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宋知青反而更想不通了,“只有过年才吃肉?”
其实不是宋清徽太八卦,而是叶舒华所诉跟他的认知出入太大,他在双岗大队也待了快两年,乡下日子是比较清苦,而双岗大队在这附近已经算比较不错的,当初家里为他敲定这里,就是打听到双岗虽不能敞开肚皮吃饭,但也足以温饱、不至于把人饿坏,才绝对送他来双岗的。
可能队员们是比不上城里,他们每月都有肉供应,双岗一般的人家可能三四个月割点肉打牙祭,偶尔还有野味什么的,而叶队长家是条件最好的,以他家的工分一两个月买一次肉也吃得起。
叶舒华的话多少让宋清徽难以置信。不过她倒没有发现他的怀疑,还当宋知青跟上辈子的她一样,是位不知人间疾苦的二代呢。
这就让她很伤心了,明明这个时代也不缺有钱人,怎么她就没挑个好人家?叶舒华难过的眼睛都红了,真情实意的控诉道:“差不多,反正从我生病到现在都两三个月了,还没尝到过肉味!”
叶舒华并不知道,叶家这么久没肉吃也有她的一份责任,因为事情还要从她生病骗吃骗喝间接导致叶家婆媳大战爆发说起。
就像宋清徽估计的那样,叶家条件不错,过去每隔一两个月王翠芬都会去镇上割肉回来。除了猪肉,她偶尔还会赶叶大哥和叶二哥去河里摸鱼,为了给怀孕的林红梅补充营养,顺便也给宋秀秀调理身体、好让她早点抱上大孙子。
而婆媳大战爆发后,王翠芬发狠了,决定挽回当家主母的威严,开始纵容叶舒华跟两个儿媳抢鸡蛋吃,要让她们知道家里她说了算。
不买肉、不发话叫儿子该去抓鱼也是同样的道理,林红梅现在喂着奶,宋秀秀又怀着孕,都是祖宗,割了肉回来一大半都得进她们的肚子,所以她干脆不去买肉,既能敲打两个心大的媳妇,同时也不会留下苛待孕妇的证据。
王翠芬的做法无疑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如果让叶舒华知道自己才是罪魁祸首,绝对一早放下她的大小姐脾气,把大嫂二嫂当她的亲姐一样捧着,为了改善生活她可是非常能屈能伸的。
可惜叶舒华不懂这些弯弯道道,宋清徽情商倒是不低,可他并不清楚叶家的具体情况,总不能掐指一算铁口直断,相比之下当然是叶舒华的话可信度更高,毕竟这丫头委屈得都快掉眼泪了,宋清徽相信她是真情实感。
那叶队长还真是作风清廉、令人佩服,只是宋清徽更可怜叶小妹了,物极必反,想来是平日里过得太苦了,才会比别人更嘴馋些。
也难怪她会为了一颗鸡蛋跟两个嫂子闹不愉快。
宋清徽俨然已经把叶舒华脑补成惹人疼爱的小白菜了,再看她眼圈还红着、委屈到无法自拔的模样,不由柔声安慰道:“别伤心,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实在不行,下次他去镇上买点肉送过来,作为叶队长这两年来对他关照的谢礼——做事很有分寸的宋清徽没有意识到,他这次送了两罐麦乳精已经是厚礼,再送肉就真有点冤大头的嫌疑了。
叶舒华听到宋清徽的安慰,确实没那么伤心了,倒不是听懂了他隐藏的心声,而是因为她很会自我安慰,没肉吃不要紧,等她泡上人傻钱多的宋知青,就可以吃肉肉穿新衣、过上社会主义小康生活了!
这么一想,叶舒华又恢复了阳光灿烂的笑容,冲他点头道:“嗯,我相信宋大哥!”
叶舒华变脸的速度又让宋清徽看呆了,接着抿唇低笑,暗想这丫头果真好哄,别人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这个时候,精明细致的宋知青完美忽略了叶舒华对他的信赖似乎有些不合时宜。
路上发生了这么多故事,他们终于到了叶家,王翠芬和林红梅一起从厨房出来,一个忙着招待客人,另一个则迫不及待把出去大半个小时的胖儿子抱回房喂奶。
在走近叶家时,宋清徽为了避嫌就把小胖子还给叶舒华了,他只拎着自己的礼物。不过小家伙折腾这么久,可能也有些困了饿了,这次倒挺配合的让妈妈把他从小姑姑怀里抱走,林红梅不由瞥了叶舒华一眼,笑容灿烂:“大宝有点调皮,今天真是辛苦小妹了。”
“没事,谁让他是我大侄子呢。”叶舒华自认回答得很大气,她也看不懂林红梅眼底的扬眉吐气,当然就算看得懂,这会儿也不会放心上,因为她正紧张的关注着她娘和宋知青你来我往的客套,生怕宋知青一个立场不坚定又把麦乳精拎回家了。
还好宋知青并没有让叶舒华失望。
僵持之余,叶队长发话请小宋先进屋喝水,王翠芬也觉得把客人堵在院子里瞎客气不是待客之道,因此尽管礼物太过贵重,思量过后她还是收下了,热情洋溢的招呼客人:“小宋,先跟你叶叔坐会儿,我去给你们倒热水。”
说着,王翠芬同志直接拎着袋子去了厨房。
叶舒华当然是亦趋亦步跟着她娘。
叶家人都不知道叶舒华这么黏王翠芬是为了什么,宋清徽却心里有数,所以他还在院子里跟叶队长寒暄,一转眼就看到叶小妹心无旁骛的跟着叶婶去厨房——如果背后有尾巴,叶小妹此刻肯定一脸欢快的在摇着尾巴呢!
