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虽然秦欢什么都没说,但沈鹤之还是从她脸上读懂了她的心思,抬了抬眼淡淡的道,“你长大了。”
  长大了就该学会一个人住,他把人带回来,会尽到教养之责,却不代表他能忍受一个总是哭哭啼啼的小姑娘在面前晃悠。
  秦欢见他态度冷淡,慢慢的在心里把自己给说服了。舅舅说得对,她过了七岁的生辰已经长大了,不是小孩子了,可以自己一个人住大院子了。
  只是想通归想通,低落也还是低落,刚刚因为新鲜事物而得到的兴奋感,瞬间就被浇灭了,知道沈鹤之要走,也不像之前那样去撒娇的拦了。
  低着脑袋可怜巴巴的跟在他身后,想要送着他出院子。
  冬日的天暗得快,今日又来回闹腾了这般久,此刻天色已经彻底暗了下来。
  沈鹤之大步的走在前面,临出院门才止步,想要让秦欢回屋去。
  低头便见秦欢手里正紧紧抱着布兔子,乖顺的站在陌生的院子里,斜阳落下暗橙色的光影,一点点的将她瘦小的身影吞没。
  大约是感觉到他停下了,秦欢跟着抬起了头,在触碰到他的视线时,她原本失落的神色重新明亮了起来,咧着嘴冲他挥了挥手,在与他道别。
  她明明没哭,还很懂事的笑着与他道别,这本该是沈鹤之愿意看到的,可不知为何这勉强的笑,却让他更加不悦。
  在秦家什么正经东西都没学会,倒是学会忍了?
  已经到嘴边的话转了个弯,再出口便成了:“跟上来,我带你认认路。”
  看着秦欢勉强的笑变得诚挚灿烂起来,沈鹤之才转过身去,听着身后属于小孩的脚步声响起,几不可见的勾了勾唇角。这还差不多,方才那比哭还难看的笑,真是丑死了。
  而后不发一言的朝前走去。
  天都快黑了,肯定不可能打着灯笼逛府邸,这所谓的认路自然是从小院到前院的路。
  小院和前院其实离得并不远,中间只隔了两道院墙,可为了将其与前院分离开,中间的院墙并未打通,要去前院就得绕一大圈,走了足有一刻钟,才到前院。
  秦欢实诚的很,说让她认路便真的记得无比认真,等到前院,晚膳都上来了,她还在脑海里努力的回想,生怕一会找不回去了。
  直到沈鹤之轻点了两下桌案,她才回过神来,一眼就看见了她最熟悉的小金碗,和最喜欢的鸡蛋羹,一高兴就把什么路都给丢到了脑后,捧着小金碗吃得无比的香。
  也不知是饭菜合口味,还是因为有沈鹤之同席,她的胃口出奇的好,不仅把整碗鸡蛋羹给吃了,还吃了半条小黄鱼,要不是同福怕她吃多了,夜里会不克化,她能吃上两碗米饭!
  饭也吃饱了,路也认了,秦欢这回终于满足了,乖乖的与沈鹤之道别,回去休息。
  兰香的风寒来势猛烈,在病彻底好之前,同福肯定不会让她伺候主子,便另外从前院挑了一个嬷嬷和四个婢女,过去照顾秦欢的起居。
  对于太子头次带人回府,而且还是个小姑娘,下人们猜测纷纷,都好奇的想往她身边钻,希望能得些好处,伺候起她来也就愈发的仔细。
  小姑娘看着娇娇柔柔不好伺候的样子,原以为刚到一个陌生的环境,她会害怕的睡不着觉,嬷嬷已经预先想好了七八种哄小孩的法子。
  可没想到,一种都没派上用场。
  秦欢洗漱更衣躺上床后,不到半刻钟,就传来了平缓的呼吸声。
  嬷嬷不敢相信的探头去看,就见小姑娘怀里抱着布兔子,睡得格外的香甜。
  -
  天方微亮,书房的桌上已铺满了纸张。练字可静心养性,沈鹤之每日都会晨起练字,这个习惯多年来雷打不动。
  纸上的墨汁未干,入目皆是狂草,每个字都是从头到尾一笔落下,且一张比一张要写的大,大到纸张已装不下他的字,有种欲要腾空而出的磅礴大气。
  看得在一旁伺候的同福,连气都要喘不出了,好似从昨夜太傅传来消息后,太子身上的戾气便尤为重,他不敢发出丝毫动静,只能梗着脖子小心翼翼的将纸铺上。
  待烛光燃尽,微凉的晨光透过窗牖落在笔尖时,沈鹤之正好收了笔。
  同福长松了口气,如往常那般上前收纸,太子的字自然是要拿去裱起来的,但没想到下人刚进屋,就听沈鹤之突得开口道:“全都拿去烧了。”
  同福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是什么意思,虽然觉得可惜,也还是听话的让人全都丢进了火盆。
  等火盆里的纸张翻滚变成灰烬后,沈鹤之的神色也恢复了往日的清冷,不再多看一眼,抽身离开了书房。
  这会正是用早膳的时候,后厨已经备好了菜肴,皆是按着宫中的规矩来,八大菜四银碟小菜汤水米粥无一不全。
  沈鹤之没什么胃口,只简单的捡了几样小菜就搁了筷子,看向同福道:“那边如何?”
