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她咬一口玉米,眼睛亮了,说:“真好吃。”
他正在喝豆浆,笑笑,“哪里好吃?”
“这是你第一次买早餐给我吃,当然好吃,我要一辈子记住今天的早餐。”林芷初努努嘴问他,“我,我昨晚没有做什么吧?”
程霄静静的看了她一眼,压抑着嗓音说:“没。”你只是差点让我死在你手里。
“嗯,那就好。”林芷初笑笑,“我们今天去哪里?”
“日出是看不到了,谁让你睡这么晚?”程霄说,“带你去附近逛逛,走索桥,买点鱼干,买点海螺珠链风铃好不好?”
“好诶。”林芷初补上,“还要看看海鲜餐厅老板娘说的那个,岛上唯一的红绿灯!证明我也是个小清新。”
程霄笑笑,“你倒是记得清楚。”
吃过早餐,两人就出发了,民宿出去的路上都是石子铺成的路,林芷初踩着石子,就突然想到了什么,看看他。“我给你的石头呢?”
“在钱包里。”程霄说,“没掉,没扔,放心了吧?”
林芷初用装满相纸的拍立得相机对着他们的脚,拍了一张即出打印照片出来。又拍了一张他们两个人的影子的。拍出来后,拿着相纸给程霄看。程霄看得满眼都是笑意。
走索桥的时候,程霄原本以为她会害怕,没想到她胆子挺大的,非但一点都不怕,还用跑的,程霄担心她鞋子掉下去,还小心叮嘱她慢点走。可是看到她在日光之下蹦跶的身影,又忍不住的勾着唇角笑起来。他拿着她刚才丢给他保管的相机,对着她的背影拍照,日光刚好打在她头顶,她全身都笼罩着光辉,像毛茸茸的动物。
过了索桥,就有当地的妇女在卖海螺珠链子和各种特色风铃,林芷初左看右选,愣是没选到她喜欢的特色纪念品。
程霄就随意给她挑了几串手工珠链,付了钱,让她回去可以带给她的室友或是同班同学。
林芷初觉得他想得可真周到,莫名其妙的又记起了fiona的事情,她皱着眉问他:“我们宿舍的方芳你认识她吗?”
“认识。”程霄点头说,“张鹏好像在追求她。我没记错是她吧?”
“嗯!”
“你觉得她怎么样?”林芷初瞄了他一眼。
程霄很快就反应过来,手伸过来,捧着她的脸看了片刻,眼中一抹笑意,嘴角上弯着,“你吃醋了?”
“没有。”林芷初说没有,可是分明就是在说有,因为不悦的神色在她眼里浮动,驱散不开的。
“没有你这么问?”程霄笑得有些无奈,望着她的眼眸闪亮,“你别想多了。你现在是我女朋友。正牌的。”
“还有副牌?”
“当然没有。”
“怎么证明?”林芷初内心愉悦,其实也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程霄也当真了。
他嘴角含着笑意,眼睛在四周的当地小摊子上穿梭,似是真的在找什么东西来证明。
最后还是小摊上子啊卖海螺的当地妇女,笑着向他指了指摆放在不显眼位置处的木制戒指。
那妇女介绍说,这木头戒指是檀木的,纯手工做的,她老公在城市的木头厂里头给人打工,有剩余的木材就偷偷做成了工艺品,给她妻子拿到沙滩上来卖给游客,换取多一点的生活费。
程霄觉得那戒指虽然是木头做的,但是檀木一看就不是次品,加上工艺精湛,看起来倒是一点不笨拙,问那妇女,“怎么卖?”
那妇女并没有狮子大开口,说了一个还算合理的价格,程霄买了一对,还是照着林芷初的手指围数买的。
林芷初戴在手里爱不释手,不愿意脱下来了,和程霄并排往前走的时候,是不是把手指举高了,挡住前头的阳光,光线就穿过她的手指缝,射进了她的眼睛,她逆着光看看自己戴着木质戒指的手,再看看程霄随意放在身侧的手,他的中指上也戴着一颗同样的木质戒指。
“你会一直戴着吗?”