这个细节让宋清徽再次感到无地自容,他之前到底是哪来的自信,认为这个眼底只有吃的姑娘会喜欢自己?
叶舒华并不知道勾搭对象已经看穿了她的属性,刚好厨房就她们母女,她正在怂恿王翠芬同志:“娘,咱们给宋知青泡杯麦乳精吧,听说用开水冲泡,又香又甜很好喝,好东西当然要给客人啦。”
王翠芬正一脸仔细的把麦乳精锁进柜子,想也不想的拒绝,“拿客人送的东西招待客人,这也太不懂事了。”
叶舒华还想借着给宋知青泡麦乳精的借口,为自己也顺一杯呢,王翠芬同志的性格她很清楚了,这会儿单独给她泡是不可能的,可她又迫不及待想尝鲜,只能拿客人当由头了,因此振振有词的表示:“那可不一定,麦乳精这么好的东西,宋知青凭啥无缘无故送咱们?肯定是在知青点不方便吃嘛,要烧开水冲泡,就不能一个人吃独食,可知青点那么多人,一人分一勺也不够吃啊,还不如留着送礼呢。”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新有点晚,白天去啃文了嘿嘿嘿
感谢小伙伴们,么么哒。
☆、第十一章
别看叶舒华信誓旦旦、底气十足的样子,其实她心里清楚她娘没那么好忽悠,王翠芬同志是这个时代最宠她的没错,但绝对没宠到她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地步,不然家里的鸡蛋早没两个嫂子的份,她一个人吃独食吃完了。
但是另一方面,叶舒华又有着迷之自信,认定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下,王翠芬同志最终还是会让她如愿以偿的。
所以叶舒华准备了一肚子话忽悠她娘。
万万没想到刚发挥了个开头,就见王翠芬同志回头,竟然很有些赞赏的冲她笑,“我怎么没想到,这麦乳精冲完又香又甜,像小宋这样不愁衣食的男孩应该不会喜欢这种味道呢——”
叶舒华是做好了先被批评的准备,没想到王同志上来就冲她笑,该不会气傻了吧?
她一时措手不及,愣在那里,就听她娘继续说着:“我先还奇怪来着,其他知青送礼还能理解,他们要么希望得到你爹的照拂、改善一下状况,或者就想你爹把回城名额批给他们。但宋知青这两点都不用啊,他想回城早就可以回了,至于在队里的日子,看那么多婶子都对他赞不绝口,就知道小宋不用你爹照拂也能把日子过好。”
她娘这话的意思叶舒华听懂了,并很熟练的接茬:“宋知青是好人嘛。”
“对对对,你说的对。”王翠芬连连点头,“小宋人真好,麦乳精多金贵的东西,不爱吃也可以拿去换点吃的用的,直接送给咱们这得多大方啊!”
王翠芬夸宋知青“大公无私”的同时,也没忘记夸自家小妹的聪明灵秀,“多亏了小妹提醒我,不然我还在猜小宋有什么用意呢。你就是比老大他们聪明!”
叶舒华听到这里,终于意识到自己说的跟王翠芬同志理解的貌似不是一回事,但是她娘都夸她聪明了,是不是趁机讨要一下自己的福利?
这么想着,叶舒华把蠢蠢欲动的手伸向了柜子,“娘,那我去冲麦乳精了……”
叶舒华为了吃的行动迅速,王翠芬速度更快,一把拍开了这双无处安放的小手,脸上倒没多少怒意,而是嗔道:“都说了小宋不爱喝,还冲这个作甚?去抓一把你爹最爱的茶叶来泡,他们有文化的人就好这口。”
距离麦乳精就差一步之遥的叶舒华自然倍受打击撒娇道:“娘--”
王翠芬早就把她的小心思看得透透的,但因为叶舒华今天展现出来的机智,让王翠芬此刻也不舍得骂她,而是好脾气的提醒着:“你爹是最讲礼数的,我这菜都快上桌了,给小宋的茶水却还没有准备好,他该生气了。”
天不怕地不怕的叶大小姐穿越后,反而有了人生中第一位克星——她这辈子的队长父亲,因为叶队长人狠话不多,一生气就能她赶出家门赚工分,叶舒华绝对不想再犯到他手里,所以还是按照王翠芬同志的吩咐,乖乖去泡茶了。
虽然剧情急转直下,不过叶舒华运气还是不错的,抓了茶叶过来倒开水的时候,看到灶台上放着两盘炒好的菜,顿时又眼冒精光了,“娘,家里什么时候去买肉了!还有这么大的鱼……”
叶舒华到现在才发现两个炒好的荤菜,就知道王翠芬同志的手艺极其有限,别说香飘十里,就连香飘两米都做不到。但叶舒华如今这处境,也没资格挑厨艺了,看到肉菜就自动分泌出了唾液,说话间已经咽了两次口水。
王翠芬已经低头去刷锅,准备再做个韭菜炒鸡蛋就能吃饭了,也就没发现自家闺女没出息的表现,“肉是不是买的,去你奶奶那借的腊肉,鱼是你哥自己捉的,等下个月天气凉了,队里还要清鱼塘。”
叶舒华没仔细听她娘的后半句,而是跃跃欲试的问:“奶奶那还有腊肉吗?”
