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胡巧熬油,林则负责把猪头和肋条肉给腌起来。
......
知青所后面是片小果林,再往上就是山,砍了种地也种不了多少东西,所以就没舍得砍,每年摘了水果各家分点,能给孩子们解解馋,也能偷着拿城里换点东西。
此刻,这小树林中,林向阳和李文雅并排坐在一起,李文雅的头靠在他肩上。
“没想到林则这么早就结婚了。”李文雅感慨道。
“对呀!我也没想到这么冷清的人内心居然这么火热。”林向阳低头吻了一下她额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谁要嫁给你。”李文雅娇嗔的别了他一眼,不知想起什么,脸越来越红。
他们没发现,路遥就在他们不远处,死死的盯着他们。
……
胡巧进门第三天,林则和她带着两斤白糖、一斤硬糖还有两斤肉故意绕的远路去胡家。
“这是回门?”细婆看到小两口提着东西,心里感叹胡巧嫁对了人,女方这样,还能拿着厚礼回门。
“我爸妈不在这边,但是该有的礼节不能落下。”所以一会胡家要是过分了,他们以后不上门也不会有人说他们。
胡巧大嫂见着他们满脸阴沉,等看到他们手上的东西,立马喜笑颜开,招呼他们进门。
林则把东西一放,说道:“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这就走啦?爸妈和巧的大哥还没回来呢!吃完饭再走吧!”身体却没半点动作,眼睛不时朝胡巧手上的镯子看去,突然伸手拉住她的手,想要把镯子撸下来“诶呦!这是姑爷买给你的?可真漂亮,我试试?”
林则啪的一掌拍在她大嫂手上,沉着脸,“喜欢就叫你爱人买。想抢劫?”揉了揉胡巧红了的手,“疼不疼?”
“你竟敢打我?你……”
“林则什么时候打你了?明明是你想抢我的镯子,不然我们去找支书评理去。”胡巧眼见大嫂要撒泼,壮着胆子说道。
“行了,我们走吧。”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没吃饭?”细婆见着他们,笑呵呵的打招呼。
“巧儿她爸妈和大哥都不在,她大嫂……反正离得近,回家吃也一样。”林则神色落寞,加上胡巧微红的眼眶,胡家不知礼数的事立马传遍整个村,到了最后就变成了林则和胡家断了往来。
胡新民两夫妻和胡助岩一回家,胡助岩直接甩了他老婆一巴掌,“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我们让你给小妹准备的鞋子没准备就算了,旧衣服也给扣下来,我是缺你吃了还是缺你穿了?今天回门,你竟然连顿饭都不留姑爷,你让我们以后在村里怎么做人?”
丁香捂着脸愣了一下,然后扑上去就又挠又抓,“胡助岩你个王八蛋,做鞋子的布料省下来是给你做了新鞋,现在就穿在你脚上,被子棉袄你妈收了,就那两件破外套不也改了给你儿子穿了,现在倒怨起我来了?之前怎么不吭声?知道今天回门,你们不留在家等闺女,一大早死哪去了?”
胡家两口子从大堂打到院子,嚷嚷的声音大,不到第二天,就传遍整村。
刚吃了林则的喜糖,加上胡家做的确实不地道,这传言一边倒的说胡家坏话。
村里就这样,这个八卦还没说完,另一个八卦又起来了。
说是李文雅家是资本家,社会的败类,留在村里会败坏这里的风气。
“到底谁乱说的?”李文雅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先别急,清者自清,不过……”路遥眼底闪过一抹算计,“你爸妈到底是做什么的?”
“行了,马上要开工,都别围在这。”林向阳突然开口,“不管文雅的爸妈是做什么的,都和她没关系,文雅来了这么久,我们还不知道她的为人吗?”
