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顾永旦很是心动,可看着孩子那么娇小,他生怕自己粗手粗脚弄疼了它。
顾婆子推开他,嗔了他一眼,笑骂起来,“野猪都敢打!竟连个孩子都不敢抱!瞧你那点出息!”
顾永旦被骂也不生气,反而乐呵呵地守在旁边,看着怀中的孩子。
就在这时,门外进来好几个人,有男有女,为首的中年男人正是族长,那双小眼睛里迸发着灼热的亮光,眼巴巴地看过来,“生了?男娃还是女娃?”
顾婆子抱过来,喜滋滋地咧嘴笑,“老头子,是个男娃!这可是咱们家第三代男丁。”
族长仰天大笑,捋了捋胡子,“好!这是咱们顾家第十一代长孙,可喜可贺呀。”
等他笑罢,顾婆子笑眯眯地道,“都是大嫂的功劳。旦儿去找刘婆子,才知道她被县令夫人请去了。没办法我只好找大嫂帮忙。老头子,你可要好好谢谢大嫂。”
族长这才注意到林云舒立在一旁,她神色淡漠,端的是世家小姐的风范。
族长走近,冲她长长作了个揖,又从怀里取出一个红封双手奉上,“多谢大嫂!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林云舒推让一番,见他坚持,这才收了。她看了眼外面的天色,这才注意到夕阳已落。该回家了。
族长送她出来,笑道,“大嫂,三日后洗三礼,还请您帮忙。”
洗三礼?林云舒没做过,但问人总能知道的,点头说好。
第2章
林云舒揣着红封到了家。
大儿媳妇严春娘已经将饭菜做好了。
严春娘见婆婆一人回来,忙上前,关切地问,“娘,您好点了吗?”
林云舒点头,“好多了”,她看了眼静悄悄的屋子,好奇起来,“他们呢?”
农忙是最累的,尤其是古代全用人工收割。怎么连饭也不知道回来吃呢?
严春娘扶着林云舒坐下,“他们去找您了。”
林云舒上学时就听老师说过,古人特别重孝道。
原身出身世家,素日最重规矩,吃饭也是如此。长辈没有上桌,他们就不能吃饭。否则就是不孝。
林云舒抬了抬手,“那你站在村中那条道上,把他们全都叫回来吧。”
严春娘出身农家,虽然不是泼妇,但也不是那种笑不露齿的大家小姐,在路中央喊几嗓子对她而言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严春娘听后眼睛都瞪圆了,显然没想到婆婆会让她这么做。刚嫁进来,婆婆就给她立了不少规矩,其中有一条就是没有十万火急之事不能随意喊叫,要注意分寸。
可现在婆婆居然让她站在村口喊人,这……
“快去吧。我都饿了。”林云舒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随口找了个理由。
听到这话,严春娘也不敢耽搁,立即起身出去。
林云舒将族长给的红封拿出来,解开一看,居然有一百文。
可别小看这一百文,购买力大的很,这年头一亩良田也才七八两银子。
林云舒所有家当都藏在她房间那口大箱子里,她按照记忆取出一个古色古香的匣子。
打开来,里面摆着五个小银锭,每个一两重。
剩下都是铜钱,麻绳串在一起,一百为一串,足有三串,还有些零散。
这些银锭都是有大用的,要给老二娶妻,给小四念书。只是这些钱远远不够。
林云舒摸着匣子,暗暗思索接下来该怎么过时,门外有人喊她,“娘,我回来了!”
这是老三的声音,只有他才会大嗓门喊人。林云舒也顾不得多想,将怀里的红封放到匣子里,重新将匣子摆到箱内。
出来后,院子里站着四个男人,都是原身的儿子。
老大顾永伯,今年二十一岁,性子很是憨厚老实,娶妻严春娘,性子跟他另无二致;老二顾永仲,今年十八岁,读过几年书,脑子虽聪慧却不喜欢读书;老三顾永苏,今年十六岁,性子大大咧咧,还有点急躁;老四顾永季,今年十三岁,正在读书,平日里少言寡语。
其实按照古代排行应该是“伯仲叔季”来排,可为避母亲名讳,老三的顾永叔就换了相近的顾永苏。
小时候,原身用“大郎、二郎”来称呼,大了就直接叫“老大、老二”了。
她刚出来,老三就迫不及待上前搀扶她,眼里全是好奇还夹着兴奋,“娘,我刚才听人说,你晌午给永旦嫂接生了?真的假的?”
