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9章 老阮和小阮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阮家也是如此。
阮来东一辈子吃喝拉撒,如今在知天命的年纪能来到燕京住最豪华的酒店,多亏了阮朝歌这个儿子。
而阮朝歌,说起来他能被选入地府,成为当今世界上最顶级的高手之一,还离不开他的阮这个姓氏。
别看阮来东一辈子穷苦,但他二叔阮籍却是了不得的人。
阮来东祖爷爷算是江湖人士,在浩浩荡荡的革命运动席卷整个大陆时,阮家老祖宗放弃了打打杀杀,转而隐居去村里做了木匠。
娶了个村里的姑娘,生了两个孩子,就是阮来东的老爹和阮籍。
阮来东的老爹继承了木匠手艺,阮籍却自小就是不安分的主,偷学了国术,想进江湖。
在那个生活娱乐极其贫乏的年代,年少有本事的人就该轻狂,阮籍以江湖为目标,一心想着是迸发的热血,肆意的喝酒,最好再遇到一段美丽的爱情。
但时局动荡,老祖宗哪里会让他出门,口口声声喊着他要敢走,就废了他。
阮籍不甘心也没法,老爹的话还是要听的,只是心里耐不住寂寞,时常藏在院子里自己练功,这一练就又是十几年过去了。
天下时局平稳,国内人民熄了战火,在废墟之上重建家园时,有人找上了门来。
那人姓高,比阮籍都年轻,却非常有领袖魅、力,劝说老祖宗出门对付一个叫屠狮会的组织。
这个屠狮会的组织没有动用大量兵马,而是选择精英战术,暗中潜入大陆内部刺杀国内高层,通过用这种方式瓦解好不容易迎来的和平。
老祖宗还是没同意,不过却允许阮籍出山。
此后,阮籍加入华山阁,开始了一段传奇。
那段传奇呢说来听悲壮热血的,但简单来说一句话就能概括了:高首领聚集了大陆内部一批古武高手,对抗屠狮会的暗杀计划,最后帮大陆形势稳定了下来。
那段明争暗斗持续了十几年,等回过头来,阮家老祖宗已经入土了,阮籍也留在了燕京武山阁,地位还算崇高。
阮籍也想接大哥、也就是阮来东的老爹来燕京过日子,但却被拒绝了,理由是他想做一辈子木匠,天下太平,更要如此。
于是,又是几十年过去,阮来东的老爹去了,阮朝歌也出生了。
而阮籍呢,也有了一个儿子,又有了一个孙子:阮三重。
阮朝歌长大后,不甘心和阮来东在老家穷一辈子,所以在十七岁那年应征入伍,来到燕京。
阮籍毕竟是阮朝歌二爷爷,虽然爷孙俩总共没见过几面,但出于血缘上的面子问题,在阮朝歌来到燕京后,还是帮了他一把:把他接到阮家大院里吃住,并且在教阮三重的时候,顺便教了他几手强身健体的本事。
阮籍教阮朝歌,根本就是无心插柳,主要是为了培养阮三重。
谁知阮朝歌却因此发了迹,就跟开了窍的孙猴子一样,天赋异禀,本事蹭蹭往上涨,短短一年时间就凭借优异的成绩参与了地府选拔。
再然后,阮朝歌就进了地府,成了十殿阎罗之一,并且拿到了象征着地府的阎王笑。
于是才有了昨天这一幕:解甲归田的阮朝歌,在执行一次任务回国后,就想让助手盈盈带着老爹老妈来燕京过一段时间的好日子。
总之,能让阮来东这个穷苦了一辈子的老汉,能来燕京住上燕山阁,和祖上的是江湖人士不无关系。
和阮朝歌不同,阮来东做了一辈子手艺人,没什么本事,武力值也不强。
所以在昨天下午一通折腾,加上舟车劳顿,在吃过饭后就洗了个热水澡,钻屋子里睡觉去了。
反倒是闫芬芳,第一次来燕京,兴奋的不得了,拉着秋婉聊这个聊那个,大半夜都过去了才依依不舍的睡去。
当晚的燕山阁九层,总共就睡了四个人,秋婉和闫芬芳一个屋子睡得,喝大了的阮来东单独睡了一个房间。
至于阮朝歌,在去找过杨动后,回来就随便找了个地方休息了。
阮朝歌今早在见到杨动的时候,说他老爹对成雪莉起了念头,这还真不是假的。他没告诉杨动,阮来东昨晚在睡着后,竟然稀里糊涂的喊出了成雪莉的名字。
当时阮朝歌就吓出一身冷汗,庆幸老娘是和秋婉一块睡的,不然非得气得拿刀砍人不可。
今早,阮朝歌去找杨动的时候,阮来东已经美滋滋的睡醒后回过了神来。
说起来阮来东虽然不是城里人,但在阮朝歌发迹后,也外出旅游过,算是见过一些世面。
但他真是说啥也想不到,世界上竟然有燕山阁这种奢华无比的房间。
纯实木的家具,厚实无比的床垫,在电视上都没看到过的红酒品牌,墙上还挂着各种艺术画作。
生活在这种奢华房间的人,想必不自觉的就会培养出帝王之气吧?