她的为人?林则站在门口,听到后嘴角微微上扬。
她可是为了保住自己,能举报爹妈的人,更能为了嫁给林向阳,设计让人qj路遥的人,也就原主傻乎乎的相信她。至于林向阳,现在瞧着挺好,三年后会承受不住种地的辛苦,娶了胡敏聪为妻,78年考上大学后,留下正怀孕,还带着两个孩子的胡敏聪,一去不返。林则眯了下眼睛,反正任务就是让林向阳和李文雅结婚,刚好他们也挺配。
在胡支书给的粮食快要耗尽之时,双抢来临。
要赶在下雨前把所以粮食收上来,每个人的任务都很重,林则的任务就是每天照顾好牛,顺带要准备足够过冬的草料,因为双抢结束,两头成年牛就得开始犁地。
相对而言,割牛草可比下地干活轻松多了,至少早点晚点的没人看管,毕竟量完成就行。
林则就让胡巧去割牛草,自己拿着镰刀去割稻。
“我干惯农活,还是你去割牛草。”胡巧不放心。
“行了,就听我的。”林则肯定不能叫胡巧干重活,拿着镰刀直接去了记分员那。
“哟!这不是林知青,怎么你也要下地?”
“我跟我媳妇换换。”林则笑着签下名字,找人分自己的任务田。
不过十天,林则脱一层皮,也瘦了一圈,可把胡巧给心疼的,把那只腌了打算过年吃的猪脚拿出来炖上,给林则补身子。
“没事,男的黑点有什么关系,只要你别嫌弃我就行。”林则开玩笑道。
“谁嫌弃你了。”胡巧瞪他一眼,现在村里哪个女人不羡慕她。
林则有家底,愿意给她花钱,从不对她发脾气,原来说他懒,现在怕老婆累跟她换了活,双枪的时候所有人可都看见了,干的比谁都卖力,村里再没有人说林则是懒汉。
“林则,有咱们的信。”杜南星扛着锄头,很有乡下人的派头。
信就放在胡支书家,每个人除了信,都收到一个包裹,有大有小,林则的包裹无疑是最大的一个。
众人一个个迫不及待地拆开信,男生红着眼眶,女生已经哭出声来。
林则一共收到三封信,看了看名字,拿上包裹,和他们招呼了一声直接回自己家。
先打开苏曼的信,没有关心,哪怕问一句他在乡下怎样了的话都没有,只说张建国也要结婚了,所以家里困难,帮不上他什么,看着夹在信里的十块钱,林则嗤笑一声。
第二封是林慧的信,通篇的关心,看的林则心里暖暖的,包裹就是这丫头寄来的,里边吃的用的还有一件军大衣,除此之外,还把他之前留给她的粮票布票之类大半给他寄过来,其中还有一张缝纫机的票,虽然信里告诉他是从同学那换的,可她一个初中生,哪来能换这种票的同学,担心的收起信,打算一定要写信好好和她说说。
第三封是张楚的,当初他下乡前,特地找他帮忙查探父亲的消息,这才过去两个月,难道已经有消息了?
林则赶紧拆开信,里面只说找到地址,具体他父亲在那边的情况就不得而知了。
小心的收好信,只要知道地址就好了,等双抢结束之后,就找机会去看他。
作者有话要说: 正式进入剧情啦,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第14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11
林则休息了一天,和杜南星几人约好坐乡里的粮车去县城。
“看不出来,你家里条件这么好?”林则打趣他。
杜南星那天收到的包裹也不小,除了一件棉袄,还有不少粮票,这小子现在孤家寡人一个,时不时的搭乡里的车去县城打牙祭。
“那看跟谁比了。”杜南星横了林则一眼,然后凑近他耳边小声说道:“你知道吗?咱们四人都收到回信,就李文雅什么都没收到,你说她是不是真和外边传得那样,是资本家的小姐?”
“你管她什么出生呢,跟你又没关系。”林则觉得杜南星哪都好,就是太八卦。
“你不知道吧?她现在和林向阳处对象了,那热乎劲,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杜南星转了转眼珠子,“你说,这林向阳和李文雅好了,我追路遥怎么样?”
