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红烛泪干,芙蓉帐暖。一夜过后,沈淑窈睁开眼睛,颇有些不满的掐枕边人一把, 换来对方一个傻乎乎笑。
  饶是沈大小姐一直身体不错, 但被折腾了一夜,身上多少有些不适。有诗云, 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程书搀着媳妇儿起身更衣,差点儿就忍不住让她回去睡着别敬茶了算了。
  要在他还没被彻底冲昏头脑,虽然心疼的很,还是扶着妻子往正院走去。沈淑窈轻轻在他手背上一捏以示无碍, 小声问他早上想吃什么。
  两人黏黏糊糊的样子惊呆了程家的下人。有他们最端方的家主程博在,程府上谁不是行规步矩不敢有丝毫松懈的?偏这位新少奶奶闲适悠然的很,连带着少爷也没了规矩。
  程博看两人进来,眼皮子就是一跳。可想起昨夜夫人的话,他又不能多说什么——这里是江州,有沈淑窈的上万骑士并三十万府兵,他要是想死顺便拖累了程家本族,大可以找找沈淑窈的麻烦试试。
  这真不是娶儿媳妇,是供个菩萨。程博看着端庄跪在身前奉茶的沈氏,勉力扯出微笑,飞快的抿一口让人起身。说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他儿子在人沈府迎亲时跪了挺久,他敢让南王殿下给他多跪一会儿吗?
  形势比人强,饶是程博再固执,到底不是个蠢货,知道事不可为便不能强求。洛氏却是更变通些,未等人跪实诚了便将沈淑窈搀起,轻轻瞟一眼程博,给了她一个无可奈何的眼神。
  沈淑窈抿嘴一笑,倒觉得这婆母有几分趣味。喝过媳妇茶,拿了沉甸甸的红包,洛氏没让人上早膳,而是吩咐道:“你们小两口爱吃什么自己让下头做,我们和你们吃不到一块去,没得家财万贯偏要委屈自己的嘴。”
  程书一点儿不推脱,拉着沈淑窈便告退。程博等人除了院门又要发火,被洛氏轻描淡写的止了:“九十九拜都过了,何必差这一下?你让沈氏站着给我布菜,我倒是敢吃啊?”
  想想南王的势力,再想想沈安侯的臭脾气,程博的怒意一下气蔫了。他甩甩袖子进了里屋:“今儿早饭不吃了!咱们明日便启程回南阳!”
  “您想得美。”洛氏在外头着人布膳,一边施施然应道:“沈氏要三朝回门,之后蜀王夫妇会和咱们一块儿动身回密州。”
  屋里传来哐当一声,不知程博打碎了什么物什。洛氏心里越发淡然——这男人看似森严,不也只在屋里发一发火?说白了就是个欺软怕硬的。自己这许多年到底怎么就信了他的邪,觉得他是个翩翩君子,言行皆合圣贤训戒呢?
  三日后,沈淑窈回门,饶是林菁知道闺女不是个会吃亏的,在见着人之前还是有些不安。直到看着小夫妻甜甜蜜蜜手挽手的下了马车,老母亲悬着的一颗心才落下来,笑着招呼他们进屋,自有沈家三兄弟缠上程书这新女婿。
  男人们少不了考教学问针砭时政,程书面对一老三少问询的目光,立刻紧了紧皮子,小心应对着。沈淑窈跟着林菁到了后院,懒洋洋靠着亲妈吃着干果,不知多惬意享受。
  小程氏这会子也不打趣她,只将她爱吃的翻出来一叠一叠往外头摆:“今儿早上考的小蛋糕,正松软着,你尝一尝?还有这个梅子干,要么给你装一罐子带去程家?闲着无聊嚼一嚼打发时间也好。”
  翻到后头连林菁都看不下去了:“你就别忙活了,程家又不是什么龙潭虎穴,还能苛待了她?”
  “程家就是个龙潭虎穴。”小程氏翻白眼:“我都不惜得去,每次去了都想和他们翻脸。苦了我妹妹得给他们伏低做小,您还不许我心疼一回?”
  “行了行了,你们俩是亲生的,我是个后妈!”林菁想打人:“你看看窈儿这样子,像是被折腾了的么?”
