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曾经的记忆(一)
辛惠雁便给亲戚们打电话,想让他们帮忙劝劝继父,可继父这边的亲戚都反责怪她无知,还劝她别被外面的花花世界给迷住了。
母亲这边的亲戚倒是说这种情况不怎么好说辛富材的不是,那样不但得罪了亲戚,连别人都要骂自己的!
最后几乎所有的亲戚朋友们都说:“想让我劝你的父亲,这是不可能的,你要有本事,最好一辈子别回来了!”
面对亲戚们的话语,辛惠雁害怕了也犹豫了,她只好去找尚伟国商量对策。
尚伟国便劝她:“你现在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还有我!咱们两人一起想办法,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的!”
从小到大,除了同胞哥哥外,还从来没有人说过要保护着她,和她共同面对遇到的困境。那一刻她感动极了,也暗下决心非眼前的男人不嫁!
那次继父竟然给她打电话说她母亲病重了,让她赶快回去见母亲最后一面。
辛惠雁不知道真假,便急急忙忙的去找尚伟国商量,尚伟国便决定陪着她回家。
当两个人下了火车后,辛惠雁便给家里打电话,想探一探父母的口风。谁知辛富材在电话里里恶狠狠的嚷道:“你要是敢把他带回来,老子非打死他不可!”
辛惠雁害怕继父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便劝尚伟国坐火车先返回去。
可尚伟国不愿意,执意要跟她回到她家里去。
当两个人刚走到村口时,就见辛富材拿了一根粗木棍怒气冲冲的冲了过来。辛惠雁忙将尚伟国护在身后,质问继父:“爸!你想干什么呀?”
“老子打死你们!”辛富材嘴里嚷着,一棍子已经重重的打在了辛惠雁身上。身后的尚伟国连忙跑到前面,不想辛富材第二棍子就直接打在了他身上,疼得他大声嚷嚷了起来。
辛惠雁见尚伟国也挨了打,她顾不上自身的疼痛,拦在了他面前。
这时就见呼啦啦围过来一群人,为首的一人还在嚷着:“这男的是个流氓!勾引哄骗了我老婆,还敢到这里来!这种不要脸的男人,咱们一起上去打死他!”
辛惠雁一瞧,原来此人正是跟自己定亲的表哥,她又惊又怕的喊着:“你们别乱来,打伤打死了人是要犯法的!”
尚伟国也激动的嚷着:“你们冷静点!我有话跟你们说!”
那表哥并不理睬尚伟国,还在叫嚷着:“反正他是一个人,打死了他再一掩埋,你不说我不说,外人又有谁知道哇!”他说完便招呼着众人上前。
尚伟国便让辛惠雁快跑,他一个人来对付他们,他说完便做好准备动武的架势。
正当众人离尚伟国只有几十步的距离时,辛惠雁突然把尚伟国拉在身后说到:“我现在怀了他的孩子,你们要是再敢过来就是一尸两命!”
众人听到这威胁的话语后都不禁停住了脚步。只有又羞又愧的辛富材,仍往前冲说要打死这个伤风败俗的白眼狼!
就在那一棍就要落在辛惠雁头上时,就见她母亲跑过来哭着拉住了辛富材的手,求他放过自己的女儿,没想到辛富材一甩手,母亲就跌倒在了地上,她索性便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
尚伟国一见众人的目光都在倒在地上的辛惠雁母亲身上,忙拉着她让她快跑。
这时辛惠雁同母异父的妹妹丫丫也跑了过来,她拦在父亲面前,让他快去看看母亲怎么样了?
辛惠雁见自己控制不了这种场面,只好和尚伟国一起连忙离开了这里。
众人见辛惠雁跑了还想去追她,就见丫丫挡在前面推搡着说到:“我妈跌倒了,你怎么不去帮忙扶一下呀?”
辛富材本想继续去追赶他们,可是经过心爱的小女儿这一闹,也只得放弃了追赶。
两人跑过一段路见无人追赶,便跌坐在路边的草地上好半天才缓过气来。
辛惠雁刚喘过气来便问尚伟国刚才的那一棍子打在哪儿了?还在疼吗?