阮来东没啥文化水平,面对这种大气的房间他能说的也就是“卧槽”俩字了,早上吃过饭不久,就开始抱着酒柜里的红酒不松手了。
一辈子没享过什么福,现在能享福了,他觉得不可思议的同时,也总觉得这是场美梦。
美梦,或许是要醒的。
所以他才会痴狂发醉,喝完酒就开始躺在沙发上,唠唠叨叨的说着浑话。
人一喝多了,嘴巴就开始不牢,阮来东坐在那,每喝一口都得蹦几句浑话出来,三句是说儿子的,两句却是再提一个女人:成雪莉。
但这可不是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了,而是闫芬芳也在旁边,听到他说这话当然生气,见到儿子后就开始哭诉。
但阮朝歌见到父亲的样子后,第一反应却不是老娘预想中的恼怒,而是心酸。
他老爹没见过什么世面,仅仅是一瓶价值高档的红酒,就能让他迷了心智。
如果这个人是别人,阮朝歌会说他没有自制力,眼界太低。但这个人是他老爹,他除了心酸就没有别的感受了。
他老爹有阮籍这个二叔在,年轻的时候按理说就可以来燕京发展,就算成不了什么富贵人家,却不至于一辈子窝在农村没什么世面。
阮来东之所以窝在农村,还不是为了他?
阮朝歌记得最清楚的事就是,在他初中的时候,家里失了火,重新盖房子得花大价钱,老阮为了这个每天去打零工,一天恨不得工作二十个小时。
晚上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给他们娘俩放下一根烤鸡腿,饭也不吃就去睡了。
他那么累,连饭也顾不上吃,却没忘了阮朝歌喜欢吃啥。
阮朝歌也一直记得老阮说的那句:“你吃,你小,你得长个。”
长个,好像就是老阮对小阮最大的期待。
如今十几年过去,现在阮朝歌年近三十,早就不长个子了,父亲却也老了。
这个老男人,用厚实的肩膀撑起了这个家,没有他,也不会有今天的阮朝歌。
眼下他出息了,能把老子接到燕京来了,看他喝最高档的红酒,嘴里还嘟囔着漂亮妞……或许这有些荒唐,但却实实在在的在说明:他老子在享受。
这个劳累了一辈子的男人,在享受。
这让阮朝歌有种感觉:他长大了,他接过了家里的顶梁柱。
小时候,他能过上吃饱了不饿的生活,是建立在阮来东的劳累之上,而现在他终于能帮到老爹了。
他又想着,要是他能早些年自强,早些年让阮来东享受到这种幸福,该多好呢?
阮朝歌很想跟老娘说:嗨,老爹也就口头说说,他哪有那个胆子?让他好好享受几天,回去了不就惦记不上女人了吗?
