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 光明甲
陈志凌将她搂紧,眼中闪出杀意厉光,道:“你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我去杀了这个畜生!”行事大丈夫,武夫一怒,快意恩仇,这就是陈志凌的性格。
唐佳怡痴痴一笑,语音里充满了残酷,道:“不用了,因为他已经被我杀了。我趁他们熟睡,拿了菜刀,一刀砍在他的脖子上,好多的血,喷洒出来,那个矮胖子,连叫都没叫出来便滚下床死了。”
“我妈被吓坏了,以为我也要杀她。我不想再理会这个女人,我也不要有这样的母亲。我去洗干净身上的血,拿了准备上大学的钱,一个人逃了出去。后来杀那个矮胖子的事情被捅了出去,那边的警察发出了通缉令。我东躲西藏,最后还是差一点被抓住。是一个男人救了我,那个男人是山东的一个很有能力的大哥,他把我带回山东,帮我改了身份。大家都叫他威哥,威哥比我大二十岁,但他对我很好,我当时觉得他是个很有担当的男人,所以义无反顾的跟了他,做了他的女人。后来他带我进娱乐圈,只要是他安排的,我什么都听他的。我也很争气,很快就闯出了名声。后来我才知道,他为什么要我进娱乐圈,他是想给我镀一层光环,然后把我送给别的男人。”
“我誓死不从,威哥很恼火,那天他动手打了我。我也彻底被他打醒,我答应他去陪一个老头子。但有条件,就是从此跟他一刀两断,如果他敢再逼我,我就去死。他知道我的性格,最后答应了我。”
“在我躺在那个老头子身下时,我就告诉自己,唐佳怡,从此以后,你什么都不用怕了。”
“失去了威哥的支持,我混得很不如意,但是不要紧,我有实力,有样貌,有手段。所以后来,一路睡过去,我还是照样红了起来。也就是在我红起来后,我认识了江晟铭。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去做他的妻子,我也不会再去爱任何人,我这种人本来就已不配得到爱情。”
听着唐佳怡的述说,陈志凌心中生出无限的疼惜。唐佳怡继续说,娓娓的道来,就像是在述说别人的故事。“至少跟着江晟铭,我不需要再依靠其他人。我严守做一个情妇的本分,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更上得了床。”顿了顿,语气一转,道:“后来的事情,发生变化你也在场,我没想到他会把我看的这么低贱,竟然让我去陪那个岛国人睡觉。”
陈志凌心中一凛,不自禁的想起在北京那晚。那间酒吧里,他亲眼看到她那样决绝的神态,那样的语气。一想起,她的那些话就浮现在耳边。“没错,江晟铭,我就是一个表字。但我比你这个汉尖强,我就算是陪乞丐睡觉,也不会陪这个岛国鬼子。”
她内心的刚烈与珍贵,让陈志凌为之动容。
“陈志凌,我的身子太脏太脏了,我本就不该对你有任何想法的。”她眼里的泪花涌现,凄然一笑,挣开了他的怀抱,又拿起一瓶啤酒准备喝下去。
陈志凌夺过她的啤酒,抓住她的手,道:“唐佳怡,你看着我。”唐佳怡不解的看向他,眼神显得有些飘渺。
“我这个人,这双手,杀过的人不计其数,杀人全家的事情也干过。但是我问心无愧,我从不后悔我所做的事情。那么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唐佳怡微微一怔,道:“我听过你很多传闻,他们都说你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心狠手辣,冷血变态。”顿了一顿,道:“但是我心里只记得,在北京,在那样的权势压迫下,你义无反顾的站了出来。你对许爽说,你喊我一声大哥,大哥怎么会不管弟弟。”
陈志凌心中感动,眼神真挚,道:“那你信不信我说的话。”唐佳怡点头,道:“你说什么我都相信。”
“在我心里,你比那些看起来光鲜的女人,珍贵,干净多了。如果我是早一年认识你,知道你的一切,说什么我也要你做我的妻子。”
唐佳怡娇躯颤抖,道:“你····那些不堪····我自己都没办法原谅自己。”顿了一顿,却含泪点头,道:“我相信你,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你绝不会来欺骗我。”
陈志凌将她搂进怀里,道:“忘记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唐佳怡,你可以做到的。我希望你能幸福!”
