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番外_17
沈时苍垂眸看他,有些紧张地抿了抿唇,但是却一言不发。
“草,”陈越阳忍不住骂了一声,然后问他,“你高一的时候就开始肖想老子了?啊?”
沈时苍:“……嗯。”
陈越阳:“服了服了,我真是服你了。”
他只是将这份若隐若现的感情憋了几天而已,满打满算,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已经感觉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了。
再多憋一天,陈越阳都怀疑自己会憋疯。
而沈时苍这个人,居然忍了将近三年。
陈越阳忍不住问他:“那你干嘛不早说?还说把我传给你的纸条都扔了,你这人……真是,不行了,我都要被你气死了。”
他一边将那些纸条重新放进小箱子里,一边骂骂咧咧地抱怨着。
而沈时苍却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注视着他,就像曾经单恋过的那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一样。只是看着,从不多言。
幸好,只是一千个日子而已。
如果是为了拥有现在的这一刻,而付出一千多个默默无言的日子,也算是赚到了。
……
因为,我此生最大的幸运,就是能遇见你。
第五十一章后记
沈时苍第一次见到陈越阳,就觉得惊为天人。
他生着一双放在美人的脸上才不显突兀的桃花眼,眼波流转间全是夺人心魄的微光,可是,他的气质又是那般桀骜不驯,眉梢眼角带着一丝存在感十足的痞气,再加上他的穿着打扮都极为出挑,就显得整个人都凶得不行。
明明是一张天生的美人脸,却一点都不显得女气,反而在凶和美这两个极端之间,寻找到了一个微妙的平衡点。这就让他整个人具备了一种魔力,无论在多么复杂的环境里,都能瞬间吸引到别人的注意力。
比如,在奢华无比的宴会开场之前,衣香鬓影在小花园的门口进进出出时,沈时苍也在角落里一眼就瞧见了他。
在这个全场都是西装或是晚礼服的场合,他穿着一身纯黑色的休闲装,亮红色的外套袖子被提到手肘处,露出修长白皙的小臂,而手腕上,赫然是一款价值不菲的百达翡丽。
下一秒,一个响亮的巴掌就扇在了他的脸上。
“陈越阳!老子跟你说过什么,怎么还穿着这么一身不三不四的衣服过来?!”中年男人扇了他一巴掌之后,粗声粗气地骂着他。
沈时苍的心脏忍不住停了一拍,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暴躁的男人,哪怕是刘成海对沈月玫动手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吓人。
南方人大多温声细语,很少像一个杯点燃的炮仗似的,瞬间就炸开。
沈时苍本以为,那个少年会被这雷霆般的暴怒吓得不行,却不料,那人慢慢地正回自己被扇歪了的脸,然后以一种更暴躁的态度吼了回去:“那我就去不三不四的地方来配这身衣服!”
说完,他也不理会身后暴跳如雷的男人,转身就骑上了那辆涂了宝蓝色车漆的宝马双R,发动机的轰鸣声由近极远,渐渐地离开了沈时苍的视线。
这一年,沈时苍还不到十五岁,他孤身一人来到北京。在两个月之后,他就要进入市一中念书。而他的母亲,也在前些天转进了北京的医院。
这一年,沈时苍的生命是灰色的。
直到这一瞬间,他似乎看到了自己灰色的生命色调里,重新注入了一针彩虹色的强心剂。
沈时苍本以为这只是一面之缘,却不料在两个月后,他在新班级里又遇见了陈越阳。
他还是带着那样天不怕地不怕的气质,整个人锐利得像一柄开了锋的利刃,不由分说地就坐在了他的旁边。
沈时苍原本就不是那种话多的人,于是就这样,两个人成为了同桌。
他像一团烈焰,不仅照亮了他浅灰色的人生,也带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温暖——那是一种来自亲人之外的温暖,没有了血缘关系作为纽带,这种感觉更加奇妙。
虽然陈越阳有时确实会做一些很过分的事情,让沈时苍非常头疼。
但是,陈越阳会在自习课时,将脸枕在漫画书上,然后侧头盯着他看,一看就是好几分钟。
沈时苍努力做到目不斜视,但他笔下乱七八糟的数学公式却出卖了他紧张的心情。
“草,”陈越阳忍不住骂了一声,然后问他,“你高一的时候就开始肖想老子了?啊?”
