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所以,儿子的建议是要二弟假扮您——他和您长得太像了,沐晟佯装受伤,带着中军逃跑,孟获驱赶着大象战队追赶,沐晟把追兵引到盆地,您就可以关门打象,用滚木滚石攻击,再加上火攻,大象再凶猛,那也是肉身,任凭它皮糙肉粗如盾牌,也是怕火的。”
  沐英说道:“可是这会让你二弟置于险地。”
  沐春说道:“那就换成我好了,可是我和您长的不像,身材也偏高,纵使易容得当,也容易被思伦发识破。”
  沐英眉头深锁,“万一思伦发识破计谋,不上当怎么办?思伦发的家族盘踞百年,对这里的地形一定比我们还熟悉,他应该晓得这里是盆地。”
  沐春看着盆地里一排排监狱,问时千户:“这里关押多少犯人?”
  时千户说道:“大概两三千人,都是穷凶极恶的重刑犯。”
  “蚊子腿也是肉啊。”沐春说道:“你随我下山去监狱招兵,只要愿意加入敢死队,和叛军拼命的,赦免其罪,来我账下当兵,俸禄奖赏一概不少。”
  时千户就是江西土匪出身,他最适合这项工作。
  沐英喝道:“你要做什么?”
  沐春说道:“今晚我去夜袭营地,敌人势大,以为我们只有余力防守,我们乘其不备,渡河夜袭防火烧营,天黑大象看不清敌人,只晓得避开火光之地四处奔逃。”
  沐英说道:“战象训练有素,短暂恐慌之后,他们会听从驯兽师的号角声集结,到时候他们乘着象背渡河,直奔昆明而去。”
  沐春呵呵一笑,随即笑容转瞬即逝,“那就让他们尝一尝大明的三段式火绳枪射击的滋味,战象体型庞大,随便打都能中……”
  沐春带着刚刚组建的监狱重刑犯敢死队从远处渡河,半夜,对岸蓦地火光四起,喊杀声,号角声,大象的嘶吼声混杂在一起。
  夜袭成功,一块块火光连在一起,对岸霎时成了一片火海,驯兽师手里的号角声占据主导,象群开始强渡大河。
  等的就是这一刻,待象群到了河流中段,沐英沐晟父子开始指挥火炮营用沐春运来的新式火绳枪开始三段式攻击。
  明初火器简陋,火炮发射一次,就要重新装填子弹和弹珠,用桶条捅严实了,才能发第二枪。
  为此,明初火炮营大多用三段式射击,一队射击,第二队举枪,点燃引线,第三队装填子弹,一队射击完毕后立刻推到第三排,第二队往前开枪,第三队做好射击准备,无限循环下去,达到连射的效果。
  果然,象群的天然盔甲在子弹下溃不成军,有中弹沉没的,也有剧痛之下往东西两边河流漂流的,驯兽人的号角根本不如如雨点般的子弹惯用。
  后方是大火,前面是似乎永无穷尽的子弹,大象和刀剑都无用。思伦发只得故技重施,停止渡河,保存实力,摇白旗投降,派出使者求和。
  这是第六次了。
  若再来一次,凑成七次,估摸可以召唤神龙。
  现在的情况是思伦发渡不过来,大明的军队也攻不过去,与其这样耗着,不如和解,各自退兵。
  两军交战,不斩来使,沐英是个规矩人,招待了麓川使者,敲定就在河中间中竹排造一个浮台,双方在浮台见面,思伦发亲自拿着降书,跪下呈给沐英,表示悔过,投降仪式完成。
  沐晟坐镇后方,沐春和五个护卫簇拥着沐英乘坐小船,和对岸思伦发的小船同时往浮台方向而去。
  这是思伦发第六次投降,他驾轻就熟了,指天发誓从此效忠大明,献上降书,沐英刚要去接,沐春说道:“且慢!”
  沐春指着思伦发身边一个随从,“我看见你的袖子在蠕动,你在里头搞些什么小动作?把手伸出来!”
