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不过再一眼看过去,那眼神又消失了,仿佛是自己的错觉一般,从始至终,这位可怜的宗王,都流露出一股倒霉又纯良的气质。
  作者有话要说:
  狗子来解释下为啥这两天断更,因为狗子摔了……= =
  还是在家里摔的,为了借力,还把窗帘扯下来了,结果不但扯掉了一边窗户的窗帘,还把膝盖大腿摔青了,手臂划到窗角,划了好几道口子。
  狗子说了今天更,就今天更,虽然晚了点……今天晚上还会奉上一更,狗子是不会断更的好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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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4章 刺激吴王翎
  “皇后, 这是孤的另一位兄长, 你可能没见过。”司马沅转过头对明月辉介绍道,“司马翎,孤阿父的贵妃, 庞贵妃的独子。”
  “你在哀牢山上,孤亦在深宫之中, 都没见证过当年阿兄的盛状。”
  “兄长是真正的傅粉何郎, 生得极为好看,是闻名洛阳的美男子。”司马沅陷入到了回忆中, “当年洛阳,谁不知坐拥三千门客的吴王司马翎, 阿沅粗浅,很多事还要向皇兄讨教。”
  司马沅有句话没说,可惜那三千门客,都死在吴王翎一意孤行的决定里。
  洛阳遭难,门客劝阻吴王翎南逃,吴王翎不听, 骄纵自满侵占了他的心, 他一意孤行地往西走,至长安称王。
  结果刚到长安,叛军周满就追来了。
  长安之役,听说饿死了无数人,吴王翎打不过周满只好坚壁不出,贵族门客还好, 平民百姓甚至到了易子相食的程度。
  最后周满只需把粮草车往城门口一放,百姓冒着被吴王翎射杀的危险,也要替周满把门开了。
  最后吴王翎的三千门客,不受降的全部被周满处死了,颇具艺术细胞的周满还拿出大锅,把这些门客当着整个长安城百姓的面,一片一片跟刀削面一样刮了,给所有人做肉片汤泡饭。
  这些城中百姓饿得早已失去了理智,连别人家的孩子都要吃,怎么可能吃不下一直压迫他们的吴王一党。
  这些人真的吃得超开心的,导致一直被押解着看整场吃肉大赛的吴王翎,有点精神失常了。
  这些事是后来救出吴王翎的沈南风告诉明月辉的,明月辉自然知晓司马沅也知道了此事,所以司马沅点出来的时候,明月辉心中是憋笑的。
  吴王翎这么惨一男的,到了围猎还要被司马沅内涵。
  那司马翎戴着一张面具,脸蛋白没白不知道,身子是僵硬了。
  明月辉心想,都这样了,不去补一刀,真的对不起她费心收集的那一通资料。
  “是了,芳尘记得,那年西凉入侵大梁,是阿兄力挽狂澜,驱逐西梁人于三百里之外。”明月辉纯粹地点了点头,眼睛亮亮地望着司马沅,“当时有村民抱孩子来山上求医,那小童好了之后,日日唱着称颂翎阿兄的歌谣呢。”
  一时间,四周寂然无声。
  或许大家伙都想吐槽,新任帝后到底是哪里来的山村野人,一个常年生活在宁州山中,一个长期囚禁于陋室冷宫,想想这也能凑成一对还是蛮奇特的。
