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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普林斯家族的名义?”邓布利多已经离开了,艾琳正挥着魔杖清洗餐具,西弗勒斯仍旧看着那本书,那是他上周末去普林斯庄园取得一本书。
  他已经去了普林斯庄园两次了,虽然艾琳两次都陪同前去,但她始终不愿意进入,她说自己羞于面对祖宅的一切。
  西弗勒斯清楚这对艾琳来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不知道当年艾琳爱上托比亚,为了和托比亚结婚和家族产生了多大的矛盾,更何况那个时候普林斯家族正于风雨飘摇中摇摇欲坠,艾琳却抛弃了家族的责任进入了麻瓜世界。
  但时间会冲淡一切的,他会让艾琳逐渐卸掉心中的枷锁。
  他第一次踏进普林斯庄园时,那荆棘花的家徽熠熠生辉,整个庄园都似乎在发出低沉的欢呼,欢迎着时隔多年后回归的新的继承人。
  但是仅剩的唯一的家养小精灵却不承认西弗勒斯的合法地位,他尖叫着咒骂他的混血身份,却碍于魔法的约束骂一句便举着烛台打自己一次。
  西弗勒斯让他闭嘴,并随口给他起了一个新名字:“波特。”
  这些蠢兮兮的生物,也只有格兰杰小姐才会成立一个“小精灵福进会”,落得个格兰芬多休息室都没有家养小精灵愿意打扫的地步——哦,除了多比。
  西弗勒斯第二次去普林斯庄园的时候找到了这本书,它施了绝妙的空间魔法,几乎可以将普林斯家族大半的藏书囊括,他需要翻阅来为狼毒药剂的改进找灵感和突破。
  “是的,以普林斯家族的名义。”西弗勒斯抬起头。
  这是他和邓布利多商量后敲定的。可以让狼人在月圆夜保持理智的狼毒药剂配方不能安在西弗勒斯头上了,这不现实,也隐患太多。但是普林斯家族可以,而且这对普林斯家族的复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可那是属于你的荣耀。”艾琳放下手头的活,走到西弗勒斯面前,她蹲下身来握住他的手,“这本该是属于你的荣光。”
  西弗勒斯晃了下手中的书:“妈妈,我还会创造出更惊人的荣耀。”
  他的眼里有光,那是势在必得,自信骄傲的光。
  艾琳从他身上看到了普林斯家族如今已经失去的,百年前的骄傲和荣光。她在这一刻坚信,西弗勒斯会重新带着普林斯家族,恢复昔日辉煌。
  西弗勒斯放下书:“妈妈,我有一个请求。”
  “你说,只要我能做到。”艾琳轻声说。
  “下下周六,是莉莉的生日。我猜伊万斯夫人大抵会邀请我们过去庆祝,在这之前,我想要带莉莉去对角巷。”他斟酌着话语,“我答应过她,有机会带她去巫师世界。妈妈,虽然魔法部有规定不可以随意带麻瓜进入魔法世界,但是莉莉,她并不算麻瓜不是吗?”
  “可是伊万斯夫妇和佩妮除了莉莉开学的日子,是不能进入对角巷的。”艾琳思索着。
  “只有,我和莉莉。”西弗勒斯缓缓强调,“当然,需要你的适当陪伴。”
  艾琳抿嘴笑了一下:“适当,哦哦,我理解。那么我会给伊万斯夫妇说明的。”
  “这么说你答应了?”
  “当然。”她挑挑眉毛,“到时候别忘了多拿些金加隆,对角巷的糖果店和饰品店可不少。”
  西弗勒斯详咳了一声:“那我上楼去了,妈妈。”
  他站起身。
  “去吧。”
  西弗勒斯上楼到一半的时候,艾琳突然想到什么,补充道:“或许,你会想要我推荐几个约会圣地?”
  “妈妈!那可不是约会!”西弗勒斯“恼羞成怒”,加快脚步上了楼。
  “好吧好吧。”艾琳自言自语着朝厨房走,走到一半提高音量大声说,“艾比小店不错哦!”
  在神秘的普林斯家族代理人将改良后的狼毒药剂配方公布于世的时候,整个巫师界都为之哗然,而竟管普林斯家对配方毫无藏私,但能成功配制出药水的却寥寥无几。梅林爵士团在五天内数次对普林斯家族代理人发出邀请,请其对改良狼毒药剂的过程做一个报告,并打算赋予普林斯家族的贡献以荣耀徽章,但这些邀请都石沉大海。
  在这之后,对角巷出现的一家隶属于普林斯家族的魔药店,开始出售数量稀有的改良版狼毒药剂,价格并不昂贵,但是数量却极其稀少,鉴于狼毒药剂的熬制过程十分繁琐困难,这样的数量已经让部分被痛苦折磨的狼人看到了希望。
  在魔药店工作的只有一个……准确地说,是一个家养小精灵,他的名字叫……波特。
  不得不说,波特家的人对这个小精灵的名字充满了怨念。
  但是那个小精灵却极其喜欢这个名字,经常怪叫着宣告:“主人让普林斯家族恢复了荣光!主人是普林斯家族命定的继承人!波特是主人的好精灵!波特要为主人守护一切!”
  那个神秘的主人,不少人都猜测到了普林斯家族主支唯一的传人,艾琳·普林斯,但凡是对她颇有了解的人,抑或是出于怀疑调查她的人,都会排除这个背弃了家族让家族蒙羞的斯莱特林。巫师们相信,一定有一个普林斯家族的旁支,诞生了一位足以承担普林斯家族传承和责任的继承者。
  只可惜,没有人能从一个忠于家族的古老小精灵嘴里问出什么来。唯一能知道的是,普林斯家族的这位神秘人,和邓布利多交集匪浅,因为在对角巷的神秘魔药店出现之前,邓布利多已经亲自与狼人族会面,带去了改良后数量不少的狼毒药剂。
  食死徒把这当做一个笑话讲给伏地魔听。
  “狼人?”坐在高位上的男子倨傲地靠在镶着宝石的王座上,他修长的指尖捏着红酒杯柄,那红酒色泽幽深,随着他的动作在酒杯里缓缓晃动。
  伏地魔眼眸中闪过一抹红色,轻蔑地勾起唇角,他面容已不复学生时代的英俊夺目,就像是烧糊了的蜡一般扭曲着,让人不敢直视更看不清他的容貌。
  “老可怜虫的爱心泛滥,对那些下贱的生物起了可笑的同情心吗?”他咧嘴笑了起来。
  几个学生时代就追随他的食死徒不客气地放声大笑。
  “mylord.”唯有阿布拉克萨斯·马尔福谨慎些,“那老狐狸是否打算拉拢狼人?”
  伏地魔将杯里的红酒一饮而尽,他若有若无地笑着,间或划过红光的眼眸停留在马尔福的脸上:“我的老伙计,你以为狼人是几根棒棒糖就可以吸引的?他们要的邓布利多可给不了,相反,我们能给——光明正大的地位!”
  “我们需要采取行动吗?”马尔福想起狼人的模样,厌恶地皱起眉。
  “那些下贱的魔法生物,连巫师都算不上,伟大的黑魔王可不会让自己的属下去干这种丢纯血脸面的事。”伏地魔站起身,缓缓举起双臂,像是麻瓜圣经中号召一切的先知,“我的伙伴们,我们追求的,是前所未有的,属于纯血的荣光!”
  “mylord.”
  “mylord.”
  “mylord.”
  食死徒们纷纷跪了下来,亲吻着地面。
  “就让邓布利多那个老不死地踢踢铁板吧。”马尔福假笑起来,“myl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