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我们的利益是一致的(上)
“这么说来,李先生你也对新闻集团感兴趣咯?”约翰带着莫名意味的问道。
“要是以前,我或许对新闻集团没有兴趣,毕竟我和他完全没有任何的联系,而我的事业和他也没有交叉点。这样的庞然大物,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他吞掉,所以我宁愿是离他们远一些,好歹不让他们看上。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既然你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都和他们达成了协议,而我和他们的关联,也近了很多。我在好莱坞的根基就只有一个梦工厂,而梦工厂的靠山又是你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要是以后你们那边有个反复,那我的梦工厂就危险了。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梦工厂就是一块肥肉。
为了自己的产业,我也必须找一个合格的靠山,而新闻集团,就只能是我唯一的选择。毕竟其他的巨头公司们,我不熟悉,再加上那些家伙也未必喜欢我这个抢饭碗的人,我和你们的关系,实在是太紧密了一些。为了让自己的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我也没有别的选择余地。要是能够乘着这个机会进入新闻集团,对于我来说,也算是一个好事儿。”李明豹有些感慨的说到。
原本他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关系,还可以勉强的保持一些平衡,虽然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对梦工厂也有垂涎的想法,但是以这个时候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资本,想要完整的吞下梦工厂,也不是那么的容易。因为在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并不太在意的时候,梦工厂的根基就打下了。
当时李明豹是靠着恐怖片这类小众电影,剑走偏锋的躲过了大家的重视,而当大家开始重视以后,梦工厂的产业也算牢固了,就算是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再有想法,他们要是不付出大代价,也不可能拿到梦工厂,也就是因为这样,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梦工厂之间的关系,相当的微妙,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给梦工厂提供一定的保护,然后梦工厂在某些方面给予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一些利益,达到双赢的目的,然后保持平衡,谁也奈何不了谁,大家都能和和气气。
原本李明豹还打算客大欺店,在摆平了香港那边的事情,然后走向正轨以后,就在梦工厂这边发力,以电影为炮弹,在极短的时间里面,把资产做大,然后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摊牌。到时候无论是收购他们,还是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合并,对于李明豹来说,都是好事儿,因为那意味着他能够调动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一些资源,甚至以后入主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但是李明豹还没有来得及更多的动作,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就被默多克那个家伙给看上了。他梦工厂能够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保证一定的平衡,但对上新闻集团这样的庞然大物,就算李明豹脑子抽了,也知道完全不是对手,能让二十世纪福克斯崩掉一口牙的梦工厂,在新闻集团里面,却只能当盘中餐,双方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明豹的选择余地,真心算不上有多大。要么彻底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断开一切的联系,然后自己打拼。要么就像李明豹现在选择的这样,既然抵抗不了,那就只有接受,直接进入新闻集团内部,不但不用独斗那样面对恶劣的环境,还能够利用新闻集团更多的资源。
要是现在还是七十年代,李明豹未尝不能够单打独斗,凭借自己的资源,直接把梦工厂送到巨头的位子上面去。可现在已经是八十年代了,并且还是处于华尔街和国外资本巨头疯狂涌入好莱坞的时代。
这个时代,对于那些巨头们来说,是饕餮盛宴,就连好莱坞的巨头们都抵挡不了资本的入侵,从上到下你就不要想有安全的地方。巨头公司们都尚且抵挡不了那些资本的力量,李明豹脑子不傻,都明白单打独斗完全没有任何意义,不合作,就只有被打压。
与其白白的浪费梦工厂这个棋子,让它的价值完全发挥不出来,还不如找一个合格的靠山,直接进入内部,然后跟着那些大型资本们混饭吃,虽然软弱了一些,但毕竟还算是一条出路。要是在八五年吃了日本血肉之后,李明豹还不用顾忌那么多,就凭借他自身的资本,也能够像新闻集团这样当霸王龙,但问题是时间不到,就算今年年底能够在香港金融上捞一笔,那笔钱或许在香港还算不错,但是在好莱坞这边,却完全不够看。所以就算李明豹现在有霸王龙的野心,也就只有当绵羊的份。
