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幸福,来的这么突然和强烈
经商,是他的爱好;做账房,是他十分感兴趣的事情。不过,跟那些老古板账房学习、相处,他又不太乐意。为此,三叔都不知道多么的头疼。不知道该如何,去安置这儿子。
如今,正好有这个机会,余安之决定帮他一把。
福来大酒店的员工,大多数都是年轻化的,年龄都跟余恒之差不了多少,没有代沟,应该能相处的来。
打定主意,余安之就找了一个机会,跟三叔一提,三叔顿时喜逐颜开:“好啊,三叔求之不得,恒之就托付给你了!”
对于这个侄女儿的能力和为人,三叔都很是放心。
余恒之也十分高兴:“三姐,我愿意去福来大酒店做事!”
沈湛的脾气秉性,余安之很是喜欢。
这么说吧,他对不是很熟的人,不是很热情。尤其是对那些觊觎他的女人,往往都是冷冰冰的,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如果有女人纠缠不休,屡教不改,他肯定会毫不留情,气势十分凌厉。看人的眼神,就跟刀子似的,说出的话,也跟刀子似的。也只有对着自己的母亲、妹妹,还有余安之的时候,表情才会柔和几分。
这一天,在公开场合,又有个所谓的名门淑女,纠缠上了沈湛。对他各种发骚,各种发嗲,甚至还上前来拉扯。
沈湛终于被彻底的激怒了,二话不说,开口就呵斥:“你要不要脸啊?我已经有未婚妻了,你还纠缠个什么劲啊?好像八辈子,都没有见过男人似的,你家老祖宗的脸都要被你给丢光了!”
那女人还不甘心,干脆来了个一哭二闹三上吊。
不过,才进行到第二步,沈湛就怒火万丈,很干脆的踢了对方一脚:“滚!”
这一脚,直接将对方踢飞了,重重的落在了几丈远的地方。
在场的人,都不禁呆愣住了。
有人就忍不住偷偷的议论:“看来,那个相爷的孙女,当真是沈湛心爱的人。不然的话,他还不至于当众大女人。”
“是的,过去他虽然对纠缠他的女人也很不客气,但是都没有动过手。如今动手了,估计是担心相爷的孙女会误会,会生气。”
“应该的,换了我也会忍不住动手打人。这个女人这么*,说是名门淑女,却这么的*,这么的不要脸,就跟个风尘女子似的。这样的女人,跟余姑娘,完全没有可比性。”
“是啊,余姑娘圣洁如莲,贤良淑德,长相又很不错。听说,琴诗书画无一不精通,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是个难得的奇女子。这么好的姑娘,都不珍惜的话,那就是个傻子了。”
“是啊,有余姑娘珠玉在前,沈湛的心里眼里,哪里还能容纳得上别的女子?那些花痴女啊,简直就不知所谓,愚蠢的很!唉,幸好我还没有订婚,还来得及挑选一个合意的姑娘。”
见识过了余安之这样美好的女子,若是自己的未婚妻是个跟那花痴女一般的女子,那这辈子他都会觉得生无可恋。试想一下,每天晚上都要跟那样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女人睡在一起,实在太惊悚的一件事情。
实在是,名门淑女的代名词,并不意味着,是美好的女子,是善良的、贤良淑德的,是品格高贵的,是圣洁的。
这一些美好的词语,其实也可以不要,但是最起码,也要是自己看着顺眼的女子吧?和看了就觉得恶心难受的女子同*共枕一起吃饭,岂不是跟在受酷刑一样?
十分诡异的,今天这样的场合,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谴责训斥沈湛。就连那些嫉妒余安之的女子,就连那些跟那花痴女关系很好的人,在这个时点,也跟得了聋哑症一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一个个的都袖手旁观。
实在是,这段日子以来,余安之的风头太盛了。
实在是,这段日子以来,余安之带给世人的,几乎都是美好的东西。
诗词歌赋方面,余安之“写”出了十几首代表作:《满江红》、《精忠报国》、《春晓》、《初春小雨》、《清明》、《山行》、《梅花》等等。
其中,“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山外青山楼外楼”、“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等诗句,引起了极大的震撼,脍炙人口,广为流传。
决心要崭露头角的余安之,借鉴了第一世学过的那些诗词歌赋,挑选了十几首合适的,有的照搬,有的稍微修改一下,在好还次赏花会和诗词会上,当别的人逼迫她露一手的时候,她没有再隐忍不发,而是真的露一手,亮瞎了世人的眼睛。
虽然,抄袭别人的诗词有点那个,但是毕竟那不是一个时空的,这是架空的社会,就算是抄袭,也对那些诗词的作者和后人,不会有半点影响。
这么劝说自己,余安之的心稍微安宁了一点。
不抄白不抄,这个时点,能用那些传世佳作来打击那些情敌和仇人,自然不能放过这个机会。
农业方面,余安之鼓捣出了“水车”、“打谷机”、“曲辕犁”、稻田养鱼、桑基农业、桑基鱼塘、观光农业、蔗基鱼塘,又让海商带回了红薯、土豆和花生。
提倡天灾地区,多养鸡鸭鹅,预防蝗灾等等。
水灾过后的地区,提倡以工代赈等等方案。
提出“南水北调”的设想。
提出了打造梯田的方案。
一时之间,在京城内外,余安之风头无二。
这样的局面,不是余安之刻意营造的,然而她也没有避讳,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她以为,顺其自然,这样最好了。
她希望,可以引起秦王的关注。
秦王,皇后的嫡次子,在余安之的眼里,这人将会是未来的皇帝。秦王为人正直,睿智果敢,却跟狠毒半点不沾边。他跟沈湛的关系很不错,打小的关系就很好。太子中过剧毒,身体很弱,活不过两年,是秦王嫡亲的大哥,兄弟俩的感情很好。
在前世的时候,如果余家不力挺瑞王的话,秦王在太子过世之后,十有七八就会成为下一任的储君。而这一世,余安之决定要力挺秦王,就当是补偿他,还上辈子欠下的债-----上辈子,秦王在余家的干涉下,没能顺利成为储君,继承帝位。最终,被瑞王折磨而死。
说起来,的确是余安之欠了秦王的。
这辈子,余安之就还秦王一个储君之位,与此同时,也严厉打击瑞王,以报前世之仇。一举两得的事情,必须做,而且必须成功。
那么,头等大事,就是要引起秦王对她的关注。一步步的,成为秦王的智囊,成为秦王身边的左膀右臂。
秦王关注沈湛,这还不够,她不想做男人的附庸。
而且,据说秦王对她颇有微词,不为别的,就为她以前跟瑞王走得很近,一心一意的想要嫁给瑞王。所以,秦王就怀疑,她对沈湛的真心,怀疑这一切会不会是个阴谋?