林则侧头看了看他,一开始就说了,这杜南星除了皮肤黑点,一点不比林向阳差,经过双抢之后,两人连肤色都一样了,这么仔细一看,其实杜南星比林向阳还要硬朗些,而且就人品来说,十个林向阳也比不上杜南星,可惜他千好万好,架不住路遥不喜欢他。
“人家青梅竹马,你觉得呢?”林则当头一棒。
杜南星沮丧的垂着头,“我也知道,这不是就随口问问。”
马上,他又满血复活,“你知道吗?村里的那个胡福生喜欢李文雅,这次双抢你的任务田没分在我们边上,那是没瞧见,胡福生干完自己的活就来帮李文雅。你说李文雅不是和林向阳好了吗?也不跟胡福生说清楚,扭扭捏捏的,闹得人家还以为她喜欢他。”
备胎呗!林则打了个哈欠,林向阳娶了胡敏聪之后,李文雅转头就嫁给了胡福生,还生了一个女儿,考上大学后也是一去了之。
“还有那个胡支书的女儿,见天的送吃的给林向阳,我倒是见他拒绝过几次,可之后就一声不吭的接受了,你说他俩闹哪样呢?”杜南星难得能畅所欲言,什么都往外倒。
“所以他们不是挺般配的。”林则看了他一眼,测过身子闭目养神。
“般配?”杜南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马上乐了,抬手想要拍林则的肩膀,见他闭眼休息,只能憋回去。
他今天到县城,是想要再买些布和棉花,如果有毛线就最好了,除此之外,他想把那缝纫机买回家。
怕直接扛回去太招眼,林则把空间里的东西归置了一下,塞了进去。
“这……你怎么也和我说一声就买了。”胡巧围着缝纫机转了一圈,小心的摸了摸。
“喜欢吗?”
“喜欢是喜欢,可这得花多少钱。”胡巧皱着眉,觉得林则花钱太大手大脚。
林则笑笑,“这票留着不花就废了,而且有了这个,你做衣服做被子也省力气。”从背篓里掏出布和毛线,见她瞪大双眼,忙说道:“这是给我爸买的,咱们的冬衣先缓缓,你给我爸弄一套秋衣,一套棉袄,还有鞋子帽子都给准备上,还有这个毛线,也先给我爸。”
“就给爸做,那妈呢?”胡巧打开布看了看,就够做三身衣服,余下的可以做三双鞋左右,还有这些毛线,就够做一身,余下能织一件背心。
“就给我爸做,我妈那不缺衣服。”林则沉默少许,将家里的情况简单和她说了一些,“具体的等我回来再跟你说。”
胡巧的手人如其名的巧,摸索了一天缝纫机,第二天就踩得有模有样,一天功夫就做好两套秋衣,一套棉袄,棉花都是今年刚下的新棉花,是林则找邻村的老乡换的。
毛衣和棉鞋废了点功夫,林则也不知道老爷子穿多大,就照着自己的鞋码加大了一码,给做了几双兔毛鞋垫,太长可以垫进去。
其实做这些只是备着,他能不能去还是未知数,现在可不比以后,出门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当盲流给抓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林则揣上这次在县城买的酒和香烟,再一次找到胡支书。
意外的,胡支书很好说话,收了烟酒,痛快的给开了介绍信,林则回家看到胡巧的时候才明白人家为什么这么爽快,因为他现在也算是半个下梧村人。
“这回沾你光了。”
正织毛衣的茫然的抬头头,“什么?”
“没什么,我过两天就出去,少说得半个多月,你要不去知青所挤挤?”
他这里太偏,就胡巧一个大姑娘住在这,林则有些不放心。
“不用,我叫胡杏来陪我睡就行。”胡巧早知道林则要出远门,所以早早就和胡杏说好了。
“你二叔家的堂妹?”说来也怪,胡巧的爹妈够极品,她二叔二婶反倒很和善,所以她爷奶都跟着二叔生活,林则跟着胡巧去过她二叔家,现在关系比胡新民可亲近多了。
有她堂妹作陪就安全多了,林则又找了杜南星和刘勇帮忙照看下家里,然后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出发。
这几天乡里每天都有粮车去县城,他也能蹭到车,拿着介绍信买到xa的火车票,等了近两小时,然后挤着人上了车。
他只有村里开的介绍信,有再多钱也买不到卧铺,只能买到硬座,好在现在不年不节,站了一站就抢到了座位,好容易到达xa,林则只觉得腰都直了,下车随便吃了点东西,又辗转三趟车才到达西北的劳改农场。
快到地方的时候,林则找了个死角从储物空间把棉被取出来。
门口站着一个持枪的警卫,林则正了正神,大包小包的过去,问道:“同志,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林宗平的人?”
警卫先是警惕的看了他一眼,上下打量他一番才问道:“你是来探视林宗平的?”
林则闻言一喜,这说明确实有这个人,来前他无比的忐忑,就怕老爷子没熬住,“是,请问现在方便吗?”