约翰并不知道李明豹那心中的纠结,在听到了李明豹的回答以后,约翰也算是明白了李明豹真正的心思,李明豹并不是多么的想进入新闻集团,也不是想和他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争点什么,这样做,只不过是最为基本的自保而已。梦工厂的前景,约翰还算比较了解,更加知道或许用不了几年的时间,只要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还像现在这样支持梦工厂,那么梦工厂以后做到能够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交叉持股一类的事情,也并不是多困难。
但就在这蒸蒸日上的时候,却突然有霸王龙看上了这块地方,李明豹要不想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东西最后价钱却卖不好,也就只有这样的选择,说白了,李明豹现在的作为,完全就是被他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给拖累了。并且约翰还知道,像梦工厂这样很多依托于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那些电影公司,以后大多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所以李明豹的做法,并不会是个例,而是一种必然。谁叫他们这些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老板们,都保不住自己的产业呢?跟着他们混的人,肯定会有个选择。
在这一刻,约翰都有点想自己这群人的做法,是不是有些欠考虑了,毕竟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作为好莱坞的巨头之一,依附在他们周围的公司,也不是一个小数目,真要算起来,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实力,也是相当不弱的,要不然也不至于被默多克这样的大鳄给盯上。可刚刚升起这样的念头,约翰自己就熄灭了。毕竟这些依附在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周围的公司,虽然也能算得上是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力量。
但是这些公司的所有权,却不在他们身上,而这些潜在价值,实际上在公司计算当中的比例,是相当少的,这也是收购当中最为常见的做法。要不然为什么那么多新兴的公司,会乐意收购那些老公司?宁愿价格稍微高一些,也要把老公司拿到手。不就是为了这些潜在的利益价值么?收购一个老公司,得到的可不仅仅只有老公司自己的东西,还包括老公司遗留下来的人脉和资源,这对于那些新公司来说,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老公司发挥不了的东西,放到新公司里面,那就完全不一样。
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约翰对于这样的事情,看得很淡,只要不损失自己的利益,那一切都好说,包括李明豹提出的这个建议,约翰就觉得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创意。
不管李明豹对于新闻集团有多大的想法,但这样的合作对于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来说,却是一个好消息。如果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里面的那些电视台的利润给做大,到时候签约,新闻集团也会付出更多的代价。总体而言,对于他们公司来说,是好事儿。
“李先生的想法,对于我们公司来说,也是好事儿,但是如果版权一直都在李先生的手里面,那么我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价值,岂不是上升得有限?要不然这样吧,李先生你成立一个电视节目制作的公司,然后那些节目我们共同开发,并且共同分担风险。这样一来,也不至于新闻集团不开价。”约翰对着李明豹说到。
“共同开发,共同承担风险,那么专利权怎么办?”李明豹问道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就像李先生说的那样,海外的专利权,是李先生你自己的,我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完全不占海外市场,但是北美市场,我们一人一半,这样才算是合理。同时,李先生你的公司节目,只能和我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电视台合作,在北美,我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拥有独家发行的权力。”约翰把条件给定了下来。
至于约翰最后的一个要求,其实相当有必要,因为如果李明豹真的有那么多的节目,到时候不但是卖给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还卖给其他的对手,那么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岂不是吃亏了?毕竟现在李明豹的节目压根就不那么出名,但如果能够在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卖个好价钱,并且收视率也相当不错,那么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这边,就相当于给李明豹打广告了。
原本或许李明豹上门推销的货色,别人都不乐意接手,但有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前例,那么别的公司一下子就能明白李明豹公司节目的价值,那样为了竞争市场,别的公司肯定会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搞竞争,这样一来,李明豹占的便宜可就大了。约翰也不想让李明豹站在一旁看热闹,所以干脆就对这方面做出了限制。