虽然,经过沈湛的解释,得知她是沈湛的救命恩人之后,对她的印象好了一些。不过,这样还远远不够,因为秦王的心里,肯定还会有疑惑和疙瘩。
在秦王的眼里,她这个有过去的女子,应该是配不上沈湛的。因为,沈湛是白纸一张,在她之前,从未跟别的女人有过什么瓜葛。
主动纠缠沈湛的,那不算数。因为,那些花痴女人,沈湛并没有回应过。
余家,过去也曾经是瑞王的助力。
所以,余安之必须加倍努力,必须崭露头角,努力让自己和余家,都多一点值得骄傲的资本,才能入秦王的眼,才能在未来的日子里,为余家争取到更多可以安然无恙的资本。
说一千道一万,余安之崭露头角的目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余家可以延续百年、千年,一直延续下去。
上辈子,她欠了秦王的,更欠了余家上下的。
这辈子,她就是来还债的,报仇雪恨,倒是其次。
如果余家不能安然无恙,余家不能继续延续下去,她即便是报仇雪恨了,也没有任何意义。
这些心结,她无处诉说。
告诉沈湛?别逗了,那指定不行!
告诉爷爷和父亲?那也不行,爷爷和父亲都不知道她重生了,只以为那是个梦境。告诉爷爷和父亲,她是重生了?算了吧,那样还不得把两个长辈给吓晕了过去。
这个天大的秘密,她只能自己背负。
那些纠结,那些烦恼,那些担忧,她也只有自己承担,自己面对,自己努力去排解。
余安之的努力,没有白费。
果然,秦王对她的关注,日渐高涨;对她的好感,也日益增加。在沈湛的跟前,再也不说余安之的坏话了。甚至,还会下意识的,为她说两句好话。
沈湛比谁都要高兴。
说实话,在他的好友之中,对余安之不满的人,大有人在。这些人,自然都是为他打抱不平的,觉得余安之跟瑞王有过那么一段,怀疑余安之对沈湛的真心,觉得她配不上沈湛。
然而,这众多的人之中,只要秦王认同了余安之,其他的人就不会再说什么了。那些人,对秦王那是由衷的敬佩,几乎是无条件的服从。当然了,这也是因为,秦王从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跟秦王交好的人,有一个算一个,人品都是过得去的。
果然,事实就是这样。
这一天,沈湛和好友们相约在福来大酒店聚餐,赵琅感慨万分的对沈湛道:“这酒店是余姑娘名下的吧?”
赵琅,是沈湛的发小,也是威远侯世子,任职吏部,是从五品的吏部郎中。
沈湛与有荣焉:“是的,这就是安之的,是她一手创立的。从买宅子,到重新修建,包括酒店的设计图纸,员工的招聘培训,还有酿酒的方子,菜谱什么的,全都是她亲力亲为的。”
“什么?你是说,那梨花白和葡萄酒,都是她鼓捣出来的?”赵琅不禁十分的惊讶,好奇的追问。
那梨花白,可是高度酒啊,据说最烈的可以用来给伤口消毒。还有那葡萄酒,据说是番邦才有的,过去从海商的手里买一瓶得要上千两的银子呢。
沈湛点头:“是的,都是安之发明的,她也用了很多的精力和财力,这才鼓捣出来。如今,梨花白正准备大量生产高度数的烈酒,作为兵部给受伤的士兵清理伤口的药物。”
“至于那葡萄酒,来年也将大量生产,今年的产量有点低,所以卖的贵了一点。等到来年,价格就会大幅度的下降,就是普通的老百姓也喝得起。”沈湛无比的骄傲自豪,为自己能拥有这么一个既美丽善良,又睿智能干的未婚妻,而喜不自禁。
“余姑娘堪称奇女子,巾帼不让须眉也。”云枫也忍不住赞叹出声。
云枫,都水监少监,从七品官职。
都水监是负责水利工程计划、施工、管理的中央机构。最高长官称为“都水监”,和官署同名。副手为少监,协助都水监管理山、泽、苑、池、河、湖、水泉,农田灌溉和渠道堤防的修守。
余安之提出的“南水北调”,让他十分的赏识和激动。这个设想,可谓是胆大包天,却又是妙不可言。如果可以实现,那么该会是一项多么伟大的工程。到时候,又可以给王朝和黎民百姓带来多大的福祉?
