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外挂,了解一下_72
  狐狸面具阻挡了秦珩亮灿灿的目光,全书斋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有些可惜,这只面具上的画工惟妙惟肖,加了朱砂的两只眼睛被重点描绘,勾勒出一个略显嫣然的弧度,这弧度蔓延向上,同一只眼睛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个繁复的花纹,将面具的半边脸串接在一起,占据了狐狸耳朵小小的,直愣愣地竖在头顶,添加了几分可爱,在面具的正偏上的位置,用金粉混着朱砂点缀着精巧的花纹,同右半边脸的复杂花纹照相辉映。
  这只面具做成遮盖半面的样式,扣在秦珩的脸上,显得他的脸更加小巧了。不过配上他今天穿的明艳的衣衫,倒是意外的合适。
  全书斋就是一愣,然后忍不住赞叹道,“小珩戴这只面具实在是太合适了,好看极了。”他抚摸着面具的边缘,就像透过面具触到对方的脸一样,充满了自己都不曾察觉的柔情,“这只面具也算不枉被制作出来。”
  秦珩闻言抬头,因为被扣着面具,视线遭到阻隔,只能透过狐狸面具的眼睛看到他正前面的全书斋,这一看,就让他捕捉到了那一丝还没散去的柔情,他明显一愣。
  ……虽然他没谈过恋爱,但这是看朋友的眼神……吗?
  全书斋向来会说话,不是恭维,而是跟他聊天谈话的确是个不错的体验,之前一见面,就被尚书府两位当家接纳,可不是什么容易的事,虽然有他是秦珩好友的加成,但有的时候,自家儿子的好友这个身份,反而会得到来自父母更多的考量,所以全书斋能做到让他们第一面就很喜欢,实力可见一斑。
  这个实力叫哄人的实力。
  之前秦珩还没有太大的体会,然而就在街上,就在这个不起眼的摊贩前,秦珩心里一动,明白了他招人喜欢的原因。
  ——实在是,一脸真诚的神情,闪闪发光的眼睛,再加上情不自禁的溢美之词,让他也不能免俗地开怀。
  所以露在外面的唇角,就缓缓勾起一个美好的弧度,哪怕透着面具的眼睛,看不清秦珩的眸子,但全书斋就是忍不住,跟着笑了,他道,“这个面具当做今天的礼物送给你好不好?”
  听了这话,秦珩还没做声,一旁好像个隐形人的摊主终于有话说了——天知道他可不是想沉默的,实在是这两位客人之间的气氛让他插不进去,心里竟然有种一说话就是在破坏什么的感觉。所以在这位客人拿起面具时,他就应该尽快给这个面具想好美好的词汇卖出去,还是凭着良心保持了沉默。
  这会儿听到了这儿,终于忍不住了,“您的眼光真是太好了,这个面具是独一份,本来不想卖的,不过这位小公子戴着实在太好看了,我就破例卖给您。”
  全书斋痛快地掏钱,秦珩没说话,但也觉得摊位老板的话太夸张,或者说,为了卖东西说的都有些夸张。
  摊位老板好像知道他们想什么似的,一边接钱,在翻找零钱的时候语气认真道,“您还真别不信,就是这个面具让我认识我家婆娘。”
  全书斋听着笑了,对摊位老板道,“那可真是帮了大忙了,我也遇到了。”说完拉着沉默的秦珩就走,钱也不要了。
  ……遇到啥?摊位老板愣了愣,才发现人已经走远了。
  第54章.游记
  一路上,秦珩将那面具摘下来拿在上把玩,一边拿眼睛悄摸摸的瞅全书斋。
  越来越多的肢体接触,口头夸奖,更甚是那个明显的眼神,秦珩只是迟钝,他不傻,之前没有往这方面想,这会儿被全书斋最后一句话惊醒,竟像是开了窍,猛然间把全书斋所有的异常都联系了起来。
  说实话,在他死去的前世,对全书斋的了解并不多,别看他家里有一排排武侠小说,导致他穿越的契也在这里,但其实他根本就没有看过几本,能有那么多书,完全是为了讨他妹妹的欢心,之前没有说,他除了有一对会对他冷暴力的父母外,还有一个得了先天心脏病的妹妹,真正爱武侠的是妹妹,因为先天心脏病,妹妹不能跑不能跳,所以格外向往武侠小说里的飞檐走壁,快意恩仇,然而最终她的花期绽放在将要成年的那一年。
  那些书最开始就是为了妹妹买的,后来妹妹不在了,为了不触景伤情,他更是翻都没翻过,也就是知道几个著名的人物罢了。
  而对于全书斋,秦珩完全是来到这个世界之后才慢慢熟悉的,他对他最大的一个印象就是风流,就和陆小凤一个德行,虽然他并没有真正地看到过全书斋去撩拨姑娘,但固定思维已经存在了,这才对全书斋之前的动作并没有多想。
  谁能想到号称爱红颜的全书斋有一天会对蓝颜心动呢?
