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好嘞。”林遥之高兴了。
唐文歌沉默的站了起来,此时他也反应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他之前想给林遥之留一份面子,所以现在,林遥之也给他留了份面子,这姑娘人不错,长得可爱,情商也高,当然,重点是力气真的好大……
周围的人戳戳唐文歌的肩膀,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唐文歌叹息:“她真的不是陶瓷娃娃。”
“那是什么娃娃?”众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钢铁娃娃?”唐文歌想了想,“也不知道秦鹿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个宝贝……”
那边林遥之跟着秦鹿去厨房找了冰块,秦鹿低着头正在认真的给林遥之冰敷,这算是两人第一次亲密接触了——请不要再提拉筋相关的任何字眼。
林遥之的手被秦鹿握在手里,心里也甜滋滋的,接着便听秦鹿道:“谢谢你给文歌留面子。”
“他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人一丈。”林遥之说完嘟囔了一句,“况且赢了也没什么好处。”输了还能在你面前撒个娇呢。
秦鹿眼里浮起笑意,奖励似得轻拍了一下林遥之的脑袋。
“对了,你那个一米六的室友呢?”林遥之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正事,装作不经意问道,“我怎么没看见?”她进了花园就开始寻找目标,但是周围的男人们没一个低于一米七五的,个个高大威猛,哪有什么一米六的可爱男孩子。
“你提他做什么?”秦鹿疑惑道。
“我就是好奇……”林遥之道。
秦鹿道:“他还在睡觉,待会儿才会出来,你想去看?”
林遥之心想在睡觉啊,那就算了吧,毕竟把人家叫醒就为了自己看一眼也不太合适,然后随口问了句:“他在哪儿睡觉呢?”
“我卧室。”秦鹿道。
“哈?”林遥之如遭雷击,“在哪儿?”
秦鹿还未意识到自己回答的严重性,于是又重复了一遍:“我卧室,怎么了?”
林遥之呆住了,脑海里开始不停的回荡自己哥哥说的那个英文字母:gay……gay……gay……
像秦鹿这样的钢铁直男会和室友同住一间屋子吗??难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一个gay???
秦鹿见林遥之的表情变化莫测,莫名其妙:“你想什么呢?”
林遥之抬眸深沉的看了秦鹿一眼:“比比,你一定不是的对吗?”
秦鹿:“……别叫我比比。”
林遥之:“那斑斑?”
秦鹿:“……”算了,随便你吧。
第12章 原来是你
林遥之对秦鹿这个室友的好奇心已经浓郁的完全掩盖不住,连秦鹿都明显的感觉到了。他思考片刻后,问道:“你想看看他么?
“我可以看看他??”林遥之激动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但随后又觉得自己这么明显是不是不太合适,于是干咳了一声,委婉道,“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秦鹿的脑回路和林遥之始终没有调到一个频道上,他既不明白林遥之为什么会纠结,也不明白她为何会激动……
“那好吧,都来你家吃饭了,认识一下你的室友也是应该的。”林遥之小声的嘟囔着,其实她的家教告诉她这样的行为不太好,但对秦鹿室友那浓重的好奇心还是压倒了她的理智。
秦鹿对着林遥之招了招手,两人便朝着卧室的方向去了。
秦鹿家的洋房一共有两层,第一层是厨房客厅类的开放空间,第二层则是卧室和书房,他到了二楼,停在了走廊的尽头,轻车熟路的握住了门把手,缓缓扭开。
嘎吱一声,卧室的门开了,露出宽阔的房间,房间的陈设很简单,除了一张大床外,最吸引人眼球的,就是床铺旁边巨大的落地窗,落地窗外是十分宽阔的阳台。
林遥之的目光首先锁定在秦鹿那干净洁白的大床上,床单是清爽淡蓝色,被子也整齐的叠了起来,简直被林遥之的卧室还干净,只是上面却并没有林遥之想象中的室友。
她走到床边,左看看,右看看,确定床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哎,你室友呢?”林遥之奇怪的问。
秦鹿也很莫名其妙:“当然是在阳台,我总不能和他睡一张床吧。”
林遥之愣了:“所以你睡床你室友睡阳台啊?”
秦鹿:“不然呢?”
林遥之用看渣男的眼神瞪着秦鹿。
秦鹿全然不觉,从头到尾他都没搞明白林遥之这脑瓜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只见他在林遥之谴责的目光中,坦然的走到了落地窗前,打开了玻璃门,随后指了指外面,道:“哝,你不是要看我室友么?”
