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楼的李世杰
李沐云马上决定,把自己的这些部队,给谭凌辰,送到猛兽岛上训练,这个最好的毕竟父亲是专业人士。他以前可是警察……
她吩咐高海安,让他秘密把自己的队伍以后直接送到海盗岛上。这一次的收获也算还大,这支威武军可是有了将近四百人之多。
这也是一个军事力量,可以说在古代来说,谁的力量越雄厚,谁的能力越雄厚,才谁才是最大的赢家。
李沐云让高海安带着自己的一部分钱财和这四百人,都投奔谭凌辰。她也把自己的想法写在信上,交给高海安送给谭凌辰。
至于段容霆,李沐云想到他曾经救了沈氏,不管如何这个情,她是必须要领的。所以她回吴长辉的时候,说是李沐云,裴东来和吴长辉三个人一起决定。
裴东来马上反对,他觉得段容霆人不错,是朋友,不该对朋友如此。
最后还是把所得的财务分成四份平分。
……
安排完这一切,李沐云就迫不及待的回到了临邺城。
她差不多将近有一年的时间没有看见沈氏了。再加上,过春节的时候,又没有和沈氏一起过,所以,她特别的想念沈氏。
她马不停蹄的回到了临邺城,一回到李府就吩咐下人把官印和官服等东西还给了李世杰,她就直接去见沈氏。
沈氏一看到李沐云,她就紧紧的把自己的女儿给抱住了,嘴里不住的叫着:“孩子啊!你可是回来了,娘,已经有三百多天没有见到你了。”
“娘!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是回来了,看看你,又瘦了,又黑了。你这段时间吃得饱,穿得暖吗?有没有受冷受怕啊。”
“娘,你放心吧,我这是健康的肤色,虽然黑了一点点,但是我很满意,毕竟天天都是在海边呆着。能肯定会黑一点的,放心吧,但是我依然还是那么好看。”
“鬼精灵!”沈氏放开了李沐云,伸出手来,点了一下她的鼻子。
“娘,在娘面前,我才是鬼精灵……”李沐云搂住了沈氏,嘟起嘴巴要亲吻她。
沈氏一直在躲避:“别闹!”
“娘,让我亲亲嘛……”
“说说你都经历了什么?”
暂且不说这两个母女,然后见面之后一直在一起,谈天说地。
可以说晚上都在聊天,聊了很长一段时间,好像母女之间有说不完的话一般,甚至还说了沈嬷嬷的经历,对李玉彤找到了亲生父母的猜测,等等。
李沐云这次回来可以说是为李世杰很大的功劳。而且他也把官印还给了李世杰。可以说,完全给了李世杰,她什么都不占用。
李世杰提着官印上衙门的时候。他十分的开心,他觉得自己扬眉吐气了,他觉得李沐云的功劳就是自己的功劳。
之前,这个是烫手芋头,谁都不愿意接。李世杰因为这件事情,如今风光起来了,他在衙门里。可以说就只给康定折一个人面子,其他的人他根本不给面子,毕竟,他如今也成为了临邺城的一个同知。
这段时间他都醉生梦死,不是这个大人请他吃饭,就是那个大人请他吃饭。就连大夫人也是,其他的夫人都邀请她赴宴。
总之,李府,一时之间成为了临邺城炙手可热的人物。
……
此时的春风楼里面正是人来人往的开放时间。
春风楼可以说是临邺城里面最高档的一个酒楼,哪怕是康定哲这个临邺城的知府,他宴请从京城来的大人物都会在这里请客。
一般有头有脸的人也会经常来这里聚会,可以说名声在外,风景优美。来到春风楼吃饭的,人非富即贵。
这一天,春风楼的大厅上却有点闹哄哄的,感觉不像是一个高大上的吃饭的楼,而是像个菜市场的闹事。
众人,对这些,是十分的好奇,毕竟这是一个高档次的地方,居然会有人闹事?
