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争夺
.“叫什么名字?”
“孙克咸。”
“认识字吗?”
“认识。”
“哦。”招兵的那名羽林卫惊讶的抬头向孙克咸看去,他已经为数百名要报名参加羽林卫的人填过表了,当问到第二个问题时,所有人都老实的回答不认识,孙克咸还是第一次回答识字之人。
虽然羽林卫五两银子一月是前所未有的高薪,可是大明军士数百年待遇低下也是事实,真正吸引过来报名参军的多半还是原先的军户,或者是贫苦无地的农民,孙克咸一身长衫,腰悬长剑,明显与先前报名的那些穷苦汉子不同,那名羽林卫更觉意外,将笔交到孙克咸手上:“你写几个字试试。”
孙克咸接过毛笔,随手在自己名字下写上字武功三字,孙克咸的字刚劲有利,又不失圆润,比起羽林卫所写的字漂亮多了。
看着自己的字,孙克咸心中那种刺痛的感觉又升了起来,他习得一身兵法武艺,这次到京城本来就是要为朝庭效力,还特意给自己取字名为武功,建功立业的心思暴露无疑,可是在看到葛嫩娘后,他觉得如果和这样的女子共渡一生才是他的追求,将建功立业的心思也抛到了脑后,可是昨天自己提出要带她走时,却遭到了当头捧喝。
看到孙克咸所写的字,那名羽林卫顿时肃然起敬,此人腰别长剑,书法俊秀,而且除了名字还有字,这样的人能投军,肯定会受重用,他连忙找来一名同伴暂时顶替自己,向孙克咸一抱拳:“武功兄,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我们将军。”
现在的羽林卫在参将阎应元下有三名游击将军,分别是游击王公略,游击汪万年、游击陆正先。那名羽林卫带孙克咸所见之人正是羽林卫游击将军之一王公略,王公略武举出身,对于皇帝要在军中多招识字之人多少有点不以为然,打仗靠的是武艺,识不识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皇帝的交待的事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凡是有识字之人报名参军,都要由三名游击将军亲自安排,只要不残废,身体没有明显的缺限,都可招入军中,如果身体实在太差,也可以安排到后勤部门。
就这样地要求。三天来。羽林卫从数万报名者中只挑出了二十多人。听到又有一名识字之人带来。王公略倒是来了兴趣。打量了一下孙克咸。见孙克咸不但佩着长剑。而且身材也象原先那二十多人瘦弱。满意地点了点头:“好小子。会武吧。这把剑不会是银样腊枪头?”
孙克咸虽然要投军。但他出身将门。总兵。参将见过地也不少。对于一个游击将军自然没有什么畏惧心里。沉声回道:“禀将军。卑职地剑是杀人之剑。”
“杀人之剑。好。既然如此。那就接招吧。只要能挡住三招。我就承认你地剑是杀人之剑。否则就是一把银样腊枪头。小子。敢不敢赌?”
