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高塔上的公主
  既然他已知道结局, 为何不亲手做个了断?
  席莫回原本是这样想的。
  枪声响的那一刻, 他后悔了。
  “快走……快、往广告牌, 啊……”血倒灌进嗓子里,外乡人不得不咽下去, 再急切地说:“马……你别管我,骑着马快走……”
  席墨之带人围了过来,手中的枪管还在发热,毫无疑问, 精准射穿桓修白一个肺的子弹正是从他的枪眼里飞出去的。
  桓修白捂着胸口,一手颤巍巍摸到枪匣,试了两次才拔出枪直指席墨之脑门, 咬着牙发出嘶声:“让他走!”
  席墨之望着他,嗤笑出来,一席话让桓修白持枪的手再也稳不住了。
  “我亲爱的哥哥, 我的出场姿势怎么样?合你的意吗?我按照哥哥的剧本适当做了一些改动, 哥哥喜欢吗?”说着, 席墨之向外乡人致礼, 怜悯地告诉他:“哥哥才不会走。可怜的你,还以为自己是爱情剧的男主角,实际只是个无关紧要的配角。”
  桓修白视线模糊,他转向席莫回所站的地方, 用仅供对方听到的声量问:“席莫回, 怎么回事?你告诉我……你不想走了吗?”
  “我是怪物啊。”席莫回幽幽回答道, “我告诉过你无数次。”
  “你不是怪物!”桓修白用尽全身力气吼道, 突然,他剧烈咳嗽起来,鲜血不受控制涌出嘴角。
  “哥哥,你快告诉他!是你把他骗来,也是你喊我们来见证你怎样吃了他的。”
  席莫回对弟弟的催促充耳不闻。他自顾自蹲下来,在黄沙中挖出那枚卡夹,用衣角仔仔细细将它擦干净,吹了吹缝隙里的沙子,指腹蹭去珍珠边缘的一点浮灰,端详着它。
  他认得这卡子,这是他的东西。天然海水珍珠温润粉嫩的光泽,最边上那颗不起眼处的小瑕疵,放在手心里的重量,都分毫不差。从始至终,都只有这一枚珍珠发卡。
  “为什么……”桓修白微弱地问。
  席莫回走到他身边,半蹲下来。他的注视饱含痛惜,“我没有骗你,”他轻柔地擦拭去桓修白嘴边的血迹,“这是我第一次和你私奔。”
  他的对待越轻怜,桓修白就越不解。“那你,咳咳……为什么答应我?”
  “我没尝试过跟别人离开。”席莫回越发温柔,将失血而发抖的小情人拢在怀中,轻声对他说:“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我要告诉所有人,我跟你走了。而他们,都将成为我们的见证人。”
  这是他历经两辈子做出的最终决定。他的第一次私奔之旅,必须具有仪式感。
  “哥哥,什么时候开始啊?可别像上一次一样耍滑头,欺骗我们哦。”
  桓修白呼吸变粗:“你想剜我的心吗?”
  席莫回揽着他的腰,下巴抵在他的发旋处,用令人安心的语气说:“不会痛的,放松。”
  这场景,这道声音,仿佛在梦中反复演绎过,似曾相识。桓修白每一次呼吸,破洞的肺部都疼得他全身痉挛,但什么都比不上胸腔里那颗心的痛。
  他揪住席莫回的衣领,手指渐渐没了力气,虚弱喘息着问:“你吃了我的心,就能好了吗?”