他最初听到的那一个夜晚,几乎*未眠。辗转反侧,激动得难以入睡。这样的奇女子,当初,他委实不该对他有那样深的误会和偏见。
岳冲也连连点头,赞不绝口:“是啊,确实巾帼不让须眉。她若是个男子,哪里还有咱们什么事啊?她的天赋极高,应该是从很小的时候,就是个神童。难得的是,这么些年以来,她竟然可以隐藏的这么深。这一次,如果不是为了对付瑞王,估计她也不会展露出来吧?”
岳冲,是刑部的一个小小的主簿,从七品的官职。
沈湛的脸色有点难看:“瑞王的吃相,实在难看得很,哪里还像一个堂堂的王爷?”
为了得到安之,瑞王竟然不惜动用下作的手段,威胁利诱,各种恐吓拉拢。幸好,安之是个心志坚定的,也是个勇敢的女子。那一切,都对她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反而激发了安之的干劲和崭露头角的决心和信心。
众人纷纷附和,都一致认为,瑞王确实没有什么担当,不值得他们为瑞王付出一分一毫。并且,一致决定,要给家里的祖父、父亲和兄弟姐妹、叔伯等等,灌输一下这样的思想理念:瑞王,不值得追随,不值得扶持和付出。
于是,可悲的瑞王柴立,完全不知道,在这样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他一下子就又失去了不少的助力。
沈湛满心的欢喜,在这样欢乐的日子里,又迎来了一桩喜事:他派出去寻找坚果和人才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带回来值得庆贺的好消息。
名册上的坚果,十有八九都找到了,就除了一样霹雳果没有找到。各种人才,也招揽了不下千人。
余安之的坚果店开业了。
开业这一天,她雇了街上三十个小孩子,每人分发了三十本小小的宣传小册子。小册子图文并茂,十分的美观,介绍如下:
坚果是植物的精华部分,一般都坚果营养全面、丰富,含蛋白质、油脂、矿物质、维生素较高,对人体生长发育、增强体质、预防疾病有极好的功效。常食对心脏病、癌症、血管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同时还可明目健脑。
养生之宝:核桃
美颜之果:霹雳果
长寿果:松仁
抗癌之果:杏仁
肾之果:板栗
抗忧郁之果:葵花籽。可以让头发变得柔软美好看
驱虫之王:南瓜子,补脾益气,下乳汁,润肺燥,驱虫。
宣传小册子,大部分都分发到了高门大户家的管事、门房或者负责采买的人手中。有点规模的客栈、饭馆、酒馆、商铺,基本上都分发到了,大街上行走的路人,衣着不错的老爷、少爷、夫人、小姐,有很多的人手中都有了这么一本小册子。
坚果店的名字,就叫做:延年益寿坚果店。
掌柜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名字十分的有特色,就叫做胡水。谐音:湖水、赋税、浮水。
这人是从沈湛带回的一百多个掌柜的人选之中,脱颖而出的。跟这人各方面差不多的,就有十来个,可是因为他的名字很有特色,余安之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胡水。
店里的伙计,一共有三人,掌柜的负责收银,其余人一个负责炒制坚果,两个负责销售。另外,还有一个杂工,负责清扫工作和烧火。
这些人,都签了卖身契,都是死契。他们的家人,也都签了死契,为余安之效力。这些人都住在坚果店后面的员工宿舍里,那是跟坚果店一墙之隔的宅子,是余安之出高价买下的。
益寿延年坚果店的宣传很到位,以新奇取胜,开业这一天,生意就十分的火爆。当天的营业额,就高达两千六百多两银子,除去各种成本,利润多达两千三百多两银子。
净利润,十分的可观。
余航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安之啊,所有成本加起来,就只有三百来两银子?你这些坚果,有好些是从很远的地方运回来的,光是运费就不少了。这利润,没有水分么?”
余安之微微一笑:“是的,爹爹。成本确实只有那么一点。没错,碧根果和腰果,都是从很远的地方运回来的,可是那都是将军府的商队顺路运回来的,是人家回程的空车。”
想起了什么,又不禁笑了:“至于运费,那是减半再减半的,少了百十两银子呢。原本,沈湛不愿意收那运费,可是我还是给了他。毕竟,做生意嘛,可不能乱了规矩。而原材料,根本就没有花多少银钱,只给了采摘的人一点采摘费。”
采摘的人,都是深山里的山民,善于爬树和采摘,速度极快,人工成本低的可怜。工钱,是按照箩筐来算的,采摘满一箩筐,只要十个铜板就可以了。
余航欣慰极了:“这敢情好,再观察一段时间,坚果店可以开分店了!京城这么大,只有一家店,实在有点可惜。”
看来,女儿是个经商的天才。作为父亲,他必须支持。帮不了大忙,提点一下,还是可以做到的。
余安之点头:“嗯,三天一过,就让人在东城、南城、北城、西城各物色一个店铺和一座宅子,同时开一个分店,齐齐铺开,快速占领坚果市场!”
余莲之在一旁听了,不禁疑惑的问道:“阿姐,为啥要过三天才找啊?明天就找,不好么?”
余安之耐心的解释:“咱们王朝的人,过去都不太喜欢吃坚果,坚果这个称呼,还是从我开始提起的。过去,并没有这个词语。所以,如今咱们得先试探一下大家的接受度,一天的时间无法准确的检验出最真实的效果。”
余莲之:“阿姐,不对吧?今天坚果店的生意,不是挺红火的么?一天就挣了两千多,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啊?”