在叶小妹印象中,叶奶奶没什么存在感,主要是这儿的传统由老大赡养父母,叶奶奶跟着叶大伯一家,住在靠近村尾的位子,离叶小妹家有点距离,也不是天天见面。
就算见了面,叶奶奶对小孙女也平平淡淡,她像所有老太太一样,大孙子才是心头宝,而孙女当中,叶大姐那样由老太太一手带大、性情温婉贤惠的姑娘,才是叶奶奶喜欢的孙女,叶小妹本性是有些像王翠芬的,现在变成了好吃懒做的叶舒华,也就更让老太太不喜了。
无论是以前的叶小妹还是现在的叶舒华,都不是热脸贴冷屁股的人,察觉到老太太的不满,自己就退避三舍了,不过那是在不知道跟着老太太有肉吃的前提下,如今知道了,叶舒华一点都不介意叶奶奶的冷淡,很乐意去老人家跟前当一个听话又孝顺的好闺女。
只是王翠芬同志毫不客气的泼了盆冷水下来,“这些腊肉还是过年时咱家送的年礼,你奶奶舍不得吃,听说你爹要请人吃饭,把最后一点腊肉都给我了。”
叶舒华有点失望,也有点佩服,还她娘厉害,把老太太最后一块肉都骗到手了,她要向王翠芬同志看齐。
叶奶奶那里没肉就算了,她还有叶大哥和叶二哥,既然他们有特殊的抓鱼技巧,以后就可以加餐了。叶舒华越想越美,端着热茶出去的时候,脸上已经挂上了梦幻的笑容,见了宋清徽就迫不及待的分享道:“宋大哥,你今天运气真不错呢,我哥去河里抓了条大鱼回来红烧,我娘还找奶奶借了块腊肉炒冬笋,另外还炒了鸡蛋青菜,简直丰盛得像过年了!”
叶舒华在厨房磨蹭的时候,叶队长和宋清徽已经聊了不少诗词歌赋、家国大事,讨论书法的时候,叶队长没忍住、低调含蓄秀了把闺女的字迹,得到宋清徽真心实意的赞赏,“叶叔,小妹这笔字,娟秀中透着些劲道,女同志想写出风骨就要有力道,这个不下苦功夫是练不出来的,小妹年纪轻轻能写成这样,可见天赋和努力都不缺,如果能保持下去,以后必定有所成就。”
小宋是懂书法的人,从这段评语中就知道,他不但看得出叶舒华的字写得好,还说得出好在哪里,这才是叶队长真正爱听的话,所以和宋清徽聊得也最尽兴,“你婶子说小妹无聊时一个人在房里瞎练的,笔都是他们上学的时候我给准备的,已经让她写秃了,我托人给老三带了话,下次回来给她带点好的笔墨,我再盯着小妹,至少每天写一篇大字,不能把天赋给埋没了。”
“叶叔说的是。”宋清徽深以为然的附和,脑海里却忍不住闪过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
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从抢收季在食堂接触起,就逃不开两个字——娇惯。乡下,一年中最忙碌的秋收,老人孩子能下地的都下地了,队员们几乎都晒成了小麦色,哪怕是皮肤天生白皙的他都生生晒了两个度,叶小妹却能养出一身细皮嫩肉,不但出落得越来越水灵,给他们打饭的手都白皙细腻的像陶瓷一样,可见她从来没干过粗活。
缺衣少食的年代,农村姑娘叶小妹还能过得如此精细,哪怕宋清徽因为叶队长的原因对她感官不错,都不否认为她有些娇气的事实。当然今天的接触之后,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就不是一点娇气了,这姑娘最大的特点还得是好吃懒做、毫不羞耻。
宋清徽本身对叶小妹的个性并无不喜,甚至基于她今天的表现,他还能给出单纯可爱的评价。不过他清楚,从大多数的人角度看叶小妹,只会认为她浑身都是缺点、无药可救了。
所以看到叶队长展示叶小妹的书法,宋清徽心里是震惊的,他认识的叶小妹本该跟好学上进这些词毫无关联,那么娇气的叶小妹应该也不能忍受练字的辛苦和枯燥才是。
可她坚持下来了,还写得如此出色,这让宋清徽觉得十分难能可贵,一不留神就附和了叶队长关于盯着叶小妹练字的决定。
附和完,宋清徽才反应过来,他所认识的叶小妹,就算字写得好,恐怕也不喜欢被父亲压着天天练字。若让她知道这个事跟他不无关系,不会找他算账吧?