林云舒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招呼他们坐下吃饭。
虽然已至黄昏,但外面还有些亮光,为了节省灯油,饭桌便摆在外面。
等人都坐下,林云舒看了对面五人,明明已经很饿了,但脊背却挺得直直的。
林云舒先举了筷子,“吃饭吧!”
其他人跟在后面动起来,老三却没拿筷子,眼巴巴扯着亲娘的袖子催促道,“娘,你快说呀。你是不是给永旦嫂接生了?”
林云舒点头。
老三顿时乐开了花,“娘,你真是太厉害了。”
林云舒看了眼西边那颗咸蛋黄,提醒他,“快点吃吧。天就要黑了。”
到底是女人生孩子,老三一个大男人也不好再刨根问底,捡起桌上的筷子吃起来。
他们晚饭吃的是面条,除了林云舒碗里的是白花花的细面,其他人都是灰黑色粗面,看样子都是杂粮。
这也就罢了,她碗里居然有个煎鸡蛋。
林云舒心中长叹一口气,她有多少年没有被人特殊对待了。
小时候家境不好,父母担心她营养不良长不高,倒油在锅里煎个鸡蛋放到她碗里。
虽然只是一个鸡蛋,她却能从中感受到父母那浓浓的爱意。
只可惜,她研究生毕业,父母意外出了车祸,齐齐撒手离她而去,之后她就独自一人生活了。
这鸡蛋跟小时候那个一样齐整,白嫩的蛋白,金色的蛋黄,底下的皮焦黄酥脆,隐约还能看到油光。
穿越后,她年纪虽添了不少,但她却不那么孤独了。
吃了几口,缓解肚中的饥饿,老大这才注意到母亲几乎没怎么动筷子,以为她胃口不好,声音温暖带着几分关切,“娘,你感觉怎么样?头还晕吗?”
林云舒怔了怔,这才想起他是问自己还中不中暑,笑了笑,“没事,我好多了。”
老大信以为真,老二却以为亲娘是在宽慰大家,扭头吩咐老三,“明天你早点起,到河里摸条鱼,让大嫂炖碗鱼汤给咱娘补补身子。”
老三嗤了一声,挥了挥手,“不用等到明天,吃完饭还要下地,咱们经过河边,我去下个篓子,收工经过准能逮到。”
小四眨巴着大眼睛,小大人似的蹙眉头,好奇问道,“鱼不睡觉吗?”
老三问他问住,挠了挠头发,暗自想着,人要睡觉,鱼也睡觉的吧?他呆呆地道,“是哦。”
老二无奈摇头,拍了下他的后脑勺,“明早你去收篓子不就行了。”
老三拍开他的手,瞪他一眼,“别拍我!本来就够笨的了,你还拍。”
严春娘噗嗤一声乐了,很快察觉到婆婆视线落过来,脸色涨得通红,差点被嘴里的面条呛到气管。老大忙给她拍背顺气,嘴里责备着,“你小心点,吃饭也能呛着!”
林云舒移开视线,看向老二他们几个,“天都黑了还要割麦子吗?”
原身记忆里,晚上确实要割麦子,只是晚上那么多蚊子,还不把他们吃喽?
老二很自然地道,“当然了。晚上割麦子凉快。白天太阳太晒了,根本割不了几亩。”
老三跟着一块符合,“对啊,三十亩呢。要是碰上下雨天,那粮食就得扔地里了,得赶紧收上来。”
三十亩地,白天黑夜地割,老大和老三一天能割两亩,老二和严春娘能割一亩半,小四能割一亩,算下来要四天才能割完。
听他们说话的功夫,林云舒眼尾注意到严春娘已经恢复平静。哎,看来她还挺怕自己的。
想想也是,本朝以孝治天下,孝字压头,顶撞父母就是不对,再加上她嫁进来已经两年,却连个孩子也没怀上,没有底气,可不就得怕婆婆吗?