  尤其是别人说出这样一番话,大家都默认这是在内涵吴王翎,可偏偏明月辉旁若无人地讲出这番话,大家又只能说是不知者无罪。
  尤其吴王翎那双眼睛,已经包不住伪装出来的纯善了,简直是要吃了明月辉那般。
  其实吴王翎打仗这回事儿在原游戏里只是提了只言片语,这事儿关乎吴王翎与清河王沈南风两个人,毕竟游戏里两个人都早已仙去,这件事只是在一朝堂上的冒领事件中提了一句。
  明月辉还是翻了资料,又向多名宫人、姑姑求证过了才最终明确了下来的。
  说起来好笑,吴王翎的命是沈南风救的,可是在十余年前,吴王翎正是差点要了沈南风命的那个人。
  那时哀帝还在位,吴王翎为哀帝最为宠爱的儿子。
  皇后莫唤云无子,膝下仅有一个公主,正是由于无子,以至于她对哀帝所有的儿子抱有警惕心,除了——吴王翎。
  吴王翎的阿母庞贵妃是莫唤云曾经的闺中密友,于是乎莫唤云对司马翎也格外宽容。
  司马翎十四岁那年,正是少年最轻狂的时候,向自己傻父皇请命,说是要去边关杀敌。本以为阿父阿母,甚至皇后娘娘都会阻止自己,而庞贵妃只是抹了抹眼泪,还是让司马翎去了。
  原来这次司马翎意识中的杀敌只是个长辈编织的幌子,庞贵妃所想,不过也是让司马翎去最安稳的地方挣一两个军功回来,好巩固在朝中的地位。
  司马翎不小了,哀帝虽傻,但是能生,司马翎前后有十来个兄弟呢。
  庞贵妃在云皇后耳边吹了姐妹风,让云皇后答应暂立司马翎为太子,只需司马翎挣了足够的功劳,让一众大臣无话可说即可。
  适时北魏虎视眈眈,蜀中凶悍无匹,正巧西凉恰换新帝,正休养生息,庞贵妃便去求了一个西凉监军监军的职位给儿子。
  哪知司马翎还没去多久,西凉新帝便长剑一挥,直指西凉与大梁的边界叶诺城。
  那场战役至今为人津津乐道,在当时,世人只知是吴王司马翎如天降神兵,冲锋陷阵、指挥若定,带领叶诺城的一众城民拼死抵抗,终于斩敌首于城下,赢得了这场敌我人数悬殊巨大的战役。
  半年后,仗打完了,司马翎回到洛阳,可谓是冠盖满京华。
  那一条官道,被铺成了花路,司马翎就这样骑着白马,无数少女向他掷来鲜花,他挺胸抬头,坦然地接受着这一切。
  朝廷官员对他刮目相看,世家无不向他抛来橄榄枝。
  庞贵妃喜滋滋地为他挑选着世家最优秀的姑娘。
  就连云皇后,也暗中透露准备好了他入主东宫的一切,就等黄道吉日,一纸诏书。
  天下所有的好事,一时间都向司马翎涌了来。
  直至一名白衣少年身负未好完的重伤,一骑乌云踏雪从边关而来。他隐姓埋名,吃尽了苦头,终于找到一个庞贵妃为吴王翎大办宴会的由头进了皇宫,然后一柄长|枪直抵吴王翎的喉咙。
  那少年没有立即杀死吴王翎,而是当着文武百官、世家贵族的面,大喝吴王翎是偷盗军功的贼。
  说吴王翎为冒领军功,不惜杀死镇守边关多年的诸位将领。
  更是以知情者妻儿的性命做了威胁。
  再支使门下之客篡改奏折,将那众人数月以来的抗击之功,全数揽到了自己身上。
  那少年身受重伤,很快不敌侍卫被押解了下去,他本就在吴王翎眼中是已死之人了,远在叶诺城之时,吴王翎屠杀功臣,第一个杀的便是这个功高盖主的少年。
  少年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一心只想替生死与共多年的兄弟出一口恶气。
  可就算他说了,那又怎样呢?
