他离得太近了,甜珠不敢看他,轻轻闭上了眼睛。
  谁知眼睛才闭上,她上半身的衣裳,就全被扯了下来。
  甜珠惊得连忙睁开眼睛,眼里有慌乱。沈浥却皱了下眉心,手上动作停下了问:“不愿意?”
  他声音有些哑,沉而稳,依旧浑厚有力。
  甜珠说:“我、我还没有准备好。”
  “要几天?”沈浥非盗匪,见她似有不愿,他倒是不强迫。
  甜珠想了想,也给不出一个准确的时间来,只说:“我才来这里,还有些不适应。我想,再过几日。”
  “那就再过几日。”沈浥又坐起来,垂着目光看甜珠,见她慢慢坐起身子后,沈浥手揽着她肩头道,“有什么话,跟我说。这院里要是谁伺候得不好,你也只管说便是。”
  “都挺好的。”甜珠低着头,不敢与他对视,“绿萝和黄杉,都很好。”
  “嗯。”沈浥轻轻应一声,指腹在甜珠脸上刮了刮,“就留在这里先睡吧,我一会儿去书房呆会儿。”
  “您去忙吧。”甜珠巴不得他早点走。
  这里是他房间,甜珠不太愿意留下。左右望了望,最后鼓足勇气看向跟前的高挺男人说:“我想回自己屋子去住,现在还睡不着。师父留了我两本书,我想有时间多看看。他老人家的一片心血,我不想辜负了。”
  沈浥本面色凌肃,听她这样说,眼底倒是有了些笑意。
  他起身,负手立在床边道:“去拿了书册来,一会儿跟我去书房。”
  “二王子!”见他丢下这么一句,就负手大步而去,甜珠不由得喊了声。但是没用,人家连头都没回一下。
  ……
  沈浥凉水冲了澡,换了身干净衣裳正准备往书房去,随时服侍的小太监来喜过来禀告说:“二王子,侧妃那边刚刚差了人来,说是请您去蘅芳院一趟。”
  沈浥面色稍稍变了几分,抬手冲来喜挥了挥,示意他知道了。
  沈浥让人去给甜珠捎了话,之后,则往冯侧妃的蘅芳院去。蘅芳院在整个王府的西北面儿,挺大的一处院子,却出奇的冷清。跟曹王妃的含芳院比起来,这里倒像是冷宫。
  而事实上,虽然冯侧妃如今身份地位一应都在,但是因为燕王殿下近十年没有踏足过这里半步。这里,与那冷宫,也差不了多少了。沈浥走到院子门口的时候,驻足在门下,仰头望着门楣上那块牌匾。他依稀记得,这匾额上的字,是当年父王亲笔题书的。他的父亲沈禄,年轻的时候,也是大周闻名遐迩的才子。
  他与母亲的佳话,曾一时,也是为大周百姓广为传颂。
  只是如今,那些都成了陈年往事。一个有了新欢,而另一个,则索性关起门来,差不多算是过上了与世隔绝的日子来。
  曾经热闹辉煌的蘅芳院,如今也只落得杂草丛生。这一切又能怪谁?
  “二王子,到了蘅芳院了。”全福见主子驻足不前,面有阴翳之色,便壮着胆子小声提醒了一句。
  沈浥再没多想,只大步跨过门槛,往里头去。院子里面还点着灯,比往日稍稍热闹一些,沈浥耳力好,老远就听见了外甥阿富果的声音。
  之前在遥城,他因为要去青桐一趟,暂时抽不开身,便就叫麾下兵将先送阿富果回了燕州。
  “舅舅来了!”阿富果本来是歪着身子靠在冯侧妃身边的,眼睛瞥到站在门口的人后,他起身下榻去,一脸高兴地说,“舅舅,你把心爱的姑娘接回府上了?”