林遥之跟过去,顺着秦鹿指去的方向,竟是看到了一个浑身毛茸茸的巨型生物趴在阳台上睡觉,那生物听见门口的动静,慢吞吞的扭过头,不知是不是林遥之的错觉,她竟是从这只生物睡意朦胧的眼里,看出了几分鄙夷的味道。
林遥之露出愕然之色,这生物分明就是一只白色的羊驼,又被网友们亲切的称呼为草泥马!
“我的妈呀!!”林遥之叫出了声,“你居然养羊驼!”
秦鹿疑惑道:“你不知道我在养羊驼?那你为什么要看我室友?”
林遥之:“……唔。”
秦鹿也是个聪明人,眉头一皱,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他按住了林遥之的肩膀,缓声道:“是不是程冕和你说了什么?”
林遥之沉默两秒,正在思考要不要把故意误导她的程冕给卖了,秦鹿却已经从她的沉默中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我知道。”
林遥之:“……”你也反应的太快了吧。
他们说话的时候,那羊驼就睡眼朦胧的瞅着他们,时不时打个哈欠,它躺在一张柔软的地毯上吹着空调晒太阳,浑身上下毛发雪白,看起来非常干净,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脖子上还戴着一个大红色的领结,看起来真是可爱极了。
“我……我能摸摸它吗?”林遥之看着毛茸茸的羊驼,心痒了。
秦鹿道:“可以,你先去洗个手。”
林遥之道:“还要先洗手?”
秦鹿道:“不洗也可以,但是他吐你口水我可不负责。”
林遥之闻言抖了一下,她在动物园里也见过这种动物,只是动物园里的它们就没那么可爱了,不但味道很大,脾气还很坏,只要靠近就会被吐口水……
林遥之去卧室的浴室里把自己的手洗的干干净净,才重新回到阳台,然后小心翼翼的靠近了羊驼:“他叫什么名字呀?”
“叫咪咪。”秦鹿冷静道,“我本来打算养只猫的,结果养了他,名字凑活着用了。”
林遥之:“……”你还真是够凑合的。
“他今年四岁,男孩子,脾气挺好,很少主动攻击人,但有个特别的地方,就是非常爱干净。”秦鹿在旁边介绍着自己的室友,“平时喜欢在一楼院子里晒太阳,今天那里人太多,他就来了我的卧室。放心摸吧,他对姑娘向来宽容。”
林遥之慢慢的靠近了咪咪,用更加缓慢的速度把自己的手轻轻的放了上去,感受到了独属羊驼的柔软卷毛。
“呜呜呜呜他好软啊。”感受着这柔软的触感,林遥之的心脏好像被一颗颗的泡泡给灌满了,酸酸软软的,林遥之忍不住把脸也贴了上去,接着便嗅到了一股沐浴露混合着阳光的味道,“咪咪你太可爱了……”
咪咪好像还没睡醒,半睁着他那双双眼皮的大眼睛,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由着林遥之在他身上蹭来蹭去。
林遥之抱着他可劲的撸,撸了好一会儿才满足了:“比比,为什么你不说咪咪是你的宠物呢?要说他是你的室友?”
“因为是在和他合伙过日子。”秦鹿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不让我摸。”
林遥之心想那现在咪咪心情是很好了:“他什么时候会心情不好啊?”
秦鹿沉思片刻:“比如我刚带他回来,给他取名字的时候……”
林遥之想着“咪咪”这个名字,陷入了沉默,随后朝着咪咪投去了怜悯的目光。
咪咪翻了个身,一副不想和秦鹿说话的样子,继续睡觉了。
林遥之也不好再继续打扰他,再加上一楼的朋友们还等着呢,于是便退出了卧室,打算回到一楼。
林遥之此时内心最大的疑惑得到了解答,还狠狠的过了一把手瘾,心情是好的不得了,愉快的和秦鹿聊起了关于羊驼饲养方面的问题。
接着便从秦鹿那里得知,咪咪是只比较特殊的羊驼,本来是被他朋友养着,结果越养越瘦,眼见着就要养死了,才被迫送给了秦鹿。
“羊驼是群居性动物,所以一般至少得养两只。”秦鹿道,“但是咪咪是只有些特别的羊驼。”
林遥之回忆了一下咪咪的模样,觉得他的确是挺特别的……
秦鹿说:“他不喜欢和别的羊驼睡在一起,上厕所一定要在特定的地方不然能憋一天,喜欢洗澡喜欢晒太阳。”
林遥之心想要是每只羊驼都像咪咪这样,那羊驼可能就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宠物了吧……
话说回来,程冕这货给她挖了这么大个坑,还骗了她一口蛋糕,她得好好的报复回来!