沈时苍:“……嗯。”
陈越阳:“服了服了,我真是服你了。”
他只是将这份若隐若现的感情憋了几天而已,满打满算,也不过几个月的时间,就已经感觉像是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了。
再多憋一天,陈越阳都怀疑自己会憋疯。
而沈时苍这个人,居然忍了将近三年。
陈越阳忍不住问他:“那你干嘛不早说?还说把我传给你的纸条都扔了,你这人……真是,不行了,我都要被你气死了。”
他一边将那些纸条重新放进小箱子里,一边骂骂咧咧地抱怨着。
而沈时苍却没说什么,只是默默地注视着他,就像曾经单恋过的那一千多个日日夜夜一样。只是看着,从不多言。
幸好,只是一千个日子而已。
如果是为了拥有现在的这一刻,而付出一千多个默默无言的日子,也算是赚到了。
……
因为,我此生最大的幸运,就是能遇见你。
第五十一章后记
沈时苍第一次见到陈越阳,就觉得惊为天人。
他生着一双放在美人的脸上才不显突兀的桃花眼,眼波流转间全是夺人心魄的微光,可是,他的气质又是那般桀骜不驯,眉梢眼角带着一丝存在感十足的痞气,再加上他的穿着打扮都极为出挑,就显得整个人都凶得不行。
明明是一张天生的美人脸,却一点都不显得女气,反而在凶和美这两个极端之间,寻找到了一个微妙的平衡点。这就让他整个人具备了一种魔力,无论在多么复杂的环境里,都能瞬间吸引到别人的注意力。
比如,在奢华无比的宴会开场之前,衣香鬓影在小花园的门口进进出出时,沈时苍也在角落里一眼就瞧见了他。
在这个全场都是西装或是晚礼服的场合,他穿着一身纯黑色的休闲装,亮红色的外套袖子被提到手肘处,露出修长白皙的小臂,而手腕上,赫然是一款价值不菲的百达翡丽。
下一秒,一个响亮的巴掌就扇在了他的脸上。
“陈越阳!老子跟你说过什么,怎么还穿着这么一身不三不四的衣服过来?!”中年男人扇了他一巴掌之后,粗声粗气地骂着他。
沈时苍的心脏忍不住停了一拍,他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暴躁的男人,哪怕是刘成海对沈月玫动手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吓人。
南方人大多温声细语,很少像一个杯点燃的炮仗似的,瞬间就炸开。
沈时苍本以为,那个少年会被这雷霆般的暴怒吓得不行,却不料,那人慢慢地正回自己被扇歪了的脸,然后以一种更暴躁的态度吼了回去:“那我就去不三不四的地方来配这身衣服!”
说完,他也不理会身后暴跳如雷的男人,转身就骑上了那辆涂了宝蓝色车漆的宝马双R,发动机的轰鸣声由近极远,渐渐地离开了沈时苍的视线。
这一年,沈时苍还不到十五岁,他孤身一人来到北京。在两个月之后,他就要进入市一中念书。而他的母亲,也在前些天转进了北京的医院。
这一年,沈时苍的生命是灰色的。
直到这一瞬间,他似乎看到了自己灰色的生命色调里,重新注入了一针彩虹色的强心剂。
沈时苍本以为这只是一面之缘,却不料在两个月后,他在新班级里又遇见了陈越阳。
他还是带着那样天不怕地不怕的气质,整个人锐利得像一柄开了锋的利刃,不由分说地就坐在了他的旁边。
沈时苍原本就不是那种话多的人,于是就这样,两个人成为了同桌。
他像一团烈焰,不仅照亮了他浅灰色的人生,也带给了他从未有过的温暖——那是一种来自亲人之外的温暖,没有了血缘关系作为纽带,这种感觉更加奇妙。
虽然陈越阳有时确实会做一些很过分的事情,让沈时苍非常头疼。
但是,陈越阳会在自习课时,将脸枕在漫画书上,然后侧头盯着他看,一看就是好几分钟。
沈时苍努力做到目不斜视,但他笔下乱七八糟的数学公式却出卖了他紧张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