笑容如清风朗月的宋知青内心莫名有点心虚。
叶队长没看出对面的走神,他还沉浸在子女出息的自豪中,以至于叶舒华跑过来就跟宋清徽说那么一通有些失礼的话,都被滤镜还没关闭的他当成了热情好客,叶队长非但没生气,反而笑着对宋清徽道:“小妹说话有点直接,也是欢迎你呢。”
宋清徽暗想叶小妹可能不是欢迎他,而是兴奋着家里终于有肉吃了。不过叶队长都这么说了,他自然也配合的感动着,刚想说话,手里就塞了杯热茶,叶小妹一脸雀跃的道:“给你泡了我爹珍藏的茶叶,趁热喝,马上就要上菜了!”
宋清徽看着她毫无所知的脸,慢慢点了头。
希望今天过后,叶小妹不要后悔她曾如此热情地招待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 前天是请假,昨天过年单方面给自己放了假,加上很多天前还请了一次假,小伙伴们可以记一下,不要忘记找我补回来_(:3j∠)_
明天去拜年拜年就不熬夜,大家也早点睡呀。
走之前再晒个霸王票——
谢谢小伙伴,么么哒。
晚安!
☆、第十二章
看在肉罐头的份上,提前给活雷锋预告待会有哪些好吃的,让他可以用更好的姿态参加抢食大战,叶舒华认为她已经尽到义务了。
然后正式开饭,她便毫不客气,快狠准的从宋清徽眼皮底下,拖走了一大块又鲜又嫩没刺的鱼腹肉——叶家有严格的待客之道,客人和一家之主的叶队长坐上首,大菜都摆在他们面前了。
已经连拿多张好人卡的宋同志当然是选择原谅叶小妹了;叶队长才跟小宋低调含蓄的炫耀完不久,还在带着滤镜看闺女,叶舒华的动作在他眼里也就没那么冒失了,叶队长一笑置之,热情的招呼客人碰杯吃菜。
不过客人和一家之主不介意,不代表叶大嫂和叶二嫂也能看得惯。
叶家没有女人不能上桌的规矩,可以说双岗所在的地区风气,相对来说都还算比较开明的,毕竟主/席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了,男人当家做主,女人在家一样有话语权,王翠芬如此,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是这样的情况,她们暂时还挑战不了婆婆的权威,是因为手段比不上,但关起房门来,很多事都是她们自己做主了。
开饭时,林红梅和宋秀秀也都在桌子前。
农村人吃饭没那么讲究,加上家里也没有那么多凳子,叶家平时除了叶队长喜欢坐在桌子上,其他人包括王翠芬都更乐意打了饭菜去门口吃,家家户户都端着饭碗串门子,饭点经常是欢声笑语一片。
今天也一样,叶队长和宋清徽坐在桌上推杯换盏,大家都捧着碗准备暖好场子就去外面吃了,叶小妹以前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而现在的叶舒华却早已自觉的搬着凳子去陪队长父亲了。
叶舒华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就有些讲究,她便养成了吃饭不下桌的习惯,穿越后也把这个习惯带过来了。
可惜她的行为看在林红梅和宋秀秀妯娌眼里,就是小姑子为了讨叶队长欢心而无所不用其极的铁证了,这丫头果然比想象的还要难缠,几个月下来,俩妯娌看到这一幕依然要在心里嘀咕。
刚嘀咕完,就看到叶舒华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抢鱼动作,脸色顿时不好看了,在她们看来,叶小妹此举无疑露出了狐狸尾巴,整天陪着公公在桌上吃饭,原来是为了更方便的抢肉吃。
妯娌俩对视一眼,作为大嫂的林红梅率先开口:“难怪娘常说小妹聪明,确实比咱们都要会吃呢,一眨眼的功夫,不带刺的鱼肉就全部进小妹嘴里了。”
叶二嫂宋秀秀人如其名,长得秀秀气气,跟林红梅的冷嘲热讽比起来,她说就更喜欢绵里藏针了,“要是只有自家人,小妹淘气也就算了,今天宋知青来做客呢,还真是有些对不住,宋知青千万别见怪啊。”
妯娌俩一唱一和极为默契,在护短狂魔王翠芬同志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把叶舒华钉死在缺家教的耻辱柱上了,还扯上了宋清徽这位客人,这就有点不好开脱了。
王翠芬不由沉默了几秒,正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时候,叶舒华先开口了,一脸无辜的看了看宋清徽,“大嫂二嫂的意思是鱼只能留给宋大哥吃,咱们都不能吃吗?”
叶舒华倒不是有意偷换概念,她真是这么理解的,尤其是听二嫂替她给宋知青道歉的时候,她简直恍然大悟,她吃了点鱼就要给客人道歉,意思就是他们全家都不能碰,只有宋清徽有资格享用它呗!
