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离开皓月城
  金仲雄听了这还能说啥呢?也只能不住地点头,也就应下了此事了。毕竟这对于两家来说有利无弊罢了。就算不从利益上讲,董金两家世代交好,算得上是至交了。这还要追溯到一千年两家老祖结交的时候呢,过去的事暂且不提。所以不管怎么样都也只有答应下此事。
  而董皓天还不作罢,非要立下字据,立下这什么婚约条约,双方签下字,终生不可毁约。金仲雄实在拗不过他,也只好答应了,苦笑着签下了的自己名字。便一起退出房间让金瞳好生修养了。
  金瞳其实早醒了,但他仍然躺在床上并不打算起来。因为他怕到时候会无比的尴尬。索性就装睡了,可迷迷糊糊的也就陷入了昏睡之中,毕竟实在是太累了,直到第二天中午他才起身。遇到了自己的父亲,又听了金仲雄说起那件事情。金瞳又能如何,只好苦笑答应了下来。反正还早着呢,他也才十二岁而已,虽说神武大陆只要达到十六岁便可娶妻生子,但身为武者的金瞳来说,武道极致才是他的目标,所以并不着急。再说对于这个可爱的小妹妹金瞳心中也有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来,更不排斥,似乎也不错呢。
  因为金瞳受到重伤的缘故,金仲雄也就推迟了离开这里的时间,等到了金瞳完全恢复才做了离开的打算。在这十来天里,董凝香几乎与金瞳形影不离,金瞳到哪,她便到哪,金瞳的一切衣食住行都是董凝香亲自安排,可以看出董凝香也将自己看成了金瞳的妻子,而这个小妻子的付出也有了回报。金仲雄对其实在是喜爱无比,对其及其之好,甚至快要超越了对于亲子的疼爱。
  快到临行之际,董皓天也不多做强留,嘱咐了一番话便将金瞳父子送出城外。金瞳十分奇怪为何看不到董凝香的身影,但也就摇了摇头,不再多问,或许是分离之际太过于难受。不想经历着离别之苦罢了。
  金瞳父子渐渐远去的背影,却不知在城门后一个隐蔽的角落里,一个单薄的粉色身影若隐若现,一张倔强的小脸硬生生没有落下眼泪,董皓天看到了自己的小女,叹了口气,抚摸着她的小脑袋,“香香,他还会回来的,你现在可要好好修炼哦,凭你的资质,将来一定可以帮助到你的小瞳哥哥的呢,你的小瞳哥哥可是池中之龙,早有一日飞上云霄,站在这个世界的巅峰,你可不能丢了他的脸。”董凝香听了擦干眼中打转的泪滴,坚定地点了点头,“金瞳,我等你回来,等你回来找我。我会努力的,绝对绝对不会拖你的后腿的!”董凝香不住的想到。
  “爹爹,那些人没有抓到吗?”金瞳转身看向走在身后的父亲,金仲雄听到了金瞳的疑问,皱了皱眉头道:“没,那几个小辈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段跑掉了,而身为武帝的祝伯竟然没能抓到,要知道祝伯的元念可是可以覆盖三十里。不过按照他话中的意思,那几个家伙应该是用了某种类似血盾的秘技,燃烧自身所有的修为作为代价,瞬间远遁数百里,早已不见踪迹。然而那个施术者这辈子算是完蛋了,终身不可再修炼,完完全全成为了一个废人。哼,算他们好运,这种秘技在大陆上十分少见,不过瞳儿你放心,爹一定会帮你报仇的。这次爹爹回到族里,便着手调查此事。所以这事你不用再过问了。”
  “算了吧爹爹,既然孩儿没什么大事,就不用追究了。毕竟此事的责任一开始也是我们。追究下去反而不好。毕竟人家肯定也是某个大家族。我不想看到大家为了我跟其他家族开战。这事就算了吧。”金瞳考虑再三跟金仲雄说道。毕竟他也知道,拥有此秘技的家族必定是个庞然大物,比不过金家也就算了。如果跟金家相差无几或者更强,再追究下去反而会给家族带来祸端。反正自己也没什么事,而且还知道了自己的再生能力,索性也就不想追究下去了。