这警卫人挺和气,道:“方便,但是你的行李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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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所后面是片小果林,再往上就是山,砍了种地也种不了多少东西,所以就没舍得砍,每年摘了水果各家分点,能给孩子们解解馋,也能偷着拿城里换点东西。
此刻,这小树林中,林向阳和李文雅并排坐在一起,李文雅的头靠在他肩上。
“没想到林则这么早就结婚了。”李文雅感慨道。
“对呀!我也没想到这么冷清的人内心居然这么火热。”林向阳低头吻了一下她额头,“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谁要嫁给你。”李文雅娇嗔的别了他一眼,不知想起什么,脸越来越红。
他们没发现,路遥就在他们不远处,死死的盯着他们。
……
胡巧进门第三天,林则和她带着两斤白糖、一斤硬糖还有两斤肉故意绕的远路去胡家。
“这是回门?”细婆看到小两口提着东西,心里感叹胡巧嫁对了人,女方这样,还能拿着厚礼回门。
“我爸妈不在这边,但是该有的礼节不能落下。”所以一会胡家要是过分了,他们以后不上门也不会有人说他们。
胡巧大嫂见着他们满脸阴沉,等看到他们手上的东西,立马喜笑颜开,招呼他们进门。
林则把东西一放,说道:“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这就走啦?爸妈和巧的大哥还没回来呢!吃完饭再走吧!”身体却没半点动作,眼睛不时朝胡巧手上的镯子看去,突然伸手拉住她的手,想要把镯子撸下来“诶呦!这是姑爷买给你的?可真漂亮,我试试?”
林则啪的一掌拍在她大嫂手上,沉着脸,“喜欢就叫你爱人买。想抢劫?”揉了揉胡巧红了的手,“疼不疼?”
“你竟敢打我?你……”
“林则什么时候打你了?明明是你想抢我的镯子,不然我们去找支书评理去。”胡巧眼见大嫂要撒泼,壮着胆子说道。
“行了,我们走吧。”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没吃饭?”细婆见着他们,笑呵呵的打招呼。
“巧儿她爸妈和大哥都不在,她大嫂……反正离得近,回家吃也一样。”林则神色落寞,加上胡巧微红的眼眶,胡家不知礼数的事立马传遍整个村,到了最后就变成了林则和胡家断了往来。
胡新民两夫妻和胡助岩一回家,胡助岩直接甩了他老婆一巴掌,“头发长见识短的娘们,我们让你给小妹准备的鞋子没准备就算了,旧衣服也给扣下来,我是缺你吃了还是缺你穿了?今天回门,你竟然连顿饭都不留姑爷,你让我们以后在村里怎么做人?”
丁香捂着脸愣了一下,然后扑上去就又挠又抓,“胡助岩你个王八蛋,做鞋子的布料省下来是给你做了新鞋,现在就穿在你脚上,被子棉袄你妈收了,就那两件破外套不也改了给你儿子穿了,现在倒怨起我来了?之前怎么不吭声?知道今天回门,你们不留在家等闺女,一大早死哪去了?”
胡家两口子从大堂打到院子,嚷嚷的声音大,不到第二天,就传遍整村。
刚吃了林则的喜糖,加上胡家做的确实不地道,这传言一边倒的说胡家坏话。
村里就这样,这个八卦还没说完,另一个八卦又起来了。
说是李文雅家是资本家,社会的败类,留在村里会败坏这里的风气。
“到底谁乱说的?”李文雅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先别急,清者自清,不过……”路遥眼底闪过一抹算计,“你爸妈到底是做什么的?”
“行了,马上要开工,都别围在这。”林向阳突然开口,“不管文雅的爸妈是做什么的,都和她没关系,文雅来了这么久,我们还不知道她的为人吗?”
她的为人?林则站在门口,听到后嘴角微微上扬。
她可是为了保住自己,能举报爹妈的人,更能为了嫁给林向阳,设计让人qj路遥的人,也就原主傻乎乎的相信她。至于林向阳,现在瞧着挺好,三年后会承受不住种地的辛苦,娶了胡敏聪为妻,78年考上大学后,留下正怀孕,还带着两个孩子的胡敏聪,一去不返。林则眯了下眼睛,反正任务就是让林向阳和李文雅结婚,刚好他们也挺配。
在胡支书给的粮食快要耗尽之时,双抢来临。
要赶在下雨前把所以粮食收上来,每个人的任务都很重,林则的任务就是每天照顾好牛,顺带要准备足够过冬的草料,因为双抢结束,两头成年牛就得开始犁地。
相对而言,割牛草可比下地干活轻松多了,至少早点晚点的没人看管,毕竟量完成就行。
林则就让胡巧去割牛草,自己拿着镰刀去割稻。
“我干惯农活,还是你去割牛草。”胡巧不放心。
“行了,就听我的。”林则肯定不能叫胡巧干重活,拿着镰刀直接去了记分员那。
“哟!这不是林知青,怎么你也要下地?”
