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五百块?”胖子总算正视林则,思虑良久,“可以。”
当然不能一次性拿出太多东西,他们信不过林则,林则同样信不过他们。
五百块大洋换了一千二百五十块钱,然后花了三百五十块钱买下一千斤全国粮票。
想了想,又买了两套衣服和两双鞋,还有一条烟,这些东西到了下面都能用到。
东西扔张楚家里,林则只带着粮票和钱回家。
“小则回来啦!”张秀华捧着衣服,笑着打招呼。
林则眯了下眼,“我要是没瞧错,这是妈给我做的吧!”
虽然林则是替她下乡,但是那张秀华看到这么多好东西被他拿走还是心有不甘,趁着爸妈不在家,就进林则屋里把东西拿出来,没想到刚好碰着林则回来。
“小则,我听说乡下有鱼有肉,不少人还自己种棉花,你这么多东西拿着多不方便,到乡下不什么都有了。再说大哥都一年没做新衣裳了,他现在正在看亲事,穿的新点才行,你先把衣服让给大哥,回头姐重新做一套寄给你。”
林则一脸竟然这样的表情,然后认真的看着她说道:“原来乡下那么好啊!既然这样我就不去了,我怎么能代替姐你去享福呢!这么好的机会肯定得给二姐才行,好像我的报告还没递交上去,不行,我赶紧拦下来,换成二姐的名字。”说着就要往外跑。
吓得张秀华把衣服甩到地上,一把拉住林则,惊叫道:“不行。”看着林则疑惑的眼神,张秀华深吸了口气,“我是说,你名字都写上去了,哪能来来回回的改。”
“那就二姐也去,你不是工作还没下来?那咱们一起去享福。”林则真诚的看着张秀华。
“那怎么行。”张秀华僵硬的笑笑,“阿姨年纪大了,下面两个妹妹又还小,我是长姐,得在家里帮忙。”
“二姐果然深明大义。”林则抓了抓头发,笑道:“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小慧,以后你可得认真读书,报答二姐知道吗?”
不知何时,一家人都回来站在院子里。
“什么?”林慧不明所以。
“二姐以后在家洗衣做饭的照顾你们,你们长大了不得报答二姐?”林则一脸你们忘恩负义的表情。
不是,张秀华想要拦住林则,她什么时候是这个意思了。
“谢谢二姐,以后二姐不读书了,在家帮忙干家务活,那我就能全心全意的读书了。”林慧一脸感激的说道。
“叔叔,上午妈还说您让她把家里大半年的布票都挪给我做衣服被子了,结果现在又知道我是代替二姐去乡下享福的,我真是……无地自容。”林则眼眶泛红,垂着头,嘴角微微勾起。
张爱华和苏曼张了张嘴,两人对视一眼,都没吭声。
“这是怎么了?要不还是换成二姐去吧?”林则说着又要出门。
“小则。”苏曼叫住他,“你先回屋去,晚上……妈和你说点事。”推着林则进屋,就见地上散落的衣服,过去默默的捡起来拍了拍,折好,送回林则的屋里。
晚上吃饭的时候,林则边吃边道:“听说乡下大鱼大肉,妈,你给我点钱,我到了那儿买些肉干鱼干之类带回来。”
苏曼刚想说话,就被张爱华给拦住了。
“这事是我疏忽了,一会让你妈看看家里还有多少钱,到了陌生地方,多带些钱总没错。”张爱华又瞪了张秀华一眼,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不过现在绝对不能叫他闹起来,不然到时候秀华也得跟着下乡。
甩了甩了手里的五十块钱,林则嗤笑一声,果然都是些欺软怕硬的主。
记忆中,原身的衣服被张秀华拿给了张建国,被子被她自己拿走,下乡的时候就带着两身旧衣服和一床旧被子,另外还有苏曼给的十块钱,一个人默默的离开。
“哥,妈给了多少?”林慧偷偷摸摸的进来。
“五十。”林则看她小财迷那样,从床底取出一个包裹,里面装着大洋换的钱和粮票,“这是全国粮票,细粮粗粮各两百斤,这是三百块钱,你收好。”
“哥,你把那些东西换成粮票和钱了?”把东西往林则怀里一推,林慧摇头,“你可别信张秀华那女人的瞎话,乡下苦的很,就咱们院里的那个张建兵,年前回来时瘦的就剩一层皮,走的时候哭成那样,跪着求他爸妈想法子把他弄回来,就知道乡下有多苦。我在家有吃有喝,这些东西你自己带着。”
林则笑笑,把票和钱用布包好,放到她怀里。
“哥换了很多,大头在我这,放心吧,饿不着我。过两天我就要走了,你在家照顾好自己,等我安顿好了就给你写信,这些票和钱别舍不得花,吃不饱就去外面饭店吃,你正长身体,别亏了,知道吗?”