大家都迫不及待的涌上去看。
这一看,就看到了,如今临邺城里面最热门的一个官员李世杰,此时站着,双手环胸,一副十分,嚣张跋扈的样子。他身后是一大堆的锦衣贵衣的男子,都以他马首是瞻。
而另一边却是两个人,为首的一个奴仆模样的人,在不住的低头哈腰。他身后一个人,只是木讷的站着,似乎在铁青着脸色。
这个人就是陈通判,前面的奴仆就是他的下人陈五。
陈通判叫陈杰安,他曾经是李世杰的上司,是管理历史文化礼仪方面的官员,之前他阑尾炎,还被裴东来利用来对付李沐云的手段。
最后李沐云帮他做了手术之后,手术十分的成功。
还为这件事情,让李世杰高升一级了。
周伟有好奇的人问前面的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前面的人小声的八卦道:“其实也没多大的事情,好像是陈通判,不小心撞到了,李同知,让李同知的衣服脏了。谁知道李同知不饶不依的。陈通判说赔钱不要,赔礼也不要,总之……不好办!”
只见李世杰抬高自己的下巴,对陈通判道:
“陈大人,再怎么说,我也曾经在你手下办过事情。可是你呢?你居然一直说我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可是现在呢?我不是在你上面了吗?也好,过去的事情,就不说了。可是,你今天撞了我。难道就是赔礼道歉那么简单就算了吗?说不定明天你就想要,杀了我。你说,如果是你,坐在我这个同知的位置上,你说我怎么能放得下心呢?
“李大人,都是小的不好,不小心撞到大人,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李大人,你大人有大量,你就原谅我家老爷吧。”下人陈五点头哈腰的为陈通判解释开脱。
“你滚开,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李世杰突然冷哼起来:“还不快点把这个不长眼的东西给我丢出去。”
只见他身后的那一大堆人,就凶神恶煞的把陈五给抓住,真的从春风楼里把人给丢出去了。
陈五被摔在地上,哎呀的叫个不停,看起来是被摔伤了。
她吩咐高海安,让他秘密把自己的队伍以后直接送到海盗岛上。这一次的收获也算还大,这支威武军可是有了将近四百人之多。
这也是一个军事力量,可以说在古代来说,谁的力量越雄厚,谁的能力越雄厚,才谁才是最大的赢家。
李沐云让高海安带着自己的一部分钱财和这四百人,都投奔谭凌辰。她也把自己的想法写在信上,交给高海安送给谭凌辰。
至于段容霆,李沐云想到他曾经救了沈氏,不管如何这个情,她是必须要领的。所以她回吴长辉的时候,说是李沐云,裴东来和吴长辉三个人一起决定。
裴东来马上反对,他觉得段容霆人不错,是朋友,不该对朋友如此。
最后还是把所得的财务分成四份平分。
……
安排完这一切,李沐云就迫不及待的回到了临邺城。
她差不多将近有一年的时间没有看见沈氏了。再加上,过春节的时候,又没有和沈氏一起过,所以,她特别的想念沈氏。
她马不停蹄的回到了临邺城,一回到李府就吩咐下人把官印和官服等东西还给了李世杰,她就直接去见沈氏。
沈氏一看到李沐云,她就紧紧的把自己的女儿给抱住了,嘴里不住的叫着:“孩子啊!你可是回来了,娘,已经有三百多天没有见到你了。”
“娘!我这不是回来了吗?”
“是回来了,看看你,又瘦了,又黑了。你这段时间吃得饱,穿得暖吗?有没有受冷受怕啊。”
“娘,你放心吧,我这是健康的肤色,虽然黑了一点点,但是我很满意,毕竟天天都是在海边呆着。能肯定会黑一点的,放心吧,但是我依然还是那么好看。”
“鬼精灵!”沈氏放开了李沐云,伸出手来,点了一下她的鼻子。
“娘,在娘面前,我才是鬼精灵……”李沐云搂住了沈氏,嘟起嘴巴要亲吻她。
沈氏一直在躲避:“别闹!”