孙克咸皱了一下眉头。开始思考起来自己放着世袭地武职不去继承。跑到这里来参军是不是一个错误。若是分到这样地莽撞上司。实在不是一件好事。
“将军尽管一试便是。如果将军输了。还请恕卑职冒犯。”
“我输?”王公略大笑起来:“好小子。有种。接剑。”
王公略的长剑一抖,如闪电般向孙克咸刺去,“铮。”的一声,孙克咸长剑出鞘,架住了王公略刺过来的长剑,一股幽幽的冷光从孙克咸剑身上传来,连炎热的天气也仿佛陡降了几度下来。
“好剑!”王公略双眼放光,兴奋的看着孙克咸手中的长剑,这是一个武人遇到极品武器时的痴迷,只是王公略手中的长剑却不慢,一招紧似一招的向孙克咸攻去,早忘记了自己的三招之约。
王将军要和人比武,开始羽林卫并不关注,谁都知道,羽林卫中除了参将大人,属这位王将军武艺最高,他和一名新招之人比武有什么看头。
只是连续十几击铮铮的兵器撞击声传来后,许多人都惊讶的看到那名新来之人和王将军斗得棋鼓相当,两人你来我往,在平地上杀得难解难分,渐渐所有人都放下手头之事,向两人方向围了过来,形成一个人圈。
又是“铮”的一声,王公略突然觉得手头一轻,抬头看去,才发现自己手上的长剑断为两截,一截正躺在地上,王公略不由一呆,随即发现一支剑光如匹练般向自己前胸刺来,却是孙克咸得理不饶人,趁势发起了攻击。
王公略刚要举起长剑回击,斗然想起自己的长剑断了半截,根本无法将对方的长剑挡住,王公略正想换招时,森冷的剑光距离他只有数寸的距离,王公略胸前皮肤汗毛倒竖,他顿时大骇,一招懒驴打滚总算躲过了剑光,不过,全身上下已经是灰头土脸了。
孙克咸这才将剑收起,抱拳道:“卑职仗着兵器锋利,侥幸胜了一招,还望将军恕罪。”
在场的羽林卫都看傻了眼,谁也没有想到王公略会输,王公略脸上也是青一阵,红一阵,被这么多人看着,脸上顿时火辣辣一片。
“哈哈,王公略,你也有今天。”一声大笑传来,却是汪万年和陆正先两人赶了过来,他们听说王公略和一名识字的新投军人打了起来,生怕王公略出手没有轻重,没想到刚好看到王公略失败的一幕。
王公略好武成痴,经常喜欢拉人比武,羽林卫的人都被他打怕了,虽然与王公略比武没有生命危险,可是谁也不想没事挨打,遇到王公略要比武时,能避则避,王公略也不好对下面之人太过强求,汪万年和陆正先两名和他同级之人就成了他主要的陪练对手,两人的武艺都不如王公略,常常被王公略逼着比武,实在太过难受,如今有人能打过王公略,两人当然高兴。
“你叫什么名字,到我们猛虎营来吧,我保你做一个千总。”
“千总也太小气了,不如到我们飞虎营,我保你做守备将军。”
“喂,你们谁也不要抢,这是我先看上的人。”王公略见汪万年和陆正先拉人,顿时将刚才的尴尬丢掉,和两人争夺起孙克咸的归属来。
“孙克咸。”
“认识字吗?”
“认识。”
“哦。”招兵的那名羽林卫惊讶的抬头向孙克咸看去,他已经为数百名要报名参加羽林卫的人填过表了,当问到第二个问题时,所有人都老实的回答不认识,孙克咸还是第一次回答识字之人。
虽然羽林卫五两银子一月是前所未有的高薪,可是大明军士数百年待遇低下也是事实,真正吸引过来报名参军的多半还是原先的军户,或者是贫苦无地的农民,孙克咸一身长衫,腰悬长剑,明显与先前报名的那些穷苦汉子不同,那名羽林卫更觉意外,将笔交到孙克咸手上:“你写几个字试试。”
孙克咸接过毛笔,随手在自己名字下写上字武功三字,孙克咸的字刚劲有利,又不失圆润,比起羽林卫所写的字漂亮多了。
看着自己的字,孙克咸心中那种刺痛的感觉又升了起来,他习得一身兵法武艺,这次到京城本来就是要为朝庭效力,还特意给自己取字名为武功,建功立业的心思暴露无疑,可是在看到葛嫩娘后,他觉得如果和这样的女子共渡一生才是他的追求,将建功立业的心思也抛到了脑后,可是昨天自己提出要带她走时,却遭到了当头捧喝。
看到孙克咸所写的字,那名羽林卫顿时肃然起敬,此人腰别长剑,书法俊秀,而且除了名字还有字,这样的人能投军,肯定会受重用,他连忙找来一名同伴暂时顶替自己,向孙克咸一抱拳:“武功兄,你跟我来,我带你去见我们将军。”
现在的羽林卫在参将阎应元下有三名游击将军,分别是游击王公略,游击汪万年、游击陆正先。那名羽林卫带孙克咸所见之人正是羽林卫游击将军之一王公略,王公略武举出身,对于皇帝要在军中多招识字之人多少有点不以为然,打仗靠的是武艺,识不识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皇帝的交待的事理解要执行,不理解也要执行,凡是有识字之人报名参军,都要由三名游击将军亲自安排,只要不残废,身体没有明显的缺限,都可招入军中,如果身体实在太差,也可以安排到后勤部门。
就这样地要求。三天来。羽林卫从数万报名者中只挑出了二十多人。听到又有一名识字之人带来。王公略倒是来了兴趣。打量了一下孙克咸。见孙克咸不但佩着长剑。而且身材也象原先那二十多人瘦弱。满意地点了点头:“好小子。会武吧。这把剑不会是银样腊枪头?”
