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熄了灯后,旁边躺着的李保德不到一刻钟就鼾声如雷,白氏却怎么都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
心中总想着西院那个刚进门的侯门小姐。
这么些日子了,白氏虽一直耳里听着口里说着侯门两个字,知道那是贵门,高不可攀,但到底怎样个高不可攀怎样个金贵却没有具体概念。
若不是有了个意外,她们这等人恐怕是一辈子也见不到那样的人家的。
有句话可是说得死了,心里知道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话很不假。
系着红绸绳,一抬抬流水似的嫁妆,当打开了给众人看的时候,白氏眼珠子都不会动,移不开了,只睁得大大的。
她从未见过那么多宝贝。
玉器花瓶,各种摆件儿,各色首饰,红色翡翠绿的玛瑙白的珍珠……那些东西,闪闪的光晃着人的眼睛疼。
更有整箱整箱的绫罗绸缎锦衣华服。
再看坐在床上的人,穿着一身华贵夺目的喜服,亦是白氏从来没见过的料子,嘴里只说得出一个好字。
好东西,不识货的也能知道。
盖头揭开的时候,是白氏第一次看见顾青瓷的相貌。
那时白氏竟有些呼吸不过来的感觉。
那种感觉怎么形容呢,白氏住在城西几十年了,市井坊间的姑娘她见得太多,大多数是普通的,也有个别出挑俏丽的,不管长得如何,十来岁的姑娘总归都是鲜嫩的。但是,那些女子再如何出色,如今看来,就是千百个加起来,怕都比不得眼前这位分毫。
单单一眼,终于叫白氏品出了些侯门贵族和普通人家之间天堑般的差距。
人坐在那里,脸蛋冷冷,满身的金贵矜骄之气。
那是金银富贵窝才能养出来的娇贵人。
明媚的脸蛋,即使没全然长开,都可预见将来的绝色姿容。
白氏看得心惊。
白氏何尝不虚荣,她心底也得意于儿子攀附上一门显贵岳家,因为这会给家里带来无数好处。
可是现在她却有些担心了,那位顾小姐看起来不是好性子的人,若是管不住她,别说占便宜,可要叫人反骑到头上。
白氏自己是当媳妇的,是服侍婆婆过来的,心中自然认为顾青瓷也当恭顺服侍自己,理应听话,受自己的调教。
在李成则还没娶妻的时候,白氏就是如此认为的,就算后来得知侯门千金要嫁过来,她也从没改变过这种想法,不觉得自己不对。
她甚至已经想了很多遍,觉得大户里出来的小姐,应当更懂规矩才是,侯府里肯定有一套规矩,媳妇子是哪时哪刻起床去给婆婆请安的,该怎样伺候穿衣洗漱,端茶递水,伺候吃饭?