  云皇后、庞贵妃只手遮天,他的出现不过是世家茶余饭后的一段笑料。
  这个叫做沈南风的少年很快被安上了谋诛皇室、冒领军功的罪名,他被心虚的司马翎拉去巡街,白马倒吊着少年的腿脚,将他往地上拖,一路上无数恶臭的粪水往他身上泼,人人都说,他是刺伤大梁功臣、污蔑皇室、冒领军功的贼。
  少年眼睛亮亮的,他的背部被一路上的石子磨得皮开肉绽,他似乎没有丝毫痛觉一般,只是高呼吴王翎的罪行,别人越是骂他,他就喊得越是兴奋。
  这怕是人之将死最后一点力量了吧,他从尸堆里爬出来,就是为了为兄弟们出一口恶气。
  然而百姓的叫骂掩埋了他的呼喊,他被折磨得要死不活,又遭判了个斩立决,数日之后,就在司马翎的加冕大典之日行刑。
  可谁也没有想到,那个叫沈南风的少年,命刚刚好硬成了打脸皇室、脚踏世家的样子。
  就在行刑当日,边关传来八百里加急,西凉出其不意地突袭,攻陷了叶诺城。
  这一次叶诺城的城民并没有如以往一般顽强坚守,而是选择与残存的士兵一起退出叶诺城,让西凉军队占领叶诺,并把那大梁肥沃的土地暴露在了西凉人狼一般贪婪的目光中。
  他们抵抗得了西凉人,却反抗不了肮脏的人心,他们只有用这种方式来做无声的抵抗。
  文武百官的奏折如雪片般飞来,请求司马翎再度披挂上阵,杀得西凉人片甲不留。
  司马翎被架得不上不下,只好再度披挂。
  那八百里告急一路上殿的副将领偏生一头撞柱,他说边关不需要吴王翎,而是要那个指挥如神、人人佩服,与军民同吃同住、同声同死的的少年小将——沈南风。
  至那时,半死不活正要赴刑场的沈南风被救下,被迫披挂上阵,以天神之姿救叶诺城与水火之际起,人们终于明了了那叶诺城的真正功臣是谁。
  沈南风从此步步高升,官拜大将军,被敕封异姓王。
  而那冒领军功的吴王翎,在好一段时间内,成了世家百姓的笑柄,太子之位也就此远离了他。
  直至多年之后,在他的妥善经营,上至世家下至百姓又对他交口称赞了起来,他满以为皇位又一次青睐他的时候……
  周满入了洛阳。
  真特么的……倒霉啊……
  然而现下最倒霉的事,莫过于这件被他称作耻辱的陈年旧事,被明月辉轻飘飘地拿出来摆谈,对方还一副不明真相的模样。
  致使他再一次成为了所有人眼中的笑柄。
  如果将司马翎的面具掀开,一定会看到他的脸,就如同吃了屎一般地好看。
  “阿兄怎的了?是否是这面具不透气,捂住了?”明月辉以袖捂嘴,关切地瞧着下首的司马翎,“来人,将本宫为吴王打造的面具呈上来。”
  须时,宫人果真呈上来一个面具。
  “本宫知吴王回来之后面部有损,所戴面具皆以白玉铸成,遂命将人同样以昆仑山白玉为材料,打造了此面具。它的表面由最为纯熟的手艺人磨了三百多个细如秋毫的小孔,翎阿兄可放心佩戴。”明月辉兴冲冲解释道。
  “翎谢过娘娘。”司马翎无法拒绝,只好接着。
  “翎阿兄客气作甚,此乃小小见面礼而已。”明月辉抬袖,“若翎阿兄真喜欢,下来之后便换上,也算给了本宫一个面子。”
  “是,娘娘。”司马翎再次俯首。
  明月辉心满意足地点了点头,单蠢的司马翎还不知道,她在这面具上,做了怎样的文章。
  ……
  ……
  接下来明月辉要见的便是一些官员、世家,司马沅与他们约定好了此次围猎的数量,明月辉这才发现,以前在书本与电视剧中见到的围猎,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个团建活动。
  大家规定一下各自打猎的数目,按照这个数目进行狩猎,最后再通过狩猎所得的数量,论功行赏。
  朝廷大团建,还要拉上亲属,这个公司福利就是好哇。
  到了最后,明月辉坐得腰酸背痛,终于只剩下最后一批人了,那便是择风院的家人子们。
  家人子们被宫中掌事姑姑教了两个多月,皆是熟谙了宫中礼仪,特别懂规矩。
  从头到尾,没有一个人好奇抬头看过一眼。
  司马沅笑道,“汝等小女郎,皆抬起头来。今日围猎,我大梁的女郎可不能畏畏缩缩的!”
  家人子中的一人听到这声音,耳朵忽而动了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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