“当然会。”程霄说。“除非你要我拿下来。”补上一句,“那我也不拿下来!”
(3)捡到一只喵
临近中午,他们走到岛上的街口,拍到了岛上的唯一红绿灯,站在路灯口,等着绿灯亮起,程霄拉着她的手,穿过马路对面,就是环岛海滨路,路边有当地渔民在晒鱼干,林芷初买了一斤,打算带回家给奶奶尝。
程霄以前就知道她家里只有奶奶,从来没过问她家里的事情,林芷初也知道程霄是单亲家庭,而且家庭情况有些复杂,她也同样很少过问他家里的事情。
买了鱼干,正踏着石子路,往民宿方向走去时,林芷初竟听到一声接一声的小猫叫声。
林芷初还以为自己是听错了,可是再往前走一步,小猫的叫声又传入耳朵里。
这一次,林芷初不觉得自己是听错了,因为连身旁的程霄也察觉出了异样。
程霄往身后脚下一看,就瞧见一直饿得瘦小发黄的小猫,正绕着他的脚边讨食,样子可怜至极,让人心生怜悯。
林芷初记起刚才买的鱼干,从背包里取出来,喂投脚边那只瘦小的小猫。
小猫一闻到腥味,连叫声都尖锐起来,津津有味的吃着林芷初给它的鱼干。
程霄看了一眼时间,拉着林芷初的手,让她快些回民宿收拾东西,才能赶得上今天岛上的最后一班轮渡。
可是他们刚往前走了几步,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猫,又跟了上来,不管他们往哪里走,那小猫就跟他们到哪里。还发出喵喵喵的声音,仿佛是在祈求他们再给它一点鱼干。
林芷初听着猫咪的叫声,心里觉得小猫好可怜,又瘦又小的,她抬头向程霄建议道:“不如我们把它带回去养吧。”
程霄笑了一下,估计是觉得这个建议一点都不可取,但是也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我们怎么养啊?我们连带它回去都带不了,猫狗都禁止上高铁的。”
“总会有办法的嘛!”林芷初琢磨了一番后说,“我们可以先把它偷偷运上渡轮。高铁要安检肯定过不了,那我们就租一辆车开回去嘛。好不好吗?程霄?”
她说着说着就扯了扯他的衣服袖子,用力的晃起他的手臂,像是小孩子在祈求大人给她一颗糖吃,程霄听她说话软软的,就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她,事实上,他一直以来都对她有些难以拒绝,高中时候被告白就无法拒绝,迎新上知道她在欺骗也无法拒绝,后来她和他要电话也无法正面拒绝,再到现在,虽然理智上觉得“养流浪猫”这事有些不能做,但又受不住她软软的话。
他在决定松口之前,提出最后一个疑问:“你把它带回去,打算养在哪里?”
林芷初陷入了惆怅,“宿舍里吧。”
程霄揉了揉额角,比她还惆怅,“你室友恐怕会把你赶出去。”
林芷初也觉得这个可能性极大:“那你说怎么办?”
她还没想出个可行的方法,程霄已经将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猫捏了起来,装在一个布袋子里,颠了颠,说:“走吧,你暂时别碰它,等回市区给她打了疫苗再碰它。”说完走在了前头。
林芷初站在原地看走在前头的程霄,阳光将他的影子拉长,她追上去,手挽住他的手腕,说:“我就知道你会听我的话。”
程霄笑了一声,什么话都没说。
下午四点半,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渡轮。程霄顺利将袋子里的小猫带到了船上,小猫也得很听话,只偶尔发出几声微弱的喵声,估计也是饿得筋疲力尽了,压根没力气发声。
两日一夜的小岛游就这样结束了,他们站在来时所站的渡轮位置,林芷初扶着舷杆,迎着夕阳的落日余晖,侧头看身畔的程霄,他今天穿着短外套夹克,显得他身材比例极佳,里头穿着她昨晚穿过的圆领恤衫,奇怪被她穿着的时候快要到大腿,穿在他身上却刚刚好,她看他,不停看他,看着看着就脸红了。热热的,滚烫烫的。想起昨晚,她好像又不自觉的回忆起了很多早上忘记了的情节……
“你在想什么?”他的手随意而自然的搭在了她的肩上,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将她一把捞了过来,落入他宽阔的怀里,他低头吻了她发线一下,下颌搁在她发顶,眼睛看着前方,那原本在海岸上漂浮的红色船只离得他们越来越远了。
程霄低头问她:“玩得开心么?”