林慧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抱着林则的腰,“哥你别走好不好?”
“傻丫头。”摸了摸林慧的头,都已经报名了,怎么可能不走。
最后两天,林则陆陆续续的将手里的大洋全部换成钱和票带走,金条没动,怕目标太大,饶是如此,他现在也有一千左右的现金,一千多斤的全国粮票,布票,自行车票还有各种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
跟着这批知青,林则踏上火车,回头看苏曼和林慧在那哭着挥手,林则笑道:“回去吧,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别打存稿箱注意了,我是不会放手的……
谢谢小姐姐亲爱的和傅人亲爱的两位亲亲的地雷,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谢谢杏仁糖的三个地雷,爱你,么么哒(づ ̄3 ̄)づ╭?~
第7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4
都是十七八岁,二十不到的年轻人,猛不丁离开家乡离开亲人,各个都红着眼眶。
这时,一个有些黑的男生打破这个压抑的氛围。
“来来来,大家能分到一个地方也是有缘,我们来相互自我介绍一下吧!”拍了拍自己的胸膛,“我叫杜南星,土生土长的老北京,今年十九岁,以后还请大家多关照。”
“你好,我叫林向阳,这是我同学路遥同志。” 坐在林则对面的男生自我介绍道。
林向阳啊?
不出所料,坐在他对面的就是男主和女二,林则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他们,“你好,我叫林则。”
男主长得高高瘦瘦,白白净净,很斯文,也很俊朗,难怪会受这么多女生喜欢。女二则是瓜子脸,大眼睛,浅笑间带点妩媚,这长相要放在二十一世纪,不说成为明星,当个网红妥妥的,可惜这长相在七零年代不吃香。
“你也姓林,兴许咱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林向阳很会说话,很快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不过他最关注的的还是林则。
主要林则一身八成新的中山服,手腕上戴着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手表,还有那大包小包的东西,足见他家境非常的殷实。
不但林向阳,几个有眼色的人都看出林则应该家境不错,说不上讨好,至少结识一下,兴许以后能帮上忙。
林则笑笑,不高傲也不热情的和他们接触。
出发前,他想了好几个方案,到底是装穷打酱油,还是扮清高独来独往的过日子,到最后发现都不可行。
装的和大家一样穷,那你以后有点好东西拿出来用别人都得问七问八,但是太高调也不行,有那嫉妒你的见天举报你,一样玩完。扮清高不易合群,到时候很难完成任务。
主世界中他只剩两个月的命,这里算是他偷来的时间,他没必要太委屈自己,谁知道活了今天有没有明天,所以他扮演一个家境还算不错,性格略清冷但是遇事能帮则帮的人,即能让他手里这堆东西有来路,又能完成任务。
不过众人也就是想要和林则结个善缘,并不会捧着他想从他这得到什么,所以除了热情些,倒没别的动作。
一群怀抱梦想的年轻人,没多久就熟悉起来,开始说笑玩闹,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南方,相对大西北那片,算是不错的地方,至少有山有水,闹饥荒的时候还有树皮可以啃。
“我姐去了甘肃,那边打水得走六十里路,一星期才去打一次水,喝都不够,哪舍得洗头洗澡,我姐回来的时候,牙都黄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一个小姑娘跟他们说自己姐姐去的地方。
“还好咱们去的是z省,至少洗澡洗头有保证了。”