  “那不可能,伤了我的儿子,不给他们点颜色瞧瞧,我们就不算是金家的子孙!瞳儿这事你不用管了。你天性善良,不愿多惹祸事。但你要记住,别人都在我们头上拉屎拉尿,又如何能忍?我们金家的一条祖训便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斩草除根!这可是我们老祖宗金天亲口说过的,我们老祖宗的脾气呀,可是很暴躁的呢!”金仲雄满目凶色的说道。
  “好啦好啦,我知道啦。随你们便了,我不管了。嘻嘻,老爹,我们还要走多久才到下一个城呢?孩儿的肚子饿了呢!”瞳儿摇了摇金仲雄的手臂说道。毕竟他也仅是个孩童,即便拥有实力,但还是无比信服自己的父亲的。最最崇拜的人也就是自己的父亲。所以也就不再纠结与这件事了。
  金仲雄无奈的摇了摇头,刮了下金瞳高挺的鼻梁道:“你呀,不是刚吃过干粮么?怎么,有饿了?呵呵,快到了。别急别急。”
  金瞳问罢脸红道:“我想吃肉嘛,干粮有什么好吃的,又硬又难吃,还是熟食好吃的多呢!”走吧走吧,快快,我看见城门了。”金瞳遥遥看见远处隐隐约约的城池,拉着金仲雄的手便往那边奔去。
  金仲雄拗不过他,抱起金瞳一个瞬身便道了城门口。两人牵手慢步进了城内。这是一座下城,规模自然无法跟皓月城相比了,但最起码的客栈还是有的,二人选了一个并不奢华,但无比干净的小店坐下,点了几个小菜,有荤有素,虽说不是无比丰盛,但总比干粮要好得多。金瞳二话不说,狼吞虎咽起来。毕竟实在太饿了,而金仲雄本可以不进食,但因为在家中习惯了一日三餐,也便吃了起来,满足了果腹之欲。
  也许是因为两人穿着简朴,不像是大富人家,毕竟金瞳一家本就如此。又也许是因为长时间赶路,两人风尘仆仆。其实金仲雄本可以使他们不被任何风沙灰尘所染,但也许为了金瞳。金仲雄也就没有借用任何外力,让金瞳尝一尝这风沙之味。又或许是因为金瞳的吃相无比张扬,这便引起了一位客人的不满。
  那人穿着华贵,一看便是大富大贵之人,挥舞着折扇,捂住自己的嘴,眼中无比鄙夷的看着金瞳父子。嫌恶道:“这两个粗野之人,实在有辱斯文。脏死了。也不知道从哪里的乡巴佬。几辈子没吃过饭么?比那门口的叫花子好不到哪去。”
  说罢转头看向客栈的掌柜,掌柜是个靓丽的美女子,年芳二十多。从发束上看并未婚配,合上折扇,行了公子之礼道:“晴姑娘,今日依旧美若天仙,与何必苦于这小小的客栈,若姑娘愿意,在下愿意买下迎宾阁赠与姑娘,让姑娘掌管,相信必定比这小小的客栈来的好些。只求姑娘可以跟在下赏月观花,如何?”
  这位晴姑娘一脸厌恶之色一闪而逝,随后笑道:“张公子过奖了,此乃先父遗留下的客栈,又是先父一辈子的心血,小女子不愿意舍弃,公子的好意思小女子心领了。若公子没事,小女子就去忙了。”
  说罢她径直走到金瞳的餐桌之上,微笑地为金仲雄倒上一杯酒,道:“两位吃的可满意?看样子两位是外地来的吧。此地虽说只是一座小城,但一些风景却也算是引人入胜。便有一番风味,两位可以前去看看。也算不虚此行了。”
  金仲雄笑了笑,“姑娘好意在下心领,但在下与小儿还有要事,吃完这顿饭便要即刻启程,等以后有机会,一定好好观赏着美丽风景。姑娘请便。”说完也不再管她,往金瞳的碗里夹了一口菜。
  那个所谓的张公子看到这个小娘子不顾自己,却去跟那山野之人如此亲近。顿时有些火大,挥了下扇子便离开此地。他知道再留下来也不过是小丑一样,这女的柴米不进,根本不管自己的面子。索性离开。寻求其他能够一亲芳泽的机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