听说大户人家儿媳每日都要立规矩,这些条条框框她必要都记下来,弄出一个章程,以后儿媳妇自得按照那个来,恪守规矩规行矩步,这才是为人媳的本分。
还有那嫁妆自然也该是由她代管,以后她就立一本帐,取用钱财物件时,才都能有个数,也是管着顾青瓷不可大手大脚乱用钱财。
需知嫁了人,不止你,连带你所有东西都是夫家的才对。
此时的白氏已经忘了,她嫁人时的那点陪嫁可从来没拿出来一点,都是自己捂的紧紧,慢慢用掉的。
自打李成则考中秀才之后,白氏其实就开始有了些变化。
她说话时,刻意添了一丝大方贤惠,也不再总往外头去买东西,孙氏是个坐不住的,白氏使了点心眼子,更多的揽了家里的活儿,又夸孙氏更会人情往来会说话,孙氏眯着眼睛受吹捧,日后买菜便由她去了,顺道同那些老姐妹唠叨。
白氏坚信自己儿子日后肯定会更进一步,会做得大官。
到时自己自是官家太太,那官宦人家规矩做派少不得要一一学起来,莫以后出去见人丢了儿子的颜面。
所以对于能娶到一位贵族小姐白氏很赞成,其中最大的一个一个原因是,侯门出身的小姐,有自己的规矩做派,这些正好是自家需要的,且她还有两个女儿,也应当开始学规矩了。
脑子里想着许多事,直熬到半夜,白氏才迷迷糊糊呼呼睡了过去。
……
而西院,旁人眼里该是洞房花烛夜的美好时刻,而此时却并不太平。
谁也不知道此刻的新郎官芯子早已经换了一人。
李成则是位大学教授,因为这个身份,在人前,他总是惯于维持着那一股劲儿。
李成则曾经自己都嘲讽过,那副面孔过于道貌岸然。
那是一副非常严肃自持的表相,仿佛腹内有很深的学问,很有学者的派头与讲究。
这八成要归功于李成则长了一张好脸,略带禁欲,清高,再加上一开口又有满腹经纶。
当他穿着刻板的西装,鼻梁上挂着一副金丝半边框的眼镜,足以把一些女人迷得七晕八素。
等他年龄再长些,到了四十岁,身上又添了几分岁月带来的成熟优雅,这更是让许多女人趋之若鹜。
爱慕表白李教授的人中不乏女大学生。
好在李成则基本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都在,不可能做出越界的事。
然而他皱着眉,带着严肃的神情拒绝那些女人时,反使得他更受欢迎。
每当这时,李成则内心就觉得很无趣,他深知那些年幼冲动的学生只是被他刻意营造的副面孔迷惑住了而已。
穿越前,李成则和一位朋友去了另一位朋友私人开的一家酒吧里喝酒,因为在假期,不担心会被学生看到,他就多喝了几杯,
之后被人送回家,李成则晕晕乎乎,脱了衣服,准备去浴室冲个澡。
只记得当时有些头晕,别的没注意,不知怎么的,突然一阵电流过到了身上,然后就晕倒了。
等李成则再睁眼醒来,一切就都变了。
脑子里凭空多出一个人的记忆,陌生的地方陌生的景象。
至此,他才意识到事情大条了。
他可能是被电死了,却不知道是什么因缘际会,得了个大造化,魂魄穿越到了一个时空,在一个刚咽气的男人身上醒过来。
他白捡一条命,那个和他同名同姓的男人,却死在了自己的洞房花烛夜上。
——
老郎中给李成则清理好了伤口,上了伤药包扎起来。
一边嘱咐伤口长好之前不要沾水,外用药膏每日涂两次,内服的汤药计每日服一碗。
小满领了药方跟着人抓药去,李嬷嬷也过来了,她看着李成则眼眸深沉不发一语的模样心中有些惴惴不安。
但为着自家姑娘,就只能硬着头皮请李成则回正房,又替顾青瓷说了许多好话,言道姑娘年纪小不懂事,心中惶恐一时失手才伤了他,万望大爷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姑娘这一回。
李成则收回思绪,抬头,凤眼微微挑起,眸中却是一片冷意。
他看了眼张嬷嬷,并不说话,目光随之转到后头,对着那丫头说道:“去打桶水来。”
谷雨不敢违逆,得了话飞快跑了出去。
张嬷嬷尴尬了会儿,也不再多留,告了声罪就退下了。
李成则换下一身深红色的喜袍,踏进木桶中洗了澡。
换了干净内衫,回到了东厢。
他盯着自己那出来的一头墨色长发,皱着眉,看了好一会儿。
旋即抬手揉了揉太阳穴,低叹了一口气。
第6章
正屋里那位小姐会怎么样,怕不怕,哭没哭,李成则暂时还没空去想。
自己尚且一身麻烦,光是穿越这一件事就够他头疼半宿,他几乎一夜没睡,头上又带着伤,精神状态自然不能有多好。
