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剑三]明眸善媚_124
邀月沉吟了许久,突然道:“你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让我放过他们。”
“这倒是真的。”明媚笑道:“毕竟我也是收了钱的,总归要把人保下来的,不然以后谁还找我做买卖不是。”
邀月没在说什么,直接转身走了。
陆小凤这才彻底的松了口气,“这就完了?”
“不然还有什么?”明媚反问道。
的确,不然还能有什么。
打又打不过,明媚又给了那么好的一个理由,邀月完全没理由在这里继续死磕。至于她后续会不会反悔再找江枫的麻烦,只要过了今天,江枫同他的结拜大哥燕南天接上头,还当真不会太怕移花宫。
到此时,江枫和花月奴二人才有了一种逃出升天的感觉。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江枫立即道。
明媚挥了挥手,“不必,我也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说来这才不过半个时辰,我就已经赚了这么一大袋的明珠,说出去还要羡慕死不少人呢。”
江枫苦笑了声,“若换了旁人,便是再多十倍的钱,恐怕也绝对不敢插手。”
明媚笑了笑,又道:“我也没少说你们的坏话,只要你们不介意就好了。”她指的自然是之前一脸笃定江枫和花月奴不会幸福,会变成怨偶的话。
“那些都是用来说给邀月听的,我们都懂。”江枫道。
“对的。”花月奴也道:“我们二人互相了解,他自是懂我不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不会因为他没了家财就会如何。”
江枫也道:“我自是懂你,也知道你并非是同她们一般只是看中我的这张脸,就算我长得极老极丑,你也依旧是爱我的。”
他二人一副情深意重的模样,明媚的表情却突然变得十分奇怪。
江枫自是注意到她的不妥,当即问:“明姑娘,可是有什么事?”
“没有。”明媚摇了摇头,缓缓道:“我只是有些奇怪,看中一个人的脸很不正常么?”
“脸乃皮相,爱一个人自然不会只是看脸。”江枫道。
明媚却说:“但长得难看,没有权势,连半点吸引对方的资本也没有,便是你的性情再被对方喜爱,也不会被知晓。例如你没有这般容貌,是根本不会被邀月救回来,也绝没有机会认识花月奴。”
“即便有幸得见,也可能只是目光交错,变成一个根本不会被注意到的路人。”
江枫愣了一瞬,尚还没想到要如何反驳,明媚已经又说:“像是富家千金爱上穷小子的故事不是没有,但也并非只有那样的爱情才叫爱情。更多的爱情不就是生活,就是普普通通,首先对方要有吸引到你的地方,其次才能互相了解,进而爱上。”
“姑娘说得也有些道理。”江枫苦笑道:“只是……像邀月宫主那般……”
“个人性格不同而以,她固然有错,你自己也定未与她说清楚。至少刚才那翻看脸与否的话是绝对没说,只自以为她一定是喜欢你的脸。但你不提,又怎知他不喜欢你的人,只喜欢你的脸?”明媚说。
江枫愣了一瞬:“这……”
“事已至此,多想这些无益,还是赶紧走吧!”
明媚说完便率先朝前走去。
陆小凤和全书斋默默的跟在身后不说话,只因他们觉得不论说什么,可能都会被明媚牵过话头埋汰几句。对于他们二人的浪子行为,明媚可是一向看不惯的,所以在这时候,他们也绝不会上去讨嫌。
他们又护送了江枫一段路程,在其被燕南天接走之后便回了客栈。
陆小凤边走边道:“我还以为你会再为你的客栈揽一个客人呢。”
“其实也不亏。”全书斋在一旁说:“有江枫在,想必会吸引很多的女侠来住店。”
明媚扫他一眼,突然道:“我把无花绑到客栈,不是也有这样的效果。”这般说着,她竟觉得这是个相当好的主意。
至于正主无花……
陆小凤和全书斋同情的看了他一眼,自求多福吧兄弟。
那边明媚其实也不是没想过将江枫拉来客栈,毕竟以她给的条件,江枫夫妇想必是极有愿意的。但是她心里总觉得有些不舒服,哪怕理智上知晓这件事情不能怪他们,心里上还是有些奇怪的别扭感。
邀月毕竟救了江枫,有救命之恩,而花月奴是邀月的属下,在这个年代,她是应该忠于宫主的。
就这么两个人,竟然就那么混在了一起。
观看整件事情,再看邀月的脾气性格,想必很多人都能理解江枫的做法,但他显然没将自己摘干净就又招惹了其他女人。再看花月奴,似乎她追求爱情并没有什么错,但爱情的地位真的可以高过一切么。
高过亲情,高过友情,高过所谓的主仆?