  “他们是不敢折腾,然讨厌的人,就算什么都不做,站在跟前便会心头发堵。”小程氏说的义正词严:“窈儿看着程老爷能不膈应?全江州谁敢给窈儿一丝脸色看!偏他占着长辈的身份,就敢看我窈儿不顺眼。”
  “说不过你。”林菁转头扒拉闺女的发髻:“好好和你嫂嫂说说话。这两天她愁坏了,连管家的事儿都丢给了我,每天茶饭不思的,你二哥快疯了。”
  沈淑窈一壁听一壁笑,这会儿已经从亲妈笑着怀里滚到了嫂子怀里。小程氏一下一下拍她的背给她顺气,自己也觉得有些可笑:“其实我也明白,你如今身份地位,程家再怎样也不敢苛责了你。可我就是担心你被人欺负了,你合该每日开心张扬让别人听你的话称你的心意才算过日子。”
  “你是自己没生闺女,一腔老母亲的担忧全放窈儿身上了吧。”林菁忍不住戳她的脑门:“别人都说你泼辣,只有我知道,你心思比我们娘俩儿软多了。这般强撑着,是为了护着我们呢。”
  不过简单一句话,小程氏的眼泪都快掉下来了。沈淑窈回手搂着她撒娇:“好嫂嫂,明儿回密州,你陪着我一块儿好不好?我可离不得你了。”
  小程氏立刻斗志昂扬:“我也这么想呢。这一路上多有不便,指不定你还的看看民生百姓的。程家人惯是啰嗦,心里不知多少规矩道理,不如我带着你走,他们敢来和我理论!”
  沈淑窈眉开眼笑:“那可好,我就跟着您这位姑奶奶混了。”
  林菁看丫头三句两句哄好了儿媳妇,心里更是妥帖,索性换了衣裳往厨下去:“你俩有什么悄悄话的只管聊着,我去给你们做几道爱吃的菜品。”
  “我要吃糖醋排骨。”沈淑窈追着她的背影叫唤。小程氏笑着与她耳语:“昨儿我就交代了张厨子今早去买最新鲜最好的一字小排回来,肯定少不了你这一口。”
  沈淑窈二话不说啪叽一口亲在小程氏脸上:“嫂嫂你这么爱我,我可怎么办啊,恨不得赖在家里霸着你不放了。”
  “那你二哥得疯,你夫婿更得疯。”小程氏笑眯眯的八卦:“你夫婿疯起来,你可招架得住?”
  莫名就想到了新婚之夜的甜蜜与苦楚,沈淑窈脸上爆红,撑不住往小程氏怀里钻:“什么话都敢说!亏你是个程家人呢!”
  “我和程家人八字不合的很,少拿这个膈应我。”小程氏替她整理散乱的秀发:“小疯丫头别乱动,我给你收拾收拾。”
  这边姑嫂和谐相亲相爱,书房里以一敌四的程书已经快崩溃了。尤其是沈汀沈二郎,不知是不是被媳妇儿吹枕边风吹的太多,为了报仇雪恨没少给他发“灵魂拷问”。
  等到丈母娘吩咐开饭,程书一条命只剩下半口气,看起来嫣儿吧唧的随时要扑倒在地。小程氏还不放过他,伸手就是一巴掌:“挺胸抬头,给我精神点儿,本来长得就丑,你看看你这精气神,哪里配得上我妹子!”
  “姐!你是我亲姐!能不打击我不?”程书几乎要给他这彪悍堂姐跪下了:“别人说我娶了窈窈,你们还不明白是我嫁给窈儿了么?我和你们是一头的啊,咱们才是一家人啊!”