其实不是宋清徽太八卦,而是叶舒华所诉跟他的认知出入太大,他在双岗大队也待了快两年,乡下日子是比较清苦,而双岗大队在这附近已经算比较不错的,当初家里为他敲定这里,就是打听到双岗虽不能敞开肚皮吃饭,但也足以温饱、不至于把人饿坏,才绝对送他来双岗的。
可能队员们是比不上城里,他们每月都有肉供应,双岗一般的人家可能三四个月割点肉打牙祭,偶尔还有野味什么的,而叶队长家是条件最好的,以他家的工分一两个月买一次肉也吃得起。
叶舒华的话多少让宋清徽难以置信。不过她倒没有发现他的怀疑,还当宋知青跟上辈子的她一样,是位不知人间疾苦的二代呢。
这就让她很伤心了,明明这个时代也不缺有钱人,怎么她就没挑个好人家?叶舒华难过的眼睛都红了,真情实意的控诉道:“差不多,反正从我生病到现在都两三个月了,还没尝到过肉味!”
叶舒华并不知道,叶家这么久没肉吃也有她的一份责任,因为事情还要从她生病骗吃骗喝间接导致叶家婆媳大战爆发说起。
就像宋清徽估计的那样,叶家条件不错,过去每隔一两个月王翠芬都会去镇上割肉回来。除了猪肉,她偶尔还会赶叶大哥和叶二哥去河里摸鱼,为了给怀孕的林红梅补充营养,顺便也给宋秀秀调理身体、好让她早点抱上大孙子。
而婆媳大战爆发后,王翠芬发狠了,决定挽回当家主母的威严,开始纵容叶舒华跟两个儿媳抢鸡蛋吃,要让她们知道家里她说了算。
不买肉、不发话叫儿子该去抓鱼也是同样的道理,林红梅现在喂着奶,宋秀秀又怀着孕,都是祖宗,割了肉回来一大半都得进她们的肚子,所以她干脆不去买肉,既能敲打两个心大的媳妇,同时也不会留下苛待孕妇的证据。
王翠芬的做法无疑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如果让叶舒华知道自己才是罪魁祸首,绝对一早放下她的大小姐脾气,把大嫂二嫂当她的亲姐一样捧着,为了改善生活她可是非常能屈能伸的。
可惜叶舒华不懂这些弯弯道道,宋清徽情商倒是不低,可他并不清楚叶家的具体情况,总不能掐指一算铁口直断,相比之下当然是叶舒华的话可信度更高,毕竟这丫头委屈得都快掉眼泪了,宋清徽相信她是真情实感。
那叶队长还真是作风清廉、令人佩服,只是宋清徽更可怜叶小妹了,物极必反,想来是平日里过得太苦了,才会比别人更嘴馋些。
也难怪她会为了一颗鸡蛋跟两个嫂子闹不愉快。
宋清徽俨然已经把叶舒华脑补成惹人疼爱的小白菜了,再看她眼圈还红着、委屈到无法自拔的模样,不由柔声安慰道:“别伤心,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实在不行,下次他去镇上买点肉送过来,作为叶队长这两年来对他关照的谢礼——做事很有分寸的宋清徽没有意识到,他这次送了两罐麦乳精已经是厚礼,再送肉就真有点冤大头的嫌疑了。
叶舒华听到宋清徽的安慰,确实没那么伤心了,倒不是听懂了他隐藏的心声,而是因为她很会自我安慰,没肉吃不要紧,等她泡上人傻钱多的宋知青,就可以吃肉肉穿新衣、过上社会主义小康生活了!
这么一想,叶舒华又恢复了阳光灿烂的笑容,冲他点头道:“嗯,我相信宋大哥!”
叶舒华变脸的速度又让宋清徽看呆了,接着抿唇低笑,暗想这丫头果真好哄,别人说什么她就信什么。
这个时候,精明细致的宋知青完美忽略了叶舒华对他的信赖似乎有些不合时宜。
路上发生了这么多故事,他们终于到了叶家,王翠芬和林红梅一起从厨房出来,一个忙着招待客人,另一个则迫不及待把出去大半个小时的胖儿子抱回房喂奶。
在走近叶家时,宋清徽为了避嫌就把小胖子还给叶舒华了,他只拎着自己的礼物。不过小家伙折腾这么久,可能也有些困了饿了,这次倒挺配合的让妈妈把他从小姑姑怀里抱走,林红梅不由瞥了叶舒华一眼,笑容灿烂:“大宝有点调皮,今天真是辛苦小妹了。”
“没事,谁让他是我大侄子呢。”叶舒华自认回答得很大气,她也看不懂林红梅眼底的扬眉吐气,当然就算看得懂,这会儿也不会放心上,因为她正紧张的关注着她娘和宋知青你来我往的客套,生怕宋知青一个立场不坚定又把麦乳精拎回家了。
还好宋知青并没有让叶舒华失望。
僵持之余,叶队长发话请小宋先进屋喝水,王翠芬也觉得把客人堵在院子里瞎客气不是待客之道,因此尽管礼物太过贵重,思量过后她还是收下了,热情洋溢的招呼客人:“小宋,先跟你叶叔坐会儿,我去给你们倒热水。”
说着,王翠芬同志直接拎着袋子去了厨房。
叶舒华当然是亦趋亦步跟着她娘。
叶家人都不知道叶舒华这么黏王翠芬是为了什么,宋清徽却心里有数,所以他还在院子里跟叶队长寒暄,一转眼就看到叶小妹心无旁骛的跟着叶婶去厨房——如果背后有尾巴,叶小妹此刻肯定一脸欢快的在摇着尾巴呢!