要知道,如今家里一个月的所有花费,也不过才三百多两银子。这其中,还包括所有应酬的费用呢。若光是指柴米油盐酱醋茶和肉菜的花费,不过才五六十两银子,而普通的五口之家一个月的伙食费,也就二三两银子。
余安之:“是的,确实还不能说明问题。头一天,咱们是打了八折的,有便宜肯定要占,这是大众的心理。而且,今天买了的人,好些人应该都不会在短时间之内再买了。这么说吧,接下来三天的日子,一般的顾客应该都不会再买了。回头客,有两种,一种是今天买的很少的;一种,是大户人家,有钱人家,人口众多,有钱没地花。”
“哦,原来是这样,阿姐说的很有道理啊。”余莲之就点点头,若有所思的样子。
余航赞许的道:“嗯,安之的顾虑不错,是的稳扎稳打,不能草率冲动。依我看啊,起码得过一个月,才考虑开分店的问题。”
余安之:“爹爹,一个月太长时间了,三天最合适。碧根果和腰果是稀罕物,但是板栗、松子、杏仁等可不是稀罕的,相信要不了多久,就有人有样学样,也跟着开坚果店。所以,咱们必须尽快的抢占市场,在别人的坚果店开起来之前,就打响延年益寿坚果店的品牌。如此,日后即便有再多的坚果店,也不会对咱们的坚果店造成很大的影响!”
虽然,有些词语余航以前并没有听说了,比如“市场”,比如“品牌”,不过他还是猜的到七八分。打小,这孩子说的话,就有点奇怪。总是会三不五时的,冒出某些新奇的说法,他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嗯,你这丫头,看来还当真是经商的料。不让你开店做生意,都是埋没了你的天赋,你这丫头若是生在别人家,遇上了思想守旧,又执拗古板的长辈,这经商的能力,可不就要被埋没了?”
说完,余航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
不敢想象啊,若是他和父亲都阻拦安之经商,逼迫她留在家里,过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她应该会十分的憋屈苦闷吧?
安之自从决定不搭理瑞王开始,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在外人面前,还是以前的那个温良淑德的姑娘。然而,家里人都很清楚,安之变得活泼开朗,爽朗直率,爱笑爱动,喜欢郊游,爬树下河骑马浮水,什么都想去试一下,跟个假小子似的。
哈哈哈,余航十分不厚道的,笑了又笑。
余安之被父亲笑得莫名其妙,只知道父亲一定是笑她的,不过父亲这么高兴,她也咧嘴笑了。管那么多,只要父亲高兴,想笑就让他笑好了。上辈子,一家人都被她这个不孝的女人给害死了,父亲年纪轻轻的,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却上了那断头台。
如今,只要一想到这一点,余安之的心就跟被挣扎似的。疼痛无比,苦闷无比,说不出的悲伤难过。老天爷眷顾,让她得以重生,就是让她有长辈可以孝顺,有兄弟姐妹可以爱护,有仇报仇有恩报恩。
爹爹,笑吧,尽情地笑吧。女儿希望你,可以笑口常开,可以青春常驻,可以长命百岁。可以健康平安、幸福快乐的,和娘白头到老,没有遗憾。
爹爹,也希望女儿这辈子,也可以没有太大的遗憾。
接下来的这三天。
延年益寿坚果店的生意,十分不错。
第二天,净利润一千九百多两银子。
第三天,净利润一千八百多两银子。
第四天,净利润一千九百多两银子。
比起第一天的两千多两,稍微少了一些,不过下降的幅度并不大。营业额,还算稳定,并没有多大变化。开设分店,可以立刻提上议事日程。
时光飞逝,很快有一个月过去了。
在京城,延年益寿坚果店,一下子就开了五家分店。东城、南城、北城、西城以及皇城脚下,都开了一间分店。
掌柜的和伙计,用的都是沈湛的人带回来的人。
这些人,都是从一千来人之中,由沈湛亲自刷选出来的,有一个算一个,个个都是忠心可嘉之人。能力,也都有,足以胜任各自的工作。
今夜月色皎洁,墨竹居的庭院,桂花树下的石桌旁,一壶好茶,一碟糕点,一盘水果,沈湛陪余安之在赏月。
余安之:“沈大哥,谢谢你的帮助,要不是有你的支持,我哪里去找那么多合适的人才?最重要的是,若是没有你的帮助,坚果店或许都开不起来。”
沈湛给她斟了一杯热茶:“傻姑娘,你我之间,不必说感谢的话,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帮助你,支持你,为你分忧解愁,那是再应该不过的!”
又心疼的道:“其实,你不用那么辛苦,一切有我呢!日后,你就悠着点,不要那么拼命了。银钱的事情,就交给我来负责,你只要负责开心幸福就好了。”
余安之不禁一愣。
这是情话?这是情话?这是情话么?
不容易啊,在这古代社会,听到这样动人的情话,可着实不容易啊。余安之的心弦,被狠狠的,拨动了一下,一下,又一下。
心里,有一种叫做喜悦的东西,汹涌澎湃。
幸福,来的这么突然,这么强烈。
她含泪看着沈湛,眼底涌动着柔情蜜意。
“沈大哥,谢谢你!”此情此景,无声胜有声,无须说的太多。
沈湛伸手拭去她眼角的泪滴,满脸的*溺:“傻丫头,这就感动了?要习惯哟,成亲之后,我只会比现在更加的爱你,更加的关心体贴你!”
那花瓣一样美丽的樱桃小嘴,近在眼前,他很想很想低头亲吻上去,碍于四周那些丫鬟婆子的目光,却又强行克制住了。
小丫头,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等不及了,我恨不得今晚就娶你为妻!