“娘,让我亲亲嘛……”
“说说你都经历了什么?”
暂且不说这两个母女,然后见面之后一直在一起,谈天说地。
可以说晚上都在聊天,聊了很长一段时间,好像母女之间有说不完的话一般,甚至还说了沈嬷嬷的经历,对李玉彤找到了亲生父母的猜测,等等。
李沐云这次回来可以说是为李世杰很大的功劳。而且他也把官印还给了李世杰。可以说,完全给了李世杰,她什么都不占用。
李世杰提着官印上衙门的时候。他十分的开心,他觉得自己扬眉吐气了,他觉得李沐云的功劳就是自己的功劳。
之前,这个是烫手芋头,谁都不愿意接。李世杰因为这件事情,如今风光起来了,他在衙门里。可以说就只给康定折一个人面子,其他的人他根本不给面子,毕竟,他如今也成为了临邺城的一个同知。
这段时间他都醉生梦死,不是这个大人请他吃饭,就是那个大人请他吃饭。就连大夫人也是,其他的夫人都邀请她赴宴。
总之,李府,一时之间成为了临邺城炙手可热的人物。
……
此时的春风楼里面正是人来人往的开放时间。
春风楼可以说是临邺城里面最高档的一个酒楼,哪怕是康定哲这个临邺城的知府,他宴请从京城来的大人物都会在这里请客。
一般有头有脸的人也会经常来这里聚会,可以说名声在外,风景优美。来到春风楼吃饭的,人非富即贵。
这一天,春风楼的大厅上却有点闹哄哄的,感觉不像是一个高大上的吃饭的楼,而是像个菜市场的闹事。
众人,对这些,是十分的好奇,毕竟这是一个高档次的地方,居然会有人闹事?
大家都迫不及待的涌上去看。
这一看,就看到了,如今临邺城里面最热门的一个官员李世杰,此时站着,双手环胸,一副十分,嚣张跋扈的样子。他身后是一大堆的锦衣贵衣的男子,都以他马首是瞻。
而另一边却是两个人,为首的一个奴仆模样的人,在不住的低头哈腰。他身后一个人,只是木讷的站着,似乎在铁青着脸色。
这个人就是陈通判,前面的奴仆就是他的下人陈五。
陈通判叫陈杰安,他曾经是李世杰的上司,是管理历史文化礼仪方面的官员,之前他阑尾炎,还被裴东来利用来对付李沐云的手段。
最后李沐云帮他做了手术之后,手术十分的成功。
还为这件事情,让李世杰高升一级了。
周伟有好奇的人问前面的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
前面的人小声的八卦道:“其实也没多大的事情,好像是陈通判,不小心撞到了,李同知,让李同知的衣服脏了。谁知道李同知不饶不依的。陈通判说赔钱不要,赔礼也不要,总之……不好办!”
只见李世杰抬高自己的下巴,对陈通判道:
“陈大人,再怎么说,我也曾经在你手下办过事情。可是你呢?你居然一直说我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可是现在呢?我不是在你上面了吗?也好,过去的事情,就不说了。可是,你今天撞了我。难道就是赔礼道歉那么简单就算了吗?说不定明天你就想要,杀了我。你说,如果是你,坐在我这个同知的位置上,你说我怎么能放得下心呢?
“李大人,都是小的不好,不小心撞到大人,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李大人,你大人有大量,你就原谅我家老爷吧。”下人陈五点头哈腰的为陈通判解释开脱。
“你滚开,这里哪有你说话的份!”李世杰突然冷哼起来:“还不快点把这个不长眼的东西给我丢出去。”
只见他身后的那一大堆人,就凶神恶煞的把陈五给抓住,真的从春风楼里把人给丢出去了。
陈五被摔在地上,哎呀的叫个不停,看起来是被摔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