  “混小子没脸没皮。”小程氏冷哼一声,心里倒是满意了几分,大发慈悲让他入席:“吃过饭让你二哥教你套拳法松松筋骨,我陪窈儿歇个午觉,晚点你们再回。”
  程书悲愤的看自家亲亲媳妇儿,被沈淑窈满眼笑意一扫,心中的无奈委屈便全消了去,只剩下满满当当的幸福温柔。沈安侯咳嗽一声,觉得这臭小子越发看着不爽,给了沈汀一个“好好修理他”的眼神。
  浑然不知自己接下来命运悲惨的程书就着媳妇儿的盛世美颜用过午膳,尝了丈母娘亲自下厨做的糖醋排骨,还没来得及坐下消化会儿食物,就被沈汀架着往后头校场走去。沈凌蹦蹦跳跳跟在后头,还与他姐挥手:“姐姐你放心,我们不会欺负姐夫的。”
  “此地无银三百两。”沈淑窈啐道,却也并不阻止。她心中明白,若非家人已经接纳了程书,才不会与他这般肆意亲近。
  直到夕阳西垂,可怜兮兮的程书才捞回媳妇儿往家去。沈淑窈看他可怜的样子,忍不住在人脸上抚一把:“好了好了,下回不让他们折腾你了,行不行?”
  程书像只猫儿一般就着她的手蹭了蹭,口里却含糊道:“你兄弟是真能耐人,要说本事也不见得比你差多少,你若想独占鳌头,还需要谨守本心,继续努力呐。”
  敢情他竟是“打探敌情”去了么?沈淑窈心中微动,不知是感动还是酸楚。她努力维持微笑,与程书对视:“我们公平竞争,绝不会伤了和气,才不会和历代帝王一样,为了一把破椅子便散了情谊,这一点你一定记得。”
  第262章 三省六部
  沈淑窈回门三日后,沈家与程家便组建车队打点行装, 一同往密州行去。除了回程家祖宅拜宗祠行古礼, 将沈淑窈纳入程家族谱,他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南燮复礼帝穆欢年满十二岁,将要立宪亲政, 南王沈淑窈和蜀王沈安侯都需要前去参加贺礼。
  从江州到密州, 途中经过宣州与蜀州。这一路越走, 程博便越心灰意冷。那些奇异的穿着, 奇怪的口音,最重要的是妇女媳妇小姑娘毫不避讳的出行,而男子们竟然习以为常,让他觉得自己或许是一梦千年,已经到了另一个世界。
  小程氏还时不时跑来找沈淑窈唠嗑,只说的话题他一句听不懂。什么“蒸汽机已经做出来了,但改良还是个问题”,什么“物理院的人想一路设信号接收器, 被父亲给否了, 说还是要从发报机自身上考虑信号传导”。
  他听不懂,也不想懂, 可沈淑窈偶尔一两句他听得懂的话,更是让他心惊。那姑娘轻描淡写道:“我还是觉得技术人员的职位应该和官位划等号,统一级别,不然再怎么推行高校制度,大家的第一选择还是去当官, 而不是走工和商的路子。”
  听听,听听,自古以来士农工商等级分化怎么可以轻易颠覆!可那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子就这么异想天开的说着,似乎还准备将这事儿做一做。程博有心反对,又不知从何说起,这般忧虑焦急,等到达南阳郡时,已经瘦了一圈。
  大伙儿才安顿好,便听闻程博重病的消息,连沈淑窈和程书的祭祖礼仪都不得不因此推迟。人都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程博反反复复好好坏坏折腾了快一个月,才渐渐的缓了过来。
  程博大病一场差点儿驾鹤西去,心里头的症结倒是慢慢散了。时代的脚步不是谁可以轻易阻挡的,既然大势已去,他可以效仿先贤结庐采薇不闻不问,却没法让别人也停下脚步。
  眼见公爹身体见好,思想也不那么执拗,脸上表情都松快了些,沈淑窈心里亦是开心。祭祖的礼仪顺顺当当走完,程博便催着他们去庐郡:“江山社稷为重,等你们得空了再回家小住吧。”
  小两口拜别父母,一路疾驰来到庐郡,好歹赶上了穆欢的亲政大典。小少年虽然个头不高,却沉稳的很,一字一句的念完程铎起草的告天下书,从此成为南燮名义上的主人。
  既然亲政,便有改革。圣人的第一条旨意便是将朝廷格局改为三省六部制,所有官员需通过考核才能任职。其中细则又有种种,刊印成册在各处书肆有售,百姓皆可参详,有异议和建议者可以写信发往御史台。
  这是沈安侯能做到的这个时代最民主的事儿了。三省六部虽然和他曾经经历过那个时空的官员构架相同,但职责划分却更接近议会。而穆欢这封诏书,也将经过一次次修改,成为一个新的制度的开端——那就是君主立宪制。