她收回视线,嘱咐其他人,“那你们套上长衫,注意别被蚊子咬了,累的话就回来。粮食虽重要,但身体更重要。”
一家吃完饭,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严春娘要收拾碗筷,林云舒阻止了,“行了,我来收拾,你们早去早回。”
林云舒没想跟他们一块下地,心疼他们是真,但她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无认是她还是原身都不是干农活的料,她还是不添乱了。
收拾碗筷的时候,大拇指不小心被饭桌上的木刺扎了一下,流了几滴血。
这木刺有些大,一拔就掉,但这饭桌真该换了,用了十几年了,上面的清漆都磨没了,粗糙得很。
她洗好碗筷,拿着蒲扇在院子里乘凉。
农村的夜晚漆黑一片,唯有天上那亮晶晶的星星,像一颗颗钻石闪烁在青色的天空上。大地已经沉睡了,静谧无声,除了微风轻轻地吹着,便只能偶尔听到树上知了欢叫,青蛙呱呱声,以及虫鸣声,宛如一个交响乐园,时不时还夹杂着几声狗吠和鸡鸣。
林云淑坐在凳子上琢磨怎么带领全家过上好日子。
她的职业不错,在这个年代很有优势,可以重新捡起来。
只是原身有一双小脚,嫁人后,脚就放了,但还是比乡下妇人小了一截,目测只有三十码,走起路来颠颠的,有种随时会倒下的错感。
再说她也不是王婆作不了自卖自夸那一套。看来还是要找个人,帮她尽快扩大知名度,让十里八乡都知道她会接生。
林云舒摇着蒲扇,暗自思量,突然脖间一阵滚烫。她探手去摸,这才察觉到自己脖子上挂着一个玉葫芦。
这是原身从娘家带来的东西,虽然不大,却是祖母绿色,质地细腻,无暇剔透,绝对是上等美玉。
只是这温度有些不正常,好玉应该可以养生,有书记载,玉石有“除中热,解烦懑,助声喉,滋毛发,养五脏,安魂魄,疏血脉,明耳目”等诸多功效。这炎热天气,它不仅不除热,还变得滚烫起来,着实有些奇怪。
林云舒解了玉葫芦,大拇指和食指来回摸一遍都没发现有什么蹊跷,一抬眼却着实吓了她一大跳。
刚刚还是黑夜繁星,农家小院,现在却是亮如白昼,周围一片白茫。空气里也没有夏天特有的燥热,反倒清凉得很。
这是什么地方?
第3章
林云舒又看了眼手中的玉葫芦,来回翻转一次,一抬头发现自己又重新回到了农家小院。
这……这玉葫芦该不会是书里所说的空间吧?
她上大学时常常看小说打发时间,其中就有几本带空间的小说。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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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婆子推开他,嗔了他一眼,笑骂起来,“野猪都敢打!竟连个孩子都不敢抱!瞧你那点出息!”
顾永旦被骂也不生气,反而乐呵呵地守在旁边,看着怀中的孩子。
就在这时,门外进来好几个人,有男有女,为首的中年男人正是族长,那双小眼睛里迸发着灼热的亮光,眼巴巴地看过来,“生了?男娃还是女娃?”
顾婆子抱过来,喜滋滋地咧嘴笑,“老头子,是个男娃!这可是咱们家第三代男丁。”
族长仰天大笑,捋了捋胡子,“好!这是咱们顾家第十一代长孙,可喜可贺呀。”
等他笑罢,顾婆子笑眯眯地道,“都是大嫂的功劳。旦儿去找刘婆子,才知道她被县令夫人请去了。没办法我只好找大嫂帮忙。老头子,你可要好好谢谢大嫂。”
族长这才注意到林云舒立在一旁,她神色淡漠,端的是世家小姐的风范。
族长走近,冲她长长作了个揖,又从怀里取出一个红封双手奉上,“多谢大嫂!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林云舒推让一番,见他坚持,这才收了。她看了眼外面的天色,这才注意到夕阳已落。该回家了。
族长送她出来,笑道,“大嫂,三日后洗三礼,还请您帮忙。”
洗三礼?林云舒没做过,但问人总能知道的,点头说好。
第2章
林云舒揣着红封到了家。
大儿媳妇严春娘已经将饭菜做好了。
严春娘见婆婆一人回来,忙上前,关切地问,“娘,您好点了吗?”
林云舒点头,“好多了”,她看了眼静悄悄的屋子,好奇起来,“他们呢?”
农忙是最累的,尤其是古代全用人工收割。怎么连饭也不知道回来吃呢?