  即便他没指名道姓说谁,同福还是飞快的明白了过来,“方才吴嬷嬷来过,说是小小姐还未起,夜里也未有不妥。”
  小孩年纪小,这会天色尚早,多睡会也正常。
  沈鹤之点了点头,还算是满意,就准备要起身,同福便很有眼力见的及时道:“奴才去让门房备车?”
  “先不急。”
  同福诧异的抬了头,他明明记得昨日殿下交代过今日要进宫的,怎么突然改了主意,但不等他好奇,门外就传来了道清朗的声音。
  “我就知道你定是没走,还好我赶得及时,还能蹭上你这的早膳,同福给爷重新上副碗筷。”
  来人身穿宝蓝色的锦袍头戴玉冠,高挑清瘦,宝蓝色最是挑人,可穿在他的身上却毫不违和,反而更衬得他贵气俊朗,让人眼前一亮。
  沈鹤之像是对其熟悉的很,见他出现没丝毫的意外,随意的点了点头,同福亲自为他拉开椅子伺候他坐下。
  “小侯爷请。”
  能自由出入太子府,行事又如此随性张扬的,全京城除了定国公府上的小侯爷周淮,再找不出第二人。
  周淮不仅是定国公的嫡孙,同时他的姑母也是已故的周皇后,他与沈鹤之乃是嫡亲的表兄弟,即便性格全然相反,关系却十分好。
  沈鹤之虽已回京多日,却一直待在宫内,今日两兄弟是返京后头次见面。
  同福亲自替周淮将碗筷备好,见两位主子似有话说,赶紧将屋内的婢女都遣了出去,自己也退到屏风后低头垂手。
  “不愧是御膳房出来的厨子,这竹节卷真是绝了,也就是你这人暴殄天物,不懂得欣赏美味。”
  “你若喜欢,带走便是。”
  “我是这个意思吗?同你说话好生无趣。”周淮挑了挑眉,自顾自的往嘴里塞东西,等到两碗鸭子汤下肚,才停下了筷子,还满足的眯了眯眼。
  惹得沈鹤之哂笑出声:“既是吃饱了,你便可以走了。”
  “沈鹤之!我才刚吃饱你就急着赶我走,哪有你这么待客的,该不会是金屋藏娇不敢让我知道吧?”
  他在这插科打诨,就是半句不提正事,沈鹤之懒得与他浪费口舌,单刀直入的道,“外祖父让你来的。”
  这是陈述句,不是疑问。
  被看穿了来意,周淮也没半点的不自然,还无所谓的耸了耸肩,“要册立继后这般大的事,如何能瞒得住,从你离京后,就时常有人提起,只是陛下一直未承认罢了。”
  闻言,沈鹤之突得冷笑了声,他的眸色幽深的吓人,“还需承认?他若没这个想法,谁又敢造这个谣。”
  顿时连周淮的神色也僵了,周皇后薨逝已有四年多,且好巧不巧的就在沈鹤之遇伏失忆期间,待他被寻返京,得到的便是周皇后离世的消息,他甚至连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至今他都不信,一向身体健朗的母后会因为他的失踪而突然病逝,他从未有一日放弃过追查背后的真相。
  可他的好父皇呢,面上深情,口中不舍,可心中却早就想要另立新后,实在是讽刺至极。
  “祖父让我来,就是想让我劝劝你,且先忍忍,莫要与陛下作对。”
  “若我偏不呢?”
  周淮瞬间哑然,顿觉得头疼欲裂,他这表兄看似对什么事都云淡风轻毫不在意,实际上比任何人都执拗,他决定的事,八百匹马都拉不回来。
  他被震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只想蒙头睡个大觉,这等朝堂大事,与他这不学无术的纨绔有何关系?
  正当周淮无计可施准备跑路的时候,就见眼前突然跑过一个小小的身影。
  她跑的很快,不等他看清,已经像只小雀鸟朝身边人扑去。
  定睛一看,竟是个粉雕玉琢的小姑娘,脸上挂着泪好不可怜,最让人不敢相信的,她居然扑进了沈鹤之的怀里。
  他愕然的从椅子上跳起,半晌才找回了自己的舌头,“艹!沈鹤之,你竟真背着我金屋藏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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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淮:我哥居然背着我金屋藏娇!!!
  沈鹤之:这四个字有哪个和我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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