唐佳怡握住他的手,抬起头美眸凝视他,道:“陈志凌,今夜让我做你的女人好不好?就一夜,我不求别的,至少在以后的回忆里,回忆起来,还有这一夜可以回忆。”
陈志凌没有回答,他没有考虑,望着她娇美的容颜,丰润的红唇,低头吻了上去。唐佳怡脸上出现一丝激动欣喜,闭上了眼睛。
三天后的中午,阳光称得上毒辣。外面的热气,炎热已经让人不敢外出,全躲在家里享受清凉。
陈志凌一身雪白的衬衫,他坐在办公室的老板椅上,一脸的沉思。关于东盛成员慢慢分化出去的事情,已经在逐步进行。江云他们的掌控能力并没让陈志凌失望。
再过一个月,东盛的安排就会差不多,到时严密按照沈怜尘制定的撤退路线,偷渡出国。毕竟如果走正路出国,不够隐秘,万一被张美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这就是势力悬殊的差别,陈志凌这边伤透脑筋的事情,只因为沈门少主为了取悦男宠,随意的一句话。历史上,很多大事件,往往起因都很乌龙。沈门少主若是知道日后这个最强大的敌人就是这般诞生,他一定也会觉得人生充满了狗血。
出了国后,再也不会与唐佳怡有什么交集。那一夜的风流也将是最终的记忆。对于唐佳怡,陈志凌有深深的歉意,他很想给她承诺,保证,但是许了承诺就要做到。做到了后却是对不起叶倾城。
他永远都不会去伤害叶倾城,一夜的风流,是还唐佳怡一个心愿,他真的做不到那么绝情,拒绝她那么卑微的请求。
心中对唐佳怡,不可否认的是有爱意,有疼惜的。
面对叶倾城,陈志凌忍不住感到很愧疚。突然暗自一凛,心道:“必须斩掉所有的负面情绪,否则会影响心境,损坏修为。”沈怜尘的修为就是说斩掉什么情绪,就真能斩掉。现在陈志凌连凌云大佛都能融入,何况是这件事情,当下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心神空明。仿佛内心中挥起了一把慧剑,斩掉了关于唐佳怡的一切。再度睁开眼时,从容,沉静,掌控一切的气势又恢复到了他身上。
沈门的家族生意做的太大,国内,他们垄断了很多行业。闻名国内的红顶商人刘景明,旗下的影视公司在国内首屈一指,他还涉足了房地产业,超市,餐饮。每一个行业,刘景明都是其中的翘楚,据传他的身价已经上了百亿。但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只是沈门的一个小小的堂主。而且是毫不起眼的堂主。
他的身价,财产自然也不会是他的。他刘景明充其量就是个代理人。
沈门在许多重要的省城都有一个根据地,为沈氏集团。
沈门的地下力量是他们雄霸天下的关键,其三千白袍个个都是暗劲以上的高手,精通枪械,爆破。有的甚至是化劲巅峰的高手。他们一旦聚集在一起作乱,能轻易毁灭地方部队,打下一座城池。他们若分散开,纵入全国,那么国家绝对不死也掉下一层皮。
想一想,三千个类似陈志凌的高手,手持枪械,那是什么样的境况。
然而三千白袍如果说可怕,但与沈门的少主的光明甲成员比起来,则就是不值一提。
三千白袍堪惊世,不敌一支光明甲!
光明甲成员一共五人,沈少是首领。光明甲的成员出任务时,一身银色皮甲,所以被称作为光明甲。在许多小国家的政权变动上,身穿光明甲的恶魔于枪林弹雨中取敌首级,从容离去的事迹数不胜数。光明甲成员只在传说中,从未在国内正式出过任务,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实力到底多强,多厉害。
尽管沈门纵横国内国外,无人敢阻,沈门的威名在全世界的范围内,都有很大的影响力。但是沈少以及他的光明甲却从无人真正见到过,神秘,强大,恐怖,这是外界对他的一致印象。
沈门目前的事务由沈老太爷的养子沈远星主持。
沈远星年方四十,板寸头,国字脸,常年穿一身黑色中山装,显得严肃而古板,相貌普通到有点丑陋。
下午时分,阳光炽热起来。一辆黑色宾利平稳行驶在一条花园式的林荫道路上,车里,沈远星一身严肃的中山装。这样的热天,他穿着这身衣服显得怪异,更怪异的是,他从不会流汗。
如果让陈志凌看见,一定会失色。因为沈远星显然已经是丹劲的修为。
黑色宾利开进了一栋庄园,这庄园里,平整的草地上鲜花绽放,喷水池喷出湛蓝的水珠。另一边有私人飞机场,有高尔夫球场,地势宽广。庄园里的建筑复古的皇宫式建筑,红墙碧瓦,正大门上刻着鎏金大字,沈门。
进入庄园的入口上,有两名荷枪实弹的白衣人把守。这两个白衣的修为都在化劲以上。旁边有一石碑,石碑上刻着几个触目惊心的大字。“擅入者死!”