  心里有了怀疑,接下来的相处,秦珩处处留心观察,在抛去障目的叶片后,他很轻易地就察觉到了全书斋对自己的脉脉情意。
  世人都说无法掩饰的有件事,咳嗽,贫穷,和爱。
  上辈子的秦珩是个单身狗,完全达成了母胎单身二十年的成就,所以忽然发现有个人暗恋自己,或者说暗恋的这么登堂入室,明目张胆,也是个很新奇的体验了。
  默默忽视了刚发现这个事情后陡然提速的心跳,秦珩在心底嘀咕:反正你又没表白,我就当做不知道也是很正常的事吧。这么想着的秦珩,美滋滋地攥紧了里的狐狸面具,在全书斋再一次的催促,加快了脚步。
  他们在一家路边的馄饨小摊前停下了脚步,这是个不起眼的地方,虽然是路边,但是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一个写的招牌立在摊位旁边,现在正值正午吃午饭的时候,几步开外,已经有人在排队了,秦珩瞧着招牌默默咽口水,对全书斋说,“这家是京城的老字号了,他家的馄饨皮薄馅大,鲜美多汁,别提多好吃了,赶上饭点排队的人能拉好长的队伍。”说着示意他看前面长长的队伍。
  全书斋闻言弯了弯眉眼,不用秦珩继续说,就道,“你找个地方坐着,我去排队。”说着就顺着队伍走了过去。
  在外头声名显赫的全书斋,在这个毫不起眼的小摊子前,褪去了血雨与腥风,跟京城的老百姓一样,乖乖地捧个碗,就为了排到一碗秦珩说非常好吃的馄饨。
  被留在原地的秦珩愣了一下,就是这么平常的一件事,却搅得他心湖一动,这会儿,他才真的有了“全书斋喜欢我”这个认知,喜欢与否,是从细节处就能看出来的,秦珩站在原地,自然下垂的下意识地抬起,按在胸口处,就像是要把砰砰直跳的心脏给按回去一样。
  最后这碗馄饨,他们还是吃到嘴里了,因为秦珩拖后腿,他们并没有在火热的摊位上找到有空闲的位置,于是两个人捧着店家友情发放的小碗,蹲在路边,你一口我一口的将碗里的馄饨吃了个干净。
  热气蒸腾而起,模糊了彼此的距离,他们肩膀碰着肩膀,并排蹲在一起,明明正处深秋,凉风还时不时地刮过衣角,秦珩和全书斋却生生吃出了满身热汗,碗里只剩下最后一只馄饨的时候,全书斋仗着挨得近,一抻头,拿出了十二分的功夫,将秦珩刚在碗里捞出来的馄饨叼走了,还意犹未尽地将舌尖蹭过勺底,被秦珩看个分明。
  后者就反应不及地瞧着他吃得眉开眼笑,一个馄饨而已,面目表情却享受的好像是美味大餐的滋味儿。
  见秦珩目瞪口呆地看着,全书斋舔了下嘴唇,注视着他咧嘴一笑,“味道不错。”也不知是说他嘴里的馄饨,还是别的什么。
  然后全书斋就眼睁睁地看着秦珩侧过头的耳朵尖,渐渐漫上了火辣辣的红,仿佛火烧一般,立刻顺着耳朵蔓延到了白皙的脖颈,在明晃晃的日头下显眼的要命,至少全书斋的眼里心里,装不下别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