这个细节让宋清徽再次感到无地自容,他之前到底是哪来的自信,认为这个眼底只有吃的姑娘会喜欢自己?
叶舒华并不知道勾搭对象已经看穿了她的属性,刚好厨房就她们母女,她正在怂恿王翠芬同志:“娘,咱们给宋知青泡杯麦乳精吧,听说用开水冲泡,又香又甜很好喝,好东西当然要给客人啦。”
王翠芬正一脸仔细的把麦乳精锁进柜子,想也不想的拒绝,“拿客人送的东西招待客人,这也太不懂事了。”
叶舒华还想借着给宋知青泡麦乳精的借口,为自己也顺一杯呢,王翠芬同志的性格她很清楚了,这会儿单独给她泡是不可能的,可她又迫不及待想尝鲜,只能拿客人当由头了,因此振振有词的表示:“那可不一定,麦乳精这么好的东西,宋知青凭啥无缘无故送咱们?肯定是在知青点不方便吃嘛,要烧开水冲泡,就不能一个人吃独食,可知青点那么多人,一人分一勺也不够吃啊,还不如留着送礼呢。”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更新有点晚,白天去啃文了嘿嘿嘿
感谢小伙伴们,么么哒。
☆、第十一章
别看叶舒华信誓旦旦、底气十足的样子,其实她心里清楚她娘没那么好忽悠,王翠芬同志是这个时代最宠她的没错,但绝对没宠到她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地步,不然家里的鸡蛋早没两个嫂子的份,她一个人吃独食吃完了。
但是另一方面,叶舒华又有着迷之自信,认定在她的三寸不烂之舌下,王翠芬同志最终还是会让她如愿以偿的。
所以叶舒华准备了一肚子话忽悠她娘。
万万没想到刚发挥了个开头,就见王翠芬同志回头,竟然很有些赞赏的冲她笑,“我怎么没想到,这麦乳精冲完又香又甜,像小宋这样不愁衣食的男孩应该不会喜欢这种味道呢——”
叶舒华是做好了先被批评的准备,没想到王同志上来就冲她笑,该不会气傻了吧?
她一时措手不及,愣在那里,就听她娘继续说着:“我先还奇怪来着,其他知青送礼还能理解,他们要么希望得到你爹的照拂、改善一下状况,或者就想你爹把回城名额批给他们。但宋知青这两点都不用啊,他想回城早就可以回了,至于在队里的日子,看那么多婶子都对他赞不绝口,就知道小宋不用你爹照拂也能把日子过好。”
她娘这话的意思叶舒华听懂了,并很熟练的接茬:“宋知青是好人嘛。”
“对对对,你说的对。”王翠芬连连点头,“小宋人真好,麦乳精多金贵的东西,不爱吃也可以拿去换点吃的用的,直接送给咱们这得多大方啊!”
王翠芬夸宋知青“大公无私”的同时,也没忘记夸自家小妹的聪明灵秀,“多亏了小妹提醒我,不然我还在猜小宋有什么用意呢。你就是比老大他们聪明!”
叶舒华听到这里,终于意识到自己说的跟王翠芬同志理解的貌似不是一回事,但是她娘都夸她聪明了,是不是趁机讨要一下自己的福利?
这么想着,叶舒华把蠢蠢欲动的手伸向了柜子,“娘,那我去冲麦乳精了……”
叶舒华为了吃的行动迅速,王翠芬速度更快,一把拍开了这双无处安放的小手,脸上倒没多少怒意,而是嗔道:“都说了小宋不爱喝,还冲这个作甚?去抓一把你爹最爱的茶叶来泡,他们有文化的人就好这口。”
距离麦乳精就差一步之遥的叶舒华自然倍受打击撒娇道:“娘--”
王翠芬早就把她的小心思看得透透的,但因为叶舒华今天展现出来的机智,让王翠芬此刻也不舍得骂她,而是好脾气的提醒着:“你爹是最讲礼数的,我这菜都快上桌了,给小宋的茶水却还没有准备好,他该生气了。”
天不怕地不怕的叶大小姐穿越后,反而有了人生中第一位克星——她这辈子的队长父亲,因为叶队长人狠话不多,一生气就能她赶出家门赚工分,叶舒华绝对不想再犯到他手里,所以还是按照王翠芬同志的吩咐,乖乖去泡茶了。
虽然剧情急转直下,不过叶舒华运气还是不错的,抓了茶叶过来倒开水的时候,看到灶台上放着两盘炒好的菜,顿时又眼冒精光了,“娘,家里什么时候去买肉了!还有这么大的鱼……”
叶舒华到现在才发现两个炒好的荤菜,就知道王翠芬同志的手艺极其有限,别说香飘十里,就连香飘两米都做不到。但叶舒华如今这处境,也没资格挑厨艺了,看到肉菜就自动分泌出了唾液,说话间已经咽了两次口水。
王翠芬已经低头去刷锅,准备再做个韭菜炒鸡蛋就能吃饭了,也就没发现自家闺女没出息的表现,“肉是不是买的,去你奶奶那借的腊肉,鱼是你哥自己捉的,等下个月天气凉了,队里还要清鱼塘。”
叶舒华没仔细听她娘的后半句,而是跃跃欲试的问:“奶奶那还有腊肉吗?”
