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林晨的“老毛病”
第五十三章 林晨的“老毛病”
银月当空,繁星闪烁。
林晨扶着黛娜,有些头疼。
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老大住在哪里!
总不能将黛娜丢到宾馆去吧?
他正犹豫不决时,黛娜却在此时醒转过来。
“这是哪里?我们怎么在大街上呢?”
黛娜眨了眨眼,似乎忘记了之前被夏凌月打昏的情形。
被林晨厚实的大手紧紧搂住腰部,想起被打得落荒而逃的何帆,黛娜心里美滋滋的。
也许……在这物欲横流的大都市中,找一个能够完全保护自己的男人,恐怕就是自己的最终归宿吧。
酒精的刺激,加上身边男人的强大魅力,黛娜只觉心中如小鹿乱撞。
她强忍着上头的酒劲,很清楚地给自己下了个决心:即使现在这个男人抱着自己去开房,她也愿意!
不过。
林晨此时的心思并不在这上面。
本来,他也喝了不少酒,而且喝得很急,纵然自己酒量惊人,但也架不住急酒的刺激。若是放在以前,他说不定早就抱着黛娜到宾馆去行鱼水之欢了。
但此刻的他,在与那些打手交锋后,特别是与夏凌月两兄妹交过手后,他的心底深处有一抹潜在的悸动,在不断跳跃。
他眉头紧皱,神色不定。
因为,他深知这是自己的“老毛病”要犯了。
他在正式成为一名赫赫有名的佣兵之前,曾在国外一个特殊的实验室呆过一段时间。
在那里,有一些科学家模样的人,对他的身体进行了大量的试验。并且,还给他注射了不计其数的激素和药物。
他的能力,也在那时得到了飞跃。
在应付绝对危机时,情急之下,他的头发能够变成银色的长发,反应力、速度、力量等各项综合身体素质都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但这种力量却是具有强烈的副作用。
第一,当使用过这样的力量后,他的杀意会被无限放大,杀戮将成为他发泄这股力量的最佳方式。很多时候,他在执行任务时,便会大开杀戒。
虽然所杀之人,都是臭名昭著和罪大恶极之人,但这也间接地增加了他的肃杀之气,所以,他才会被地下世界称之为“杀神”。
第二,那个力量不可过度使用。
所以,每一次遇到特别危险的情况时,他会择机使用,控制好使用时间。而若是他连续使用这种力量超过某种上限,他的心口就会疼痛万分,甚至会七窍流血,昏迷不止。
在长达数年之久的佣兵生涯中,曾经有一次凶险万分的任务,让他不得不长时间使用那种力量,结果他昏迷了足足三天三夜。
在刚才与夏凌月兄妹交手中,林晨打得十分畅快,加上又有酒精的刺激,而且距离上次使用那种力量又过去了好几天,因而他才不以为意,大打出手。
然而。
这一次,那副作用的潜伏期似乎比以前长了许多?我要出事的话,早在那天晚上就该出事了!怎么可能拖到今天?
奇怪……
按道理来讲,上一次使用了那力量后,我亲手击杀了唐羽,杀意得到释放,应该不会产生副作用;而刚才那两兄妹的身手虽然不错,但与真正的高手相较而言,还是差得太远。与他俩交手,我甚至只用出了不到一半的实力。
可是,这“副作用”怎么说来就来了?没有半点征兆?
想到这里,他的心跳陡然加快,脑海中浮现出许多道狰狞可怖的黑影,一瞬之间,杀气弥漫开来,就连紧紧抱住他的黛娜也是惊得赶紧松开了双手。
“林晨,你怎么了?你的身体怎么忽然变凉了?”
林晨按住心口,皱眉说道:“老大,你先回家吧,我有点事!”
为今之计,他只有先将黛娜打发走,然后找个没人的地方,静待那“副作用”的到来。如今晴姐不在身旁,他身边没有绝对可信之人,所以他想静静地处理。
黛娜一见林晨明显变化极大,额头上都渗出了豆粒般大的汗珠,也是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我送你去医院吧!是不是刚才喝酒喝得太急,诱发了急性肠胃炎?走吧,我送你!”