他目光灼灼的凝视着她,柔情万种,情深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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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正好有这个机会,余安之决定帮他一把。
福来大酒店的员工,大多数都是年轻化的,年龄都跟余恒之差不了多少,没有代沟,应该能相处的来。
打定主意,余安之就找了一个机会,跟三叔一提,三叔顿时喜逐颜开:“好啊,三叔求之不得,恒之就托付给你了!”
对于这个侄女儿的能力和为人,三叔都很是放心。
余恒之也十分高兴:“三姐,我愿意去福来大酒店做事!”
沈湛的脾气秉性,余安之很是喜欢。
这么说吧,他对不是很熟的人,不是很热情。尤其是对那些觊觎他的女人,往往都是冷冰冰的,给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如果有女人纠缠不休,屡教不改,他肯定会毫不留情,气势十分凌厉。看人的眼神,就跟刀子似的,说出的话,也跟刀子似的。也只有对着自己的母亲、妹妹,还有余安之的时候,表情才会柔和几分。
这一天,在公开场合,又有个所谓的名门淑女,纠缠上了沈湛。对他各种发骚,各种发嗲,甚至还上前来拉扯。
沈湛终于被彻底的激怒了,二话不说,开口就呵斥:“你要不要脸啊?我已经有未婚妻了,你还纠缠个什么劲啊?好像八辈子,都没有见过男人似的,你家老祖宗的脸都要被你给丢光了!”
那女人还不甘心,干脆来了个一哭二闹三上吊。
不过,才进行到第二步,沈湛就怒火万丈,很干脆的踢了对方一脚:“滚!”
这一脚,直接将对方踢飞了,重重的落在了几丈远的地方。
在场的人,都不禁呆愣住了。
有人就忍不住偷偷的议论:“看来,那个相爷的孙女,当真是沈湛心爱的人。不然的话,他还不至于当众大女人。”
“是的,过去他虽然对纠缠他的女人也很不客气,但是都没有动过手。如今动手了,估计是担心相爷的孙女会误会,会生气。”
“应该的,换了我也会忍不住动手打人。这个女人这么*,说是名门淑女,却这么的*,这么的不要脸,就跟个风尘女子似的。这样的女人,跟余姑娘,完全没有可比性。”
“是啊,余姑娘圣洁如莲,贤良淑德,长相又很不错。听说,琴诗书画无一不精通,还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是个难得的奇女子。这么好的姑娘,都不珍惜的话,那就是个傻子了。”
“是啊,有余姑娘珠玉在前,沈湛的心里眼里,哪里还能容纳得上别的女子?那些花痴女啊,简直就不知所谓,愚蠢的很!唉,幸好我还没有订婚,还来得及挑选一个合意的姑娘。”
见识过了余安之这样美好的女子,若是自己的未婚妻是个跟那花痴女一般的女子,那这辈子他都会觉得生无可恋。试想一下,每天晚上都要跟那样一个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女人睡在一起,实在太惊悚的一件事情。
实在是,名门淑女的代名词,并不意味着,是美好的女子,是善良的、贤良淑德的,是品格高贵的,是圣洁的。
这一些美好的词语,其实也可以不要,但是最起码,也要是自己看着顺眼的女子吧?和看了就觉得恶心难受的女子同*共枕一起吃饭,岂不是跟在受酷刑一样?
十分诡异的,今天这样的场合,竟然没有一个人站出来,谴责训斥沈湛。就连那些嫉妒余安之的女子,就连那些跟那花痴女关系很好的人,在这个时点,也跟得了聋哑症一般,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一个个的都袖手旁观。
实在是,这段日子以来,余安之的风头太盛了。
实在是,这段日子以来,余安之带给世人的,几乎都是美好的东西。
诗词歌赋方面,余安之“写”出了十几首代表作:《满江红》、《精忠报国》、《春晓》、《初春小雨》、《清明》、《山行》、《梅花》等等。
其中,“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山外青山楼外楼”、“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等诗句,引起了极大的震撼,脍炙人口,广为流传。
决心要崭露头角的余安之,借鉴了第一世学过的那些诗词歌赋,挑选了十几首合适的,有的照搬,有的稍微修改一下,在好还次赏花会和诗词会上,当别的人逼迫她露一手的时候,她没有再隐忍不发,而是真的露一手,亮瞎了世人的眼睛。
虽然,抄袭别人的诗词有点那个,但是毕竟那不是一个时空的,这是架空的社会,就算是抄袭,也对那些诗词的作者和后人,不会有半点影响。
这么劝说自己,余安之的心稍微安宁了一点。
不抄白不抄,这个时点,能用那些传世佳作来打击那些情敌和仇人,自然不能放过这个机会。
农业方面,余安之鼓捣出了“水车”、“打谷机”、“曲辕犁”、稻田养鱼、桑基农业、桑基鱼塘、观光农业、蔗基鱼塘,又让海商带回了红薯、土豆和花生。
提倡天灾地区,多养鸡鸭鹅,预防蝗灾等等。
水灾过后的地区,提倡以工代赈等等方案。
提出“南水北调”的设想。
提出了打造梯田的方案。
一时之间,在京城内外,余安之风头无二。
这样的局面,不是余安之刻意营造的,然而她也没有避讳,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她以为,顺其自然,这样最好了。
她希望,可以引起秦王的关注。
秦王,皇后的嫡次子,在余安之的眼里,这人将会是未来的皇帝。秦王为人正直,睿智果敢,却跟狠毒半点不沾边。他跟沈湛的关系很不错,打小的关系就很好。太子中过剧毒,身体很弱,活不过两年,是秦王嫡亲的大哥,兄弟俩的感情很好。
在前世的时候,如果余家不力挺瑞王的话,秦王在太子过世之后,十有七八就会成为下一任的储君。而这一世,余安之决定要力挺秦王,就当是补偿他,还上辈子欠下的债-----上辈子,秦王在余家的干涉下,没能顺利成为储君,继承帝位。最终,被瑞王折磨而死。
说起来,的确是余安之欠了秦王的。
这辈子,余安之就还秦王一个储君之位,与此同时,也严厉打击瑞王,以报前世之仇。一举两得的事情,必须做,而且必须成功。
那么,头等大事,就是要引起秦王对她的关注。一步步的,成为秦王的智囊,成为秦王身边的左膀右臂。
秦王关注沈湛,这还不够,她不想做男人的附庸。
而且,据说秦王对她颇有微词,不为别的,就为她以前跟瑞王走得很近,一心一意的想要嫁给瑞王。所以,秦王就怀疑,她对沈湛的真心,怀疑这一切会不会是个阴谋?