  沈安侯不是没想过一步到位,彻底推翻帝王统治。但经济基础和科技实力决定了他不可能将步子迈的太快。从王权一统到君主立宪,是他能够完成的任务。而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却是未来沈淑窈要做到的目标。
  也许他们父女两代人,上下近百年,依旧无法做到这一成就,毕竟任何改革都伴随着巨大的风险,但他们必须去做,必须给这个世界的改变开启一条门缝。当人们学会去看,去思索,那希望就会在他们眼前。
  这其中深意能够看清楚的人并不多,除了林菁之外,或许只有一开始便立教派推行选举制、在辖区内倡导平等公正的沈淑窈。沈安侯对每个孩子的爱都是一样的,可选择继承人,理由不可能只是爱宠。至少就目前看来,无论手段心性,还是眼界开阔,唯有沈淑窈真正继承了他的意志。
  她选择这样一条布满荆棘的道路,并不是为了迎合父亲的想法,争夺家族的权利,而是她发自内心的想要创造一个人人平等,富足安康的世界。如宁国公主因这个原因选择了抛弃穆家支持沈安侯,并非只有穿越者才会有如此胸怀。前有沈放的知己先太子穆莳,后有自己的女儿沈淑窈,沈大老爷越发觉得上天待他不薄,给了他太多惊喜和安慰。
  丞相程铎显然是被糊弄的那位。于他看来,将帝王的权利分散到臣子手中并非坏事,构建统一的律法更是势在必行。毕竟人非圣贤,若是集立法、执法、司法三大权于一身,极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而一旦滥用,于地方便是出现贪官酷吏,于国家便是出现昏庸之主。
  圣人是一个朝代的象征,可以作为精神领袖,却没必要担起裁决对错的职责。如穆欢不过十二岁,又不是生而知之的天才人物,与其让老当的臣子绞尽脑汁教会他如何处理国家事务,不如让他高高端坐,下头群臣各司其职,依律行事。
  这样更可以避免某位帝王脑子一抽,便做出奇葩的决定,损了天下人的生计利益。至于沈安侯一再强调的从下至上挑出各级议会代表,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工作公开透明接受百姓监督和议员的投票选举,程铎虽然觉得稍显多余,也并非不能接受。换言之,他觉得这是一种交换和妥协——沈安侯放弃了把控朝政,将丞相之职给了他,他亦不能直接驳了蜀王南王的意愿,让两边面子上过不去。
  沈安侯对他的想法心知肚明,却从不解释,也并不戳破。他还需要老先生发挥余热镇守朝纲,毕竟程门子弟不少,最适合作为传播新思想的天然的喉舌。便如一个整日鼓吹新政的人,说不得就被古董些的夫子叛逆抗拒,说多了适得其反。可若是夫子中的领头羊都表示赞同,不少人指不定就会静下来想一想,说不得便想通了。
  这是妥协,是手段,甚至可以说是欺瞒。毕竟丞相之职在沈安侯的计划中即将被边缘化,取而代之将会是总理大臣这一职务。总归建立南燮的官员也好军伍也罢,多数是沈大老爷一手培养出来的,他想要改一改称谓习惯,官职上下,根本不会遭到太大的阻力。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沈安侯连小黑本都往上没写,只一条一条清晰明了的印刻在脑海中。亲政后第一次大朝会上端坐龙椅的小圣人穆欢更是不知道他大姥爷的诸多算计,看着山呼万岁的群臣,他有些心慌,还有些无助,巴巴的对着沈安侯眨眼睛。
  沈大老爷忍不住笑了,十二岁,还是个孩子呢。他冲那孩子努努嘴,又对着程铎的方向挤挤眼。穆欢这才恍然:“请丞相主持今日大朝。”
  虽然是亲政,但几日功夫想让一个十二岁的孩子通明透彻是不可能的,如何处理政务还是看程铎的意思。当然,会被拿到大朝会上来说的多是既定的事项或歌功颂德的文章,程铎和投靠过来的不少文臣听的津津有味,沈安侯却忍不住哈欠连天。
  好容易大朝结束,小皇帝并蜀王殿下一同松了口气,又忍不住相视而笑。穆欢打着眼色让沈大老爷留下,陈铎心里便有些不得劲。沈淑窈干脆把话明白捅出来:“您可别指望我爹再带您去学院里玩儿啦,忘了被相爷罚抄书了么?”