忽然。
林晨冷声喝道:“老大,我先走了!你自己回家!”
说完,林晨脚下用力,一个箭步便冲出老远。黛娜追了几步,但林晨速度实在太快,没过一会儿,他的背影就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将黛娜甩开后,林晨打算去一家三流小宾馆。如此一来,即使那“副作用”到来,他会昏迷不醒,这样也不会有人发现自己的秘密。
于是,他打了个车,很快就来到了西郊五环边上的一个小宾馆门前。
宾馆老板,是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她一见林晨孤身前来,还以为这男人大半夜跑到郊外是为了寻一夜风流。
于是,她满脸媚笑,主动介绍道:“小哥,一个人来玩啊?我这里有白领丽人、有年轻貌美的大学生……”
林晨不耐烦地摆了摆手,直接丢出一叠红钞票,冷声道:“我要开个房间,三天三夜,你看这钱够不够?”
那叠红钞票足足有两千多,郊区的小宾馆价格并不贵,老板娘见钱眼开,一把抓了过去,狂喜道:“够了够了,我这就带你去房间!”
林晨刚刚关上宾馆房门,冯莎莎已是驾着一辆崭新的沃尔沃轿车,出现在了宾馆的面前。
原来,这位称职的司机一直都在暗中跟随林晨。虽然林晨早早地就吩咐过了,让她晚上可以自由活动了。但她受晴姐所托,必须时刻看住林晨,所以也就违背了他的意思。
而林晨在感受到“副作用”即将来临后,身心大乱,自然也就没有发现冯莎莎的跟踪。
在酒吧门口时,冯莎莎就发现了林晨有些不对劲。跟着他所坐的出租车来到这里后,她更是一头雾水。
起初,她还以为林晨到这里来是有重要的事要办,自己这番行为不但唐突,而且肯定会引起林晨的反感,但没想到自己最崇拜的男人不但没有发现自己,还神色有些痛苦地独自进入了这个小宾馆。
站在房门外,冯莎莎踌躇了好一会儿,终于敲响了房门。
就在此时,房里传出的声音,让她紧张不已。
银月当空,繁星闪烁。
林晨扶着黛娜,有些头疼。
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老大住在哪里!
总不能将黛娜丢到宾馆去吧?
他正犹豫不决时,黛娜却在此时醒转过来。
“这是哪里?我们怎么在大街上呢?”
黛娜眨了眨眼,似乎忘记了之前被夏凌月打昏的情形。
被林晨厚实的大手紧紧搂住腰部,想起被打得落荒而逃的何帆,黛娜心里美滋滋的。
也许……在这物欲横流的大都市中,找一个能够完全保护自己的男人,恐怕就是自己的最终归宿吧。
酒精的刺激,加上身边男人的强大魅力,黛娜只觉心中如小鹿乱撞。
她强忍着上头的酒劲,很清楚地给自己下了个决心:即使现在这个男人抱着自己去开房,她也愿意!
不过。
林晨此时的心思并不在这上面。
本来,他也喝了不少酒,而且喝得很急,纵然自己酒量惊人,但也架不住急酒的刺激。若是放在以前,他说不定早就抱着黛娜到宾馆去行鱼水之欢了。
但此刻的他,在与那些打手交锋后,特别是与夏凌月两兄妹交过手后,他的心底深处有一抹潜在的悸动,在不断跳跃。
他眉头紧皱,神色不定。
因为,他深知这是自己的“老毛病”要犯了。
他在正式成为一名赫赫有名的佣兵之前,曾在国外一个特殊的实验室呆过一段时间。
在那里,有一些科学家模样的人,对他的身体进行了大量的试验。并且,还给他注射了不计其数的激素和药物。
他的能力,也在那时得到了飞跃。
在应付绝对危机时,情急之下,他的头发能够变成银色的长发,反应力、速度、力量等各项综合身体素质都会得到极大的提升。
但这种力量却是具有强烈的副作用。
第一,当使用过这样的力量后,他的杀意会被无限放大,杀戮将成为他发泄这股力量的最佳方式。很多时候,他在执行任务时,便会大开杀戒。
虽然所杀之人,都是臭名昭著和罪大恶极之人,但这也间接地增加了他的肃杀之气,所以,他才会被地下世界称之为“杀神”。
第二,那个力量不可过度使用。
所以,每一次遇到特别危险的情况时,他会择机使用,控制好使用时间。而若是他连续使用这种力量超过某种上限,他的心口就会疼痛万分,甚至会七窍流血,昏迷不止。
在长达数年之久的佣兵生涯中,曾经有一次凶险万分的任务,让他不得不长时间使用那种力量,结果他昏迷了足足三天三夜。
在刚才与夏凌月兄妹交手中,林晨打得十分畅快,加上又有酒精的刺激,而且距离上次使用那种力量又过去了好几天,因而他才不以为意,大打出手。
然而。
这一次,那副作用的潜伏期似乎比以前长了许多?我要出事的话,早在那天晚上就该出事了!怎么可能拖到今天?