尚伟国揉了揉被打的地方,皱着眉头说的:“你爸咋说打就打呀!他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呀?”
辛惠雁噙着泪水带着哭腔说到:“对不起伟国!我害你被打被惊吓的,还差点就害你丢了性命,我不该带你到这里来的,对不起!”
没有想到尚伟国淡然一笑:“没什么,原本是想来帮你的,没有想到不但没有帮成,还害得你撒谎丢了名节,我知道在这种封建落后的山村里,女孩的贞操名节比命都重要,跟你比起来,我又算得了什么呢?”
辛惠雁这才想起刚才说的话,不知为什么竟然一下子羞红了脸,她连忙转过身去了。
而尚伟国以为她脸红是刚才走路走得太急的缘故,还在絮叨着:“经此一闹?你以后再怎么回去呢?”
“算了!以后走一步看一步吧!”她说完便起身继续向前走去。
那天辛惠雁不敢再回去,便和尚伟国一起坐车到了县城,由于当天没有回花城的火车,他们便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了下来,打算第二天再坐火车回花城。
晚上丫丫偷偷地给她打电话问她的情况,丫丫说所谓的母亲病重,是父亲哄骗她回来的谎话。当她得知姐姐还是女儿身时,便说到:姐姐!我和妈妈都觉得那男的还不错,值得你托付终身哟!”
“也不知他父母会不会嫌弃我是农村里来的?”
“不会的,我姐姐不会一直都走霉运的,她会苦尽甘来的。”
辛惠雁听着妹妹安慰的话,心里的郁闷也消散开了。
回到花城后,尚伟国便把她带到自己的父母面前,说他们打算结婚了。
尚伟国的父亲问了辛惠雁的年岁,就问辛惠雁她父母同不同意这门亲事?辛惠雁还没有回答,尚伟国就抢着说:“她家人都同意,就怕你们不同意。”
他母亲犹豫着说:“惠雁还这么年轻,现在就结婚是不是太早了点?”
尚伟国忙回答:“不早,不早!我有两个同学跟惠雁同龄,孩子都会满街跑了。”
母亲这边的亲戚倒是说这种情况不怎么好说辛富材的不是,那样不但得罪了亲戚,连别人都要骂自己的!
最后几乎所有的亲戚朋友们都说:“想让我劝你的父亲,这是不可能的,你要有本事,最好一辈子别回来了!”
面对亲戚们的话语,辛惠雁害怕了也犹豫了,她只好去找尚伟国商量对策。
尚伟国便劝她:“你现在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你还有我!咱们两人一起想办法,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的!”
从小到大,除了同胞哥哥外,还从来没有人说过要保护着她,和她共同面对遇到的困境。那一刻她感动极了,也暗下决心非眼前的男人不嫁!
那次继父竟然给她打电话说她母亲病重了,让她赶快回去见母亲最后一面。
辛惠雁不知道真假,便急急忙忙的去找尚伟国商量,尚伟国便决定陪着她回家。
当两个人下了火车后,辛惠雁便给家里打电话,想探一探父母的口风。谁知辛富材在电话里里恶狠狠的嚷道:“你要是敢把他带回来,老子非打死他不可!”
辛惠雁害怕继父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便劝尚伟国坐火车先返回去。
可尚伟国不愿意,执意要跟她回到她家里去。
当两个人刚走到村口时,就见辛富材拿了一根粗木棍怒气冲冲的冲了过来。辛惠雁忙将尚伟国护在身后,质问继父:“爸!你想干什么呀?”
“老子打死你们!”辛富材嘴里嚷着,一棍子已经重重的打在了辛惠雁身上。身后的尚伟国连忙跑到前面,不想辛富材第二棍子就直接打在了他身上,疼得他大声嚷嚷了起来。
辛惠雁见尚伟国也挨了打,她顾不上自身的疼痛,拦在了他面前。
这时就见呼啦啦围过来一群人,为首的一人还在嚷着:“这男的是个流氓!勾引哄骗了我老婆,还敢到这里来!这种不要脸的男人,咱们一起上去打死他!”