林则竖着耳朵听了半天,没有半点有用的信息,干脆颌上眼休息。
“叮!请宿主尽快和男主结成朋友关系,以便后期任务。”
许久没动静的系统突然在林则脑海中冒出一句话来,要不是他胆子大,差点没叫出声来。
“如果你皮痒,我不建议给你松松皮。”林则在脑中回了系统一句,手轻轻的摩挲着手臂内侧。
如果石头是人的话,现在肯定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呵……呵呵,我这不是希望你能尽快完成任务,这样我们才能得到能量。”
“闭嘴,该怎么完成任务,我自己心里有数。”这个世界的主角和女主最终没结婚,还不是因为女配和男配搅和的功劳,只要他把那几个处理好,他们自然会走到一起,到八二年,时间够,慌什么。
经过两天一夜的火车,终于到达此次的目的地,扶风县。
带队的人领着他们出了火车站,外面已经有老乡在接他们,看着一批批人被村里的村支书带走,最后就剩下林则他们这四个人。
“来,胡书记,这是今年到你们村插队的知青,一共四人,这位是林向阳同志,今年十八岁,这位林则同志,今年十七岁,这位是路遥同志,今年十七岁,还有这位杜南星同志,今年十九岁,都是有志为国家做贡献的好同志。”
“就这四个?”胡书记看了几人一眼,笑着点点头,“行,那我就给带回去了。”
最早国家说让知青下乡插队的时候,村里张灯结彩的迎接,可惜那些城里娃娃都傲气,看不起乡里人,干不了活不说,还经常挑事,也不知道今年这几个怎么样。
现在不是农忙,村里派了一辆牛车接他们,几人大包小包的来到城外,牛车边上站着一男一女,男人见到胡支书,叫了声爸,女孩看到他们过来,冲他们腼腆的笑了笑,然后低下头。
林则远远扫了眼,五官只能算清秀,但是气质非常清纯,皮肤也很白,娇娇弱弱的,很能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这是我儿子,胡杨松,这是今年另一个地方来的知青,你们认识认识。”胡支书笑着说道。
“你们好,我叫李文雅,今年十七岁,来自苏城,比你们早到几小时。”一口吴侬软语,委婉动听。
同为女人的路遥见到她顿时如临大敌,尤其看到林向阳盯着她看的时候,更是气的小胸/脯一鼓一鼓的。
“你好,我叫林向阳。”林向阳不由自主的缓缓来到李文雅身前,伸出右手,然后李文雅怯怯的伸出手,和他握在一起。
如果现在是古装剧,那么肯定一阵清风袭来,吹落许多花瓣,诗意唯美。如果这是偶像剧,那么现在肯定是定格画面,两人看着对方,背景出现一首甜蜜的音乐,这,就是一见钟情啊!
“你好,我叫路遥。”路遥伸手打断他们的凝视。
林则:很好,恶毒女配出现了。
石头:“你能不能不要看戏了?”
林则笑着上前打破这诡异的气息,“你好,林则,这位是杜南星,我们都来自北京。胡支书,咱们村离县城远吗?”
“不远,五十里路就到了。”胡支书和他儿子帮他们把东西放到牛车上,几人又是衣服又是被子,占满了不大的板车,尾巴处还能坐两人,全队就两女生,肯定让给她们。
“我看这样吧,给路遥和文雅坐,等后边我们谁走不动了,换上去休息一下。”杜南星觉得自己在五人中年纪最大,不自觉充当起大哥的角色。
五十里路,说的估计是从县城那梧桐乡的直线距离,至少林则感觉自己已经走了四十里路不止,可看着前面跟盘龙一样的山路,绝对不止十里路。
“林则,要不你上牛车坐会。”杜南星喘了口气,林则是他们三人中年纪最小的,得先照顾他。
“行,我坐会,等下换你们。”林则也没逞强,他现在确实双腿沉重,有些走不动了。
胡支书这一路观察过来,心下有些满意,这几个小娃娃还不错,走了近五十里路也没叫苦喊累。
“这前边还能坐一个,你到这来坐吧。”对吃苦耐劳的孩子,胡书记还是很和蔼的。
路遥和李文雅都跳下牛车,执意要给林向阳还有杜南星坐。
走了快三个小时,她们都坐的不好意思了。
等到地方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胡支书先带他们到自己家吃晚饭。
“爸,怎么这么晚回来?”迎他们是一个少女,扎着两只麻花辫,五官清秀,皮肤在农村算白的。
叫胡支书爸,那她不就是女三号,胡敏聪?