邀月毕竟是宫主,在移花宫她是所有人的主人,所有人都要唯她的令是从。便是怜星喜欢江枫,也只敢暗暗的看着,但花月奴却偏偏挖了这个墙角。
因为邀月的性格与实力,让人很难觉得这件事情他们有错,但不代表就对了。
如果把邀月换成一个相对弱势,并不能替自己讨回公道的人。
试问如果你十分喜欢一个人,你的朋友也知道你喜欢他,甚至或许还给你出过主意怎么追人,但偏偏……对方又暗中同那人有所联系,并心意相通在一起了,给你一个我们是真心相爱的理由……
……
所以哪怕江枫和花月奴看起来性格脾气人品都还算是不错,但有了这件事情明媚到底心下有个疙瘩。所以她愿意帮他们一把,却不会将所有的麻烦全部解决完,也不会邀他们住进客栈。
总觉得……她的客栈养不起这种爱情至上的人,万一哪天他们又看上了别人怎么办?
☆、第95章
他们离开客栈时,大智大通自然跟在了后面,一行四人一猫瞬间就多了一人,还是一个累赘。
如此速度自然慢了下来。
陆小凤和全书斋本是准备离开自行去江湖上闯荡,因为他们已然看出明媚根本不需要他们二人的保护。莫说是那些不知哪里来的三流刺客,便是移花宫宫主这等级别的,想要她的性命也是绝无可能。
至于为什么没走,还是因为大智大通。
这家伙怕死极了,非要被人围着才能安心,不然总觉得有人会冒出来给他一刀。
如此事儿逼,陆小凤其实更想直接给他一刀。
因为大智大通的要求,他们一行人只能放弃用轻功赶路这么快速有效的方式,从而改为骑马不说,还弄来了两辆马车。大智大通自己一辆,后面明媚又是一辆,无花则很自然的就坐到了车夫的另一边。
至于陆小凤和全书斋,要让他们坐马车可是绝对坐不住的,于是纷纷租了马匹选择了骑马。
半路上还真出了点小问题。
大智大通果不其然缩在马车抱着头哆哆嗦嗦,等那伙刺客全部被擒自尽之后,方才缓和下来。
“你这是真怕死啊!”陆小凤忍不住道。
全书斋也说:“该不会又是算准了什么,所以才不允许我们离开的吧!”
“我看还是他自己胆小。”陆小凤说:“明姑娘的武功自是不必提,就是只有无花大师一人,也足够对付这些刺客了。”
大智大通就是吃,半句话都不说。
陆小凤看着实在手痒,便故意又道:“以往是住在青楼里不出来,现在没有姑娘和美酒,你这是又跟吃杠上了。”
大智大通看了他一眼,说:“有本事你也吃。”
陆小凤:“……”
“这倒是真的。”明媚笑道:“毕竟我也是收了钱的,总归要把人保下来的,不然以后谁还找我做买卖不是。”
邀月没在说什么,直接转身走了。
陆小凤这才彻底的松了口气,“这就完了?”
“不然还有什么?”明媚反问道。
的确,不然还能有什么。
打又打不过,明媚又给了那么好的一个理由,邀月完全没理由在这里继续死磕。至于她后续会不会反悔再找江枫的麻烦,只要过了今天,江枫同他的结拜大哥燕南天接上头,还当真不会太怕移花宫。
到此时,江枫和花月奴二人才有了一种逃出升天的感觉。
“多谢姑娘救命之恩。”江枫立即道。
明媚挥了挥手,“不必,我也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说来这才不过半个时辰,我就已经赚了这么一大袋的明珠,说出去还要羡慕死不少人呢。”
江枫苦笑了声,“若换了旁人,便是再多十倍的钱,恐怕也绝对不敢插手。”
明媚笑了笑,又道:“我也没少说你们的坏话,只要你们不介意就好了。”她指的自然是之前一脸笃定江枫和花月奴不会幸福,会变成怨偶的话。
“那些都是用来说给邀月听的,我们都懂。”江枫道。
“对的。”花月奴也道:“我们二人互相了解,他自是懂我不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人,不会因为他没了家财就会如何。”
江枫也道:“我自是懂你,也知道你并非是同她们一般只是看中我的这张脸,就算我长得极老极丑,你也依旧是爱我的。”
他二人一副情深意重的模样,明媚的表情却突然变得十分奇怪。
江枫自是注意到她的不妥,当即问:“明姑娘,可是有什么事?”
“没有。”明媚摇了摇头,缓缓道:“我只是有些奇怪,看中一个人的脸很不正常么?”
“脸乃皮相,爱一个人自然不会只是看脸。”江枫道。
明媚却说:“但长得难看,没有权势,连半点吸引对方的资本也没有,便是你的性情再被对方喜爱,也不会被知晓。例如你没有这般容貌,是根本不会被邀月救回来,也绝没有机会认识花月奴。”
“即便有幸得见,也可能只是目光交错,变成一个根本不会被注意到的路人。”
江枫愣了一瞬,尚还没想到要如何反驳,明媚已经又说:“像是富家千金爱上穷小子的故事不是没有,但也并非只有那样的爱情才叫爱情。更多的爱情不就是生活,就是普普通通,首先对方要有吸引到你的地方,其次才能互相了解,进而爱上。”
“姑娘说得也有些道理。”江枫苦笑道:“只是……像邀月宫主那般……”
“个人性格不同而以,她固然有错,你自己也定未与她说清楚。至少刚才那翻看脸与否的话是绝对没说,只自以为她一定是喜欢你的脸。但你不提,又怎知他不喜欢你的人,只喜欢你的脸?”明媚说。
江枫愣了一瞬:“这……”
“事已至此,多想这些无益,还是赶紧走吧!”
