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雷雨将至
  不一会儿,林三花气喘吁吁地跑来。
  “清欢,清欢,真是你救了豆豆吗?太厉害了,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厉害!”她看着苏清欢,眼睛里全是崇拜的小星星。
  陆弃把窗户放下,听见苏清欢清亮的声音响起:“嘻嘻,这没什么,我从前学过医。”
  “那我以后头疼脑热就来找你。”
  “行啊,不过最好还是别头疼脑热。”苏清欢笑眯眯地道,又压低声音,眨巴眨巴眼睛,“要是来那个的时候肚子疼,我也可以给你调理。”
  “真的呀?你真好。”林三花对她更崇拜了,更觉得自己交的这个朋友值得,“现在村里都传遍了,还有人说你是仙女呢!”
  “没说我是妖魔鬼怪就行。”苏清欢笑道,“其实这都是雕虫小技,不过碰巧遇到了就是。你想学我可以教给你,当然,不是所有时候这样都有效……”
  “不不不,”林三花连连摆手,“我毛毛糙糙的,你让我上山还行,这种精细活儿,我可做不来。你会就行,我有什么需要就找你。这是刚摘的豆角,给你,我得走了。再说你相公该生气了。”
  除了冬天,其余时间村里的妇人若是聊太久,会被相公打骂的。
  苏清欢看着她又风风火火地离开,笑着摇摇头。
  陆弃才不是那种人。
  临近中午,本来想吃河虾,结果因为豆豆落水的事情,村里没人去河边,去买虾笼也来不及,只能作罢。
  苏清欢从原本要给理正的腊肉上割了一小条下来,炖了豆角,又做了酱拌茄子,主食手擀面。
  虽然为银子焦虑,但是总要吃饱吃好,否则容易怀疑人生——这是苏清欢两世都很坚定并身体力行的信念。
  “理正家我就把衣裳和绢花送去就行。”她和陆弃商量。
  陆弃对这些事情不甚关心,点了点头,把空碗递给她:“再来一碗面。”
  “自己做的擀面,好吃吧。”苏清欢吃吃地笑。
  陆弃饭量大,要做一锅面,她和好面之后就指挥着他擀面。
  陆弃竟然还做得有模有样。
  “尚可。不如你做的好吃。”
  “那是自然。”
  吃完饭,苏清欢正在洗碗,理正带着东西来了。
  感谢的话说了一箩筐,然而苏清欢最喜欢的是那句“以后这村里,谁欺负你,都跟董叔说”。
  理正带的东西,她不打算要,推辞几番后,陆弃做主收下,让她把准备好的东西当作回礼。
  当然也没什么金贵的礼物,两块肉,一坛酒并二十个鸭蛋。
  “你不收他会以为你见过大世面,嫌弃他的东西,日后也不好来往。”事后,陆弃如是说。
  “嗯,你说的对。”苏清欢从善如流,“我先前觉得虽然是理正,但是他处事公道,家里人丁单薄,日子过得也紧巴,也想结个善缘。我去烧水的时候理正和你说什么了?我看你们谈得不错。”
  陆弃深棕色的眼眸里露出一抹柔和:“他说你是个好姑娘,让我珍惜你。”
  “有眼光。”
  “……”这时候,不该娇羞吗?
  陆弃扭头再看,苏清欢正喜滋滋地清点着理正带来的鸭蛋,嘟囔着:“好想吃咸鸭蛋,流着红油的蛋黄哟,再来只螃蟹,做个蟹黄豆花……”
  可惜这里盐实在太金贵了,腌个小黄瓜还行,腌鸭蛋太费盐,舍不得。
  “等我有了钱,买一大缸粗盐,想腌什么就腌什么!”苏清欢又道。
  陆弃笑她,她气哼哼地说:“不信?等日后我神医之名远播,上门都捧着金银来,哼!”
  陆弃看着外面,道:“把晒得药材收了吧,晚上有雨。”
  “有雨?”苏清欢看着外面晴空万里,“才不会。”
  “一定有。”
  苏清欢虽然不信,但是见他笃定,还是收了起来。
  刚收拾完药材,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就开始往下砸。
  苏清欢忙跑出去把晒得板栗和芋头也收了,进屋后一边用毛巾擦着头上的雨水一边道:“还真说下就下,也不知道下几天,家里也没多少存粮了。”
  “雷雨,撑不到明天。”
  “雷……雨啊,”苏清欢语气有些迟疑,“出不了门,那今晚早点吃饭吧。想吃什么?”
  “简单些就行。”
  “那就随便包点小馄饨吧。”
  陆弃看得明白,苏清欢最有兴趣的就是行医和下厨,说起患者和美食,她的眼神都会变得格外明亮。
  就算她说将就吃,也总会花费心思做出点花样。
  果然,晚上她就包了三色馄饨。
  她取了菠菜和南瓜手工榨汁,陆弃问明白,主动请缨承包了这项工作,在她目瞪口呆中,十分轻松地完成任务。
  白色、绿色和黄色的小馄饨,浮在碗里,单是看一眼都觉得赏心悦目。
  苏清欢只吃了几个,美其名曰“减肥”,陆弃不解。
  这里以胖为美,她的身形在他看来已经是十分单薄了,虽然该大的地方也不小,以至于让他总是做心虚的梦。
  苏清欢贴墙站着:“你把剩下的都吃了,别给我留,我总觉得最近又胖了。”
  饭后贴墙站,因为她总怀疑自己后背不够挺拔。
  陆弃这些日子已经渐渐习惯她的这些奇怪举动,心里暗暗想,她家里规矩也不少,只是有些匪夷所思。
  原本吃完饭两人都要说会儿话,可是今天苏清欢明显有点发蔫,吃完饭就说困了。
  陆弃忍不住想是她白天救孩子耗费太多,主动去厨房把碗洗了。
  洗完后发现苏清欢已经关了灯,呼吸声也十分轻。她是十分爱干净的人,今天竟然都没有洗漱,显然是累得太过。
  他轻手轻脚地回到自己屋里,看着昏黄的烛火陷入沉思:以后怎么办?腿伤真能治愈吗?到时候他是隐姓埋名还是重新回京?如果回京,怎么安置苏清欢?
  她在富贵人家那么多年,即使是丫鬟,也是主子身边得力的,物质上绝不会被亏欠,什么事情都有底下的小丫鬟伺候;可是现在她洗手做羹汤,为了银钱发愁,要忍受极品亲戚的打扰,却依然过得怡然自得。
  她这般适应力,日后便是面对京城中的尔虞我诈,也会得心应手吧。
  可是,他怎么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