  到了这种关头,他依旧是带着一份希冀问得。
  “我无药可救,永远不会好了。”席莫回贴着他的耳朵呢喃着。
  话毕,他在席墨之和其他席家族人殷切的目光中,召唤出宝书阿辛罗。万籁俱寂,破旧书页哗啦翻动声,恍如绝境的呻/吟。
  这悲悯的神,为世间纷繁痛苦所缠绕。风与□□的气流在他指尖流转,孤独、疯狂和厌倦碰撞交融,幻化成一柄长剑,剑锋锐利,闪耀着明如月华的光亮。
  他抚摸着情人的后背,眼神极尽柔和,找到心脏的方位。
  “噗——”
  金属刺进身体里的声响很小。
  桓修白挣扎了一下,席莫回借着角度遮掩,安抚地将唇印在他额角,这垂死之人便放松了身体,慢慢等着凉意深冷的剑尖戳穿胸膛。
  他下手干脆,没有迟疑,身后的族人们纷纷露出欣慰的笑容。
  “你到底还是选择了家族。”
  “席莫回,你得到了我们的认可。”
  “哥哥,快趁热掏出他的心,凉了可就不好吃了。”席墨之是真的关心兄长,真诚给予了建议。
  席莫回抱着桓修白,血是热的,温乎乎撒了他一身。他转过脸,沐浴在爱人的血液中,眼中流露出阴郁疯狂的光,宛若地狱邪魔。
  视线在一张张或熟悉或模糊的脸上逐个扫过,他轻笑了声,语调漫不经心:“但我现在不想要你们的认可了。”
  席家人殷切期盼的结果即将诞生,无良镇轮回的诅咒就要解除。席莫回抱着桓修白站起来,外乡人倒在他的肩头,气若游丝,席莫回想起过去与他共同度过的时光,脸上浮现出幸福的光辉,他的苍老似乎都被那神采逼退了不少。
  他右手握住剑柄,左手将藏在手心里的发夹塞在桓修白手中,替他拢好手指。
  “你会认识年轻的我,并爱上他的。”
  话音未落,桓修白心头再次传来一瞬刺骨的寒凉。插在他背后露出一大截的剑全部没入肉中,而剑的另一头,直直刺入了和他相拥的躯体中。
  席莫回用剑捅穿了桓修白的心,也杀了他自己。
  “你瞧,我就是这么个自私的怪物。”席莫回语中带笑。
  “没事……”桓修白伏在他肩头,也低低喘笑着,“我……喜欢就好。”
  不能同生,便共死。这也算是圆满的结局。
  他若不死,轮回就无法推进。
  而轮回不能就此终止,他和桓修白才刚刚开始,他得送情人回去,回到过去,和过去的自己再续前缘。
  所以他必须死。
  “席莫回,你身为席家长子,要枉顾家族气运了吗?”
  “我怎么会有你这种儿子!”
  “你生来就是个错误,我就不该冒险生下你!”
  “哥哥……哥哥又要离我们而去了吗?”
  “我生来又不是只为你们而活的。”席莫回斜睨了他们一眼,痛快地拔出长剑。他忍着心头的钝痛,咽下两口血,吹了声口哨,枣红马踏着蹄子奔到他身边来。
  他把桓修白的身体搬上马背,最后拢起手掌,对情人说着悄悄话:“你不会死。你早就没有心了。”
  没有心?那他的心……究竟去哪儿了?桓修白昏沉地想着,他意识不清,抬起沉重的眼皮看了一眼,席莫回背过身去,血染红了银色长发,随夜风飘拂,红得鲜艳无比,宛如烈焰,危险夺目。
  席莫回胸口开了个洞,面对家人的指责,在倒下之前,释然道:“你们认为我是个错误。可现在有人不这么认为了。足以证明,你们也不是完全的真理。”
  心脏停摆,他倒在了黄沙之中。席家人的面目逐渐隐没在无良镇的背景中,席莫回听着马蹄嘚嘚渐行渐远的动静,安心地闭上眼睛。
  他走了,他去找我了。
  有什么可遗憾的呢?对他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无法平行的时间,不该相交的两条线,命运在他身上反复作恶,他难道就要生生世世受制于规则,被尽情玩弄吗?
