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买卖开张
  睡觉的时候,陈松没有穿睡衣的习惯,一般情况下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但是在进入到梦中的仙境之后,陈松的身上总是白天上班时候的装束。为什么会这样,他也不清楚。所以现在把这身梦境中的衣服扒下来,他一点儿没觉得有啥损失。
  一个梦而已,谁会把梦中想到的场景当真啊!
  可是……
  听说陈松没意见,王煜很高兴。看得出这货对陈松身上“与众不同”的衣服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妥,没问题,那就把你的衣服给我,这堆破烂统统归你了。咦,啥牌子的?”
  大爷的,您老还知道品牌么?
  “右丹奴!”
  给我个满是星星的眼神吧,我大华夏高端仿制品,绝对的物超所值!
  这一嗓子喊的那叫骄傲啊,反正天上的“土鳖”肯定没人听说过这个品牌。
  “不错,不错,真没听说过,以后我也可以在下班的时候穿着这个跟其他混蛋们好好显摆显摆,就这款式,羡慕去吧,嘎嘎!”
  王煜很得瑟,陈松很蛋疼。
  人间的地摊货,到了仙境身价陡增有木有?!
  交易在双赢的基础上进行,场面看上去十分和谐。
  其实这东西和跟许多华夏的游客到国外的爆买差不多。
  漫步于异国他乡的超市商场中,挥舞着手中的钞票买买买,回国后还兴高采烈的跟亲朋好友炫耀自己买的东西是多么高大上,其实在当地,这些东西都是地摊货那个级别的,也就是忽悠下外地人。
  当地人口中谦卑,实际上心里早把消费者当成二傻子了。没准把他们的心理活动翻译成中文,只有两个字:
  “傻叉!”
  说起来到仙境担任收破烂临时工这个工作好几天了,只有这一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意开张!
  无论是憨厚的李冰,还是奸诈的郑国,都是管人家要东西。
  过期的茶叶,破烂的桌椅,不算是破烂,确实应该被划入到垃圾的行列,得到也非常简单,都是人家直接送的,根本没花费自己什么东西。但是凌风戈、憾山剑和竹简就不一样了,代价是身穿的一件T恤。
  不值钱?
  拜托,这就不是钱的问题,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交换。
  王煜看上去就是个二百五,甚至会让人怀疑这货的脑子里长得是脑浆还是肌肉。但是,就是这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第一个让陈松知道了他这个工作存在的真正价值和意义。
  说白了,仙境收破烂的这份工作,更像是在人间的跳蚤市场。
  大家把自己用不上的东西交给陈松,然后去交换其他人用不着的玩意,自己起到的是一个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亏得龟仙人那个王八蛋当初还不告诉自己收纳袋的使用办法呢。否则,现在岂不是麻烦了,总不会一直都要自己付出吧……
  呃,一件右丹奴换了三件仙境中的宝贝,貌似都是自己付出,也没什么问题吧!
  再联系一下郑国几天前的教导……
  好像真的很有的赚耶……
  只是做成了王煜一桩买卖,陈松在仙境今天的工作时间就到了。
  在人间正常的工作中,对于每个白领来说,加班是最闹心的事情之一,可是加班这种事情却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不是你想不加就能提前回家。
  在仙境中正好相反,陈松很希望自己能够有个加班的机会。通过加班可以在仙境有更多时间的滞留,对这个神奇的地方也能够多一份了解。可惜,你越是希望加班,人家越是不给你机会。每一次到时间了,也不管你工作是不是完成了,反正直接传送回去。
  郁闷啊!
  世间的不如意总是时时刻刻相伴。
  醒来之后,陈松没有马上起床出门,而是躺在床上看着头顶的天花板。睡前穿在身上的T恤果然不见了,看来真的是留在仙境,不知道将来那件贴牌的T恤有没有机会沾上仙气,成为仙家宝物。
  不起床倒不是之前因为早起撞鬼留下心理阴影。
  鬼魅听起来确实听让人不舒服的,但是陈松现在怎么说也算是个神仙,即使是编外人员,也不至于让个鬼给吓得不敢出门了。他真正在考虑的是几天往返于仙境和人间的事情。
  喊出右丹奴的品牌,既是他实在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作为交换到破烂的筹码,也是对仙境的试探。结果很出乎他的意料。
  神仙不是凌驾于凡人之上的存在么?
  正常情况下,高高在上的神仙应该对人间界的情况了如指掌才对。但是通过右丹奴事件就能看出来,那些所谓的神仙,仿佛对人间掌控的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完全。
  有了品牌观念,但是究竟人间目前有啥品牌,“土鳖神仙”们还不是很清楚。
  以物易物倒是不能说明仙境真的落后,只能说钱对那些能够点石成金的神仙来说,没有任何价值罢了。所以才不得不回归到最原始以物易物的交易形态。
  “方便的时候还应该继续尝试一下,毕竟王煜是个将军,放在人间那就是个莽撞人,对人间了解的不是很透彻,或者知之不详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可以找其他人试试!”
  想明白之后,翻身坐起来。收纳袋就放在枕头旁边。
  来去仙境几次了,只有这一次知道收纳进去的东西叫什么名字。甚至在临走之前,他还几次追问过王煜,憾山剑和凌风戈用没用过其他的名字,把王煜弄的一头雾水的。
  通过了解知道,这两件东西别看名字挺拉风的,其实当初就是王煜在人间用的很普通的宝剑和长矛,算不上什么宝剑、宝枪。憾山剑、凌风戈的名字,还是在王煜成了神仙之后让天蓬帮着给起的名字。听着是很牛,实际上,也就那么回事儿吧!
  一人飞升仙及鸡犬。
  曾经用过的东西,即使本来很寻常的,也会被赋予不一样的意义。
  想到天蓬元帅,陈松又将他和猪八戒联系到一起。
  没办法,二师兄的名头实在是太响亮了,知名度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