  “谁告诉你的?”沈浥弯腰抱起阿富果来,走到冯侧妃跟前,弯了下腰说,“孩儿拜见母亲。”
  “好了,这里没有外人,就不必多礼了。”冯侧妃如往常一样,一身素净的裙衫,发髻也是梳理得简单,头上并没有什么过于惹眼的首饰,又将外孙拉到身边后,转身对身边的嬷嬷道,“先带他去睡吧,今天皮实一天了,该休息了。”
  “我不累,我身上有耍不完的劲儿。”阿富果此刻不是突厥人的穿戴,打从来了王府后,冯侧妃就给他换上了汉人的衣裳。
  “小孩子,该睡觉得睡觉。听话,不然明儿个,不让人带你出去玩。”冯侧妃语气虽软,却态度强硬。
  “那好吧。”阿富果蔫着脑袋说,“外祖母,那你劝劝舅舅,让舅舅带我出去玩儿。在整个王府里,我觉得,就舅舅最厉害。”
  小孩子虽单纯,却也有眼力劲。他知道,这种时候,该讨好谁。
  “好好照顾着。”冯侧妃叮嘱院里的婢女,等人带着阿富果离开后,她这才转过头去,看向沈浥,“带了个女人回来?”
  “是。”沈浥坐在一旁,对此,没有否认。
  “听说,还是个之前嫁过人的?”对此,冯侧妃并没有太大的意见,她情绪也不怎么激动,只是依旧温声道,“徐氏去了有两年多了,你这些年来,常常呆在遥城,后宅里的事情,也的确太不重视了些。你喜欢什么人,我没有意见,不过,自己后宅的事情,得处理好了才行……带回来那个女人,怎么安排住在了前头?这不合规矩。”
  “儿子平时就常住前头,她留在身边,方便。”沈浥眉眼平静,对待自己的亲生母亲,恭敬的同时,却也刻意保持一定距离。
  总之,比起平常人家的母子,沈浥对母亲,要疏远得多。冯侧妃平时也不怎么管事,只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她素也知道,这个儿子本事,主意大,得王爷器重。很多东西,他自己心里明白,无需她多操心。
  “你父王去了京城,恐怕太后那边,不会放过你。当年你娶徐氏,她老人家便疑心重重,怀疑咱们燕王府与徐国公府暗地勾结,意图反事。好在老国公爷出面,话里话外,都是忠心太后跟陛下的意思,太后这才罢手。现在徐氏去世已近三年,京城那边,恐怕还是会想在你身边放个人。”
  冯侧妃虽平时不怎么管事情,但是关于几个儿子的事情,她心中还是有数的。
  “你锋芒太露,这十年来的战绩赫赫,又助你父亲稳稳守住了这燕州。恐怕,太后对你早有忌惮之心。母亲无能,做不得什么,但你自己心里要明白,早早想出应对之策才行。”
  冯侧妃说的这些,沈浥早早便都想到了。
  “塞不塞女人过来,那是太后跟陛下的事情。但是我怎么对待,就是我的事情。”沈浥不欲再提这事情,便转了话说别的道,“阿富果留在这里,应该过段日子,阿姐就能回来。到时候,你与她好好相处,她一个人在外面,也不容易。”
  冯侧妃眼睛里有泪光,再平静不得,只哽咽起来:“我的香儿。”
  第二十三章:
  沈馥香二十六岁被太后册封为静和郡主,之后和亲突厥。沈馥香自从被一顶花轿送去大草原后,便再没踏足大周领土半步。虽然燕州离突厥很近,但是沈馥香作为突厥可汗的妻子,她也是不便回家来的。
  这十年来,沈浥倒是单枪匹马暗中杀去过草原几回,也见到了人。沈馥香对自己的命运有种无力感,她知道让她和亲,是京中太后的意思。但是心里对父亲和兄弟,也是还是怪罪的。昔日捧她在掌心来宠的父亲,却护不住她,只能任她远嫁他乡。几乎只是一夜间,沈馥香的性情就变了。