虽然,经过沈湛的解释,得知她是沈湛的救命恩人之后,对她的印象好了一些。不过,这样还远远不够,因为秦王的心里,肯定还会有疑惑和疙瘩。
在秦王的眼里,她这个有过去的女子,应该是配不上沈湛的。因为,沈湛是白纸一张,在她之前,从未跟别的女人有过什么瓜葛。
主动纠缠沈湛的,那不算数。因为,那些花痴女人,沈湛并没有回应过。
余家,过去也曾经是瑞王的助力。
所以,余安之必须加倍努力,必须崭露头角,努力让自己和余家,都多一点值得骄傲的资本,才能入秦王的眼,才能在未来的日子里,为余家争取到更多可以安然无恙的资本。
说一千道一万,余安之崭露头角的目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为了余家可以延续百年、千年,一直延续下去。
上辈子,她欠了秦王的,更欠了余家上下的。
这辈子,她就是来还债的,报仇雪恨,倒是其次。
如果余家不能安然无恙,余家不能继续延续下去,她即便是报仇雪恨了,也没有任何意义。
这些心结,她无处诉说。
告诉沈湛?别逗了,那指定不行!
告诉爷爷和父亲?那也不行,爷爷和父亲都不知道她重生了,只以为那是个梦境。告诉爷爷和父亲,她是重生了?算了吧,那样还不得把两个长辈给吓晕了过去。
这个天大的秘密,她只能自己背负。
那些纠结,那些烦恼,那些担忧,她也只有自己承担,自己面对,自己努力去排解。
余安之的努力,没有白费。
果然,秦王对她的关注,日渐高涨;对她的好感,也日益增加。在沈湛的跟前,再也不说余安之的坏话了。甚至,还会下意识的,为她说两句好话。
沈湛比谁都要高兴。
说实话,在他的好友之中,对余安之不满的人,大有人在。这些人,自然都是为他打抱不平的,觉得余安之跟瑞王有过那么一段,怀疑余安之对沈湛的真心,觉得她配不上沈湛。
然而,这众多的人之中,只要秦王认同了余安之,其他的人就不会再说什么了。那些人,对秦王那是由衷的敬佩,几乎是无条件的服从。当然了,这也是因为,秦王从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跟秦王交好的人,有一个算一个,人品都是过得去的。
果然,事实就是这样。
这一天,沈湛和好友们相约在福来大酒店聚餐,赵琅感慨万分的对沈湛道:“这酒店是余姑娘名下的吧?”
赵琅,是沈湛的发小,也是威远侯世子,任职吏部,是从五品的吏部郎中。
沈湛与有荣焉:“是的,这就是安之的,是她一手创立的。从买宅子,到重新修建,包括酒店的设计图纸,员工的招聘培训,还有酿酒的方子,菜谱什么的,全都是她亲力亲为的。”
“什么?你是说,那梨花白和葡萄酒,都是她鼓捣出来的?”赵琅不禁十分的惊讶,好奇的追问。
那梨花白,可是高度酒啊,据说最烈的可以用来给伤口消毒。还有那葡萄酒,据说是番邦才有的,过去从海商的手里买一瓶得要上千两的银子呢。
沈湛点头:“是的,都是安之发明的,她也用了很多的精力和财力,这才鼓捣出来。如今,梨花白正准备大量生产高度数的烈酒,作为兵部给受伤的士兵清理伤口的药物。”
“至于那葡萄酒,来年也将大量生产,今年的产量有点低,所以卖的贵了一点。等到来年,价格就会大幅度的下降,就是普通的老百姓也喝得起。”沈湛无比的骄傲自豪,为自己能拥有这么一个既美丽善良,又睿智能干的未婚妻,而喜不自禁。
“余姑娘堪称奇女子,巾帼不让须眉也。”云枫也忍不住赞叹出声。
云枫,都水监少监,从七品官职。
都水监是负责水利工程计划、施工、管理的中央机构。最高长官称为“都水监”,和官署同名。副手为少监,协助都水监管理山、泽、苑、池、河、湖、水泉,农田灌溉和渠道堤防的修守。
余安之提出的“南水北调”,让他十分的赏识和激动。这个设想,可谓是胆大包天,却又是妙不可言。如果可以实现,那么该会是一项多么伟大的工程。到时候,又可以给王朝和黎民百姓带来多大的福祉?