“赶紧的,先打点水让他们洗洗,走了这么久的路,都饿坏了。”胡支书招呼女儿去打水。
“不用,我们自己去打水。”林向阳赶忙拦住。
当然不能一次性拿出太多东西,他们信不过林则,林则同样信不过他们。
五百块大洋换了一千二百五十块钱,然后花了三百五十块钱买下一千斤全国粮票。
想了想,又买了两套衣服和两双鞋,还有一条烟,这些东西到了下面都能用到。
东西扔张楚家里,林则只带着粮票和钱回家。
“小则回来啦!”张秀华捧着衣服,笑着打招呼。
林则眯了下眼,“我要是没瞧错,这是妈给我做的吧!”
虽然林则是替她下乡,但是那张秀华看到这么多好东西被他拿走还是心有不甘,趁着爸妈不在家,就进林则屋里把东西拿出来,没想到刚好碰着林则回来。
“小则,我听说乡下有鱼有肉,不少人还自己种棉花,你这么多东西拿着多不方便,到乡下不什么都有了。再说大哥都一年没做新衣裳了,他现在正在看亲事,穿的新点才行,你先把衣服让给大哥,回头姐重新做一套寄给你。”
林则一脸竟然这样的表情,然后认真的看着她说道:“原来乡下那么好啊!既然这样我就不去了,我怎么能代替姐你去享福呢!这么好的机会肯定得给二姐才行,好像我的报告还没递交上去,不行,我赶紧拦下来,换成二姐的名字。”说着就要往外跑。
吓得张秀华把衣服甩到地上,一把拉住林则,惊叫道:“不行。”看着林则疑惑的眼神,张秀华深吸了口气,“我是说,你名字都写上去了,哪能来来回回的改。”
“那就二姐也去,你不是工作还没下来?那咱们一起去享福。”林则真诚的看着张秀华。
“那怎么行。”张秀华僵硬的笑笑,“阿姨年纪大了,下面两个妹妹又还小,我是长姐,得在家里帮忙。”
“二姐果然深明大义。”林则抓了抓头发,笑道:“既然这样,那就算了,小慧,以后你可得认真读书,报答二姐知道吗?”
不知何时,一家人都回来站在院子里。
“什么?”林慧不明所以。
“二姐以后在家洗衣做饭的照顾你们,你们长大了不得报答二姐?”林则一脸你们忘恩负义的表情。
不是,张秀华想要拦住林则,她什么时候是这个意思了。
“谢谢二姐,以后二姐不读书了,在家帮忙干家务活,那我就能全心全意的读书了。”林慧一脸感激的说道。
“叔叔,上午妈还说您让她把家里大半年的布票都挪给我做衣服被子了,结果现在又知道我是代替二姐去乡下享福的,我真是……无地自容。”林则眼眶泛红,垂着头,嘴角微微勾起。
张爱华和苏曼张了张嘴,两人对视一眼,都没吭声。
“这是怎么了?要不还是换成二姐去吧?”林则说着又要出门。
“小则。”苏曼叫住他,“你先回屋去,晚上……妈和你说点事。”推着林则进屋,就见地上散落的衣服,过去默默的捡起来拍了拍,折好,送回林则的屋里。
晚上吃饭的时候,林则边吃边道:“听说乡下大鱼大肉,妈,你给我点钱,我到了那儿买些肉干鱼干之类带回来。”
苏曼刚想说话,就被张爱华给拦住了。
“这事是我疏忽了,一会让你妈看看家里还有多少钱,到了陌生地方,多带些钱总没错。”张爱华又瞪了张秀华一眼,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不过现在绝对不能叫他闹起来,不然到时候秀华也得跟着下乡。
甩了甩了手里的五十块钱,林则嗤笑一声,果然都是些欺软怕硬的主。
记忆中,原身的衣服被张秀华拿给了张建国,被子被她自己拿走,下乡的时候就带着两身旧衣服和一床旧被子,另外还有苏曼给的十块钱,一个人默默的离开。
“哥,妈给了多少?”林慧偷偷摸摸的进来。
“五十。”林则看她小财迷那样,从床底取出一个包裹,里面装着大洋换的钱和粮票,“这是全国粮票,细粮粗粮各两百斤,这是三百块钱,你收好。”
“哥,你把那些东西换成粮票和钱了?”把东西往林则怀里一推,林慧摇头,“你可别信张秀华那女人的瞎话,乡下苦的很,就咱们院里的那个张建兵,年前回来时瘦的就剩一层皮,走的时候哭成那样,跪着求他爸妈想法子把他弄回来,就知道乡下有多苦。我在家有吃有喝,这些东西你自己带着。”
林则笑笑,把票和钱用布包好,放到她怀里。
“哥换了很多,大头在我这,放心吧,饿不着我。过两天我就要走了,你在家照顾好自己,等我安顿好了就给你写信,这些票和钱别舍不得花,吃不饱就去外面饭店吃,你正长身体,别亏了,知道吗?”