林芷初点头,“当然开心。我拍了很多照片。以后会有很多回忆。”看了一眼布袋里正在乱晃的小猫,“我们还多了一只猫。对了,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吧?”
程霄笑,随意的说:“小黄?”
林芷初:“太俗了!”
程霄:“小白?”
林芷初:“能不能有点创意?”
程霄:“小林?”
林芷初:“不要。”
程霄:“林小初?”又说:“我觉得这个好。”
林芷初:“……”哪里好了!
夕阳的光辉洒落在他们的头顶,来路是归途,阳光将他们脸上的每一个表情定格,他们连笑起来都格外浓烈热切。
那看起来只是平凡中的某一天,后来才知道,当时的他们站着的方位,握着的舷杆,原是生命的转角,十字路口,每一分秒都带着重要意义,程霄想,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不是高中时候她不分轻重的告白,也不是迎新时她粲然无害的那一笑,更不是球场上少女穿白衣奔跑下一秒就仿佛要朝他而来的身影,而是从这时开始,她说话的声音,她笑起来的样子,她在他怀里清晰可闻的心跳,她是他第一个想要竭尽全力去喜欢去讨好的人。
下了轮渡,也就是彻底的离开东樱岛了,他们如今带着一只猫,注定是搭不上高铁了,只能打车前往附近最近的租车地点,预约了外地还车租车业务,这才开车回到市中心。
路途遥远,加上有些塞车,直到晚上九点钟,才算是彻底到家,程霄先找了个餐馆把林芷初喂饱了,后才带着小猫去宠物医院,打针,洗澡,还特意在宠物医院买了个专属猫笼,将猫咪带到了程霄外婆在市区的一套房子里。
房子看起来是有些年月了,但是物业管理看起来还算是完善,附近看起来也很干净,小区周围很安静,楼下是成荫的绿树,风吹来沙沙作响,程霄手里提着猫笼,林芷初手挽着程霄,脑袋贴着他肩膀前方,生怕他要将自己撇下似的,贴得他紧紧的。
程霄笑起来:“你怕我拐带你?”
林芷初皱了皱眉头,“没有,我都不知道你在这里有一个房子。”
“是我外婆的,她和我妈妈在美国,这是她们以前住的房子,现在……过户在我名下。”程霄解释道,“我妈现在国外工作,也很少回来。”
“那你外婆呢?”
“两个多月前来过,就是刚开学那会,她在国外开车惯了,回来没车开,还非让我替她买辆车。”程霄笑笑说,“就是你莫名其妙打电话问我认不认识fiona的那一次了,后来我才记起来,你说的就是她。我外婆的车就是她介绍买的。”
“嗯,那你爸爸呢?”
“他有新妻子了,现在也有新的家庭了。”程霄竟似自嘲的笑了一声,“我也不好一直打扰他,他已经为我做了很多了,我爸爸是在我高考结束后才与新妻子结婚。从那之后,我再也没回去过。”
原来如此……
这样一说,林芷初就明白了,她在程霄高考结束后,曾经无数次的徘徊在他老家附近,一直想与他偶遇,可惜一直遇不上,原来是程霄上了大学后压根就没有回去过老家了。
林芷初怅然的看了他一眼,她想说点什么安慰他,又什么都不敢说,她害怕他不开心,也害怕触及他心底的伤口,有些时候,什么都不说也许就是最大的安慰吧,尤其是像程霄这样骄傲的人。
程霄似乎也不太愿意多讲了,寥寥几句带过去,就好像是在诉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等待电梯的时候,林芷初靠着他低声的说:“你过年如果想回老家,可以住我家的。”低声的补上一句,“我和奶奶一起住的,反正家里只有我们两人,你来了也很热闹。否则我奶奶总说过年了,家里连个贴对联的男人都没有。”
程霄手还搂着她的肩,亲昵的碰碰她鼻尖,轻声问:“那我去了睡哪里?”