  随从一动不动。
  思伦发很是惊讶,用土话命令随从伸手,随从依然不从,只是看着思伦发神秘的笑。
  思伦发恼怒,伸手去抓他,这时,沐英多年沙场求生的本能,让他警醒起来,他一把抱住沐春,以身为盾,直接将沐春扑倒在河水里。
  轰的一声震天巨响,思伦发的随从炸成了碎片,原来随从身上绑满了炸药,成为了一个人体炸弹,思伦发伸出去的手当场炸飞,全身血肉模糊,像是烤熟了似的,尖叫着从浮台滚进河水……
  沐英醒来时,只觉得腰部剧痛,腰肢以下干脆没有知觉。
  他的背部已经灼烧一大片,尤其是腰部的脊椎被炸烂了,露出了白骨,脊椎受损,下半身已经瘫痪了。
  “战……战……”沐英想问战况如何,可惜剧痛之下,语不成句。
  沐晟抹掉眼泪,“麓川内讧,思伦发的部下刀干孟叛主,不满思伦发总是投降,收买其贴身侍卫当人体炸弹,乘着两军和谈时借着衣袖的掩饰点燃引线,想要一石二鸟,杀了思伦发和父亲,然后乘着双方都群龙无首,起兵反攻。现在思伦发已炸死,麓川分为两派,一派是刀干孟叛军,一派是思伦发之子任思法,任思法发誓为父亲复仇,正在协助大哥追击刀干孟。”
  沐英艰难地说道:“春……春……叫他……立刻……回。”
  沐晟不解,“我军势如破竹,为何——”
  “回……春!”沐英坚持要大儿子回来,沐晟从小就听父亲的话,只得下军令命大哥回来。
  沐春赶回来,沐英喝了吊命的老参汤,脸色发红,回光返照似的说道:“不要追杀刀干孟,不要为我报仇。留着他,以后和任思法争夺麓川控制权,麓川忙于内耗,很快就一蹶不振,以后无力反叛大明。做大事的男人,目光放长远,不要局限私仇,你可明白?”
  第135章 “孰为我父?孰为我母?
  人之将死,沐英依然考虑的是云南的未来。沐春是他的继承人,此刻他将十年来镇守云南的基本原则交给长子,“不服就打,这一点毋庸置疑,拳头要硬,你的话才会有人听,一个唾沫一个钉。同样的,服软了就别打,再大的私仇,也要放到一边去,都是大明的子民,大家以和为贵。记住了没有?”
  都这时候了,沐春只得点头,“我晓得。”
  沐英指着沐晟说道:“你以后要听大哥的,就像听从我的命令一样,你要相信他,尊敬他,如同对我。”
  沐晟难过,都说不出话来,只会点头,
  沐英对沐春说道:“我给了你两次生命,一次是你出生,一次是昨天救你。除此之外,类似父爱这种东西,我从未给过你。所以,我不需要你报仇,也不需要你报答,你只需记住你姓沐,肩负沐家世代镇守云南的使命就够了。”
  沐春总以为,有爹不如没爹,现在爹真的要没了,却没有预料中“弹冠相庆”的解脱之感,肩上无形背上了责任,亲爹死了,他要继续完成在这块土地深耕的任务,沐春故作无所谓,说道:
  “类似爱这种东西,我也从未给过你,我们算是扯平了。你不要说这些丧气话,你其实是个挺惜命的人——你为了让我立刻出兵帮忙解围,又拉不下脸面在信里求我,就故意在写信的时候笔锋无力,制造出受伤病重的假象,逼我立刻出兵。”
  被长子看穿,沐英淡淡一笑,“我四个儿子,你最聪明,心眼多,我们之间,不似父子,更似仇人,求个救还要用上计谋,父子关系到了这个地步,是我的报应。当年,你母亲……她是个骄傲的豪门大小姐。而我……就像你说的那样,为了一口吃的可以跪下叫爹,我们在一起不合适。如果当年我有勇气抗旨与她和离,或许就不一样了。”