林慧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掉,抱着林则的腰,“哥你别走好不好?”
“傻丫头。”摸了摸林慧的头,都已经报名了,怎么可能不走。
最后两天,林则陆陆续续的将手里的大洋全部换成钱和票带走,金条没动,怕目标太大,饶是如此,他现在也有一千左右的现金,一千多斤的全国粮票,布票,自行车票还有各种零零碎碎的生活用品。
跟着这批知青,林则踏上火车,回头看苏曼和林慧在那哭着挥手,林则笑道:“回去吧,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作者有话要说: 别打存稿箱注意了,我是不会放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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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杏仁糖的三个地雷,爱你,么么哒(づ ̄3 ̄)づ╭?~
第7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4
都是十七八岁,二十不到的年轻人,猛不丁离开家乡离开亲人,各个都红着眼眶。
这时,一个有些黑的男生打破这个压抑的氛围。
“来来来,大家能分到一个地方也是有缘,我们来相互自我介绍一下吧!”拍了拍自己的胸膛,“我叫杜南星,土生土长的老北京,今年十九岁,以后还请大家多关照。”
“你好,我叫林向阳,这是我同学路遥同志。” 坐在林则对面的男生自我介绍道。
林向阳啊?
不出所料,坐在他对面的就是男主和女二,林则不动声色的打量着他们,“你好,我叫林则。”
男主长得高高瘦瘦,白白净净,很斯文,也很俊朗,难怪会受这么多女生喜欢。女二则是瓜子脸,大眼睛,浅笑间带点妩媚,这长相要放在二十一世纪,不说成为明星,当个网红妥妥的,可惜这长相在七零年代不吃香。
“你也姓林,兴许咱们五百年前还是一家。”林向阳很会说话,很快就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不过他最关注的的还是林则。
主要林则一身八成新的中山服,手腕上戴着不知道什么牌子的手表,还有那大包小包的东西,足见他家境非常的殷实。
不但林向阳,几个有眼色的人都看出林则应该家境不错,说不上讨好,至少结识一下,兴许以后能帮上忙。
林则笑笑,不高傲也不热情的和他们接触。
出发前,他想了好几个方案,到底是装穷打酱油,还是扮清高独来独往的过日子,到最后发现都不可行。
装的和大家一样穷,那你以后有点好东西拿出来用别人都得问七问八,但是太高调也不行,有那嫉妒你的见天举报你,一样玩完。扮清高不易合群,到时候很难完成任务。
主世界中他只剩两个月的命,这里算是他偷来的时间,他没必要太委屈自己,谁知道活了今天有没有明天,所以他扮演一个家境还算不错,性格略清冷但是遇事能帮则帮的人,即能让他手里这堆东西有来路,又能完成任务。
不过众人也就是想要和林则结个善缘,并不会捧着他想从他这得到什么,所以除了热情些,倒没别的动作。
一群怀抱梦想的年轻人,没多久就熟悉起来,开始说笑玩闹,他们这次要去的是南方,相对大西北那片,算是不错的地方,至少有山有水,闹饥荒的时候还有树皮可以啃。
“我姐去了甘肃,那边打水得走六十里路,一星期才去打一次水,喝都不够,哪舍得洗头洗澡,我姐回来的时候,牙都黄了,我差点没认出来。”一个小姑娘跟他们说自己姐姐去的地方。
“还好咱们去的是z省,至少洗澡洗头有保证了。”
林则竖着耳朵听了半天,没有半点有用的信息,干脆颌上眼休息。
“叮!请宿主尽快和男主结成朋友关系,以便后期任务。”
许久没动静的系统突然在林则脑海中冒出一句话来,要不是他胆子大,差点没叫出声来。
“如果你皮痒,我不建议给你松松皮。”林则在脑中回了系统一句,手轻轻的摩挲着手臂内侧。