“我跟我媳妇换换。”林则笑着签下名字,找人分自己的任务田。
不过十天,林则脱一层皮,也瘦了一圈,可把胡巧给心疼的,把那只腌了打算过年吃的猪脚拿出来炖上,给林则补身子。
“没事,男的黑点有什么关系,只要你别嫌弃我就行。”林则开玩笑道。
“谁嫌弃你了。”胡巧瞪他一眼,现在村里哪个女人不羡慕她。
林则有家底,愿意给她花钱,从不对她发脾气,原来说他懒,现在怕老婆累跟她换了活,双枪的时候所有人可都看见了,干的比谁都卖力,村里再没有人说林则是懒汉。
“林则,有咱们的信。”杜南星扛着锄头,很有乡下人的派头。
信就放在胡支书家,每个人除了信,都收到一个包裹,有大有小,林则的包裹无疑是最大的一个。
众人一个个迫不及待地拆开信,男生红着眼眶,女生已经哭出声来。
林则一共收到三封信,看了看名字,拿上包裹,和他们招呼了一声直接回自己家。
先打开苏曼的信,没有关心,哪怕问一句他在乡下怎样了的话都没有,只说张建国也要结婚了,所以家里困难,帮不上他什么,看着夹在信里的十块钱,林则嗤笑一声。
第二封是林慧的信,通篇的关心,看的林则心里暖暖的,包裹就是这丫头寄来的,里边吃的用的还有一件军大衣,除此之外,还把他之前留给她的粮票布票之类大半给他寄过来,其中还有一张缝纫机的票,虽然信里告诉他是从同学那换的,可她一个初中生,哪来能换这种票的同学,担心的收起信,打算一定要写信好好和她说说。
第三封是张楚的,当初他下乡前,特地找他帮忙查探父亲的消息,这才过去两个月,难道已经有消息了?
林则赶紧拆开信,里面只说找到地址,具体他父亲在那边的情况就不得而知了。
小心的收好信,只要知道地址就好了,等双抢结束之后,就找机会去看他。
作者有话要说: 正式进入剧情啦,爱你们,么么哒(づ ̄3 ̄)づ╭?~
第14章 七零年代男知青11
林则休息了一天,和杜南星几人约好坐乡里的粮车去县城。
“看不出来,你家里条件这么好?”林则打趣他。
杜南星那天收到的包裹也不小,除了一件棉袄,还有不少粮票,这小子现在孤家寡人一个,时不时的搭乡里的车去县城打牙祭。
“那看跟谁比了。”杜南星横了林则一眼,然后凑近他耳边小声说道:“你知道吗?咱们四人都收到回信,就李文雅什么都没收到,你说她是不是真和外边传得那样,是资本家的小姐?”
“你管她什么出生呢,跟你又没关系。”林则觉得杜南星哪都好,就是太八卦。
“你不知道吧?她现在和林向阳处对象了,那热乎劲,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杜南星转了转眼珠子,“你说,这林向阳和李文雅好了,我追路遥怎么样?”