  这话一出,程铎老脸一黑,沈安侯噗嗤一声笑了。原来穆欢虽然是帝王,却偏偏对理化知识十分感兴趣,做过两个原电池的实验便爱死了秀川郡里十万大山上的理工学院。沈安侯哪想到带他去散了个心,结果“引狼入室”,这小子一点儿圣人的包袱都没有,舔着脸哥哥姐姐的卖萌,哄的理工所的年轻小伙儿小姑娘多稀罕他,什么都教一教他。
  后头沈大老爷一脸黑线的将人从蜀州拉回密州,交给程铎教导,自己转头去江州忙活闺女的婚事。没想这熊孩子胆子忒大,竟然带了几个侍卫偷跑出宫,直奔十万大山,差点儿被冉启当外族探子给抓了。后来虽然解开误会,程铎却严防死守,不许他再“玩物丧志”,连带着沈安侯都吃了瓜落。
  碍于丞相大人威严,小圣人老实呆了个把月,心里头已经慌的要长草。好容易带到沈安侯,他可不想着求求情,让大姥爷再带他出门玩一趟?毕竟沈安侯出马,程铎肯定是要给几分面子的,实在不行先斩后奏,回来挨一顿骂也值了。他如意算盘打得响,却被沈淑窈当场戳穿,立刻红了小脸蛋儿,颇有些不自在。
  沈安侯倒不觉得学习理工科有什么坏处,耐心和穆欢约法三章:“您记得我说的各司其职不?你现在是圣人,是南燮之主,是朝廷的主心骨,代表着威严和规矩。您想要什么,可以大大方方提出来,和我们好好商量,只要不是对社稷有害,不是骄奢淫逸的事儿,大人们都会尽量满足你。可你也该担着自己的职责,将爱好和工作分分开,该学的学会了,该做的做完了,你想学什么,我自会找人教你。”
  他说完转头看程铎,程铎也点头:“圣人是天下人的典范,您喜欢理工,带动天下百姓接受理工,这本不是坏事。可您要是因为这爱好,让朝廷变得不稳,反而会适得其反。便如上回,老臣让您抄书,并非因您喜欢玩儿什么,而是因为喜欢便忘了节制,乱了规矩,实非社稷之福,很该引以为戒。”
  穆欢想了许久,终于认真点头:“我明白啦,以后再不会这般不懂事的。只我年纪小,总有疏漏的地方,相爷您可得好好教我。”
  程铎深揖,心中叹孺子可教,满意的将空间留给沈家父女。穆欢看他走出大殿,吐出一口浊气来,皱着眉抱怨:“我什么时候才能不当这个皇帝,安生去理学院里上课啊!”
  第263章 策略
  沈淑窈参加完大朝会并没有急着返回江州,也没有回自己在庐郡的南王府, 而是以孙媳妇的身份, 陪着程书住进了相府。
  程铎年纪虽长,人却一点儿不糊涂。用过晚膳,他便带着小两口进了书房, 开门见山道:“你们可是有什么难题要说服我的?或是觉得我哪儿做的不对, 又不好在朝堂上当面与我分说?总归不会是为了尽孝跟我回家来住。”
  程书听这话便喷笑:“您别说的我多么不孝顺一样, 我可是您唯一的亲孙儿呐。”
  “你难道觉得你是个孝顺的?”程铎故意夸张的提着眉毛惊叹:“想想自己做了多少狗屁倒灶的事儿!别以为臊眉耷眼不说话, 我就看不出你的小心思。也就是你从小不在我身边,回来时已经是个大人了。要换你两位堂哥,敢与你一般做派,早被我扔去跪祠堂。”
  程书无奈的骚了骚头皮,扶额叹道:“这真不怪我,我打小儿是奶奶带大的,您有本事说她去。”
  这毫无下限的甩锅,程铎气的哼一声, 转过脸佯装生闷气。程家上下谁不知道他老人家自觉对穆蓉亏欠良多, 两人自从复合后便桩桩件件依着公主,反而将她养的脾气越发大, 在小辈面前都没个收敛,生生让人看了不少笑话。
  沈淑窈看着一老一小赌气,心中亦是叹为观止。本以为程铎会是个比程博更古板的老老头儿,没想到竟有这般“童趣”的一面。
  能被晚辈打趣的老人家,一般都不会太难说话。沈淑窈转到程铎面前, 蹲下丨身子卖萌:“这回真是有桩难办的事儿,孙媳妇想求您参详参详。”
  小老头儿还在赌气:“你是南王,你爹是蜀王,你俩商量好的事儿,还需要问过我?”