林遥之和秦鹿消失了那么久,这会儿突然回来,众人都开始起哄问他们做什么去了。
林遥之笑眯眯的盯着程冕,说她上楼看秦鹿的室友去了,可真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呢。
程冕自知理亏,尬笑两声正打算开溜,却被秦鹿一把揪住。
“去哪儿呢。”秦鹿缓声问道。
“我……我去上个厕所。”程冕怂的像只被拔了毛的鸡。
“哦。”秦鹿道,“那我陪你去吧,正好和你说点事。”
程冕满脸惊恐,却还是被秦鹿揪走了,走时哭着喊着对林遥之道歉让林遥之救救她,林遥之眨着大眼睛道:“讨厌啦,你都打不过比比,我要怎么救你呢,安心的去吧,室友在二楼守护你呢。”
程冕:“……”他此时才发现,秦鹿也好,林遥之也罢,都是人以群分啊,这两人的心和手都狠的不行。
怪叫着的程冕被抓走了,这里总算是安静了下来。林遥之身边的人大笑着递给了她一串刚烤好的鸡翅,一看正是刚才和林遥之掰手腕的唐文歌,林遥之正好饿了,便道了声谢,接过手来。
“程冕惨了。”唐文歌笑着说。
“秦鹿会怎么整他啊?”林遥之道,“和他打一顿?”
“不会的。”唐文歌似有深意的笑了,“对待程冕,秦鹿向来很‘温柔’。”他说温柔这两个字时,特意加重了读音,显然不是什么好事,搞得林遥之越发好奇起来。
大概十分钟后,秦鹿和程冕才再次回来,只是程冕却一直低着头,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
“你们回来啦。”林遥之笑道,“程冕,你被秦鹿怎么啦?”
程冕抬起头,哭道:“我再也不和你玩了。”
他一抬头,林遥之便看清楚了他的脸,当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哈哈哈哈,程冕,你的络腮胡去哪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遥之:斑斑比比和咪咪,是幸福的一家人~
秦鹿:………………你不是人造革,你是真的皮。
唐文歌沉默的站了起来,此时他也反应过来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他之前想给林遥之留一份面子,所以现在,林遥之也给他留了份面子,这姑娘人不错,长得可爱,情商也高,当然,重点是力气真的好大……
周围的人戳戳唐文歌的肩膀,问他到底怎么回事。
唐文歌叹息:“她真的不是陶瓷娃娃。”
“那是什么娃娃?”众人看热闹不嫌事大?
“钢铁娃娃?”唐文歌想了想,“也不知道秦鹿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个宝贝……”
那边林遥之跟着秦鹿去厨房找了冰块,秦鹿低着头正在认真的给林遥之冰敷,这算是两人第一次亲密接触了——请不要再提拉筋相关的任何字眼。
林遥之的手被秦鹿握在手里,心里也甜滋滋的,接着便听秦鹿道:“谢谢你给文歌留面子。”
“他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人一丈。”林遥之说完嘟囔了一句,“况且赢了也没什么好处。”输了还能在你面前撒个娇呢。
秦鹿眼里浮起笑意,奖励似得轻拍了一下林遥之的脑袋。
“对了,你那个一米六的室友呢?”林遥之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正事,装作不经意问道,“我怎么没看见?”她进了花园就开始寻找目标,但是周围的男人们没一个低于一米七五的,个个高大威猛,哪有什么一米六的可爱男孩子。
“你提他做什么?”秦鹿疑惑道。
“我就是好奇……”林遥之道。
秦鹿道:“他还在睡觉,待会儿才会出来,你想去看?”
林遥之心想在睡觉啊,那就算了吧,毕竟把人家叫醒就为了自己看一眼也不太合适,然后随口问了句:“他在哪儿睡觉呢?”
“我卧室。”秦鹿道。
“哈?”林遥之如遭雷击,“在哪儿?”
秦鹿还未意识到自己回答的严重性,于是又重复了一遍:“我卧室,怎么了?”
林遥之呆住了,脑海里开始不停的回荡自己哥哥说的那个英文字母:gay……gay……gay……
像秦鹿这样的钢铁直男会和室友同住一间屋子吗??难道,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一个gay???
秦鹿见林遥之的表情变化莫测,莫名其妙:“你想什么呢?”
林遥之抬眸深沉的看了秦鹿一眼:“比比,你一定不是的对吗?”