林则侧头看了看他,一开始就说了,这杜南星除了皮肤黑点,一点不比林向阳差,经过双抢之后,两人连肤色都一样了,这么仔细一看,其实杜南星比林向阳还要硬朗些,而且就人品来说,十个林向阳也比不上杜南星,可惜他千好万好,架不住路遥不喜欢他。
“人家青梅竹马,你觉得呢?”林则当头一棒。
杜南星沮丧的垂着头,“我也知道,这不是就随口问问。”
马上,他又满血复活,“你知道吗?村里的那个胡福生喜欢李文雅,这次双抢你的任务田没分在我们边上,那是没瞧见,胡福生干完自己的活就来帮李文雅。你说李文雅不是和林向阳好了吗?也不跟胡福生说清楚,扭扭捏捏的,闹得人家还以为她喜欢他。”
备胎呗!林则打了个哈欠,林向阳娶了胡敏聪之后,李文雅转头就嫁给了胡福生,还生了一个女儿,考上大学后也是一去了之。
“还有那个胡支书的女儿,见天的送吃的给林向阳,我倒是见他拒绝过几次,可之后就一声不吭的接受了,你说他俩闹哪样呢?”杜南星难得能畅所欲言,什么都往外倒。
“所以他们不是挺般配的。”林则看了他一眼,测过身子闭目养神。
“般配?”杜南星先是愣了一下,然后马上乐了,抬手想要拍林则的肩膀,见他闭眼休息,只能憋回去。
他今天到县城,是想要再买些布和棉花,如果有毛线就最好了,除此之外,他想把那缝纫机买回家。
怕直接扛回去太招眼,林则把空间里的东西归置了一下,塞了进去。
“这……你怎么也和我说一声就买了。”胡巧围着缝纫机转了一圈,小心的摸了摸。
“喜欢吗?”
“喜欢是喜欢,可这得花多少钱。”胡巧皱着眉,觉得林则花钱太大手大脚。
林则笑笑,“这票留着不花就废了,而且有了这个,你做衣服做被子也省力气。”从背篓里掏出布和毛线,见她瞪大双眼,忙说道:“这是给我爸买的,咱们的冬衣先缓缓,你给我爸弄一套秋衣,一套棉袄,还有鞋子帽子都给准备上,还有这个毛线,也先给我爸。”
“就给爸做,那妈呢?”胡巧打开布看了看,就够做三身衣服,余下的可以做三双鞋左右,还有这些毛线,就够做一身,余下能织一件背心。
“就给我爸做,我妈那不缺衣服。”林则沉默少许,将家里的情况简单和她说了一些,“具体的等我回来再跟你说。”
胡巧的手人如其名的巧,摸索了一天缝纫机,第二天就踩得有模有样,一天功夫就做好两套秋衣,一套棉袄,棉花都是今年刚下的新棉花,是林则找邻村的老乡换的。
毛衣和棉鞋废了点功夫,林则也不知道老爷子穿多大,就照着自己的鞋码加大了一码,给做了几双兔毛鞋垫,太长可以垫进去。
其实做这些只是备着,他能不能去还是未知数,现在可不比以后,出门没有介绍信,寸步难行,当盲流给抓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林则揣上这次在县城买的酒和香烟,再一次找到胡支书。
意外的,胡支书很好说话,收了烟酒,痛快的给开了介绍信,林则回家看到胡巧的时候才明白人家为什么这么爽快,因为他现在也算是半个下梧村人。
“这回沾你光了。”
正织毛衣的茫然的抬头头,“什么?”
“没什么,我过两天就出去,少说得半个多月,你要不去知青所挤挤?”
他这里太偏,就胡巧一个大姑娘住在这,林则有些不放心。
“不用,我叫胡杏来陪我睡就行。”胡巧早知道林则要出远门,所以早早就和胡杏说好了。
“你二叔家的堂妹?”说来也怪,胡巧的爹妈够极品,她二叔二婶反倒很和善,所以她爷奶都跟着二叔生活,林则跟着胡巧去过她二叔家,现在关系比胡新民可亲近多了。
有她堂妹作陪就安全多了,林则又找了杜南星和刘勇帮忙照看下家里,然后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出发。
这几天乡里每天都有粮车去县城,他也能蹭到车,拿着介绍信买到xa的火车票,等了近两小时,然后挤着人上了车。
他只有村里开的介绍信,有再多钱也买不到卧铺,只能买到硬座,好在现在不年不节,站了一站就抢到了座位,好容易到达xa,林则只觉得腰都直了,下车随便吃了点东西,又辗转三趟车才到达西北的劳改农场。
快到地方的时候,林则找了个死角从储物空间把棉被取出来。
门口站着一个持枪的警卫,林则正了正神,大包小包的过去,问道:“同志,请问你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叫林宗平的人?”
警卫先是警惕的看了他一眼,上下打量他一番才问道:“你是来探视林宗平的?”
林则闻言一喜,这说明确实有这个人,来前他无比的忐忑,就怕老爷子没熬住,“是,请问现在方便吗?”
这警卫人挺和气,道:“方便,但是你的行李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