  提起母亲,沐春没有好脸色,父母的悲剧婚姻,他是最大受害者,爹爹不疼,舅舅不爱,“没有什么如果,一切都已经发生了,你为我做的第三桩好事,就是没有为了面子,为我做主娶一个妻子回家。”
  言罢,沐春深深一鞠,“感谢父亲不娶之恩。”
  在这个时代,婚姻和国家有关,和政治有关,和父母有关,就是和成婚的两人无关,沐英作为父亲,他有权利这里这么做,只要娶回家,不管沐春承不承认,她都是沐春的妻子。
  沐英无力的摆摆手,“你不用谢我,我其实考虑过这件事,我甚至想,等你生了个像你一样的儿子,被他狠狠折磨,你就会体谅我的处境。”
  沐春目光渐冷。
  沐英一笑,“我就是被你气吐血的时候想想而已,我整天忙于军务,那有空和儿子斗法,你将来娶了谁,如果顾忌我的几分生恩,就带着你的妻子去我的坟头,烧柱香报个名字就行了。我还有三个儿子,将来有的是后人延续沐家的使命,这才是我真正在乎的。所以,我没有搞这种互相折磨的宅斗游戏,沐家的悲剧婚姻……从我而起,从我……结束。”
  言罢,沐英含笑而去。
  沐家的祖坟在南京,沐英的墓地早就挖好了——沐春之母冯氏早逝,建了同穴不同室的夫妻合葬墓,现在只需打开墓门,将沐英抬进去即可。
  停灵三日后,长子沐春扶棺回京,次子沐晟留守云南。
  一路上,无论移民还是当地土人,“莫不奔号其门,泣语于路。”,万人相送,文人以诗挽之。
  扶棺途中,沿路开始流行一首歌谣,“孰为我父?孰为我母?无母奚居,无父奚附,天梦梦乎?莫恤我穷乎!”
  意思是我好可怜啊,死了娘啊又死了爹,将来该怎么办啊。
  传说是长子沐春悲痛时所作,因言辞简单,朗朗上口,这首歌谣迅速在民间传唱开来,以纪念沐英,云南百姓将其视为父。
  其实是沐春的幕僚代做,利用父亲之死来收云南民心的。
  一路土官,流官,还要当地百姓拜祭,送葬队伍走的很慢,这是绝好的传播机会,沐春以前是“行走的吴中艳曲”,他晓得歌谣的生命力,云南这块地方识字的人太少,口口相传是主流,没有比歌谣更能洗脑的了。
  后来有人问沐春这首歌谣是否出自他手,沐春不答,只是对着父亲的棺材哭泣,沿路百姓看了,莫不跟着流泪,齐唱挽歌。
  沐英之死的消息早就传到京城,洪武帝有二十几个儿子,没有谁能比得上这个义子,无论情感还是利益,都是一大损失,洪武帝悲痛不已,听到沐英已死,他比得知亲儿子鲁王之死更加痛苦。
  洪武帝辍朝一日——鲁王死了都没耽误他上朝。还亲自写了祭文,派礼部官员代为祭奠。
  送葬队伍走到半路,洪武帝又下旨,追封沐英为异姓王——黔宁王,谥号为“昭靖”,按照王礼的规格下葬。
  须知亲儿子鲁王死了,洪武帝给的谥号为“荒”,荒唐的荒。
  一个“昭靖”一个“荒”,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沐英封王之后,沐春又写了一首歌谣:“于畎于亩,是耕是籽。唯黍唯稌,以餴以饎。我有父母,先王之子。”
  意思是说又有屋来又有田,又是耕来又是栽,各种粮食收成好,每天都能吃得饱,因为我有了父母啊,他就是先王之子小春春!
