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找乐队
  陈子昂三人在湖边吃完烤串,收拾好垃圾扔到垃圾桶后,上白堤离开西湖,去找地方吃大餐。
  夜晚的西湖,风景不在山和水,几乎全在灯光里。
  不过没有山水映衬,夜景也没这么漂亮。
  代帅把自己的自行车扔给余温,然后一屁股坐陈子昂自行车后座上。
  “你低调点,别老买山地自行车,容易被偷,你看我这车三年了,估计就算不锁也没人会偷。”骑走后,看着余温骑在前面的自行车,陈子昂对后座的代帅说道。
  高中三年,代帅的自行车被偷了五辆,这是第六辆了。
  代帅汗了一声,道:“买你这样的自行车,踩着跟踩个坦克一样,太重了,我开不了啊。”
  “知道跟踩坦克一样,你还坐我后面,你比温重多了好吗?”陈子昂无语。
  代帅一米八五,标准体重。
  余温一米七五都不到,瘦瘦弱弱的。
  “哈哈,锻炼,锻炼,你腿功好。”代帅坐后面东张西望,尤其是看到情侣,总忍不住一直盯着看。
  他和陈子昂一路开过,回头率也超高。
  一是代帅腿长,躬着腿坐后座,看起来很逗乐;二是代帅确实太帅了,就像没有男人不喜欢美女,女人也没有不喜欢帅哥的一样。
  “哎哟,我输了。”下白堤后,代帅忽然在后座上郁闷道。
  “怎么了?”陈子昂笑道。
  代帅自责道:“这条白堤上,我盯了九个女的,有的有男伴,有的没有。前面八个看了我一眼就不敢看了,这第九个有男伴,居然还敢对我放电,擦,更不可以原谅的是,我比她还先害羞,丢人。”
  “你真无聊。”陈子昂不再搭理他。
  三人出了西湖景区,路过一个小广场。
  “温,你怎么就知道一头往前扎,你知道我们要去哪吃饭吗?”陈子昂朝前面带路的余温喊道。
  “啊?”余温连忙降速,等陈子昂赶上来。
  陈子昂有些气喘,抱怨道:“一路上坡下坡,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后面坐着一头比猪还重的大象,你骑太快啦,休息一下。”
  说着,陈子昂下车,把车子丢给代帅,朝广场里走去。
  代帅看了广场里一眼,连忙推着自行车进去。
  广场里有人在卖艺。
  确切地说是卖唱,而且还是组队卖唱。
  广场里的人不多,这个乐队却卖得很嗨。
  一个吉他手,两个贝斯手,还有一个鼓手。
  四人组的乐队。
  街头都是行色匆匆的人们,就算喜欢音乐的,也很少有喜欢在这种环境下驻足聆听。
  最重要的是,街头的音乐,跟录音棚里录出来的音乐比,差距太大。
  想听音乐,不如在家或某个角落静静聆听录音棚制造。
  陈子昂立在寥寥数人的观众里,一边聆听,一边观察乐队每个成员。
  代帅本来不太愿意听,但看到陈子昂那样子,也开始静下心来聆听和观察。
  余温自始至终兴趣都很大,瞪着眼睛,一脸兴奋。
  “怎么样?”听完看完乐队一首歌后,代帅对陈子昂悄悄问道。
  陈子昂小声说道:“我的歌曲需要吉他和电贝司,西鼓也需要,他们的水平一般,但本来就不想着能挣钱,可以试着请,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管乐、钢琴和手风琴。”
  “需要的乐器挺多啊。”代帅吃惊。
  陈子昂没说话,他前世谈过一个女朋友,是个女歌手。
  所以他见过一些编曲,需要的乐器种类和数量多得令人发指,他这已经很简单了。
  要是让代帅亲自去观看和观察一些大型音乐会,看看动撤几十上百号人的乐队,估计现在屁也不放一个。
  小巫见大巫,少见多怪。
  余温之前已经知道陈子昂要录原创歌曲,现在听陈子昂和代帅的话,立刻明白过来。
  子昂打算请这个乐队帮忙录伴奏啊?
  对于一首歌如何诞生,余温也是抱着极大的兴趣的。
  听完乐队两首歌后。
  陈子昂从口袋里摸出十块钱,上前去,把钱放到乐队放在地上的吉他套里。
  那里零零散散有些观众给的钱,大多是一块钱的,十块的很少,五十或一百更是一张都没有。
  两首歌,十块钱,不少了。
  乐队的人看都不看陈子昂一眼,就算街头卖艺,搞音乐的也有自己的高傲。
  愿意就给,我也用不着感谢,我付出了劳动。
  不愿意给钱也拉倒,我不强迫。
  乐队的人不理陈子昂,但他却主动朝鼓手那里走去。
  他听了两首,鼓手一直在带节奏,控场,所以他自己判断鼓手应该是队长,而非主唱。
  “打扰了,请问你们乐队会管乐和手风琴吗?”陈子昂一点也不胆怯,问得很坦然。
  鼓手看起来是个二十七八岁的青年,虽然不是披肩长发,但相比普通人头发也长了点,一看就是异于常人的青年。
  搞音乐,搞乐队,大多另类,标新立异。
  我就是不一样,不与大众同流合污。
  代帅在就近,听到陈子昂的话一愣,怎么不问会不会弹钢琴,漏掉啦。
  但很快他就眼前一亮。
  他太了解陈子昂了,这家伙难道是……
  “管乐和手风琴?”乐队队长曹振看着陈子昂,眉毛一扬。
  “嗯。”陈子昂看着曹振。
  曹振甩了下头发,不问陈子昂问这个干啥,他看向那个吉他手,说道:“小东会手风琴,至于管乐,看你要哪种,小号我会点。”
  陈子昂脸上露出笑容:“你们乐队人才济济啊,有兴趣接个单,帮我录个伴奏吗?”
  代帅暗暗惊奇,陈子昂似乎不是第一次干这个,这么老练。
  “录伴奏?”
  这下乐队其他成员也按捺不住了。
  街头卖唱在他们看来其实是最low的。
  酒吧,大舞台,录音棚,才是他们的梦想之地啊。
  乐队四个人仔细打量着陈子昂,这家伙长得是有点帅,但眼生啊,不是新人,就肯定是圈内默默无闻的。
  想想也是,知名歌手要是录伴奏,怎么会选上他们这种落魄乐队。
  虽然他们觉得自己很牛,但现实就是没任何知名歌手或唱片公司或单位找他们。
  想到这,他们兴致去了大半。
  不过录音棚录伴奏,也是一件很体面事,这单子肯定可以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