  往日爽朗端庄的少女,一夜间,就变成了沉默寡言的少妇。不爱笑,也没有生气,身上再没一点年轻女孩子的鲜活劲儿。
  沈浥每回偷偷去看她,她也是爱搭不理的。见面了没有喜悦,离别了,也没有不舍。
  有时候,冯侧妃实在太想女儿了,便会去求燕王,让他带着她去一回遥城。哪怕是,就只站在城门上,远远的朝着那个方向望几眼,她也觉得心中有个宽慰。
  自沈馥香出嫁后,冯侧妃再没见到过女儿。不过,这个外孙,倒是见过一两回。
  阿富果的身份特殊,既是突厥王的儿子,他也是燕王的外孙。两军交战的时候,伤着了谁,也都是不敢伤着他。沈浥曾去突厥军中抢过阿富果来遥城,也是为了满足母亲的心愿,让她见见这个外孙。
  “她真的会回来吗?毕竟,她现在是突厥的可敦,那突厥可汗,会放她回来?”冯侧妃自然是一百个希望女儿能回来一趟,好让她们母女相聚一聚,但是她也明白,眼下局势,怕是万分的难。
  沈浥道:“她若一日不回,阿富果便留在燕州城一日。放心吧,她就是瞧着不念家,其实不过就差个借口罢了。现在我给了她借口,她会回来的。”
  冯侧妃激动得泪如雨下,她是相信这个儿子的能力的,既然他给了保证,那便是万无一失。
  “马上要过年了,等她回来,娘亲手包饺子给你们吃。娘记得,你跟香儿小时候,最喜欢吃娘亲手包的饺子了。你们姐弟俩,那时常常都说,娘包的饺子,是天底下最好吃的。”
  若是不提,沈浥都有些忘记了。这些话,恐怕是二十年前说的了吧?如今,早已物是人非。
  ……
  此刻燕王府中,蘅芳院亮着灯火。与此同时,大草原内,可汗阿汗达的帐篷里,也还灯火通明。
  近六旬的老人,头发白了大半,却依旧体格健壮。他坐在最高处,虎目怒视着跪在底下的四子莫邪,越看越觉得生气,索性一巴掌下去,狠狠劈坏了一张桌子。似是还不解恨般,他从座椅上走下来,抄起手中马鞭便狠狠抽在莫邪身上。一下一下,使劲抽打,仿若跪在地上的不是他儿子,而是某个战俘般。
  而跪在地上的莫邪,却一直半垂着脑袋一声不吭。直到后背都抽出血来了,他也是咬紧了牙关,不哼出一声来。
  倒是站在旁边的突厥七王子猎鹰看不下去了,忍不住上前来劝阻说:“父汗,这事情不能怪四哥。四哥这么做,不也是为了能够打胜仗。要怪,就怪那个沈浥太过奸诈。他抢了老十一,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依我看,倒是不必着急,沈浥是十一亲舅舅,他还能害了十一不成?”
  “你也给我闭嘴!”老可汗正在气头上,现在是听不进去一句话,脾气上来了,扬起鞭子就挥打在猎鹰身上,“这回情况能跟过去一样吗?这回,是你四哥自己把人送过去的,他能再还回来?”
  猎鹰被打,也是闷声不吭的,却是不再说话。
  那边,莫邪却说:“儿子倒是有一计,能让沈浥乖乖将十一弟送回草原来。”
  “说!”老可汗鞭子指着莫邪,声音粗粝。
  莫邪说:“可敦乃是沈浥一母同胞的亲姐姐,若是她亲自去燕州城要人的话,沈浥不敢不放。但是父汗也不必担心,孩儿会乔装打扮,跟在队伍中,一道潜去燕王府。儿子保证,定会接回可敦和十一,不会让他们被留在汉人手里。”
  “四哥好计谋。”猎鹰豁然开朗,忽然拍手称赞说,“如此一来的话,不是可以光明正大将人送进王府吗?”