在叶小妹印象中,叶奶奶没什么存在感,主要是这儿的传统由老大赡养父母,叶奶奶跟着叶大伯一家,住在靠近村尾的位子,离叶小妹家有点距离,也不是天天见面。
就算见了面,叶奶奶对小孙女也平平淡淡,她像所有老太太一样,大孙子才是心头宝,而孙女当中,叶大姐那样由老太太一手带大、性情温婉贤惠的姑娘,才是叶奶奶喜欢的孙女,叶小妹本性是有些像王翠芬的,现在变成了好吃懒做的叶舒华,也就更让老太太不喜了。
无论是以前的叶小妹还是现在的叶舒华,都不是热脸贴冷屁股的人,察觉到老太太的不满,自己就退避三舍了,不过那是在不知道跟着老太太有肉吃的前提下,如今知道了,叶舒华一点都不介意叶奶奶的冷淡,很乐意去老人家跟前当一个听话又孝顺的好闺女。
只是王翠芬同志毫不客气的泼了盆冷水下来,“这些腊肉还是过年时咱家送的年礼,你奶奶舍不得吃,听说你爹要请人吃饭,把最后一点腊肉都给我了。”
叶舒华有点失望,也有点佩服,还她娘厉害,把老太太最后一块肉都骗到手了,她要向王翠芬同志看齐。
叶奶奶那里没肉就算了,她还有叶大哥和叶二哥,既然他们有特殊的抓鱼技巧,以后就可以加餐了。叶舒华越想越美,端着热茶出去的时候,脸上已经挂上了梦幻的笑容,见了宋清徽就迫不及待的分享道:“宋大哥,你今天运气真不错呢,我哥去河里抓了条大鱼回来红烧,我娘还找奶奶借了块腊肉炒冬笋,另外还炒了鸡蛋青菜,简直丰盛得像过年了!”
叶舒华在厨房磨蹭的时候,叶队长和宋清徽已经聊了不少诗词歌赋、家国大事,讨论书法的时候,叶队长没忍住、低调含蓄秀了把闺女的字迹,得到宋清徽真心实意的赞赏,“叶叔,小妹这笔字,娟秀中透着些劲道,女同志想写出风骨就要有力道,这个不下苦功夫是练不出来的,小妹年纪轻轻能写成这样,可见天赋和努力都不缺,如果能保持下去,以后必定有所成就。”
小宋是懂书法的人,从这段评语中就知道,他不但看得出叶舒华的字写得好,还说得出好在哪里,这才是叶队长真正爱听的话,所以和宋清徽聊得也最尽兴,“你婶子说小妹无聊时一个人在房里瞎练的,笔都是他们上学的时候我给准备的,已经让她写秃了,我托人给老三带了话,下次回来给她带点好的笔墨,我再盯着小妹,至少每天写一篇大字,不能把天赋给埋没了。”
“叶叔说的是。”宋清徽深以为然的附和,脑海里却忍不住闪过叶小妹那双熠熠生辉的眼睛。
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从抢收季在食堂接触起,就逃不开两个字——娇惯。乡下,一年中最忙碌的秋收,老人孩子能下地的都下地了,队员们几乎都晒成了小麦色,哪怕是皮肤天生白皙的他都生生晒了两个度,叶小妹却能养出一身细皮嫩肉,不但出落得越来越水灵,给他们打饭的手都白皙细腻的像陶瓷一样,可见她从来没干过粗活。
缺衣少食的年代,农村姑娘叶小妹还能过得如此精细,哪怕宋清徽因为叶队长的原因对她感官不错,都不否认为她有些娇气的事实。当然今天的接触之后,宋清徽对叶小妹的印象就不是一点娇气了,这姑娘最大的特点还得是好吃懒做、毫不羞耻。
宋清徽本身对叶小妹的个性并无不喜,甚至基于她今天的表现,他还能给出单纯可爱的评价。不过他清楚,从大多数的人角度看叶小妹,只会认为她浑身都是缺点、无药可救了。
所以看到叶队长展示叶小妹的书法,宋清徽心里是震惊的,他认识的叶小妹本该跟好学上进这些词毫无关联,那么娇气的叶小妹应该也不能忍受练字的辛苦和枯燥才是。
可她坚持下来了,还写得如此出色,这让宋清徽觉得十分难能可贵,一不留神就附和了叶队长关于盯着叶小妹练字的决定。
附和完,宋清徽才反应过来,他所认识的叶小妹,就算字写得好,恐怕也不喜欢被父亲压着天天练字。若让她知道这个事跟他不无关系,不会找他算账吧?