辛惠雁一瞧,原来此人正是跟自己定亲的表哥,她又惊又怕的喊着:“你们别乱来,打伤打死了人是要犯法的!”
尚伟国也激动的嚷着:“你们冷静点!我有话跟你们说!”
那表哥并不理睬尚伟国,还在叫嚷着:“反正他是一个人,打死了他再一掩埋,你不说我不说,外人又有谁知道哇!”他说完便招呼着众人上前。
尚伟国便让辛惠雁快跑,他一个人来对付他们,他说完便做好准备动武的架势。
正当众人离尚伟国只有几十步的距离时,辛惠雁突然把尚伟国拉在身后说到:“我现在怀了他的孩子,你们要是再敢过来就是一尸两命!”
众人听到这威胁的话语后都不禁停住了脚步。只有又羞又愧的辛富材,仍往前冲说要打死这个伤风败俗的白眼狼!
就在那一棍就要落在辛惠雁头上时,就见她母亲跑过来哭着拉住了辛富材的手,求他放过自己的女儿,没想到辛富材一甩手,母亲就跌倒在了地上,她索性便坐在地上嚎啕大哭了起来。
尚伟国一见众人的目光都在倒在地上的辛惠雁母亲身上,忙拉着她让她快跑。
这时辛惠雁同母异父的妹妹丫丫也跑了过来,她拦在父亲面前,让他快去看看母亲怎么样了?
辛惠雁见自己控制不了这种场面,只好和尚伟国一起连忙离开了这里。
众人见辛惠雁跑了还想去追她,就见丫丫挡在前面推搡着说到:“我妈跌倒了,你怎么不去帮忙扶一下呀?”
辛富材本想继续去追赶他们,可是经过心爱的小女儿这一闹,也只得放弃了追赶。
两人跑过一段路见无人追赶,便跌坐在路边的草地上好半天才缓过气来。
辛惠雁刚喘过气来便问尚伟国刚才的那一棍子打在哪儿了?还在疼吗?
尚伟国揉了揉被打的地方,皱着眉头说的:“你爸咋说打就打呀!他到底是不是你亲生的呀?”
辛惠雁噙着泪水带着哭腔说到:“对不起伟国!我害你被打被惊吓的,还差点就害你丢了性命,我不该带你到这里来的,对不起!”
没有想到尚伟国淡然一笑:“没什么,原本是想来帮你的,没有想到不但没有帮成,还害得你撒谎丢了名节,我知道在这种封建落后的山村里,女孩的贞操名节比命都重要,跟你比起来,我又算得了什么呢?”
辛惠雁这才想起刚才说的话,不知为什么竟然一下子羞红了脸,她连忙转过身去了。
而尚伟国以为她脸红是刚才走路走得太急的缘故,还在絮叨着:“经此一闹?你以后再怎么回去呢?”
“算了!以后走一步看一步吧!”她说完便起身继续向前走去。
那天辛惠雁不敢再回去,便和尚伟国一起坐车到了县城,由于当天没有回花城的火车,他们便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了下来,打算第二天再坐火车回花城。
晚上丫丫偷偷地给她打电话问她的情况,丫丫说所谓的母亲病重,是父亲哄骗她回来的谎话。当她得知姐姐还是女儿身时,便说到:姐姐!我和妈妈都觉得那男的还不错,值得你托付终身哟!”
“也不知他父母会不会嫌弃我是农村里来的?”
“不会的,我姐姐不会一直都走霉运的,她会苦尽甘来的。”
辛惠雁听着妹妹安慰的话,心里的郁闷也消散开了。
回到花城后,尚伟国便把她带到自己的父母面前,说他们打算结婚了。
尚伟国的父亲问了辛惠雁的年岁,就问辛惠雁她父母同不同意这门亲事?辛惠雁还没有回答,尚伟国就抢着说:“她家人都同意,就怕你们不同意。”
他母亲犹豫着说:“惠雁还这么年轻,现在就结婚是不是太早了点?”
尚伟国忙回答:“不早,不早!我有两个同学跟惠雁同龄,孩子都会满街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