  老可汗略微迟疑了会儿,一时间没说话,似是将两个儿子的话听进去了。他心中权衡一番,便派人去喊了沈馥香来。
  沈馥香身上穿着的,依然是汉人的衣裳。头上梳的发髻,也是汉人妇人的发髻。在侍女的陪同下进来后,朝着老可汗行了个汉人的礼。
  “你!明天一早去燕州。”阿汗达没说别的,等人进来就下了命令,“你放心,我会在你身边安排人,护你周全。”
  其实这话说的就可笑了,论起安全来,难道她在燕州城,会没有在大草原安全吗?说是护送她的,不过就是一个安插奸细的借口,沈馥香不可能听不明白。
  但是明白又如何?她反抗不了,就只能接受。
  “是。”沈馥香依旧行礼,缓缓说,“妾身明白。”
  “都下去吧。”阿汗达冲下面呆着的三个人挥手,一脸不耐烦的样子。
  出了帐篷后,莫邪紧走几步,追上沈馥香:“我能为你做的,也就是这些了。”匆匆留下几个字后,莫邪身子便越过沈馥香,只大步往自己营帐中去。
  冷风中,沈馥香目视着他高健的背影,心中似有触动。
  ……
  第二日晌午,甜珠跟着沈浥一道用完午饭后,便又跟着沈浥一道去了他书房。沈浥平时不在遥城,留在府中便就只看书。沈浥看兵书,甜珠则乖乖坐在一边,捧着师父洪成送她的两册医书看。
  她看起来,还是比较吃力的,字多图少,很多字她都不认识。甜珠有些呆坐不住,便悄悄抬眸子朝身边的男人看去。
  沈浥一手握着书册,另外一只手,则时不时翻动书页。他看书速度很快,几乎可以说是一目十行,目光迅速从上到下扫了眼,基本上就能够将该记住的东西记在心里。瞧着是聚精会神的样子,其实甜珠看他,他也都完全察觉得到。甜珠以为他不知道呢,见他书念得认真,索性双手撑着下巴,不看书就看人了。
  一本书看完,沈浥将书搁下,转过头来。
  “一个时辰过去了,你又看进去多少?”说罢,瞥了眼人,直接伸手将甜珠手上的书夺过去。
  甜珠憋红了脸说:“我不怎么识字。”
  沈浥没说话,只是翻开书卷。迅速上下扫了眼,而后冲甜珠招招手,示意甜珠再朝他坐过去些。甜珠乖巧又靠近了点,却也不敢靠得太近,两人中间还保持着一定距离。
  “坐这里。”沈浥没功夫跟她兜圈子,索性直接下了命令,手指了指自己怀里。
  见身边那个小女人犹犹豫豫的,似有不愿,沈浥直接伸手将她拉到了自己怀里。甜珠被迫坐在他大腿上,整个人被他健硕有力的臂膀和胸膛拥抱着,甜珠似乎都能够清晰感觉到他的心跳,她只觉得屁股烫得很。
  都不敢将全部力量卸在他腿上,屁股悬着,双手搁在书案上,整个人用力趴在桌上。
  “你这样做,自己不舒服,我也不舒服。”沈浥抬手拍打她屁股,语气冷硬,“坐上来。”
  甜珠又坐回去,后背抵着那个男人的胸膛,大冬天的,她觉得自己能热出一身汗来。甜珠正襟危坐,一动不敢动,沈浥翻开书册第一页,直接问她:“哪个字不认识?”
