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女儿红
  “根据中午的消息,他们现在在四川德阳,日夜兼程,两天该能到。”天罗成员道。
  “好了,你下去吧。”
  是!
  这时,房间内就只剩下夜风与李白两个人了。
  这个时间夜风将人匹面具撕了下来,以真容相对,道:“先前怠慢了。”
  夜风这轻微的举动,也是获得了李白的好感,真诚,面具不撕下来,李白也无法知道,但是夜风没有。
  “不知道这位公子请我来所为何事?”李白问道。
  “先自我介绍一下,夜风,大隋帝国现任君王。”夜风说着话,能证明自己身份的东西也拿了出来。
  李白是在大隋当过官的,可惜被诬陷,给夜风的老爹给贬了,于是这世界也才有了《早发白帝城》这首诗。
  因为当过官,加上不少州府官员愿意接待他,李白的见识也非平民能比,夜风的御用物件也被他认了出来。
  “草民拜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李白行了个完整的礼数,但是心中并没有多少敬意,因为夜坚的缘故,李白对于大隋皇家多少有点怨念。
  夜风也没太在意,父债子偿。
  虽然夜风不可能去学刘备厚脸皮,但是想收如此人才,却也不能完全一点架子都不放下,“这个不是皇官,也不是大隋国土,先生无须多礼,请坐。”
  李白站起,坐下。
  “今天请先生来,只为一解忧愁。”夜风说着,旋即手掌一翻,在虚拟空间中弄出一坛好酒来。
  十八年的绍兴花雕,又名女儿红,官廷御酒之一。
  夜风虽然不好酒,却也会偶尔来一点,所以虚拟空间中随时都有预备着,酒盖一开,香飘十里。
  顺便,也让老板送上来几个招牌菜。
  嗯?
  “女儿红?”
  “好香。”
  “绝对有十八年。”
  “先生鼻子不错。”夜风说着就要开始给自己倒酒。
  李白倒是没有忘记礼数,“怎能要皇上自己倒酒呢。”
  说着李白接过了酒坛,给夜风倒上,而后给自己也倒了一杯。
  “皇上请!”李白拿起酒杯就想开始闻其香、品其醇,就与一个色鬼看见绝世美女一样一样的,但依然没忘记礼数。
  “叫我夜公子吧,否则咱们都无法尽兴,岂不是糟蹋了这上好的美酒。”
  “好,夜公子,请!”
  “先生请!”
  两人相继将酒杯放在鼻尖,十八年的窖藏,光是闻其香就是一种无上的享受。
  酒一入肚,李白当即赞道:“入口柔,一线喉,好酒!好
  酒!”
  夜风看着这效果,也是比较满意的,两个人也就推杯换盏了起来。
  这个时代的酒度数在二十以下,很好喝还不容易上头。
  坛子酒很快见底,夜风再度拿出了一坛子,两个人相对而饮。
  这个时间,天色渐暗,天上的红月照了进来,李白不由得说道:“有酒无诗有点美中不足啊。”
  夜风的思维转了转,“既然先生有此雅兴,乐意奉陪,要不再加个小赌吧?”
  “什么賭?”李白问道。
  “咱们以酒月为诗,杯酒一句,二十呼吸内一杯酒,输了的人要答应赢的人一个条件。”夜风道。
  李白推了推手,瞄了一下自己,道:“公子坐拥天下,而我一贫如洗,拿什么与公子赌?”
  “放心,我要的先生给得起。”夜风道。
  “好!我答应了。”李白倒也豪爽。
  一杯酒顿住,也就有了,“青天有月来几时,我今停杯一间之。”
  夜风仔细回忆了一下,也就知道了,这是李白诗集中的,《把酒问月》!
  夜风前世也就是一个比较用心的大学生,要说自己用原创的诗来赢诗仙,这是没可能的。
  用原创的斗不过,还不能当文坛大盗么?这个世界这首诗今天オ出,但是作为穿越者的夜风已经背了好几遍了。
  回想了一下,夜风也就装模作样地举起酒杯思考,“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
  “妙!”李白双目放光,这下一句竟然是与他所想如出一撤。
  这时,李白再度拿起了酒杯,道:“皎如飞镜临丹阙,绿烟灭尽清辉发。”
  夜风被李白这一赞,心中是惭愧的,比功夫他能原创,但是诗这东西,特么是真没办法。
  夜风只好端起酒杯继续当文坛大盗了,“但见宵从海上来,宁知晓向云间没?”
  李白:“白兔捣药秋复春,嫦娥孤栖与谁邻?”
  夜风:“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顶。
  李白:“古人今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
  夜风:“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
  “绝了!”李白好似遇见了知己一般,夜风对的每一句,都与他预想的完全一样。
  地位不同,心境是不同的,李白也只当夜风是对他很理解。
  李白一时也是诗性大发,夜风也是来者不拒,文坛大盗当了个彻底,知道苏轼的《水调歌头》还没有问世,拿来就用。
  而李白则是一句一句全都轻松对上,把夜风这个拿来党搞得一点办法都没有。
  夜半三更,小丫头和
  其他人都睡了,两个人喝酒对诗还在继续。
  夜风一首首地拿来,难不住李白。
  李白一首首地原创,夜风也一首首地想,艰难对上。
  时间推移到现在,夜风已经被李白的才华搞得没有脾气了。
  而且李白都是随时原创出来的,有灵感,创作是无限的,而这美酒就是李白的灵感。
  而夜风是拿来的,好的古诗很多,他会背的却不可能是全部。
  现在这情况就如夜风在吃仓库的存粮,而李白是在边种边吃,仓库存量再多,总有吃完的一刻,边种边吃,永远吃不完。
  不想办法,这输是迟早的事情。
  旋即,夜风也就想到了现代诗。
  曾经有个鸟人说过,如果李白到了现代,未必当得了文豪,因为现代的文体不同。
  很多人嗤之以鼻,夜风也是如此,只要学会了现代的通俗文体,人家照样是文豪。
  现在,他却想起了这茬了,要不在文体上欺负下李白?
  毕竟学习也是要时间的,现在当场不能适应吧?
  想到了这里,夜风也就付诸于行动,道:“纯以酒月未免太过局限,不如放开一点,如何?”
  “好。”李白没有意见。
  夜风心中窃喜,拿来一首食指创作的现代诗《相信未来》,“当蜘蛛网无情地查封了我的炉台,当灰烬的余烟叹息着贫困的悲哀。我依然固执地铺平失望的灰烬,用美丽的雪花写下:相信未来。”
  李白初时也是愣了愣,旋即问道:“公子创作的这是平民交流用的通俗体吧?”
  “是的。”夜风道。
  “这种文体作诗词句不够美,非大家之选,不过这意境尚可,能登台面。”李白道。
  噗!
  夜风想吐,他本来想拿来难住李白的,没想到人家却说,非大家之选,凭借其意境倒勉强能上台面。
  食指大师要是听了会不会吐血啊?
  不过,既然这诗拿来用了,夜风也就只能让李白对了,“先生请!”
  “也罢,既然公子有此兴致,我就陪公子雅俗共赏一回。”
  李白举杯,稍微思考,也就有了,“当我的紫葡萄化为深秋的露水,当我的鲜花依偎在别人的情怀,我依然固执地用凝霜的枯藤,在凄凉的大地上写下:相信未来。”
  夜风是彻底没有脾气了,什么都难不住他啊。
  不说夜风了,看这情况,就是现代诗的所谓大师来了也得被虐得体无完肤啊。
  夜风自己是一点办法没了,这时,只能问向系统了,“系统,我是斗不过他了,你看看有什么办法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