笑容如清风朗月的宋知青内心莫名有点心虚。
叶队长没看出对面的走神,他还沉浸在子女出息的自豪中,以至于叶舒华跑过来就跟宋清徽说那么一通有些失礼的话,都被滤镜还没关闭的他当成了热情好客,叶队长非但没生气,反而笑着对宋清徽道:“小妹说话有点直接,也是欢迎你呢。”
宋清徽暗想叶小妹可能不是欢迎他,而是兴奋着家里终于有肉吃了。不过叶队长都这么说了,他自然也配合的感动着,刚想说话,手里就塞了杯热茶,叶小妹一脸雀跃的道:“给你泡了我爹珍藏的茶叶,趁热喝,马上就要上菜了!”
宋清徽看着她毫无所知的脸,慢慢点了头。
希望今天过后,叶小妹不要后悔她曾如此热情地招待过他。
作者有话要说: 前天是请假,昨天过年单方面给自己放了假,加上很多天前还请了一次假,小伙伴们可以记一下,不要忘记找我补回来_(:3j∠)_
明天去拜年拜年就不熬夜,大家也早点睡呀。
走之前再晒个霸王票——
谢谢小伙伴,么么哒。
晚安!
☆、第十二章
看在肉罐头的份上,提前给活雷锋预告待会有哪些好吃的,让他可以用更好的姿态参加抢食大战,叶舒华认为她已经尽到义务了。
然后正式开饭,她便毫不客气,快狠准的从宋清徽眼皮底下,拖走了一大块又鲜又嫩没刺的鱼腹肉——叶家有严格的待客之道,客人和一家之主的叶队长坐上首,大菜都摆在他们面前了。
已经连拿多张好人卡的宋同志当然是选择原谅叶小妹了;叶队长才跟小宋低调含蓄的炫耀完不久,还在带着滤镜看闺女,叶舒华的动作在他眼里也就没那么冒失了,叶队长一笑置之,热情的招呼客人碰杯吃菜。
不过客人和一家之主不介意,不代表叶大嫂和叶二嫂也能看得惯。
叶家没有女人不能上桌的规矩,可以说双岗所在的地区风气,相对来说都还算比较开明的,毕竟主/席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了,男人当家做主,女人在家一样有话语权,王翠芬如此,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是这样的情况,她们暂时还挑战不了婆婆的权威,是因为手段比不上,但关起房门来,很多事都是她们自己做主了。
开饭时,林红梅和宋秀秀也都在桌子前。
农村人吃饭没那么讲究,加上家里也没有那么多凳子,叶家平时除了叶队长喜欢坐在桌子上,其他人包括王翠芬都更乐意打了饭菜去门口吃,家家户户都端着饭碗串门子,饭点经常是欢声笑语一片。
今天也一样,叶队长和宋清徽坐在桌上推杯换盏,大家都捧着碗准备暖好场子就去外面吃了,叶小妹以前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而现在的叶舒华却早已自觉的搬着凳子去陪队长父亲了。
叶舒华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就有些讲究,她便养成了吃饭不下桌的习惯,穿越后也把这个习惯带过来了。
可惜她的行为看在林红梅和宋秀秀妯娌眼里,就是小姑子为了讨叶队长欢心而无所不用其极的铁证了,这丫头果然比想象的还要难缠,几个月下来,俩妯娌看到这一幕依然要在心里嘀咕。
刚嘀咕完,就看到叶舒华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抢鱼动作,脸色顿时不好看了,在她们看来,叶小妹此举无疑露出了狐狸尾巴,整天陪着公公在桌上吃饭,原来是为了更方便的抢肉吃。
妯娌俩对视一眼,作为大嫂的林红梅率先开口:“难怪娘常说小妹聪明,确实比咱们都要会吃呢,一眨眼的功夫,不带刺的鱼肉就全部进小妹嘴里了。”
叶二嫂宋秀秀人如其名,长得秀秀气气,跟林红梅的冷嘲热讽比起来,她说就更喜欢绵里藏针了,“要是只有自家人,小妹淘气也就算了,今天宋知青来做客呢,还真是有些对不住,宋知青千万别见怪啊。”
妯娌俩一唱一和极为默契,在护短狂魔王翠芬同志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把叶舒华钉死在缺家教的耻辱柱上了,还扯上了宋清徽这位客人,这就有点不好开脱了。
王翠芬不由沉默了几秒,正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时候,叶舒华先开口了,一脸无辜的看了看宋清徽,“大嫂二嫂的意思是鱼只能留给宋大哥吃,咱们都不能吃吗?”
叶舒华倒不是有意偷换概念,她真是这么理解的,尤其是听二嫂替她给宋知青道歉的时候,她简直恍然大悟,她吃了点鱼就要给客人道歉,意思就是他们全家都不能碰,只有宋清徽有资格享用它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