秦鹿:“……别叫我比比。”
林遥之:“那斑斑?”
秦鹿:“……”算了,随便你吧。
第12章 原来是你
林遥之对秦鹿这个室友的好奇心已经浓郁的完全掩盖不住,连秦鹿都明显的感觉到了。他思考片刻后,问道:“你想看看他么?
“我可以看看他??”林遥之激动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但随后又觉得自己这么明显是不是不太合适,于是干咳了一声,委婉道,“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秦鹿的脑回路和林遥之始终没有调到一个频道上,他既不明白林遥之为什么会纠结,也不明白她为何会激动……
“那好吧,都来你家吃饭了,认识一下你的室友也是应该的。”林遥之小声的嘟囔着,其实她的家教告诉她这样的行为不太好,但对秦鹿室友那浓重的好奇心还是压倒了她的理智。
秦鹿对着林遥之招了招手,两人便朝着卧室的方向去了。
秦鹿家的洋房一共有两层,第一层是厨房客厅类的开放空间,第二层则是卧室和书房,他到了二楼,停在了走廊的尽头,轻车熟路的握住了门把手,缓缓扭开。
嘎吱一声,卧室的门开了,露出宽阔的房间,房间的陈设很简单,除了一张大床外,最吸引人眼球的,就是床铺旁边巨大的落地窗,落地窗外是十分宽阔的阳台。
林遥之的目光首先锁定在秦鹿那干净洁白的大床上,床单是清爽淡蓝色,被子也整齐的叠了起来,简直被林遥之的卧室还干净,只是上面却并没有林遥之想象中的室友。
她走到床边,左看看,右看看,确定床上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
“哎,你室友呢?”林遥之奇怪的问。
秦鹿也很莫名其妙:“当然是在阳台,我总不能和他睡一张床吧。”
林遥之愣了:“所以你睡床你室友睡阳台啊?”
秦鹿:“不然呢?”
林遥之用看渣男的眼神瞪着秦鹿。
秦鹿全然不觉,从头到尾他都没搞明白林遥之这脑瓜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只见他在林遥之谴责的目光中,坦然的走到了落地窗前,打开了玻璃门,随后指了指外面,道:“哝,你不是要看我室友么?”
林遥之跟过去,顺着秦鹿指去的方向,竟是看到了一个浑身毛茸茸的巨型生物趴在阳台上睡觉,那生物听见门口的动静,慢吞吞的扭过头,不知是不是林遥之的错觉,她竟是从这只生物睡意朦胧的眼里,看出了几分鄙夷的味道。
林遥之露出愕然之色,这生物分明就是一只白色的羊驼,又被网友们亲切的称呼为草泥马!
“我的妈呀!!”林遥之叫出了声,“你居然养羊驼!”
秦鹿疑惑道:“你不知道我在养羊驼?那你为什么要看我室友?”
林遥之:“……唔。”
秦鹿也是个聪明人,眉头一皱,就知道怎么回事了,他按住了林遥之的肩膀,缓声道:“是不是程冕和你说了什么?”
林遥之沉默两秒,正在思考要不要把故意误导她的程冕给卖了,秦鹿却已经从她的沉默中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我知道。”
林遥之:“……”你也反应的太快了吧。
他们说话的时候,那羊驼就睡眼朦胧的瞅着他们,时不时打个哈欠,它躺在一张柔软的地毯上吹着空调晒太阳,浑身上下毛发雪白,看起来非常干净,也没有什么奇怪的味道,脖子上还戴着一个大红色的领结,看起来真是可爱极了。
“我……我能摸摸它吗?”林遥之看着毛茸茸的羊驼,心痒了。
秦鹿道:“可以,你先去洗个手。”
林遥之道:“还要先洗手?”
秦鹿道:“不洗也可以,但是他吐你口水我可不负责。”
林遥之闻言抖了一下,她在动物园里也见过这种动物,只是动物园里的它们就没那么可爱了,不但味道很大,脾气还很坏,只要靠近就会被吐口水……
林遥之去卧室的浴室里把自己的手洗的干干净净,才重新回到阳台,然后小心翼翼的靠近了羊驼:“他叫什么名字呀?”