  “这个,还有这些。”甜珠老实回答,像是个听先生话的乖巧学生。
  沈浥耐着性子,素白大手从旁边抽过一张纸来,将甜珠指的几个字一一都在纸上放大写了出来。他的字苍劲有力,又直又正,写完后搁下笔,从第一个开始讲起。
  甜珠见他是给自己上课,立马聚精会神听起来。沈浥说什么,她都一一死死记在心里。
  甜珠不聪明,底子也非常薄弱,但是好在她吃苦耐劳,特别勤奋肯学。沈浥先教了她十个字,然后让她自己坐在一旁去记。半个时辰的功夫,甜珠不照着字样,也能写出那十个字来。而且,她还能理解其中含义,懂得举一反三。沈浥考她的时候,她也都能说出些所以然来。
  沈浥也没打算将甜珠培养成才女,所以只要甜珠肯学,他就满意。
  “字太丑,需要再多练练。”看着那四仰八叉躺在白纸上的几个大字,沈浥嫌恶地蹙起眉来,纵容再想鼓励,这过于违心的话,也难以说出口来。
  好在甜珠不在乎,乖乖应着了。
  外面来喜说:“二王子,遥城来了个将军,说是一大早瞧见突厥那边有异动。打探清楚了才知道,是郡主的仪仗。郡主仪仗是往燕州这边来的,说是估计两天内能抵达燕州城。”
  沈浥刚刚还略皱着的眉心,这回彻底舒展开来。
  “让那位将军在偏厅等。”沈浥吩咐后起身,还不忘叮嘱甜珠,“好好练习写大字,这十个字每个字写十遍,一会儿回来检查。”
  第二十四章:
  甜珠知道这位郡主,其乃是燕王的女儿。她还记得,前世的时候,等燕王带着兵马冲进京城,坐了那个宝座后,这位郡主立即就被册封为公主。后来没多久,当时已经是楚王殿下的沈浥,亲自带着兵马,从突厥将这位早年和亲的公主请了回来。那时,她还随着许致母子住在靠着城门口的一个胡同里,当时她正巧在外面,就看到了那仪仗。
  那时候接公主回来,是因为燕王父子坐稳了江山。而那时候,楚王带兵四处征讨,威名在外,叫四周蛮夷闻风丧胆。突厥不敢得罪大周,所以只能放了公主。
  可眼下,燕王府尚且处于水深火热,怎么这个节骨眼,公主回来了?
  甜珠怎么想都想不明白,不过,她看得出来刚刚沈浥走前是高兴的,也就没再多想。沈浥不在后,她轻松很多,深深吐出一口气来后,就开始认真写大字。
  沈浥才走没多久,绿萝便端了糕点进来。
  “夫人,刚刚方姨娘派了人来请夫人去后院见她,被黄杉姐姐打发走了。黄杉姐姐说,没有公子的准许,夫人您哪里也去不了。”绿萝平时都是在前头伺候,但是因为整个院子都没个主人,她都是打打杂,现在甜珠来了,她有个人跟着,就还挺开心的,觉得人生有了追求跟目标,“虽然公子现在还没有给夫人名分,不过,想来是要比方姨娘好的。”
  “方姨娘这般急吼吼派人喊您去见她,分明就是示威。她倒是挺会选时间的,公子前脚才走,她后脚就打发人来了。”绿萝想想就觉得挺气的,悄悄凑到甜珠跟前说,“是先夫人临终前求着公子给她名分的,公子看在先夫人的面子上,这才答应了。可是这两年多来,公子从未进过她房间半步,她不过就是徒有虚名。”
  “绿萝,不许在夫人跟前说些乱七八糟的。”黄杉推门进来,先是冷面斥了绿萝一番,后又对着甜珠行了一礼道,“方姨娘带着小公子来了,说是……来拜见您。”
  黄杉心里清楚,方姨娘说这话,存心就是恶心人的。她好歹还有个姨娘的名分,但是现在自己主子,什么都不是。
  所以拜见不拜见这话,便是说得过了些。但是主子那样说,她也必须将话一字不落带来。
  甜珠两辈子加起来也没有遇到过这种场面,一时间有些慌乱,忙问黄杉:“我一会儿要说什么?”