林芷初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反正一起睡是不可能一起睡的,奶奶若是知道她和男人一起睡,会打死她的。
她还没来得及思考完毕,电梯“叮”一声到了,林芷初被程霄推了出去。
出了电梯,走到了家门口,程霄一边用钥匙打开门,一边问她:“你刚刚吃得饱么?要不要再吃点?”
林芷初摇头,“很饱了。”紧跟在程霄身后,弯身脱了鞋子,换上他递来的室内拖鞋,起身,走进了这间屋子里。
室内的装修很简单,现代风格,不像国内早些年推崇的复杂精美装修。
客厅只放沙发和电视,茶几上的高脚花瓶插了一束花,已经枯萎了,但也难掩它的美丽。
程霄见她的目光落在花上,笑说:“隔壁王奶奶送的,她自己一个人独居,每天在家里种些花花草草,没人可以送,就整天往我这边送。”
林芷初笑笑,“多好看,这么漂亮的花,拿去卖都有人要,送你可惜了。”
程霄把猫笼放一旁,小猫喵喵喵的发出叫声,估计是饿了,程霄把它安置好后,倒出刚买的猫粮在碗里,小猫立刻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像是饿了好几天的模样。
林芷初看着小猫迅速的干掉一碗猫粮,目瞪口呆,“林小初,你这样能吃,我可养不起你。”还一本正经的严肃命令小猫,“你不许吃了!”
小猫“喵呜”发出一声可怜的叫声,泪眼汪汪看着无情的女主人,像是在讨食,又像是在祈求女主人疼爱。
林芷初绝情的说:“我说了你不许再吃了,再吃我可养不起你了!”
他正在喝豆浆,笑笑,“哪里好吃?”
“这是你第一次买早餐给我吃,当然好吃,我要一辈子记住今天的早餐。”林芷初努努嘴问他,“我,我昨晚没有做什么吧?”
程霄静静的看了她一眼,压抑着嗓音说:“没。”你只是差点让我死在你手里。
“嗯,那就好。”林芷初笑笑,“我们今天去哪里?”
“日出是看不到了,谁让你睡这么晚?”程霄说,“带你去附近逛逛,走索桥,买点鱼干,买点海螺珠链风铃好不好?”
“好诶。”林芷初补上,“还要看看海鲜餐厅老板娘说的那个,岛上唯一的红绿灯!证明我也是个小清新。”
程霄笑笑,“你倒是记得清楚。”
吃过早餐,两人就出发了,民宿出去的路上都是石子铺成的路,林芷初踩着石子,就突然想到了什么,看看他。“我给你的石头呢?”
“在钱包里。”程霄说,“没掉,没扔,放心了吧?”
林芷初用装满相纸的拍立得相机对着他们的脚,拍了一张即出打印照片出来。又拍了一张他们两个人的影子的。拍出来后,拿着相纸给程霄看。程霄看得满眼都是笑意。
走索桥的时候,程霄原本以为她会害怕,没想到她胆子挺大的,非但一点都不怕,还用跑的,程霄担心她鞋子掉下去,还小心叮嘱她慢点走。可是看到她在日光之下蹦跶的身影,又忍不住的勾着唇角笑起来。他拿着她刚才丢给他保管的相机,对着她的背影拍照,日光刚好打在她头顶,她全身都笼罩着光辉,像毛茸茸的动物。
过了索桥,就有当地的妇女在卖海螺珠链子和各种特色风铃,林芷初左看右选,愣是没选到她喜欢的特色纪念品。
程霄就随意给她挑了几串手工珠链,付了钱,让她回去可以带给她的室友或是同班同学。
林芷初觉得他想得可真周到,莫名其妙的又记起了fiona的事情,她皱着眉问他:“我们宿舍的方芳你认识她吗?”