不可置信,但事实是由不得他不信。
他的确是来到了一个从来没听过的异时空。
心里有躁意,李成则其实挺想抽根烟的。
只不过这里没有。
李成则在这间他眼里老古董似的屋子开会走了半天,有看了几圈。
房间东西不多,一个大木柜,两把椅子夹一个桌几,一张他未见过的红木头式样的大床,有床顶,像个小屋子似的,还安了蚊帐,真个是见古色古香的屋子,就像是在拍古代电视剧似的。
李成则嗤嘲一声,无聊拿手指在那床围的镂空雕花处敲了两下。
实心的木头。
“大邺朝……”李成则低声自语说了三个字,脸色带着漫不经心。
他脑子里有这具身体完整的记忆,从中调取些记忆并不难。
至于原身自己,在李成则这里也成了透明的。就跟他自己似的,原身做过的想过的事他全知道。
不奇怪,毕竟他现在就是“李成则”了,又怎能不知道自己的事。
这个姓李的家庭并不复杂,三代人住在一起,在李成则眼里这是个大家族,而在这个世界李家却被人们认为是子嗣不丰人丁不旺的人家。
说起来现代已经少有三世同堂的情况。
别说三代,李成则自己是上了大学就从家里搬了出来,刚工作的时候租房,等过几年后就自己买了房,偶尔回下父母家。
他这种例子稀疏寻常不稀奇。
这里却完全不一样,有依宗而建,聚族而居,有父母在不分家的规矩。
很明显,这里是个落后的古代世界,文化差异经济差异跟李成则生活的现代化社会没法比。
古今差异之大,更是能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李成则甚至不无调侃地想,如果一定要他换个时空过日子,怎么不让他去个高度文明高度发达的星球?
然而却也知道这事强求不来,只能自我安慰地想,好歹他还还活着,有条命在。
而眼下,李成则需要面对一件事。
刚醒来的时候他就知道了,就是原身今日结婚了。
老婆就是刚才那屋里那个,穿大红色衣服的丫头片子。
无怪李成则这么称呼顾青瓷,谁叫人年纪小。他醒来后虽然没细瞧,但脑子里的记忆还在。
心中总想着西院那个刚进门的侯门小姐。
这么些日子了,白氏虽一直耳里听着口里说着侯门两个字,知道那是贵门,高不可攀,但到底怎样个高不可攀怎样个金贵却没有具体概念。
若不是有了个意外,她们这等人恐怕是一辈子也见不到那样的人家的。
有句话可是说得死了,心里知道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又是另外一回事。
这话很不假。
系着红绸绳,一抬抬流水似的嫁妆,当打开了给众人看的时候,白氏眼珠子都不会动,移不开了,只睁得大大的。
她从未见过那么多宝贝。
玉器花瓶,各种摆件儿,各色首饰,红色翡翠绿的玛瑙白的珍珠……那些东西,闪闪的光晃着人的眼睛疼。
更有整箱整箱的绫罗绸缎锦衣华服。
再看坐在床上的人,穿着一身华贵夺目的喜服,亦是白氏从来没见过的料子,嘴里只说得出一个好字。
好东西,不识货的也能知道。
盖头揭开的时候,是白氏第一次看见顾青瓷的相貌。
那时白氏竟有些呼吸不过来的感觉。
那种感觉怎么形容呢,白氏住在城西几十年了,市井坊间的姑娘她见得太多,大多数是普通的,也有个别出挑俏丽的,不管长得如何,十来岁的姑娘总归都是鲜嫩的。但是,那些女子再如何出色,如今看来,就是千百个加起来,怕都比不得眼前这位分毫。
单单一眼,终于叫白氏品出了些侯门贵族和普通人家之间天堑般的差距。
人坐在那里,脸蛋冷冷,满身的金贵矜骄之气。
那是金银富贵窝才能养出来的娇贵人。
明媚的脸蛋,即使没全然长开,都可预见将来的绝色姿容。
白氏看得心惊。
白氏何尝不虚荣,她心底也得意于儿子攀附上一门显贵岳家,因为这会给家里带来无数好处。
可是现在她却有些担心了,那位顾小姐看起来不是好性子的人,若是管不住她,别说占便宜,可要叫人反骑到头上。
白氏自己是当媳妇的,是服侍婆婆过来的,心中自然认为顾青瓷也当恭顺服侍自己,理应听话,受自己的调教。
在李成则还没娶妻的时候,白氏就是如此认为的,就算后来得知侯门千金要嫁过来,她也从没改变过这种想法,不觉得自己不对。
她甚至已经想了很多遍,觉得大户里出来的小姐,应当更懂规矩才是,侯府里肯定有一套规矩,媳妇子是哪时哪刻起床去给婆婆请安的,该怎样伺候穿衣洗漱,端茶递水,伺候吃饭?