“叫咪咪。”秦鹿冷静道,“我本来打算养只猫的,结果养了他,名字凑活着用了。”
林遥之:“……”你还真是够凑合的。
“他今年四岁,男孩子,脾气挺好,很少主动攻击人,但有个特别的地方,就是非常爱干净。”秦鹿在旁边介绍着自己的室友,“平时喜欢在一楼院子里晒太阳,今天那里人太多,他就来了我的卧室。放心摸吧,他对姑娘向来宽容。”
林遥之慢慢的靠近了咪咪,用更加缓慢的速度把自己的手轻轻的放了上去,感受到了独属羊驼的柔软卷毛。
“呜呜呜呜他好软啊。”感受着这柔软的触感,林遥之的心脏好像被一颗颗的泡泡给灌满了,酸酸软软的,林遥之忍不住把脸也贴了上去,接着便嗅到了一股沐浴露混合着阳光的味道,“咪咪你太可爱了……”
咪咪好像还没睡醒,半睁着他那双双眼皮的大眼睛,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由着林遥之在他身上蹭来蹭去。
林遥之抱着他可劲的撸,撸了好一会儿才满足了:“比比,为什么你不说咪咪是你的宠物呢?要说他是你的室友?”
“因为是在和他合伙过日子。”秦鹿道,“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也不让我摸。”
林遥之心想那现在咪咪心情是很好了:“他什么时候会心情不好啊?”
秦鹿沉思片刻:“比如我刚带他回来,给他取名字的时候……”
林遥之想着“咪咪”这个名字,陷入了沉默,随后朝着咪咪投去了怜悯的目光。
咪咪翻了个身,一副不想和秦鹿说话的样子,继续睡觉了。
林遥之也不好再继续打扰他,再加上一楼的朋友们还等着呢,于是便退出了卧室,打算回到一楼。
林遥之此时内心最大的疑惑得到了解答,还狠狠的过了一把手瘾,心情是好的不得了,愉快的和秦鹿聊起了关于羊驼饲养方面的问题。
接着便从秦鹿那里得知,咪咪是只比较特殊的羊驼,本来是被他朋友养着,结果越养越瘦,眼见着就要养死了,才被迫送给了秦鹿。
“羊驼是群居性动物,所以一般至少得养两只。”秦鹿道,“但是咪咪是只有些特别的羊驼。”
林遥之回忆了一下咪咪的模样,觉得他的确是挺特别的……
秦鹿说:“他不喜欢和别的羊驼睡在一起,上厕所一定要在特定的地方不然能憋一天,喜欢洗澡喜欢晒太阳。”
林遥之心想要是每只羊驼都像咪咪这样,那羊驼可能就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宠物了吧……
话说回来,程冕这货给她挖了这么大个坑,还骗了她一口蛋糕,她得好好的报复回来!
林遥之和秦鹿消失了那么久,这会儿突然回来,众人都开始起哄问他们做什么去了。
林遥之笑眯眯的盯着程冕,说她上楼看秦鹿的室友去了,可真是个可爱的男孩子呢。
程冕自知理亏,尬笑两声正打算开溜,却被秦鹿一把揪住。
“去哪儿呢。”秦鹿缓声问道。
“我……我去上个厕所。”程冕怂的像只被拔了毛的鸡。
“哦。”秦鹿道,“那我陪你去吧,正好和你说点事。”
程冕满脸惊恐,却还是被秦鹿揪走了,走时哭着喊着对林遥之道歉让林遥之救救她,林遥之眨着大眼睛道:“讨厌啦,你都打不过比比,我要怎么救你呢,安心的去吧,室友在二楼守护你呢。”
程冕:“……”他此时才发现,秦鹿也好,林遥之也罢,都是人以群分啊,这两人的心和手都狠的不行。
怪叫着的程冕被抓走了,这里总算是安静了下来。林遥之身边的人大笑着递给了她一串刚烤好的鸡翅,一看正是刚才和林遥之掰手腕的唐文歌,林遥之正好饿了,便道了声谢,接过手来。
“程冕惨了。”唐文歌笑着说。
“秦鹿会怎么整他啊?”林遥之道,“和他打一顿?”
“不会的。”唐文歌似有深意的笑了,“对待程冕,秦鹿向来很‘温柔’。”他说温柔这两个字时,特意加重了读音,显然不是什么好事,搞得林遥之越发好奇起来。
大概十分钟后,秦鹿和程冕才再次回来,只是程冕却一直低着头,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
“你们回来啦。”林遥之笑道,“程冕,你被秦鹿怎么啦?”
程冕抬起头,哭道:“我再也不和你玩了。”
他一抬头,林遥之便看清楚了他的脸,当场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哈哈哈哈哈,程冕,你的络腮胡去哪儿了??”
作者有话要说:
林遥之:斑斑比比和咪咪,是幸福的一家人~
秦鹿:………………你不是人造革,你是真的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