“认识。”程霄点头说,“张鹏好像在追求她。我没记错是她吧?”
“嗯!”
“你觉得她怎么样?”林芷初瞄了他一眼。
程霄很快就反应过来,手伸过来,捧着她的脸看了片刻,眼中一抹笑意,嘴角上弯着,“你吃醋了?”
“没有。”林芷初说没有,可是分明就是在说有,因为不悦的神色在她眼里浮动,驱散不开的。
“没有你这么问?”程霄笑得有些无奈,望着她的眼眸闪亮,“你别想多了。你现在是我女朋友。正牌的。”
“还有副牌?”
“当然没有。”
“怎么证明?”林芷初内心愉悦,其实也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程霄也当真了。
他嘴角含着笑意,眼睛在四周的当地小摊子上穿梭,似是真的在找什么东西来证明。
最后还是小摊上子啊卖海螺的当地妇女,笑着向他指了指摆放在不显眼位置处的木制戒指。
那妇女介绍说,这木头戒指是檀木的,纯手工做的,她老公在城市的木头厂里头给人打工,有剩余的木材就偷偷做成了工艺品,给她妻子拿到沙滩上来卖给游客,换取多一点的生活费。
程霄觉得那戒指虽然是木头做的,但是檀木一看就不是次品,加上工艺精湛,看起来倒是一点不笨拙,问那妇女,“怎么卖?”
那妇女并没有狮子大开口,说了一个还算合理的价格,程霄买了一对,还是照着林芷初的手指围数买的。
林芷初戴在手里爱不释手,不愿意脱下来了,和程霄并排往前走的时候,是不是把手指举高了,挡住前头的阳光,光线就穿过她的手指缝,射进了她的眼睛,她逆着光看看自己戴着木质戒指的手,再看看程霄随意放在身侧的手,他的中指上也戴着一颗同样的木质戒指。
“你会一直戴着吗?”
“当然会。”程霄说。“除非你要我拿下来。”补上一句,“那我也不拿下来!”
(3)捡到一只喵
临近中午,他们走到岛上的街口,拍到了岛上的唯一红绿灯,站在路灯口,等着绿灯亮起,程霄拉着她的手,穿过马路对面,就是环岛海滨路,路边有当地渔民在晒鱼干,林芷初买了一斤,打算带回家给奶奶尝。
程霄以前就知道她家里只有奶奶,从来没过问她家里的事情,林芷初也知道程霄是单亲家庭,而且家庭情况有些复杂,她也同样很少过问他家里的事情。
买了鱼干,正踏着石子路,往民宿方向走去时,林芷初竟听到一声接一声的小猫叫声。
林芷初还以为自己是听错了,可是再往前走一步,小猫的叫声又传入耳朵里。
这一次,林芷初不觉得自己是听错了,因为连身旁的程霄也察觉出了异样。
程霄往身后脚下一看,就瞧见一直饿得瘦小发黄的小猫,正绕着他的脚边讨食,样子可怜至极,让人心生怜悯。
林芷初记起刚才买的鱼干,从背包里取出来,喂投脚边那只瘦小的小猫。
小猫一闻到腥味,连叫声都尖锐起来,津津有味的吃着林芷初给它的鱼干。
程霄看了一眼时间,拉着林芷初的手,让她快些回民宿收拾东西,才能赶得上今天岛上的最后一班轮渡。
可是他们刚往前走了几步,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猫,又跟了上来,不管他们往哪里走,那小猫就跟他们到哪里。还发出喵喵喵的声音,仿佛是在祈求他们再给它一点鱼干。
林芷初听着猫咪的叫声,心里觉得小猫好可怜,又瘦又小的,她抬头向程霄建议道:“不如我们把它带回去养吧。”
程霄笑了一下,估计是觉得这个建议一点都不可取,但是也没有第一时间反驳,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我们怎么养啊?我们连带它回去都带不了,猫狗都禁止上高铁的。”
“总会有办法的嘛!”林芷初琢磨了一番后说,“我们可以先把它偷偷运上渡轮。高铁要安检肯定过不了,那我们就租一辆车开回去嘛。好不好吗?程霄?”