听说大户人家儿媳每日都要立规矩,这些条条框框她必要都记下来,弄出一个章程,以后儿媳妇自得按照那个来,恪守规矩规行矩步,这才是为人媳的本分。
还有那嫁妆自然也该是由她代管,以后她就立一本帐,取用钱财物件时,才都能有个数,也是管着顾青瓷不可大手大脚乱用钱财。
需知嫁了人,不止你,连带你所有东西都是夫家的才对。
此时的白氏已经忘了,她嫁人时的那点陪嫁可从来没拿出来一点,都是自己捂的紧紧,慢慢用掉的。
自打李成则考中秀才之后,白氏其实就开始有了些变化。
她说话时,刻意添了一丝大方贤惠,也不再总往外头去买东西,孙氏是个坐不住的,白氏使了点心眼子,更多的揽了家里的活儿,又夸孙氏更会人情往来会说话,孙氏眯着眼睛受吹捧,日后买菜便由她去了,顺道同那些老姐妹唠叨。
白氏坚信自己儿子日后肯定会更进一步,会做得大官。
到时自己自是官家太太,那官宦人家规矩做派少不得要一一学起来,莫以后出去见人丢了儿子的颜面。
所以对于能娶到一位贵族小姐白氏很赞成,其中最大的一个一个原因是,侯门出身的小姐,有自己的规矩做派,这些正好是自家需要的,且她还有两个女儿,也应当开始学规矩了。
脑子里想着许多事,直熬到半夜,白氏才迷迷糊糊呼呼睡了过去。
……
而西院,旁人眼里该是洞房花烛夜的美好时刻,而此时却并不太平。
谁也不知道此刻的新郎官芯子早已经换了一人。
李成则是位大学教授,因为这个身份,在人前,他总是惯于维持着那一股劲儿。
李成则曾经自己都嘲讽过,那副面孔过于道貌岸然。
那是一副非常严肃自持的表相,仿佛腹内有很深的学问,很有学者的派头与讲究。
这八成要归功于李成则长了一张好脸,略带禁欲,清高,再加上一开口又有满腹经纶。
当他穿着刻板的西装,鼻梁上挂着一副金丝半边框的眼镜,足以把一些女人迷得七晕八素。
等他年龄再长些,到了四十岁,身上又添了几分岁月带来的成熟优雅,这更是让许多女人趋之若鹜。
爱慕表白李教授的人中不乏女大学生。
好在李成则基本的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都在,不可能做出越界的事。
然而他皱着眉,带着严肃的神情拒绝那些女人时,反使得他更受欢迎。
每当这时,李成则内心就觉得很无趣,他深知那些年幼冲动的学生只是被他刻意营造的副面孔迷惑住了而已。
穿越前,李成则和一位朋友去了另一位朋友私人开的一家酒吧里喝酒,因为在假期,不担心会被学生看到,他就多喝了几杯,
之后被人送回家,李成则晕晕乎乎,脱了衣服,准备去浴室冲个澡。
只记得当时有些头晕,别的没注意,不知怎么的,突然一阵电流过到了身上,然后就晕倒了。
等李成则再睁眼醒来,一切就都变了。
脑子里凭空多出一个人的记忆,陌生的地方陌生的景象。
至此,他才意识到事情大条了。
他可能是被电死了,却不知道是什么因缘际会,得了个大造化,魂魄穿越到了一个时空,在一个刚咽气的男人身上醒过来。
他白捡一条命,那个和他同名同姓的男人,却死在了自己的洞房花烛夜上。
——
老郎中给李成则清理好了伤口,上了伤药包扎起来。
一边嘱咐伤口长好之前不要沾水,外用药膏每日涂两次,内服的汤药计每日服一碗。