只是他还不等说什么,就听耳边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带着不屑和讥讽:“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喝红酒都能喝成这样,这种人,你就是给他一百个亿,也改变不了他土包子的本质。”
说话的人,是成雪莉。
按理说从她的角度来看,说出这种话还是挺正常的。
她堂堂当年的董事夫人,身价比天还高,却被一个乡巴佬惦记着,当然会觉得不舒服。
再说她也确实看出来了,阮来东就这么大出息了,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作为。
对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想法感到可笑,成雪莉出声哼哼一句,好像也挺正常的了。
只是,她却忘了一件事。
那就是永远不要在一个儿子面前,提他家长的不堪。
而且她也忘了,她已经不是当初高高在上的韩莱通讯董事了,其实就算她是又如何呢?阮朝歌会在乎吗?
她唯一能让阮朝歌在乎的身份,无非是杨动的“枕边人”而已。
可这绝不是阮朝歌放过她的理由,相信就算是杨动在场说出这种话,他也不会原谅。
啪!
成雪莉不过话音刚落,耳边就嗡的响起一声大响。
阮朝歌挥手就是一巴掌,直接把她扇倒在了地上,脸蛋立马火烧火燎的痛了起来。
“啊!”
成雪莉惨叫一声,捂着脸猛地扭头,怒瞪着阮朝歌,刚要问一句“你敢打我”,却发现阮朝歌满眼都是狰狞的戾气。
成雪莉吓到了,脸色瞬间苍白的时候,阮朝歌已经走到了她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冷冷的说:“我很讨厌,但不在意打女人。今天你别想站着回去,杨动那边,我会给他交代的。”
说完,阮朝歌缓缓抬起了脚。
有些女人,总把自己当做世界的中心,不管吃了多大的苦头,转眼就忘了。只有疼痛,能再次让她看清自己。
成雪莉就是这样的女人,看着那双皮鞋,切身感受到阮朝歌的杀意后,她才明白过来:她哪有什么资格去说别人!
阮朝歌杀过很多人,很多很多,所以即使只打算教训成雪莉,也让后者有种要被杀掉的感觉,几乎一瞬间,她就红了眼眶,惨白着脸瑟瑟发抖,可怜如冷雨夜的街头猫咪。
阮朝歌却毫不为之所动,这时阮来东却猛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跳着眼的大骂:“呔,木头,你干嘛呐你,赶紧把脚给我撤咯!”
(未完待续)
阮来东一辈子吃喝拉撒,如今在知天命的年纪能来到燕京住最豪华的酒店,多亏了阮朝歌这个儿子。
而阮朝歌,说起来他能被选入地府,成为当今世界上最顶级的高手之一,还离不开他的阮这个姓氏。
别看阮来东一辈子穷苦,但他二叔阮籍却是了不得的人。
阮来东祖爷爷算是江湖人士,在浩浩荡荡的革命运动席卷整个大陆时,阮家老祖宗放弃了打打杀杀,转而隐居去村里做了木匠。
娶了个村里的姑娘,生了两个孩子,就是阮来东的老爹和阮籍。
阮来东的老爹继承了木匠手艺,阮籍却自小就是不安分的主,偷学了国术,想进江湖。
在那个生活娱乐极其贫乏的年代,年少有本事的人就该轻狂,阮籍以江湖为目标,一心想着是迸发的热血,肆意的喝酒,最好再遇到一段美丽的爱情。
但时局动荡,老祖宗哪里会让他出门,口口声声喊着他要敢走,就废了他。
阮籍不甘心也没法,老爹的话还是要听的,只是心里耐不住寂寞,时常藏在院子里自己练功,这一练就又是十几年过去了。
天下时局平稳,国内人民熄了战火,在废墟之上重建家园时,有人找上了门来。
那人姓高,比阮籍都年轻,却非常有领袖魅、力,劝说老祖宗出门对付一个叫屠狮会的组织。
这个屠狮会的组织没有动用大量兵马,而是选择精英战术,暗中潜入大陆内部刺杀国内高层,通过用这种方式瓦解好不容易迎来的和平。