无论是谁,不经允许,胆敢进入,死!
唐佳怡痴痴一笑,语音里充满了残酷,道:“不用了,因为他已经被我杀了。我趁他们熟睡,拿了菜刀,一刀砍在他的脖子上,好多的血,喷洒出来,那个矮胖子,连叫都没叫出来便滚下床死了。”
“我妈被吓坏了,以为我也要杀她。我不想再理会这个女人,我也不要有这样的母亲。我去洗干净身上的血,拿了准备上大学的钱,一个人逃了出去。后来杀那个矮胖子的事情被捅了出去,那边的警察发出了通缉令。我东躲西藏,最后还是差一点被抓住。是一个男人救了我,那个男人是山东的一个很有能力的大哥,他把我带回山东,帮我改了身份。大家都叫他威哥,威哥比我大二十岁,但他对我很好,我当时觉得他是个很有担当的男人,所以义无反顾的跟了他,做了他的女人。后来他带我进娱乐圈,只要是他安排的,我什么都听他的。我也很争气,很快就闯出了名声。后来我才知道,他为什么要我进娱乐圈,他是想给我镀一层光环,然后把我送给别的男人。”
“我誓死不从,威哥很恼火,那天他动手打了我。我也彻底被他打醒,我答应他去陪一个老头子。但有条件,就是从此跟他一刀两断,如果他敢再逼我,我就去死。他知道我的性格,最后答应了我。”
“在我躺在那个老头子身下时,我就告诉自己,唐佳怡,从此以后,你什么都不用怕了。”
“失去了威哥的支持,我混得很不如意,但是不要紧,我有实力,有样貌,有手段。所以后来,一路睡过去,我还是照样红了起来。也就是在我红起来后,我认识了江晟铭。我知道我没有资格去做他的妻子,我也不会再去爱任何人,我这种人本来就已不配得到爱情。”
听着唐佳怡的述说,陈志凌心中生出无限的疼惜。唐佳怡继续说,娓娓的道来,就像是在述说别人的故事。“至少跟着江晟铭,我不需要再依靠其他人。我严守做一个情妇的本分,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更上得了床。”顿了顿,语气一转,道:“后来的事情,发生变化你也在场,我没想到他会把我看的这么低贱,竟然让我去陪那个岛国人睡觉。”
陈志凌心中一凛,不自禁的想起在北京那晚。那间酒吧里,他亲眼看到她那样决绝的神态,那样的语气。一想起,她的那些话就浮现在耳边。“没错,江晟铭,我就是一个表字。但我比你这个汉尖强,我就算是陪乞丐睡觉,也不会陪这个岛国鬼子。”
她内心的刚烈与珍贵,让陈志凌为之动容。
“陈志凌,我的身子太脏太脏了,我本就不该对你有任何想法的。”她眼里的泪花涌现,凄然一笑,挣开了他的怀抱,又拿起一瓶啤酒准备喝下去。
陈志凌夺过她的啤酒,抓住她的手,道:“唐佳怡,你看着我。”唐佳怡不解的看向他,眼神显得有些飘渺。
“我这个人,这双手,杀过的人不计其数,杀人全家的事情也干过。但是我问心无愧,我从不后悔我所做的事情。那么你觉得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唐佳怡微微一怔,道:“我听过你很多传闻,他们都说你是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心狠手辣,冷血变态。”顿了一顿,道:“但是我心里只记得,在北京,在那样的权势压迫下,你义无反顾的站了出来。你对许爽说,你喊我一声大哥,大哥怎么会不管弟弟。”
陈志凌心中感动,眼神真挚,道:“那你信不信我说的话。”唐佳怡点头,道:“你说什么我都相信。”
“在我心里,你比那些看起来光鲜的女人,珍贵,干净多了。如果我是早一年认识你,知道你的一切,说什么我也要你做我的妻子。”
唐佳怡娇躯颤抖,道:“你····那些不堪····我自己都没办法原谅自己。”顿了一顿,却含泪点头,道:“我相信你,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你绝不会来欺骗我。”
陈志凌将她搂进怀里,道:“忘记过去的一切,重新开始,唐佳怡,你可以做到的。我希望你能幸福!”