小满领了药方跟着人抓药去,李嬷嬷也过来了,她看着李成则眼眸深沉不发一语的模样心中有些惴惴不安。
但为着自家姑娘,就只能硬着头皮请李成则回正房,又替顾青瓷说了许多好话,言道姑娘年纪小不懂事,心中惶恐一时失手才伤了他,万望大爷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姑娘这一回。
李成则收回思绪,抬头,凤眼微微挑起,眸中却是一片冷意。
他看了眼张嬷嬷,并不说话,目光随之转到后头,对着那丫头说道:“去打桶水来。”
谷雨不敢违逆,得了话飞快跑了出去。
张嬷嬷尴尬了会儿,也不再多留,告了声罪就退下了。
李成则换下一身深红色的喜袍,踏进木桶中洗了澡。
换了干净内衫,回到了东厢。
他盯着自己那出来的一头墨色长发,皱着眉,看了好一会儿。
旋即抬手揉了揉太阳穴,低叹了一口气。
第6章
正屋里那位小姐会怎么样,怕不怕,哭没哭,李成则暂时还没空去想。
自己尚且一身麻烦,光是穿越这一件事就够他头疼半宿,他几乎一夜没睡,头上又带着伤,精神状态自然不能有多好。
不可置信,但事实是由不得他不信。
他的确是来到了一个从来没听过的异时空。
心里有躁意,李成则其实挺想抽根烟的。
只不过这里没有。
李成则在这间他眼里老古董似的屋子开会走了半天,有看了几圈。
房间东西不多,一个大木柜,两把椅子夹一个桌几,一张他未见过的红木头式样的大床,有床顶,像个小屋子似的,还安了蚊帐,真个是见古色古香的屋子,就像是在拍古代电视剧似的。
李成则嗤嘲一声,无聊拿手指在那床围的镂空雕花处敲了两下。
实心的木头。
“大邺朝……”李成则低声自语说了三个字,脸色带着漫不经心。
他脑子里有这具身体完整的记忆,从中调取些记忆并不难。
至于原身自己,在李成则这里也成了透明的。就跟他自己似的,原身做过的想过的事他全知道。
不奇怪,毕竟他现在就是“李成则”了,又怎能不知道自己的事。
这个姓李的家庭并不复杂,三代人住在一起,在李成则眼里这是个大家族,而在这个世界李家却被人们认为是子嗣不丰人丁不旺的人家。
说起来现代已经少有三世同堂的情况。
别说三代,李成则自己是上了大学就从家里搬了出来,刚工作的时候租房,等过几年后就自己买了房,偶尔回下父母家。
他这种例子稀疏寻常不稀奇。
这里却完全不一样,有依宗而建,聚族而居,有父母在不分家的规矩。
很明显,这里是个落后的古代世界,文化差异经济差异跟李成则生活的现代化社会没法比。
古今差异之大,更是能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李成则甚至不无调侃地想,如果一定要他换个时空过日子,怎么不让他去个高度文明高度发达的星球?
然而却也知道这事强求不来,只能自我安慰地想,好歹他还还活着,有条命在。
而眼下,李成则需要面对一件事。
刚醒来的时候他就知道了,就是原身今日结婚了。
老婆就是刚才那屋里那个,穿大红色衣服的丫头片子。
无怪李成则这么称呼顾青瓷,谁叫人年纪小。他醒来后虽然没细瞧,但脑子里的记忆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