他最初听到的那一个夜晚,几乎*未眠。辗转反侧,激动得难以入睡。这样的奇女子,当初,他委实不该对他有那样深的误会和偏见。
岳冲也连连点头,赞不绝口:“是啊,确实巾帼不让须眉。她若是个男子,哪里还有咱们什么事啊?她的天赋极高,应该是从很小的时候,就是个神童。难得的是,这么些年以来,她竟然可以隐藏的这么深。这一次,如果不是为了对付瑞王,估计她也不会展露出来吧?”
岳冲,是刑部的一个小小的主簿,从七品的官职。
沈湛的脸色有点难看:“瑞王的吃相,实在难看得很,哪里还像一个堂堂的王爷?”
为了得到安之,瑞王竟然不惜动用下作的手段,威胁利诱,各种恐吓拉拢。幸好,安之是个心志坚定的,也是个勇敢的女子。那一切,都对她没有什么大的影响,反而激发了安之的干劲和崭露头角的决心和信心。
众人纷纷附和,都一致认为,瑞王确实没有什么担当,不值得他们为瑞王付出一分一毫。并且,一致决定,要给家里的祖父、父亲和兄弟姐妹、叔伯等等,灌输一下这样的思想理念:瑞王,不值得追随,不值得扶持和付出。
于是,可悲的瑞王柴立,完全不知道,在这样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他一下子就又失去了不少的助力。
沈湛满心的欢喜,在这样欢乐的日子里,又迎来了一桩喜事:他派出去寻找坚果和人才人,陆陆续续都回来了,带回来值得庆贺的好消息。
名册上的坚果,十有八九都找到了,就除了一样霹雳果没有找到。各种人才,也招揽了不下千人。
余安之的坚果店开业了。
开业这一天,她雇了街上三十个小孩子,每人分发了三十本小小的宣传小册子。小册子图文并茂,十分的美观,介绍如下:
坚果是植物的精华部分,一般都坚果营养全面、丰富,含蛋白质、油脂、矿物质、维生素较高,对人体生长发育、增强体质、预防疾病有极好的功效。常食对心脏病、癌症、血管病有预防和治疗作用,同时还可明目健脑。
养生之宝:核桃
美颜之果:霹雳果
长寿果:松仁
抗癌之果:杏仁
肾之果:板栗
抗忧郁之果:葵花籽。可以让头发变得柔软美好看
驱虫之王:南瓜子,补脾益气,下乳汁,润肺燥,驱虫。
宣传小册子,大部分都分发到了高门大户家的管事、门房或者负责采买的人手中。有点规模的客栈、饭馆、酒馆、商铺,基本上都分发到了,大街上行走的路人,衣着不错的老爷、少爷、夫人、小姐,有很多的人手中都有了这么一本小册子。
坚果店的名字,就叫做:延年益寿坚果店。
掌柜的,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年轻人,名字十分的有特色,就叫做胡水。谐音:湖水、赋税、浮水。
这人是从沈湛带回的一百多个掌柜的人选之中,脱颖而出的。跟这人各方面差不多的,就有十来个,可是因为他的名字很有特色,余安之就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胡水。
店里的伙计,一共有三人,掌柜的负责收银,其余人一个负责炒制坚果,两个负责销售。另外,还有一个杂工,负责清扫工作和烧火。
这些人,都签了卖身契,都是死契。他们的家人,也都签了死契,为余安之效力。这些人都住在坚果店后面的员工宿舍里,那是跟坚果店一墙之隔的宅子,是余安之出高价买下的。
益寿延年坚果店的宣传很到位,以新奇取胜,开业这一天,生意就十分的火爆。当天的营业额,就高达两千六百多两银子,除去各种成本,利润多达两千三百多两银子。
净利润,十分的可观。
余航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安之啊,所有成本加起来,就只有三百来两银子?你这些坚果,有好些是从很远的地方运回来的,光是运费就不少了。这利润,没有水分么?”
余安之微微一笑:“是的,爹爹。成本确实只有那么一点。没错,碧根果和腰果,都是从很远的地方运回来的,可是那都是将军府的商队顺路运回来的,是人家回程的空车。”
想起了什么,又不禁笑了:“至于运费,那是减半再减半的,少了百十两银子呢。原本,沈湛不愿意收那运费,可是我还是给了他。毕竟,做生意嘛,可不能乱了规矩。而原材料,根本就没有花多少银钱,只给了采摘的人一点采摘费。”
采摘的人,都是深山里的山民,善于爬树和采摘,速度极快,人工成本低的可怜。工钱,是按照箩筐来算的,采摘满一箩筐,只要十个铜板就可以了。
余航欣慰极了:“这敢情好,再观察一段时间,坚果店可以开分店了!京城这么大,只有一家店,实在有点可惜。”
看来,女儿是个经商的天才。作为父亲,他必须支持。帮不了大忙,提点一下,还是可以做到的。
余安之点头:“嗯,三天一过,就让人在东城、南城、北城、西城各物色一个店铺和一座宅子,同时开一个分店,齐齐铺开,快速占领坚果市场!”
余莲之在一旁听了,不禁疑惑的问道:“阿姐,为啥要过三天才找啊?明天就找,不好么?”
余安之耐心的解释:“咱们王朝的人,过去都不太喜欢吃坚果,坚果这个称呼,还是从我开始提起的。过去,并没有这个词语。所以,如今咱们得先试探一下大家的接受度,一天的时间无法准确的检验出最真实的效果。”
余莲之:“阿姐,不对吧?今天坚果店的生意,不是挺红火的么?一天就挣了两千多,这还不能说明问题啊?”