唐佳怡握住他的手,抬起头美眸凝视他,道:“陈志凌,今夜让我做你的女人好不好?就一夜,我不求别的,至少在以后的回忆里,回忆起来,还有这一夜可以回忆。”
陈志凌没有回答,他没有考虑,望着她娇美的容颜,丰润的红唇,低头吻了上去。唐佳怡脸上出现一丝激动欣喜,闭上了眼睛。
三天后的中午,阳光称得上毒辣。外面的热气,炎热已经让人不敢外出,全躲在家里享受清凉。
陈志凌一身雪白的衬衫,他坐在办公室的老板椅上,一脸的沉思。关于东盛成员慢慢分化出去的事情,已经在逐步进行。江云他们的掌控能力并没让陈志凌失望。
再过一个月,东盛的安排就会差不多,到时严密按照沈怜尘制定的撤退路线,偷渡出国。毕竟如果走正路出国,不够隐秘,万一被张美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这就是势力悬殊的差别,陈志凌这边伤透脑筋的事情,只因为沈门少主为了取悦男宠,随意的一句话。历史上,很多大事件,往往起因都很乌龙。沈门少主若是知道日后这个最强大的敌人就是这般诞生,他一定也会觉得人生充满了狗血。
出了国后,再也不会与唐佳怡有什么交集。那一夜的风流也将是最终的记忆。对于唐佳怡,陈志凌有深深的歉意,他很想给她承诺,保证,但是许了承诺就要做到。做到了后却是对不起叶倾城。
他永远都不会去伤害叶倾城,一夜的风流,是还唐佳怡一个心愿,他真的做不到那么绝情,拒绝她那么卑微的请求。
心中对唐佳怡,不可否认的是有爱意,有疼惜的。
面对叶倾城,陈志凌忍不住感到很愧疚。突然暗自一凛,心道:“必须斩掉所有的负面情绪,否则会影响心境,损坏修为。”沈怜尘的修为就是说斩掉什么情绪,就真能斩掉。现在陈志凌连凌云大佛都能融入,何况是这件事情,当下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心神空明。仿佛内心中挥起了一把慧剑,斩掉了关于唐佳怡的一切。再度睁开眼时,从容,沉静,掌控一切的气势又恢复到了他身上。
沈门的家族生意做的太大,国内,他们垄断了很多行业。闻名国内的红顶商人刘景明,旗下的影视公司在国内首屈一指,他还涉足了房地产业,超市,餐饮。每一个行业,刘景明都是其中的翘楚,据传他的身价已经上了百亿。但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只是沈门的一个小小的堂主。而且是毫不起眼的堂主。
他的身价,财产自然也不会是他的。他刘景明充其量就是个代理人。
沈门在许多重要的省城都有一个根据地,为沈氏集团。
沈门的地下力量是他们雄霸天下的关键,其三千白袍个个都是暗劲以上的高手,精通枪械,爆破。有的甚至是化劲巅峰的高手。他们一旦聚集在一起作乱,能轻易毁灭地方部队,打下一座城池。他们若分散开,纵入全国,那么国家绝对不死也掉下一层皮。
想一想,三千个类似陈志凌的高手,手持枪械,那是什么样的境况。
然而三千白袍如果说可怕,但与沈门的少主的光明甲成员比起来,则就是不值一提。
三千白袍堪惊世,不敌一支光明甲!
光明甲成员一共五人,沈少是首领。光明甲的成员出任务时,一身银色皮甲,所以被称作为光明甲。在许多小国家的政权变动上,身穿光明甲的恶魔于枪林弹雨中取敌首级,从容离去的事迹数不胜数。光明甲成员只在传说中,从未在国内正式出过任务,也没有人知道他们实力到底多强,多厉害。
尽管沈门纵横国内国外,无人敢阻,沈门的威名在全世界的范围内,都有很大的影响力。但是沈少以及他的光明甲却从无人真正见到过,神秘,强大,恐怖,这是外界对他的一致印象。
沈门目前的事务由沈老太爷的养子沈远星主持。
沈远星年方四十,板寸头,国字脸,常年穿一身黑色中山装,显得严肃而古板,相貌普通到有点丑陋。
下午时分,阳光炽热起来。一辆黑色宾利平稳行驶在一条花园式的林荫道路上,车里,沈远星一身严肃的中山装。这样的热天,他穿着这身衣服显得怪异,更怪异的是,他从不会流汗。
如果让陈志凌看见,一定会失色。因为沈远星显然已经是丹劲的修为。
黑色宾利开进了一栋庄园,这庄园里,平整的草地上鲜花绽放,喷水池喷出湛蓝的水珠。另一边有私人飞机场,有高尔夫球场,地势宽广。庄园里的建筑复古的皇宫式建筑,红墙碧瓦,正大门上刻着鎏金大字,沈门。
进入庄园的入口上,有两名荷枪实弹的白衣人把守。这两个白衣的修为都在化劲以上。旁边有一石碑,石碑上刻着几个触目惊心的大字。“擅入者死!”
无论是谁,不经允许,胆敢进入,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