“要是以前,我或许对新闻集团没有兴趣,毕竟我和他完全没有任何的联系,而我的事业和他也没有交叉点。这样的庞然大物,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他吞掉,所以我宁愿是离他们远一些,好歹不让他们看上。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既然你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都和他们达成了协议,而我和他们的关联,也近了很多。我在好莱坞的根基就只有一个梦工厂,而梦工厂的靠山又是你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要是以后你们那边有个反复,那我的梦工厂就危险了。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梦工厂就是一块肥肉。
为了自己的产业,我也必须找一个合格的靠山,而新闻集团,就只能是我唯一的选择。毕竟其他的巨头公司们,我不熟悉,再加上那些家伙也未必喜欢我这个抢饭碗的人,我和你们的关系,实在是太紧密了一些。为了让自己的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我也没有别的选择余地。要是能够乘着这个机会进入新闻集团,对于我来说,也算是一个好事儿。”李明豹有些感慨的说到。
原本他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关系,还可以勉强的保持一些平衡,虽然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对梦工厂也有垂涎的想法,但是以这个时候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资本,想要完整的吞下梦工厂,也不是那么的容易。因为在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并不太在意的时候,梦工厂的根基就打下了。
当时李明豹是靠着恐怖片这类小众电影,剑走偏锋的躲过了大家的重视,而当大家开始重视以后,梦工厂的产业也算牢固了,就算是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再有想法,他们要是不付出大代价,也不可能拿到梦工厂,也就是因为这样,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梦工厂之间的关系,相当的微妙,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给梦工厂提供一定的保护,然后梦工厂在某些方面给予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一些利益,达到双赢的目的,然后保持平衡,谁也奈何不了谁,大家都能和和气气。
原本李明豹还打算客大欺店,在摆平了香港那边的事情,然后走向正轨以后,就在梦工厂这边发力,以电影为炮弹,在极短的时间里面,把资产做大,然后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摊牌。到时候无论是收购他们,还是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合并,对于李明豹来说,都是好事儿,因为那意味着他能够调动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一些资源,甚至以后入主也不是什么难事儿。
但是李明豹还没有来得及更多的动作,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就被默多克那个家伙给看上了。他梦工厂能够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保证一定的平衡,但对上新闻集团这样的庞然大物,就算李明豹脑子抽了,也知道完全不是对手,能让二十世纪福克斯崩掉一口牙的梦工厂,在新闻集团里面,却只能当盘中餐,双方完全不是一个量级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明豹的选择余地,真心算不上有多大。要么彻底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断开一切的联系,然后自己打拼。要么就像李明豹现在选择的这样,既然抵抗不了,那就只有接受,直接进入新闻集团内部,不但不用独斗那样面对恶劣的环境,还能够利用新闻集团更多的资源。
要是现在还是七十年代,李明豹未尝不能够单打独斗,凭借自己的资源,直接把梦工厂送到巨头的位子上面去。可现在已经是八十年代了,并且还是处于华尔街和国外资本巨头疯狂涌入好莱坞的时代。
这个时代,对于那些巨头们来说,是饕餮盛宴,就连好莱坞的巨头们都抵挡不了资本的入侵,从上到下你就不要想有安全的地方。巨头公司们都尚且抵挡不了那些资本的力量,李明豹脑子不傻,都明白单打独斗完全没有任何意义,不合作,就只有被打压。
与其白白的浪费梦工厂这个棋子,让它的价值完全发挥不出来,还不如找一个合格的靠山,直接进入内部,然后跟着那些大型资本们混饭吃,虽然软弱了一些,但毕竟还算是一条出路。要是在八五年吃了日本血肉之后,李明豹还不用顾忌那么多,就凭借他自身的资本,也能够像新闻集团这样当霸王龙,但问题是时间不到,就算今年年底能够在香港金融上捞一笔,那笔钱或许在香港还算不错,但是在好莱坞这边,却完全不够看。所以就算李明豹现在有霸王龙的野心,也就只有当绵羊的份。