严春娘扶着林云舒坐下,“他们去找您了。”
林云舒上学时就听老师说过,古人特别重孝道。
原身出身世家,素日最重规矩,吃饭也是如此。长辈没有上桌,他们就不能吃饭。否则就是不孝。
林云舒抬了抬手,“那你站在村中那条道上,把他们全都叫回来吧。”
严春娘出身农家,虽然不是泼妇,但也不是那种笑不露齿的大家小姐,在路中央喊几嗓子对她而言也不是什么难事。
但严春娘听后眼睛都瞪圆了,显然没想到婆婆会让她这么做。刚嫁进来,婆婆就给她立了不少规矩,其中有一条就是没有十万火急之事不能随意喊叫,要注意分寸。
可现在婆婆居然让她站在村口喊人,这……
“快去吧。我都饿了。”林云舒当然知道她在想什么,随口找了个理由。
听到这话,严春娘也不敢耽搁,立即起身出去。
林云舒将族长给的红封拿出来,解开一看,居然有一百文。
可别小看这一百文,购买力大的很,这年头一亩良田也才七八两银子。
林云舒所有家当都藏在她房间那口大箱子里,她按照记忆取出一个古色古香的匣子。
打开来,里面摆着五个小银锭,每个一两重。
剩下都是铜钱,麻绳串在一起,一百为一串,足有三串,还有些零散。
这些银锭都是有大用的,要给老二娶妻,给小四念书。只是这些钱远远不够。
林云舒摸着匣子,暗暗思索接下来该怎么过时,门外有人喊她,“娘,我回来了!”
这是老三的声音,只有他才会大嗓门喊人。林云舒也顾不得多想,将怀里的红封放到匣子里,重新将匣子摆到箱内。
出来后,院子里站着四个男人,都是原身的儿子。
老大顾永伯,今年二十一岁,性子很是憨厚老实,娶妻严春娘,性子跟他另无二致;老二顾永仲,今年十八岁,读过几年书,脑子虽聪慧却不喜欢读书;老三顾永苏,今年十六岁,性子大大咧咧,还有点急躁;老四顾永季,今年十三岁,正在读书,平日里少言寡语。
其实按照古代排行应该是“伯仲叔季”来排,可为避母亲名讳,老三的顾永叔就换了相近的顾永苏。
小时候,原身用“大郎、二郎”来称呼,大了就直接叫“老大、老二”了。
她刚出来,老三就迫不及待上前搀扶她,眼里全是好奇还夹着兴奋,“娘,我刚才听人说,你晌午给永旦嫂接生了?真的假的?”
林云舒没有回答他的问题,招呼他们坐下吃饭。
虽然已至黄昏,但外面还有些亮光,为了节省灯油,饭桌便摆在外面。
等人都坐下,林云舒看了对面五人,明明已经很饿了,但脊背却挺得直直的。
林云舒先举了筷子,“吃饭吧!”
其他人跟在后面动起来,老三却没拿筷子,眼巴巴扯着亲娘的袖子催促道,“娘,你快说呀。你是不是给永旦嫂接生了?”
林云舒点头。
老三顿时乐开了花,“娘,你真是太厉害了。”
林云舒看了眼西边那颗咸蛋黄,提醒他,“快点吃吧。天就要黑了。”
到底是女人生孩子,老三一个大男人也不好再刨根问底,捡起桌上的筷子吃起来。
他们晚饭吃的是面条,除了林云舒碗里的是白花花的细面,其他人都是灰黑色粗面,看样子都是杂粮。
这也就罢了,她碗里居然有个煎鸡蛋。
林云舒心中长叹一口气,她有多少年没有被人特殊对待了。
小时候家境不好,父母担心她营养不良长不高,倒油在锅里煎个鸡蛋放到她碗里。
虽然只是一个鸡蛋,她却能从中感受到父母那浓浓的爱意。
只可惜,她研究生毕业,父母意外出了车祸,齐齐撒手离她而去,之后她就独自一人生活了。
这鸡蛋跟小时候那个一样齐整,白嫩的蛋白,金色的蛋黄,底下的皮焦黄酥脆,隐约还能看到油光。
穿越后,她年纪虽添了不少,但她却不那么孤独了。
吃了几口,缓解肚中的饥饿,老大这才注意到母亲几乎没怎么动筷子,以为她胃口不好,声音温暖带着几分关切,“娘,你感觉怎么样?头还晕吗?”
林云舒怔了怔,这才想起他是问自己还中不中暑,笑了笑,“没事,我好多了。”
老大信以为真,老二却以为亲娘是在宽慰大家,扭头吩咐老三,“明天你早点起,到河里摸条鱼,让大嫂炖碗鱼汤给咱娘补补身子。”
老三嗤了一声,挥了挥手,“不用等到明天,吃完饭还要下地,咱们经过河边,我去下个篓子,收工经过准能逮到。”
小四眨巴着大眼睛,小大人似的蹙眉头,好奇问道,“鱼不睡觉吗?”
