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头的温柔(1)
  “哦。”林锦寅放心了,刚看见什么‘灵猫’,他还以为宋睿在外边勾搭的乱七八糟的人呢。
  “林总,拜托你替我转告睿哥一句话哈。”电话那边的灵煜屁股一侧坐在宋睿的办公桌上,长腿有限的晃着,连说话的口气都难得俏皮:“他昨天给我的那个什么冈本0·03还挺好用的,麻烦他下次给我多买点哈。”
  “……”林锦寅顿时觉得全身都不好了。
  灵煜的第一张专辑压着圣诞节的前一天正是发行。
  发行的当天星耀国际专门开了新闻发布会,一身阿玛尼白色修身西装的灵煜挽着总裁林锦寅的手踩着新专辑里面一首快歌的节奏从幕后走上发布会的主席台。
  那一刻,现场一片欢呼雀跃,主席台四周各个角度闪光灯疯狂的闪,发布会现场的气氛进入白热化。
  躲在现场一角的萧小匿只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被晃瞎了。
  林锦寅穿了一身铁灰色的西装,头发一丝不苟的往脑后梳着,倍儿有型,他眉深目阔,五官俊逸而硬朗,原本有一米九身高的他被衬得硬朗帅气,犹如君王。
  比林锦寅矮了两寸的灵煜依然是素颜朝天,银色的半长发稀稀落落的散在肩上,他凤眸微虚,剑眉入鬓,神色依然冷清孤傲,白色的西装一丝不苟,带着冰雪的禁欲味。
  宋睿摸着下巴看着主席台上的两个人,神情复杂的撞了一下萧小匿:“哎,这只白猫还真是抢眼哈!”
  “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家的。”萧小匿自我感觉万分的良好,她家猫猫是天下第一美男,任何人站在他身边都逃不过被瞬间秒杀的命运,牛掰的星耀国际的总裁也不行。
  “啧!”宋睿立刻不是滋味了,“不嘚瑟能死啊?”
  “死是死不了。”萧小匿灿然一笑,“但会觉得不够本儿。”
  “你丫收敛些啊!我劝你这几天最好别跟他住在一起。这货从现在开始,已经被无数狗仔给盯上了,二十四小时无间断,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宋睿抬手拍拍萧小匿的肩,“听哥哥的,一会儿这边结束了,你先自己去找个住的地方。”
  萧小匿深沉的点点头:“我倒没什么,就怕我们家那只猫不乐意啊。要不,你去跟他说?”
  宋睿立刻给了萧小匿一个白眼:“知道哥为毛底薪一万把你弄来给他当助理吗?”
  萧小匿故作恍然,笑着点点头。
  “知道就好,如果有你们的绯闻传出来的话,违约金……”宋睿阴测测的看着萧小匿。
  “五十万,我记得呢。”萧小匿还给宋睿一个白眼。妈的,当初老娘脑子进水了才没把这条从合约上剔出去。
  当晚,林锦寅和灵煜两个人并肩而立的照片被新闻媒体登出来的第一瞬间便引发了腐女们疯狂的遐想。
  林总妥妥的帝王攻啊帝王攻!
  我家美煜煜绝逼冰山傲娇受啊!小煜煜给姐香一口!啊啊啊——
  呸,三楼什么眼神啊?林总裁这货一看就是个腹黑攻好吧?
  且!楼上,你丫眼神好,看我家林总笑得多么阳光啊,哪里腹黑了?哪里?!
  楼上你丫眼睛就是用来吸鼻涕的,谁说笑得阳光就不腹黑了!
  掐架的滚去一边!这里是我家美煜的天下!我家小煜煜不搅基!
  10086,这里是我家小煜煜的帖子!我家小煜煜这块美味蛋糕是女人滴,好男人不能都去搅基!
  伪君子滚开!
  1,装逼犯去屎!
  搅基万岁!道貌岸然的请自动滚粗!
  伴着坛子上的各种掐架骂街,灵煜的第一张专辑《原点》一路畅销。短短的一个礼拜便以百万的销售量刷新了星耀国际有史以来的火爆记录。
  之前安安的新专辑最好的成绩一个礼拜也只有九十八万七千张。
  萧小匿这几天一直蹲在电脑跟前不停地刷坛子,刷微博,刷有关灵煜的所有消息。单单是看着那些粉丝们因为一点小事掐架掐的天翻地覆甚至有黑粉趁机给灵煜抹黑萧小匿都能乐半天——她家的猫猫这回是彻底的红了啊!
  宋睿捏着一叠资料进门,风风火火的端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朝着沙发上睡觉的和笔电跟前耍网页的两个打了一记响指:“走了走了!还有半个小时开始,赶紧的!”
  “好!”萧小匿立刻拍上笔电,起身收拾背包,签字笔,水,遮阳帽,纸巾,手机……一样样检查完毕把硕大的背包拎起来要背,手上却忽然一轻,背包被灵煜拎走了。
  转身看见她家猫猫已经走到了门口,萧小匿赶紧的跟上去:“哎——我是助理啊!”
  灵煜瞥了一眼萧小匿拿单薄的小肩膀,懒得理她。
  宋睿早就习惯了灵大爷的抽风行为,对此选择视而不见,只在进电梯的时候提醒了灵大爷一句:“到了签售会现场别给我抽风啊!”
  灵煜看了一眼宋睿,依然懒得说话。
  签售会。是的,这是灵煜的第一场签售会,地点在q市xx音像总店。接下来他还有五场签售会,分别在华夏大地东南西北的代表性大城市。
  q市的这场签售会一共两个小时,但却花了两个礼拜的时间做准备。
  保姆车从星耀国际地下停车场出发,载着灵煜,萧小匿,宋睿出发,卡着点出现在音像店的门前。
  喷着星耀国际logo的保姆车一停,记者和粉丝们便一哄而上。
  安保人员肩并肩挡在车门旁边,给灵煜留出足够的空间下车。
  车门拉开,穿着加绒牛仔裤和长款羽绒服的萧小匿率先从车里跳下来,然后拎过一个大背包背在身上。接着下车的是一身黑色厚呢子风衣的宋睿。
  最后是灵煜。
  灵煜穿了一件象牙色的修身款羊绒外套配蓝色的牛仔裤,裤脚塞进棕色的高帮马丁靴里。越发显得他那一双长腿笔笔直。
  北风一吹,他一头银发飘扬开来,露出一张素颜,眉目如画,唇角微勾,浅浅的微笑,虽然不及眼底,但依然美得要死要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