约翰并不知道李明豹那心中的纠结,在听到了李明豹的回答以后,约翰也算是明白了李明豹真正的心思,李明豹并不是多么的想进入新闻集团,也不是想和他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争点什么,这样做,只不过是最为基本的自保而已。梦工厂的前景,约翰还算比较了解,更加知道或许用不了几年的时间,只要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还像现在这样支持梦工厂,那么梦工厂以后做到能够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交叉持股一类的事情,也并不是多困难。
但就在这蒸蒸日上的时候,却突然有霸王龙看上了这块地方,李明豹要不想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东西最后价钱却卖不好,也就只有这样的选择,说白了,李明豹现在的作为,完全就是被他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给拖累了。并且约翰还知道,像梦工厂这样很多依托于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那些电影公司,以后大多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所以李明豹的做法,并不会是个例,而是一种必然。谁叫他们这些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老板们,都保不住自己的产业呢?跟着他们混的人,肯定会有个选择。
在这一刻,约翰都有点想自己这群人的做法,是不是有些欠考虑了,毕竟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作为好莱坞的巨头之一,依附在他们周围的公司,也不是一个小数目,真要算起来,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实力,也是相当不弱的,要不然也不至于被默多克这样的大鳄给盯上。可刚刚升起这样的念头,约翰自己就熄灭了。毕竟这些依附在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周围的公司,虽然也能算得上是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力量。
但是这些公司的所有权,却不在他们身上,而这些潜在价值,实际上在公司计算当中的比例,是相当少的,这也是收购当中最为常见的做法。要不然为什么那么多新兴的公司,会乐意收购那些老公司?宁愿价格稍微高一些,也要把老公司拿到手。不就是为了这些潜在的利益价值么?收购一个老公司,得到的可不仅仅只有老公司自己的东西,还包括老公司遗留下来的人脉和资源,这对于那些新公司来说,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老公司发挥不了的东西,放到新公司里面,那就完全不一样。
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约翰对于这样的事情,看得很淡,只要不损失自己的利益,那一切都好说,包括李明豹提出的这个建议,约翰就觉得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创意。
不管李明豹对于新闻集团有多大的想法,但这样的合作对于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来说,却是一个好消息。如果能够在短时间内把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里面的那些电视台的利润给做大,到时候签约,新闻集团也会付出更多的代价。总体而言,对于他们公司来说,是好事儿。
“李先生的想法,对于我们公司来说,也是好事儿,但是如果版权一直都在李先生的手里面,那么我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价值,岂不是上升得有限?要不然这样吧,李先生你成立一个电视节目制作的公司,然后那些节目我们共同开发,并且共同分担风险。这样一来,也不至于新闻集团不开价。”约翰对着李明豹说到。
“共同开发,共同承担风险,那么专利权怎么办?”李明豹问道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就像李先生说的那样,海外的专利权,是李先生你自己的,我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完全不占海外市场,但是北美市场,我们一人一半,这样才算是合理。同时,李先生你的公司节目,只能和我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电视台合作,在北美,我们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拥有独家发行的权力。”约翰把条件给定了下来。
至于约翰最后的一个要求,其实相当有必要,因为如果李明豹真的有那么多的节目,到时候不但是卖给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还卖给其他的对手,那么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岂不是吃亏了?毕竟现在李明豹的节目压根就不那么出名,但如果能够在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卖个好价钱,并且收视率也相当不错,那么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这边,就相当于给李明豹打广告了。
原本或许李明豹上门推销的货色,别人都不乐意接手,但有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的前例,那么别的公司一下子就能明白李明豹公司节目的价值,那样为了竞争市场,别的公司肯定会和二十世纪福克斯公司搞竞争,这样一来,李明豹占的便宜可就大了。约翰也不想让李明豹站在一旁看热闹,所以干脆就对这方面做出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