  黔宁王沐英是长子沐春一路扶棺送葬,云南百姓都看在眼里,这个先王之子当然就是沐春了。
  这首歌谣正好和上一首“孰为我父?孰为我母?”对应起来了,痛失父母,没有吃穿,后来有了父母,有田地有粮食,这个父母就是先王之子,云南百姓找到了新的主心骨。
  这两首歌谣首先在移民里流传,随后迅速在民间传唱开来。
  沐英的棺木走了三个月才到京城,云南除了哑巴,就没有不会唱的了。至此,虽说沐春还没有正式
  册封黔国公,但是云南已经默认权力的传递。
  即将三十而立的沐春已经不复十七岁时“你看这个月亮,它又大又圆”的窘迫了,也不是十八岁北伐时唱着令人脸红心跳的《粽子歌》那样的孟浪,他会用歌谣为自己铺路了。
  不受宠又怎样?不结婚又怎样?他安顿了二百五十万移民,沐英死了,云南的天没有塌,“我有父母,先王之子”唱的就是沐春。
  且说沐春用两首歌谣收割云南民心,有了安顿移民打下的基础,沐春名声大噪,西南边陲并没有因沐英之死而起动荡,总体情况是哀而不伤。
  千里之外的山东兖州,太子为首的治丧小队也完成了鲁荒王的葬礼,他的墓地最终定在邹城——这个在后世被称为大明第一王陵,位于九龙山南峰第一个山头,堪称龙头,墓地“左右护砂,环抱拱卫,溪水分流,藏风聚景,近案似几,远朝如臣”,风水绝佳,是个旺子孙后代的宝地。
  绝命毒尸鲁荒王躺在金丝楠木的棺材里,穿着洪武帝赐的龙袍玉带,戴着小帽,头发梳成髻,用金冠固定,可能是长期服用丹药能够防腐的缘故,几百年后被山东博物院考古挖掘时,鲁荒王的发髻还没有腐烂,“栩栩如生”。
  金丝楠木棺材地步铺着草木灰用来防潮,之上是一块苓板,板上雕刻着北斗七星的圆孔,象征轮回,也方便透尸气,板上铺着一层褥子,褥子铺着二十二枚圆形方孔的“洪武通宝”的金币,和他的年龄一致。
  众人小心翼翼将穿戴好的绝命毒尸抬进棺材,放在压岁的二十二枚金币上,覆盖一层锦被,最后,由太子朱标亲手将一件四爪龙袍盖在被子上。
  太子最后看了一眼弟弟,说道:“钉馆吧。”
  葬礼完毕后,鲁荒王的棺材停在皇室寺庙里,邹城的王陵工程浩大,没有个四五年根本完不成,先举行葬礼。
  很快就是七七回魂之日,太子为鲁荒王举行了盛大的水陆道场,为弟弟超度亡魂,兖州皇家寺庙的诵经祈福声日夜不绝。
  过了七七,治丧队伍就算完成任务,要回京城了。此时已到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寺里的桃花开的正艳,胡善围剪了几支桃花,替郭贵妃供在鲁荒王的棺椁前的供桌上。
  太子拿着一个美人风筝,往火盆投去,烧给弟弟,见胡善围拿着桃花过来,说道:“胡司言怎知鲁荒王喜欢桃花?”
  胡善围将桃花插瓶,说道:“我看过他的诗集,最喜欢写桃花,应是喜欢此物。”
  太子叹道:“十弟天真烂漫,每逢春天,必定要放风筝。你也知道,后宫管得严,一应鸽子、孔明灯、风筝等疑似信号的物件皆不容许,否则就是触犯宫规。十弟每次想放风筝了,就跑来撺掇我,要我去找父皇母后打招呼,特许他在宫里放风筝。”
  胡善围在宫廷十二年了,根本不相信什么兄友弟恭,心中如此想,嘴上却说道:“太子殿下对弟弟们都很友爱,可惜鲁荒王无福,年纪轻轻就去了。”
  太子走近过去,将花瓶里的花枝抽出来,折短了两根花桃花枝,重新插瓶,问:“是不是比刚才好看?”
  胡善围忙说道:“太子妙手,微臣自愧不如。”
  太子负手在背,左看看右看看,说道:“这插花讲究错落有致,有高有低,方能赏心悦目,最高的花枝永远只有一朵,倘若都差不多高,纵使一瓶都是仙境奇葩,也不会好看的。”
  胡善围揣摩着太子话的深意,故意装作听不懂,说道:“太子真知灼见,微臣今日长见识了。”
  太子见她态度恭顺,便说道:“感觉有些疏淡了,再采些过来。”
  胡善围道:“微臣这就去。”
  太子说道:“孤和你一起去,再来一个花瓶,凑成一双桃花插瓶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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