老祖宗还是没同意,不过却允许阮籍出山。
此后,阮籍加入华山阁,开始了一段传奇。
那段传奇呢说来听悲壮热血的,但简单来说一句话就能概括了:高首领聚集了大陆内部一批古武高手,对抗屠狮会的暗杀计划,最后帮大陆形势稳定了下来。
那段明争暗斗持续了十几年,等回过头来,阮家老祖宗已经入土了,阮籍也留在了燕京武山阁,地位还算崇高。
阮籍也想接大哥、也就是阮来东的老爹来燕京过日子,但却被拒绝了,理由是他想做一辈子木匠,天下太平,更要如此。
于是,又是几十年过去,阮来东的老爹去了,阮朝歌也出生了。
而阮籍呢,也有了一个儿子,又有了一个孙子:阮三重。
阮朝歌长大后,不甘心和阮来东在老家穷一辈子,所以在十七岁那年应征入伍,来到燕京。
阮籍毕竟是阮朝歌二爷爷,虽然爷孙俩总共没见过几面,但出于血缘上的面子问题,在阮朝歌来到燕京后,还是帮了他一把:把他接到阮家大院里吃住,并且在教阮三重的时候,顺便教了他几手强身健体的本事。
阮籍教阮朝歌,根本就是无心插柳,主要是为了培养阮三重。
谁知阮朝歌却因此发了迹,就跟开了窍的孙猴子一样,天赋异禀,本事蹭蹭往上涨,短短一年时间就凭借优异的成绩参与了地府选拔。
再然后,阮朝歌就进了地府,成了十殿阎罗之一,并且拿到了象征着地府的阎王笑。
于是才有了昨天这一幕:解甲归田的阮朝歌,在执行一次任务回国后,就想让助手盈盈带着老爹老妈来燕京过一段时间的好日子。
总之,能让阮来东这个穷苦了一辈子的老汉,能来燕京住上燕山阁,和祖上的是江湖人士不无关系。
和阮朝歌不同,阮来东做了一辈子手艺人,没什么本事,武力值也不强。
所以在昨天下午一通折腾,加上舟车劳顿,在吃过饭后就洗了个热水澡,钻屋子里睡觉去了。
反倒是闫芬芳,第一次来燕京,兴奋的不得了,拉着秋婉聊这个聊那个,大半夜都过去了才依依不舍的睡去。
当晚的燕山阁九层,总共就睡了四个人,秋婉和闫芬芳一个屋子睡得,喝大了的阮来东单独睡了一个房间。
至于阮朝歌,在去找过杨动后,回来就随便找了个地方休息了。
阮朝歌今早在见到杨动的时候,说他老爹对成雪莉起了念头,这还真不是假的。他没告诉杨动,阮来东昨晚在睡着后,竟然稀里糊涂的喊出了成雪莉的名字。
当时阮朝歌就吓出一身冷汗,庆幸老娘是和秋婉一块睡的,不然非得气得拿刀砍人不可。
今早,阮朝歌去找杨动的时候,阮来东已经美滋滋的睡醒后回过了神来。
说起来阮来东虽然不是城里人,但在阮朝歌发迹后,也外出旅游过,算是见过一些世面。
但他真是说啥也想不到,世界上竟然有燕山阁这种奢华无比的房间。
纯实木的家具,厚实无比的床垫,在电视上都没看到过的红酒品牌,墙上还挂着各种艺术画作。
生活在这种奢华房间的人,想必不自觉的就会培养出帝王之气吧?
阮来东没啥文化水平,面对这种大气的房间他能说的也就是“卧槽”俩字了,早上吃过饭不久,就开始抱着酒柜里的红酒不松手了。
一辈子没享过什么福,现在能享福了,他觉得不可思议的同时,也总觉得这是场美梦。
美梦,或许是要醒的。
所以他才会痴狂发醉,喝完酒就开始躺在沙发上,唠唠叨叨的说着浑话。
人一喝多了,嘴巴就开始不牢,阮来东坐在那,每喝一口都得蹦几句浑话出来,三句是说儿子的,两句却是再提一个女人:成雪莉。
但这可不是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了,而是闫芬芳也在旁边,听到他说这话当然生气,见到儿子后就开始哭诉。
但阮朝歌见到父亲的样子后,第一反应却不是老娘预想中的恼怒,而是心酸。
他老爹没见过什么世面,仅仅是一瓶价值高档的红酒,就能让他迷了心智。
如果这个人是别人,阮朝歌会说他没有自制力,眼界太低。但这个人是他老爹,他除了心酸就没有别的感受了。
他老爹有阮籍这个二叔在,年轻的时候按理说就可以来燕京发展,就算成不了什么富贵人家,却不至于一辈子窝在农村没什么世面。
阮来东之所以窝在农村,还不是为了他?