明媚说完便率先朝前走去。
陆小凤和全书斋默默的跟在身后不说话,只因他们觉得不论说什么,可能都会被明媚牵过话头埋汰几句。对于他们二人的浪子行为,明媚可是一向看不惯的,所以在这时候,他们也绝不会上去讨嫌。
他们又护送了江枫一段路程,在其被燕南天接走之后便回了客栈。
陆小凤边走边道:“我还以为你会再为你的客栈揽一个客人呢。”
“其实也不亏。”全书斋在一旁说:“有江枫在,想必会吸引很多的女侠来住店。”
明媚扫他一眼,突然道:“我把无花绑到客栈,不是也有这样的效果。”这般说着,她竟觉得这是个相当好的主意。
至于正主无花……
陆小凤和全书斋同情的看了他一眼,自求多福吧兄弟。
那边明媚其实也不是没想过将江枫拉来客栈,毕竟以她给的条件,江枫夫妇想必是极有愿意的。但是她心里总觉得有些不舒服,哪怕理智上知晓这件事情不能怪他们,心里上还是有些奇怪的别扭感。
邀月毕竟救了江枫,有救命之恩,而花月奴是邀月的属下,在这个年代,她是应该忠于宫主的。
就这么两个人,竟然就那么混在了一起。
观看整件事情,再看邀月的脾气性格,想必很多人都能理解江枫的做法,但他显然没将自己摘干净就又招惹了其他女人。再看花月奴,似乎她追求爱情并没有什么错,但爱情的地位真的可以高过一切么。
高过亲情,高过友情,高过所谓的主仆?
邀月毕竟是宫主,在移花宫她是所有人的主人,所有人都要唯她的令是从。便是怜星喜欢江枫,也只敢暗暗的看着,但花月奴却偏偏挖了这个墙角。
因为邀月的性格与实力,让人很难觉得这件事情他们有错,但不代表就对了。
如果把邀月换成一个相对弱势,并不能替自己讨回公道的人。
试问如果你十分喜欢一个人,你的朋友也知道你喜欢他,甚至或许还给你出过主意怎么追人,但偏偏……对方又暗中同那人有所联系,并心意相通在一起了,给你一个我们是真心相爱的理由……
……
所以哪怕江枫和花月奴看起来性格脾气人品都还算是不错,但有了这件事情明媚到底心下有个疙瘩。所以她愿意帮他们一把,却不会将所有的麻烦全部解决完,也不会邀他们住进客栈。
总觉得……她的客栈养不起这种爱情至上的人,万一哪天他们又看上了别人怎么办?
☆、第95章
他们离开客栈时,大智大通自然跟在了后面,一行四人一猫瞬间就多了一人,还是一个累赘。
如此速度自然慢了下来。
陆小凤和全书斋本是准备离开自行去江湖上闯荡,因为他们已然看出明媚根本不需要他们二人的保护。莫说是那些不知哪里来的三流刺客,便是移花宫宫主这等级别的,想要她的性命也是绝无可能。
至于为什么没走,还是因为大智大通。
这家伙怕死极了,非要被人围着才能安心,不然总觉得有人会冒出来给他一刀。
如此事儿逼,陆小凤其实更想直接给他一刀。
因为大智大通的要求,他们一行人只能放弃用轻功赶路这么快速有效的方式,从而改为骑马不说,还弄来了两辆马车。大智大通自己一辆,后面明媚又是一辆,无花则很自然的就坐到了车夫的另一边。
至于陆小凤和全书斋,要让他们坐马车可是绝对坐不住的,于是纷纷租了马匹选择了骑马。
半路上还真出了点小问题。
大智大通果不其然缩在马车抱着头哆哆嗦嗦,等那伙刺客全部被擒自尽之后,方才缓和下来。
“你这是真怕死啊!”陆小凤忍不住道。
全书斋也说:“该不会又是算准了什么,所以才不允许我们离开的吧!”
“我看还是他自己胆小。”陆小凤说:“明姑娘的武功自是不必提,就是只有无花大师一人,也足够对付这些刺客了。”
大智大通就是吃,半句话都不说。
陆小凤看着实在手痒,便故意又道:“以往是住在青楼里不出来,现在没有姑娘和美酒,你这是又跟吃杠上了。”
大智大通看了他一眼,说:“有本事你也吃。”
陆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