如果石头是人的话,现在肯定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呵……呵呵,我这不是希望你能尽快完成任务,这样我们才能得到能量。”
“闭嘴,该怎么完成任务,我自己心里有数。”这个世界的主角和女主最终没结婚,还不是因为女配和男配搅和的功劳,只要他把那几个处理好,他们自然会走到一起,到八二年,时间够,慌什么。
经过两天一夜的火车,终于到达此次的目的地,扶风县。
带队的人领着他们出了火车站,外面已经有老乡在接他们,看着一批批人被村里的村支书带走,最后就剩下林则他们这四个人。
“来,胡书记,这是今年到你们村插队的知青,一共四人,这位是林向阳同志,今年十八岁,这位林则同志,今年十七岁,这位是路遥同志,今年十七岁,还有这位杜南星同志,今年十九岁,都是有志为国家做贡献的好同志。”
“就这四个?”胡书记看了几人一眼,笑着点点头,“行,那我就给带回去了。”
最早国家说让知青下乡插队的时候,村里张灯结彩的迎接,可惜那些城里娃娃都傲气,看不起乡里人,干不了活不说,还经常挑事,也不知道今年这几个怎么样。
现在不是农忙,村里派了一辆牛车接他们,几人大包小包的来到城外,牛车边上站着一男一女,男人见到胡支书,叫了声爸,女孩看到他们过来,冲他们腼腆的笑了笑,然后低下头。
林则远远扫了眼,五官只能算清秀,但是气质非常清纯,皮肤也很白,娇娇弱弱的,很能勾起男人的保护欲。
“这是我儿子,胡杨松,这是今年另一个地方来的知青,你们认识认识。”胡支书笑着说道。
“你们好,我叫李文雅,今年十七岁,来自苏城,比你们早到几小时。”一口吴侬软语,委婉动听。
同为女人的路遥见到她顿时如临大敌,尤其看到林向阳盯着她看的时候,更是气的小胸/脯一鼓一鼓的。
“你好,我叫林向阳。”林向阳不由自主的缓缓来到李文雅身前,伸出右手,然后李文雅怯怯的伸出手,和他握在一起。
如果现在是古装剧,那么肯定一阵清风袭来,吹落许多花瓣,诗意唯美。如果这是偶像剧,那么现在肯定是定格画面,两人看着对方,背景出现一首甜蜜的音乐,这,就是一见钟情啊!
“你好,我叫路遥。”路遥伸手打断他们的凝视。
林则:很好,恶毒女配出现了。
石头:“你能不能不要看戏了?”
林则笑着上前打破这诡异的气息,“你好,林则,这位是杜南星,我们都来自北京。胡支书,咱们村离县城远吗?”
“不远,五十里路就到了。”胡支书和他儿子帮他们把东西放到牛车上,几人又是衣服又是被子,占满了不大的板车,尾巴处还能坐两人,全队就两女生,肯定让给她们。
“我看这样吧,给路遥和文雅坐,等后边我们谁走不动了,换上去休息一下。”杜南星觉得自己在五人中年纪最大,不自觉充当起大哥的角色。
五十里路,说的估计是从县城那梧桐乡的直线距离,至少林则感觉自己已经走了四十里路不止,可看着前面跟盘龙一样的山路,绝对不止十里路。
“林则,要不你上牛车坐会。”杜南星喘了口气,林则是他们三人中年纪最小的,得先照顾他。
“行,我坐会,等下换你们。”林则也没逞强,他现在确实双腿沉重,有些走不动了。
胡支书这一路观察过来,心下有些满意,这几个小娃娃还不错,走了近五十里路也没叫苦喊累。
“这前边还能坐一个,你到这来坐吧。”对吃苦耐劳的孩子,胡书记还是很和蔼的。
路遥和李文雅都跳下牛车,执意要给林向阳还有杜南星坐。
走了快三个小时,她们都坐的不好意思了。
等到地方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胡支书先带他们到自己家吃晚饭。
“爸,怎么这么晚回来?”迎他们是一个少女,扎着两只麻花辫,五官清秀,皮肤在农村算白的。
叫胡支书爸,那她不就是女三号,胡敏聪?
“赶紧的,先打点水让他们洗洗,走了这么久的路,都饿坏了。”胡支书招呼女儿去打水。
“不用,我们自己去打水。”林向阳赶忙拦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