老三问他问住,挠了挠头发,暗自想着,人要睡觉,鱼也睡觉的吧?他呆呆地道,“是哦。”
老二无奈摇头,拍了下他的后脑勺,“明早你去收篓子不就行了。”
老三拍开他的手,瞪他一眼,“别拍我!本来就够笨的了,你还拍。”
严春娘噗嗤一声乐了,很快察觉到婆婆视线落过来,脸色涨得通红,差点被嘴里的面条呛到气管。老大忙给她拍背顺气,嘴里责备着,“你小心点,吃饭也能呛着!”
林云舒移开视线,看向老二他们几个,“天都黑了还要割麦子吗?”
原身记忆里,晚上确实要割麦子,只是晚上那么多蚊子,还不把他们吃喽?
老二很自然地道,“当然了。晚上割麦子凉快。白天太阳太晒了,根本割不了几亩。”
老三跟着一块符合,“对啊,三十亩呢。要是碰上下雨天,那粮食就得扔地里了,得赶紧收上来。”
三十亩地,白天黑夜地割,老大和老三一天能割两亩,老二和严春娘能割一亩半,小四能割一亩,算下来要四天才能割完。
听他们说话的功夫,林云舒眼尾注意到严春娘已经恢复平静。哎,看来她还挺怕自己的。
想想也是,本朝以孝治天下,孝字压头,顶撞父母就是不对,再加上她嫁进来已经两年,却连个孩子也没怀上,没有底气,可不就得怕婆婆吗?
她收回视线,嘱咐其他人,“那你们套上长衫,注意别被蚊子咬了,累的话就回来。粮食虽重要,但身体更重要。”
一家吃完饭,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严春娘要收拾碗筷,林云舒阻止了,“行了,我来收拾,你们早去早回。”
林云舒没想跟他们一块下地,心疼他们是真,但她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无认是她还是原身都不是干农活的料,她还是不添乱了。
收拾碗筷的时候,大拇指不小心被饭桌上的木刺扎了一下,流了几滴血。
这木刺有些大,一拔就掉,但这饭桌真该换了,用了十几年了,上面的清漆都磨没了,粗糙得很。
她洗好碗筷,拿着蒲扇在院子里乘凉。
农村的夜晚漆黑一片,唯有天上那亮晶晶的星星,像一颗颗钻石闪烁在青色的天空上。大地已经沉睡了,静谧无声,除了微风轻轻地吹着,便只能偶尔听到树上知了欢叫,青蛙呱呱声,以及虫鸣声,宛如一个交响乐园,时不时还夹杂着几声狗吠和鸡鸣。
林云淑坐在凳子上琢磨怎么带领全家过上好日子。
她的职业不错,在这个年代很有优势,可以重新捡起来。
只是原身有一双小脚,嫁人后,脚就放了,但还是比乡下妇人小了一截,目测只有三十码,走起路来颠颠的,有种随时会倒下的错感。
再说她也不是王婆作不了自卖自夸那一套。看来还是要找个人,帮她尽快扩大知名度,让十里八乡都知道她会接生。
林云舒摇着蒲扇,暗自思量,突然脖间一阵滚烫。她探手去摸,这才察觉到自己脖子上挂着一个玉葫芦。
这是原身从娘家带来的东西,虽然不大,却是祖母绿色,质地细腻,无暇剔透,绝对是上等美玉。
只是这温度有些不正常,好玉应该可以养生,有书记载,玉石有“除中热,解烦懑,助声喉,滋毛发,养五脏,安魂魄,疏血脉,明耳目”等诸多功效。这炎热天气,它不仅不除热,还变得滚烫起来,着实有些奇怪。
林云舒解了玉葫芦,大拇指和食指来回摸一遍都没发现有什么蹊跷,一抬眼却着实吓了她一大跳。
刚刚还是黑夜繁星,农家小院,现在却是亮如白昼,周围一片白茫。空气里也没有夏天特有的燥热,反倒清凉得很。
这是什么地方?
第3章
林云舒又看了眼手中的玉葫芦,来回翻转一次,一抬头发现自己又重新回到了农家小院。
这……这玉葫芦该不会是书里所说的空间吧?
她上大学时常常看小说打发时间,其中就有几本带空间的小说。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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