她说着说着就扯了扯他的衣服袖子,用力的晃起他的手臂,像是小孩子在祈求大人给她一颗糖吃,程霄听她说话软软的,就有些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她,事实上,他一直以来都对她有些难以拒绝,高中时候被告白就无法拒绝,迎新上知道她在欺骗也无法拒绝,后来她和他要电话也无法正面拒绝,再到现在,虽然理智上觉得“养流浪猫”这事有些不能做,但又受不住她软软的话。
他在决定松口之前,提出最后一个疑问:“你把它带回去,打算养在哪里?”
林芷初陷入了惆怅,“宿舍里吧。”
程霄揉了揉额角,比她还惆怅,“你室友恐怕会把你赶出去。”
林芷初也觉得这个可能性极大:“那你说怎么办?”
她还没想出个可行的方法,程霄已经将那只可怜兮兮的小猫捏了起来,装在一个布袋子里,颠了颠,说:“走吧,你暂时别碰它,等回市区给她打了疫苗再碰它。”说完走在了前头。
林芷初站在原地看走在前头的程霄,阳光将他的影子拉长,她追上去,手挽住他的手腕,说:“我就知道你会听我的话。”
程霄笑了一声,什么话都没说。
下午四点半,他们赶上了最后一班渡轮。程霄顺利将袋子里的小猫带到了船上,小猫也得很听话,只偶尔发出几声微弱的喵声,估计也是饿得筋疲力尽了,压根没力气发声。
两日一夜的小岛游就这样结束了,他们站在来时所站的渡轮位置,林芷初扶着舷杆,迎着夕阳的落日余晖,侧头看身畔的程霄,他今天穿着短外套夹克,显得他身材比例极佳,里头穿着她昨晚穿过的圆领恤衫,奇怪被她穿着的时候快要到大腿,穿在他身上却刚刚好,她看他,不停看他,看着看着就脸红了。热热的,滚烫烫的。想起昨晚,她好像又不自觉的回忆起了很多早上忘记了的情节……
“你在想什么?”他的手随意而自然的搭在了她的肩上,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将她一把捞了过来,落入他宽阔的怀里,他低头吻了她发线一下,下颌搁在她发顶,眼睛看着前方,那原本在海岸上漂浮的红色船只离得他们越来越远了。
程霄低头问她:“玩得开心么?”
林芷初点头,“当然开心。我拍了很多照片。以后会有很多回忆。”看了一眼布袋里正在乱晃的小猫,“我们还多了一只猫。对了,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吧?”
程霄笑,随意的说:“小黄?”
林芷初:“太俗了!”
程霄:“小白?”
林芷初:“能不能有点创意?”
程霄:“小林?”
林芷初:“不要。”
程霄:“林小初?”又说:“我觉得这个好。”
林芷初:“……”哪里好了!
夕阳的光辉洒落在他们的头顶,来路是归途,阳光将他们脸上的每一个表情定格,他们连笑起来都格外浓烈热切。
那看起来只是平凡中的某一天,后来才知道,当时的他们站着的方位,握着的舷杆,原是生命的转角,十字路口,每一分秒都带着重要意义,程霄想,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不是高中时候她不分轻重的告白,也不是迎新时她粲然无害的那一笑,更不是球场上少女穿白衣奔跑下一秒就仿佛要朝他而来的身影,而是从这时开始,她说话的声音,她笑起来的样子,她在他怀里清晰可闻的心跳,她是他第一个想要竭尽全力去喜欢去讨好的人。
下了轮渡,也就是彻底的离开东樱岛了,他们如今带着一只猫,注定是搭不上高铁了,只能打车前往附近最近的租车地点,预约了外地还车租车业务,这才开车回到市中心。
路途遥远,加上有些塞车,直到晚上九点钟,才算是彻底到家,程霄先找了个餐馆把林芷初喂饱了,后才带着小猫去宠物医院,打针,洗澡,还特意在宠物医院买了个专属猫笼,将猫咪带到了程霄外婆在市区的一套房子里。
房子看起来是有些年月了,但是物业管理看起来还算是完善,附近看起来也很干净,小区周围很安静,楼下是成荫的绿树,风吹来沙沙作响,程霄手里提着猫笼,林芷初手挽着程霄,脑袋贴着他肩膀前方,生怕他要将自己撇下似的,贴得他紧紧的。
程霄笑起来:“你怕我拐带你?”