  “夫人不必慌张。”黄杉说,“她也不会怎么样,面上肯定是和和气气的。不过,言语间是不是夹枪带棒,奴婢就不知道了。但是公子此番不在,这方姨娘又是前夫人的陪嫁,一会儿不管怎么说,夫人都别直面起冲突。若是受了什么委屈,一会儿公子回来,只管与公子说。”
  “我知道了。”甜珠紧张,一颗心止不住乱跳。
  ……
  黄杉已经请了方姨娘跟平安去了东厢,甜珠过去的时候,方氏正抱着平安坐在榻边。
  外面丫头匆匆跑进来禀告说人来了,方姨娘也不着急,只继续握住平安小手。直到等甜珠人走到跟前来,她才意识着站起身来。稍稍抬眸一瞥,立即就愣住了。
  她来前听说了甜珠是嫁过人的,所以纵容知道她肯定是有些姿色,但是也没有想到,她竟然这么年轻。而且看着模样,也不像是嫁过人的,水灵灵的,葱嫩得很。
  穿着身浅粉色的裙衫,脸上也没什么妆容,发饰就是一支嵌着珍珠的簪子,皮肤又粉又白,望之叫人心旷神怡。
  方姨娘来前是精心打扮过的,头上也是珠翠累累,身上穿的,更是冬季新做的衣裳。艳丽隆重得有些刻意,再与粉黛未敷的甜珠一比,就显得滑稽而俗气。
  她本是信心满满,但是话还没说出一句来,就有些打退堂鼓。
  倒是甜珠,不管怎么着,先开口喊了她一声姐姐。
  方姨娘已经僵硬的脸上硬是挤出笑来说:“这声姐姐,实在不敢当。我听说公子带你回来,想见见,就冒昧带着小公子来了。来,小公子,这是你姨。”
  平安却推了甜珠一把,稚嫩的声音响起:“我记得你,在外祖母家,父亲帮过你。”
  甜珠往后跄了会儿,之后才站稳脚跟。不过,她被一个小孩子打了,却不敢还手,还得照着规矩行礼。
  “民妇见过小公子。”
  平安重重哼一声,脑袋撇到另外一边去,双手抱在胸前说:“你抢了爹爹,我不喜欢你。你一来,爹爹肯定更不会常去看平安了。”
  黄杉说:“小公子,王子他忙,平时都是鲜少呆在王府的。不过,他一有空,肯定会去看小公子。”
  “是吗?”平安不信,扭头看身后的方姨娘,方姨娘没说话,平安又说,“那为什么父亲让她陪在身边,却不让我跟姨娘也靠着他一起住?”
  “齐娘子住在这里,只是暂时的。再说,至于为什么将她安排在这里,一会儿等王子回来了,您可以亲自问一问。”黄杉望了眼方姨娘,见她眼中有一闪即逝的慌乱,便就猜到,小公子之所以说这些,怕都是她背后教的。
  “那好,我一会儿问父亲。”平安攥紧小拳头,斜着小脑袋看甜珠,“我会让父亲将你赶出去。”
  “小公子,你该午睡了。”方姨娘弯下腰,将平安抱起来,“你今天本来就比平时睡得晚,得赶紧睡会儿才行。”
  “那奴婢们就不送了。”黄杉避让开,给方氏留下一条路。
  方姨娘又看了眼甜珠,冲甜珠笑了笑,这才离开。等人走后,甜珠一屁股跌坐在床边,手也攥得紧紧的。
  绿萝哼了声说:“背地里教唆小主人,这要是让公子知道了,方姨娘吃不了兜着走。夫人,您别担心,小公子只是被教坏了,小孩子的喜恶,向来变得快。依奴婢看,这件事情,您得跟公子说。受了委屈不说,以后人家还会得寸进尺的。”
  “你别添乱了。”黄杉皱着眉心,“我听喜公公说,咱们郡主就要回来了。又近年关,还是让主子们热热闹闹过完年吧。再说,方姨娘再怎么说,也是先夫人的陪嫁,是徐家的人。惩罚了方姨娘,闹得也不好看。”又对甜珠道,“不知道奴婢说得对不对,若是夫人觉得委屈,那就是奴婢说错话了。”
  “你说得对,我也没有委屈。”甜珠觉得自己本来就是尴尬的存在,也不想挑起矛盾,“我委屈不委屈,全看王子怎么对待。旁人怎么样,我不放在心上。”
  黄杉觉得甜珠是个通透的人,她原觉得,市井小妇,美则美兮,该是那种性泼之人呢。她没想到,甜珠性子挺软和,难怪得宠。