孙克咸虽然要投军。但他出身将门。总兵。参将见过地也不少。对于一个游击将军自然没有什么畏惧心里。沉声回道:“禀将军。卑职地剑是杀人之剑。”
“杀人之剑。好。既然如此。那就接招吧。只要能挡住三招。我就承认你地剑是杀人之剑。否则就是一把银样腊枪头。小子。敢不敢赌?”
孙克咸皱了一下眉头。开始思考起来自己放着世袭地武职不去继承。跑到这里来参军是不是一个错误。若是分到这样地莽撞上司。实在不是一件好事。
“将军尽管一试便是。如果将军输了。还请恕卑职冒犯。”
“我输?”王公略大笑起来:“好小子。有种。接剑。”
王公略的长剑一抖,如闪电般向孙克咸刺去,“铮。”的一声,孙克咸长剑出鞘,架住了王公略刺过来的长剑,一股幽幽的冷光从孙克咸剑身上传来,连炎热的天气也仿佛陡降了几度下来。
“好剑!”王公略双眼放光,兴奋的看着孙克咸手中的长剑,这是一个武人遇到极品武器时的痴迷,只是王公略手中的长剑却不慢,一招紧似一招的向孙克咸攻去,早忘记了自己的三招之约。
王将军要和人比武,开始羽林卫并不关注,谁都知道,羽林卫中除了参将大人,属这位王将军武艺最高,他和一名新招之人比武有什么看头。
只是连续十几击铮铮的兵器撞击声传来后,许多人都惊讶的看到那名新来之人和王将军斗得棋鼓相当,两人你来我往,在平地上杀得难解难分,渐渐所有人都放下手头之事,向两人方向围了过来,形成一个人圈。
又是“铮”的一声,王公略突然觉得手头一轻,抬头看去,才发现自己手上的长剑断为两截,一截正躺在地上,王公略不由一呆,随即发现一支剑光如匹练般向自己前胸刺来,却是孙克咸得理不饶人,趁势发起了攻击。
王公略刚要举起长剑回击,斗然想起自己的长剑断了半截,根本无法将对方的长剑挡住,王公略正想换招时,森冷的剑光距离他只有数寸的距离,王公略胸前皮肤汗毛倒竖,他顿时大骇,一招懒驴打滚总算躲过了剑光,不过,全身上下已经是灰头土脸了。
孙克咸这才将剑收起,抱拳道:“卑职仗着兵器锋利,侥幸胜了一招,还望将军恕罪。”
在场的羽林卫都看傻了眼,谁也没有想到王公略会输,王公略脸上也是青一阵,红一阵,被这么多人看着,脸上顿时火辣辣一片。
“哈哈,王公略,你也有今天。”一声大笑传来,却是汪万年和陆正先两人赶了过来,他们听说王公略和一名识字的新投军人打了起来,生怕王公略出手没有轻重,没想到刚好看到王公略失败的一幕。
王公略好武成痴,经常喜欢拉人比武,羽林卫的人都被他打怕了,虽然与王公略比武没有生命危险,可是谁也不想没事挨打,遇到王公略要比武时,能避则避,王公略也不好对下面之人太过强求,汪万年和陆正先两名和他同级之人就成了他主要的陪练对手,两人的武艺都不如王公略,常常被王公略逼着比武,实在太过难受,如今有人能打过王公略,两人当然高兴。
“你叫什么名字,到我们猛虎营来吧,我保你做一个千总。”
“千总也太小气了,不如到我们飞虎营,我保你做守备将军。”
“喂,你们谁也不要抢,这是我先看上的人。”王公略见汪万年和陆正先拉人,顿时将刚才的尴尬丢掉,和两人争夺起孙克咸的归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