阮朝歌记得最清楚的事就是,在他初中的时候,家里失了火,重新盖房子得花大价钱,老阮为了这个每天去打零工,一天恨不得工作二十个小时。
晚上拖着疲惫不堪的身躯,给他们娘俩放下一根烤鸡腿,饭也不吃就去睡了。
他那么累,连饭也顾不上吃,却没忘了阮朝歌喜欢吃啥。
阮朝歌也一直记得老阮说的那句:“你吃,你小,你得长个。”
长个,好像就是老阮对小阮最大的期待。
如今十几年过去,现在阮朝歌年近三十,早就不长个子了,父亲却也老了。
这个老男人,用厚实的肩膀撑起了这个家,没有他,也不会有今天的阮朝歌。
眼下他出息了,能把老子接到燕京来了,看他喝最高档的红酒,嘴里还嘟囔着漂亮妞……或许这有些荒唐,但却实实在在的在说明:他老子在享受。
这个劳累了一辈子的男人,在享受。
这让阮朝歌有种感觉:他长大了,他接过了家里的顶梁柱。
小时候,他能过上吃饱了不饿的生活,是建立在阮来东的劳累之上,而现在他终于能帮到老爹了。
他又想着,要是他能早些年自强,早些年让阮来东享受到这种幸福,该多好呢?
阮朝歌很想跟老娘说:嗨,老爹也就口头说说,他哪有那个胆子?让他好好享受几天,回去了不就惦记不上女人了吗?
只是他还不等说什么,就听耳边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带着不屑和讥讽:“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喝红酒都能喝成这样,这种人,你就是给他一百个亿,也改变不了他土包子的本质。”
说话的人,是成雪莉。
按理说从她的角度来看,说出这种话还是挺正常的。
她堂堂当年的董事夫人,身价比天还高,却被一个乡巴佬惦记着,当然会觉得不舒服。
再说她也确实看出来了,阮来东就这么大出息了,一辈子都不会有什么作为。
对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想法感到可笑,成雪莉出声哼哼一句,好像也挺正常的了。
只是,她却忘了一件事。
那就是永远不要在一个儿子面前,提他家长的不堪。
而且她也忘了,她已经不是当初高高在上的韩莱通讯董事了,其实就算她是又如何呢?阮朝歌会在乎吗?
她唯一能让阮朝歌在乎的身份,无非是杨动的“枕边人”而已。
可这绝不是阮朝歌放过她的理由,相信就算是杨动在场说出这种话,他也不会原谅。
啪!
成雪莉不过话音刚落,耳边就嗡的响起一声大响。
阮朝歌挥手就是一巴掌,直接把她扇倒在了地上,脸蛋立马火烧火燎的痛了起来。
“啊!”
成雪莉惨叫一声,捂着脸猛地扭头,怒瞪着阮朝歌,刚要问一句“你敢打我”,却发现阮朝歌满眼都是狰狞的戾气。
成雪莉吓到了,脸色瞬间苍白的时候,阮朝歌已经走到了她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冷冷的说:“我很讨厌,但不在意打女人。今天你别想站着回去,杨动那边,我会给他交代的。”
说完,阮朝歌缓缓抬起了脚。
有些女人,总把自己当做世界的中心,不管吃了多大的苦头,转眼就忘了。只有疼痛,能再次让她看清自己。
成雪莉就是这样的女人,看着那双皮鞋,切身感受到阮朝歌的杀意后,她才明白过来:她哪有什么资格去说别人!
阮朝歌杀过很多人,很多很多,所以即使只打算教训成雪莉,也让后者有种要被杀掉的感觉,几乎一瞬间,她就红了眼眶,惨白着脸瑟瑟发抖,可怜如冷雨夜的街头猫咪。
阮朝歌却毫不为之所动,这时阮来东却猛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跳着眼的大骂:“呔,木头,你干嘛呐你,赶紧把脚给我撤咯!”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