林芷初皱了皱眉头,“没有,我都不知道你在这里有一个房子。”
“是我外婆的,她和我妈妈在美国,这是她们以前住的房子,现在……过户在我名下。”程霄解释道,“我妈现在国外工作,也很少回来。”
“那你外婆呢?”
“两个多月前来过,就是刚开学那会,她在国外开车惯了,回来没车开,还非让我替她买辆车。”程霄笑笑说,“就是你莫名其妙打电话问我认不认识fiona的那一次了,后来我才记起来,你说的就是她。我外婆的车就是她介绍买的。”
“嗯,那你爸爸呢?”
“他有新妻子了,现在也有新的家庭了。”程霄竟似自嘲的笑了一声,“我也不好一直打扰他,他已经为我做了很多了,我爸爸是在我高考结束后才与新妻子结婚。从那之后,我再也没回去过。”
原来如此……
这样一说,林芷初就明白了,她在程霄高考结束后,曾经无数次的徘徊在他老家附近,一直想与他偶遇,可惜一直遇不上,原来是程霄上了大学后压根就没有回去过老家了。
林芷初怅然的看了他一眼,她想说点什么安慰他,又什么都不敢说,她害怕他不开心,也害怕触及他心底的伤口,有些时候,什么都不说也许就是最大的安慰吧,尤其是像程霄这样骄傲的人。
程霄似乎也不太愿意多讲了,寥寥几句带过去,就好像是在诉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等待电梯的时候,林芷初靠着他低声的说:“你过年如果想回老家,可以住我家的。”低声的补上一句,“我和奶奶一起住的,反正家里只有我们两人,你来了也很热闹。否则我奶奶总说过年了,家里连个贴对联的男人都没有。”
程霄手还搂着她的肩,亲昵的碰碰她鼻尖,轻声问:“那我去了睡哪里?”
林芷初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反正一起睡是不可能一起睡的,奶奶若是知道她和男人一起睡,会打死她的。
她还没来得及思考完毕,电梯“叮”一声到了,林芷初被程霄推了出去。
出了电梯,走到了家门口,程霄一边用钥匙打开门,一边问她:“你刚刚吃得饱么?要不要再吃点?”
林芷初摇头,“很饱了。”紧跟在程霄身后,弯身脱了鞋子,换上他递来的室内拖鞋,起身,走进了这间屋子里。
室内的装修很简单,现代风格,不像国内早些年推崇的复杂精美装修。
客厅只放沙发和电视,茶几上的高脚花瓶插了一束花,已经枯萎了,但也难掩它的美丽。
程霄见她的目光落在花上,笑说:“隔壁王奶奶送的,她自己一个人独居,每天在家里种些花花草草,没人可以送,就整天往我这边送。”
林芷初笑笑,“多好看,这么漂亮的花,拿去卖都有人要,送你可惜了。”
程霄把猫笼放一旁,小猫喵喵喵的发出叫声,估计是饿了,程霄把它安置好后,倒出刚买的猫粮在碗里,小猫立刻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像是饿了好几天的模样。
林芷初看着小猫迅速的干掉一碗猫粮,目瞪口呆,“林小初,你这样能吃,我可养不起你。”还一本正经的严肃命令小猫,“你不许吃了!”
小猫“喵呜”发出一声可怜的叫声,泪眼汪汪看着无情的女主人,像是在讨食,又像是在祈求女主人疼爱。
林芷初绝情的说:“我说了你不许再吃了,再吃我可养不起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