奇怪……
按道理来讲,上一次使用了那力量后,我亲手击杀了唐羽,杀意得到释放,应该不会产生副作用;而刚才那两兄妹的身手虽然不错,但与真正的高手相较而言,还是差得太远。与他俩交手,我甚至只用出了不到一半的实力。
可是,这“副作用”怎么说来就来了?没有半点征兆?
想到这里,他的心跳陡然加快,脑海中浮现出许多道狰狞可怖的黑影,一瞬之间,杀气弥漫开来,就连紧紧抱住他的黛娜也是惊得赶紧松开了双手。
“林晨,你怎么了?你的身体怎么忽然变凉了?”
林晨按住心口,皱眉说道:“老大,你先回家吧,我有点事!”
为今之计,他只有先将黛娜打发走,然后找个没人的地方,静待那“副作用”的到来。如今晴姐不在身旁,他身边没有绝对可信之人,所以他想静静地处理。
黛娜一见林晨明显变化极大,额头上都渗出了豆粒般大的汗珠,也是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
“我送你去医院吧!是不是刚才喝酒喝得太急,诱发了急性肠胃炎?走吧,我送你!”
忽然。
林晨冷声喝道:“老大,我先走了!你自己回家!”
说完,林晨脚下用力,一个箭步便冲出老远。黛娜追了几步,但林晨速度实在太快,没过一会儿,他的背影就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之中……
将黛娜甩开后,林晨打算去一家三流小宾馆。如此一来,即使那“副作用”到来,他会昏迷不醒,这样也不会有人发现自己的秘密。
于是,他打了个车,很快就来到了西郊五环边上的一个小宾馆门前。
宾馆老板,是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妇女。她一见林晨孤身前来,还以为这男人大半夜跑到郊外是为了寻一夜风流。
于是,她满脸媚笑,主动介绍道:“小哥,一个人来玩啊?我这里有白领丽人、有年轻貌美的大学生……”
林晨不耐烦地摆了摆手,直接丢出一叠红钞票,冷声道:“我要开个房间,三天三夜,你看这钱够不够?”
那叠红钞票足足有两千多,郊区的小宾馆价格并不贵,老板娘见钱眼开,一把抓了过去,狂喜道:“够了够了,我这就带你去房间!”
林晨刚刚关上宾馆房门,冯莎莎已是驾着一辆崭新的沃尔沃轿车,出现在了宾馆的面前。
原来,这位称职的司机一直都在暗中跟随林晨。虽然林晨早早地就吩咐过了,让她晚上可以自由活动了。但她受晴姐所托,必须时刻看住林晨,所以也就违背了他的意思。
而林晨在感受到“副作用”即将来临后,身心大乱,自然也就没有发现冯莎莎的跟踪。
在酒吧门口时,冯莎莎就发现了林晨有些不对劲。跟着他所坐的出租车来到这里后,她更是一头雾水。
起初,她还以为林晨到这里来是有重要的事要办,自己这番行为不但唐突,而且肯定会引起林晨的反感,但没想到自己最崇拜的男人不但没有发现自己,还神色有些痛苦地独自进入了这个小宾馆。
站在房门外,冯莎莎踌躇了好一会儿,终于敲响了房门。
就在此时,房里传出的声音,让她紧张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