  “那不是我觉得有必要,我爹偏说麻烦,不支持我么。”沈淑窈故作为难:“要说带兵打仗和科学发展,他定了的事儿我不会反驳。可要说治理天下简拔官员,他才比不得您稳健清明呢。”
  被位高权重的孙媳妇拍了马屁,而且还是贬低“政敌”来的,程铎的心情好了那么一眯眯,“赏脸”让沈淑窈细细说来。
  “您也知道,江州那头是我总览的,而我一直在推行选举制。这两三年我看着看着,就发现了一个问题——读书科举出来的士子,竟是比不上扫盲班出来的田户和商贾。这事儿是不是很奇怪?按理说,唯有士子才学过圣人贤言,知道该如何对待天下百姓,为什么他们反不如平民出身的人得百姓的信任呢?”
  看程铎表情微动,沈淑窈佯作不知:“若是一次两次的出现这种结果,我只当有人利益拉拢,或是煽动人心,误导了百姓的判断。可事实上并非如此,百姓告诉我的原因很简单,士子官员解决不了他们的问题,但平民小吏却有这样的能力。”
  “选举制讲究的便是能者居之,不让人尸位素餐。士子会读书,却不懂实干,自然遭到百姓们的嫌弃。他们更希望让做实事、有本事的人登上高位,为他们谋取更多利益,带来更多好处。”沈淑窈定定的看着程铎,轻笑:“您觉得这是谁之过呢?是百姓开智之错,还是士子无知之错?可士子的‘无知’并非他们学不会,而是从来没有人告诉他们,他们还需要学习这些‘粗鄙之事’,了解百姓生计之苦。”
  “所以你想让南燮也和你那儿一样?将士子彻底从高位上扫下来?”程铎脸色不变,看不出喜怒来:“士农工商等级分化虽然不一定就是全对,但总有它的道理。你要全盘将它打破,可想过会有什么后果?”
  沈淑窈却摇头:“恰恰相反,我更希望保住士子的地位,让高位被读书明理的士人占据。毕竟平民出身之人可为小吏,可为一县之长,可以做许多实事,但他们身处的环境和学到的知识始终限制了他们的眼界。唯有高瞻远瞩,才能成为引路人。但我们为何不能做的更好一些——让士子在往上看的同时,也了解下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她的解释看似合理,程铎却并未放松,而是眼睑微垂,沉声道:“你仔细说说。”
  “国策不可一日一变,江南四州也一样。那边的选举制已经趋近成熟,我不好再肆意更改。但我希望在别处可以试试另一条路——想当官,就得考试,也就是通过科举。而无论科举选择的科目如何,成绩如何,他们都得从底层做起,扎扎实实的接触百姓,了解他们的生活。在三年或五年之后,根据他们的政绩再提升迁之事。”
  “你说的底层又是哪个层次?”程铎轻轻扬眉,对这个提议并不反感。士人通过科举为官的制度是为国简拔人才,为帝君培养心腹,这比世家抱团垄断朝纲要靠谱的多。事实上,沈安侯早就与他分析过科举的必要性,并一直在着手实施。
  沈淑窈摇了摇头:“我是希望根据考试的科目不同,对职位加以细分。如明经科的举子去当地方官吏,最大不能超过县令。而其余科目则酌情考虑,若一个士子考了明算科,并且成绩优秀,那他可以在地方为主簿,或是进户部当个不入流的计史,总之不能因为一篇文章做的好,或是几道算术题算的不错,就将许多人的生计问题交付与他们。”
  程铎沉思:“这么一来,需要制定的细则便会十分麻烦,并且弹性太大,不利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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