  “外面天好像又下雪了,公子可能还有事情忙,您先睡会儿吧。等醒了,差不多也该吃晚饭了。”
  甜珠却摇摇头说:“他在教我写字,给我下了任务,要是等他回来了我还没有写完他交代的,他要觉得我不争气了。再说,这里就很暖和,我也不想总在被窝里呆着。”甜珠还是不想在书房呆着,她觉得自己这间房就挺好,于是搓了搓手,呵气道,“绿萝,你去帮我把东西拿过来吧。”
  “是,奴婢这就去。”绿萝应着,转身就去,勤快得很。
  黄杉连忙将搁置在床榻上的矮桌收拾了一番,将瓜果收走,又用抹布擦了擦。吩咐底下小丫头去弄个炭盆来,她则将刚刚煮好的茶拎过来说:“公子喜茶,不知道夫人喜不喜欢。奴婢别的本事没有,但是煮茶的本事,还是有点的。新煮好的明前龙井,这个季节还是挺珍贵的,昨儿公子吩咐了给夫人您留一份。这不,奴婢给煮上了。”
  甜珠忽然想起来,那天,沈浥说要送她茶的事情。没想到,人才到,礼也到了。
  ……
  方姨娘回到自己院子,将平安哄睡着后,她则坐在窗前,看着窗外漫天飞舞的鹅毛大雪。杏芝撩帘子从屋外走进来,身上发间都落了雪,她伸手掸了掸后,才走到方氏跟前去。
  “你刚刚带着小公子去了哪里?”杏芝方才没在院子里,要是她在的话,指定拦着,“你想自己博前程,好,没人拦着你。但是为什么要害小公子?”
  “你这话从何说起?”方氏站起来,脸色难看。
  她本在前院受了那些个丫鬟的委屈,心里就不高兴。此番回来,自己人竟然还泼冷水。
  “你们都下去。”杏芝沉声将屋里两个丫头打发走了,这才说,“小姐要是还在,她指定后悔。旁人不知道,你我还不知道吗?爷他不知道吗?小公子,他压根就不是爷的骨肉,他也不是皇家血脉!咱们小姐当年发生那样的事情,你我都是死罪。夫人不追究,只让我们好好伺候着人,你怎能再有别的打算?”
  “我这么做,就是为了小姐好,为了小公子好。你怎么不想想,爷是什么样的人,他若是心中没个城府算计,为什么要跟小姐成亲?反正,不管当初怎样,现在都是一条船上的人了,谁也揭穿不得谁。”方氏胸口剧烈起伏着,双手攥紧成拳头,“我不想一辈子就呆在这方院子里,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冷冷清清的。尤其是这冬天的晚上,太冷了。我是他的女人,当初他是亲口答应了小姐的,他怎么就不能对我好点?”
  “就算不拿我当什么要紧的人看,但是面子上至少得顾着吧?现在从外面带回来一个嫁过人的,这王府里,背地里好多人都笑话我。说什么难听的都有,我受不了这些。杏芝,你有你的追求,我不阻拦你。但我也有我的,希望你别管我。”
  ……
  甜珠伏在案上写字,一笔一划,很是认真。沈浥让她十个大字每个写十遍,她不敢怠慢。一遍一遍写,一遍比一遍写得好。
  似乎也不晓得累,等外边天都黑了,甜珠还没有停下笔来。沈浥从外面进来,看到的,就是那个小女人伏在案上认真练字的场景。见几个丫鬟要行礼,沈浥抬手制止了,而后举步走到甜珠身边。
  甜珠瞥到桌下有双黑色的皂靴,忙仰头去看。见她发现了,沈浥笑了笑,手在她脑袋上摸了摸后,示意她往里头挪一挪,他则在她身边坐下来。
  “有点进步。”沈浥几张比对一遍,“虽然不聪明,但是够勤奋。这样下去,轻轻松松学完那两本医书上的内容,不难。”
  “我还差一遍就写完了。”见他夸自己,甜珠心中到底欣慰的,莫名欢喜起来。
  “你也没必要给自己太大压力,每天带着学点,也就差不多了。”见她脸颊上有黑色墨点,沈浥伸手过去,擦了擦,又说,“我接你来府上,不是让你做学生识文断字的。甜珠,你可别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