  他沉入了大地,和这个邪恶的镇子融为一体。他的躯体,血肉,意志,精神渗透进一砖一瓦,一墙一屋,每颗石子都是他的耳喉,每粒沙子都是他的眼睛。这座沉睡的死镇注入了灵魂的本质,它汹涌,它生动,在虚空无界中倏然睁开贤明的眸子。
  审判裁罚,制定规则,掌控平衡,纠正异端——贤者举起手中之杖。
  扭曲的时间,他现在就要从一团凌乱中揪出它的尾巴,重新捏成自己喜欢的样子。
  谁让他席莫回,是这空间的无上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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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帅哥外乡人,你从哪儿来?”
  女人清脆的发音吸引了人们的视线,他们看过去,是个少见的外乡人。他几乎是瞬间就抓住了路人的眼睛,不仅是因为出众的相貌,更因为这个人奇怪的年龄感。
  你可以说他很年轻,也能判定他正历经垂死。
  外乡人平静如死海,他黯然的眼睛停在姑娘脸上,眸中却倒映不出任何东西。
  这双眼睛,早就在直视银发染血之后,失去了目力。
  他眼中所见,俱是过眼云烟,再也没有任何事物能入他的眼。
  “我从这里来。又回到这里。”外乡人说完便走了。
  许爱莉奇怪地望着他的背影,那感觉倒不是郁郁落寞,而是……一种说不清的执着。
  明明对方有血有肉,许爱莉却觉得,走过去的是一副剥肉除血的骨架。
  五年之后,兜兜转转他终于找回了这个镇子。
  无良镇不欢迎你。
  他曾经在沙漠中漂泊,血液似乎流光了,麻木地感觉不到寒冷或炎热。他趴在马背上,眼中晃过的只有石子与黄沙,枯燥地充满整个眼球。
  真是奇怪,他怎么也应该死了,就算没死于贯穿胸口的洞,也该死于饥饿和艰渴,死于沙尘暴和暴晒。
  每当他以为自己要走到生命尽头时,手心里的发夹就会割破皮肤,让他痛,让他想起经历的一切。
  他嘴边念着那个人的名字,握紧珍珠发夹,活着走过了五年。
  ——你会认识年轻的我,并爱上他的。
  他早有预感,当来到那个熟悉的巷子角时,还是不禁崩溃地跪倒下来。
  没有水泥楼梯,没有小窗,连墙上的铁门都不存在。
  席莫回不在这儿。
  他没有就此放弃。席氏家族恢宏的角楼群还伫立在山巅上。那里一定有席莫回的踪影!
  他徒手爬上高楼,顶着烈日,晒得滚烫的木头渣子扎进手掌中。桓修白咬紧牙关,惊险地飞跃一道道窗栏。楼群威严高耸,它建于山上,自己本也就是一座楼山。桓修白几度以为自己会精疲力尽,就此摔下去,不知是什么样的力量冥冥之中庇佑了他,他几次踩空,随手一扒都能恰好抓住边栏,阻挡下坠趋势。
  他摇摇欲坠,一手扒在圆柱上,吊在半空休息了半晌。骨骼和关节酸痛地没有知觉,兴许已经断了几根,他也不清楚。
  赶在日落之前,他攀上了楼塔的顶峰。
  翻滚的红云卷起层层余晖,塔楼周围萌动着春意暖洋的风。沙漠的日落惊阔壮美,但要是比起窗边人,就瞬间黯然失色。
  那镌刻在他心尖上的名字,温柔地浸漫到舌尖,桓修白不禁喊了出来:“席莫回……”
  年轻的美人正当风华,支着手臂撑起脸,隔着小窗对他言笑盈盈:“你是来带我出去兜风的吗?”
  二十岁的席莫回,长发还是乌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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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开始第二轮回了,前面埋的糖都可以挖出来了呜呜呜呜
  是的我这是正经升级流文(被暴打),美丽和主任都会在能力上有大突破的
  今天努力加更的我配拥有一个大可爱的评论吗?!!(卑微抹泪. 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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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以下仙女们的赞助!!打结婚证的钱你们出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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