要知道,如今家里一个月的所有花费,也不过才三百多两银子。这其中,还包括所有应酬的费用呢。若光是指柴米油盐酱醋茶和肉菜的花费,不过才五六十两银子,而普通的五口之家一个月的伙食费,也就二三两银子。
余安之:“是的,确实还不能说明问题。头一天,咱们是打了八折的,有便宜肯定要占,这是大众的心理。而且,今天买了的人,好些人应该都不会在短时间之内再买了。这么说吧,接下来三天的日子,一般的顾客应该都不会再买了。回头客,有两种,一种是今天买的很少的;一种,是大户人家,有钱人家,人口众多,有钱没地花。”
“哦,原来是这样,阿姐说的很有道理啊。”余莲之就点点头,若有所思的样子。
余航赞许的道:“嗯,安之的顾虑不错,是的稳扎稳打,不能草率冲动。依我看啊,起码得过一个月,才考虑开分店的问题。”
余安之:“爹爹,一个月太长时间了,三天最合适。碧根果和腰果是稀罕物,但是板栗、松子、杏仁等可不是稀罕的,相信要不了多久,就有人有样学样,也跟着开坚果店。所以,咱们必须尽快的抢占市场,在别人的坚果店开起来之前,就打响延年益寿坚果店的品牌。如此,日后即便有再多的坚果店,也不会对咱们的坚果店造成很大的影响!”
虽然,有些词语余航以前并没有听说了,比如“市场”,比如“品牌”,不过他还是猜的到七八分。打小,这孩子说的话,就有点奇怪。总是会三不五时的,冒出某些新奇的说法,他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嗯,你这丫头,看来还当真是经商的料。不让你开店做生意,都是埋没了你的天赋,你这丫头若是生在别人家,遇上了思想守旧,又执拗古板的长辈,这经商的能力,可不就要被埋没了?”
说完,余航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
不敢想象啊,若是他和父亲都阻拦安之经商,逼迫她留在家里,过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日子,她应该会十分的憋屈苦闷吧?
安之自从决定不搭理瑞王开始,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在外人面前,还是以前的那个温良淑德的姑娘。然而,家里人都很清楚,安之变得活泼开朗,爽朗直率,爱笑爱动,喜欢郊游,爬树下河骑马浮水,什么都想去试一下,跟个假小子似的。
哈哈哈,余航十分不厚道的,笑了又笑。
余安之被父亲笑得莫名其妙,只知道父亲一定是笑她的,不过父亲这么高兴,她也咧嘴笑了。管那么多,只要父亲高兴,想笑就让他笑好了。上辈子,一家人都被她这个不孝的女人给害死了,父亲年纪轻轻的,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却上了那断头台。
如今,只要一想到这一点,余安之的心就跟被挣扎似的。疼痛无比,苦闷无比,说不出的悲伤难过。老天爷眷顾,让她得以重生,就是让她有长辈可以孝顺,有兄弟姐妹可以爱护,有仇报仇有恩报恩。
爹爹,笑吧,尽情地笑吧。女儿希望你,可以笑口常开,可以青春常驻,可以长命百岁。可以健康平安、幸福快乐的,和娘白头到老,没有遗憾。
爹爹,也希望女儿这辈子,也可以没有太大的遗憾。
接下来的这三天。
延年益寿坚果店的生意,十分不错。
第二天,净利润一千九百多两银子。
第三天,净利润一千八百多两银子。
第四天,净利润一千九百多两银子。
比起第一天的两千多两,稍微少了一些,不过下降的幅度并不大。营业额,还算稳定,并没有多大变化。开设分店,可以立刻提上议事日程。
时光飞逝,很快有一个月过去了。
在京城,延年益寿坚果店,一下子就开了五家分店。东城、南城、北城、西城以及皇城脚下,都开了一间分店。
掌柜的和伙计,用的都是沈湛的人带回来的人。
这些人,都是从一千来人之中,由沈湛亲自刷选出来的,有一个算一个,个个都是忠心可嘉之人。能力,也都有,足以胜任各自的工作。
今夜月色皎洁,墨竹居的庭院,桂花树下的石桌旁,一壶好茶,一碟糕点,一盘水果,沈湛陪余安之在赏月。
余安之:“沈大哥,谢谢你的帮助,要不是有你的支持,我哪里去找那么多合适的人才?最重要的是,若是没有你的帮助,坚果店或许都开不起来。”
沈湛给她斟了一杯热茶:“傻姑娘,你我之间,不必说感谢的话,你的事就是我的事。帮助你,支持你,为你分忧解愁,那是再应该不过的!”
又心疼的道:“其实,你不用那么辛苦,一切有我呢!日后,你就悠着点,不要那么拼命了。银钱的事情,就交给我来负责,你只要负责开心幸福就好了。”
余安之不禁一愣。
这是情话?这是情话?这是情话么?
不容易啊,在这古代社会,听到这样动人的情话,可着实不容易啊。余安之的心弦,被狠狠的,拨动了一下,一下,又一下。
心里,有一种叫做喜悦的东西,汹涌澎湃。
幸福,来的这么突然,这么强烈。
她含泪看着沈湛,眼底涌动着柔情蜜意。
“沈大哥,谢谢你!”此情此景,无声胜有声,无须说的太多。
沈湛伸手拭去她眼角的泪滴,满脸的*溺:“傻丫头,这就感动了?要习惯哟,成亲之后,我只会比现在更加的爱你,更加的关心体贴你!”
那花瓣一样美丽的樱桃小嘴,近在眼前,他很想很想低头亲吻上去,碍于四周那些丫鬟婆子的目光,却又强行克制住了。
小丫头,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等不及了,我恨不得今晚就娶你为妻!
他目光灼灼的凝视着她,柔情万种,情深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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