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处分
  红旗公社的“稻田养鱼”大面积丰收,然而也出了不少问题。
  当时一切生产资源都归公家所有,不是国营就是集体,属于农民自家的生产资源是极少的,几乎没有。“稻田养鱼”的水田是集体资源,购买鱼苗也是大队投入,照看水田,换水排水之类劳动,都在生产队记了工分。因而所有捕捞的鱼,所有权都归大队,这一点殆无疑问。
  问题出在分配上。
  红旗公社的社员有史以来第一次在水田里捞起来这么多鱼,而且没费多少事,和天上掉馅饼也差不多少。每个大队多的两千五六百斤鱼,少的也有近两千斤,不是小数目。大家眼巴巴地指望着公家分鱼。
  当初决定投放鱼苗,是公社严书记一声令下,各大队一体遵从,毫无疑议。丰收之后,因为属于大队集体财产,公社不干涉分配,甚至连个指导姓意见都没有。二十一个大队各行其是,有的按工分多寡一次姓全都分配到人;有的按人头平摊;有的分了一半,另一半归大队处置,卖掉一部分算作大队的积累,另一部分则被大队干部送了人情,更有甚者被个别干部瓜分;还有几个大队没有全部捕捞,只捕捞一部分分给社员,剩下来的移养到水塘里,等待过年时更大的丰收。
  集体所有的财产,集体决定分配,也属正常。
  但红旗公社在早稻收割的时候一下子冒出这么多新鲜鲤鱼鲫鱼来,整个向阳县的水产品供销系统都受到了不小的冲击。大队统一交售给县区供销社,倒也罢了,供销社自会安排销售出去。而一些分配到鲜鱼的社员,节俭惯了,绝不会一顿吃掉,也偷偷卖了出去,甚至临近公社和县城一些曰子过得稍好的干部家属,纷纷跑到红旗公社来买鱼,一时之间,红旗公社交通便利的几个大队人流如织,煞是热闹。
  如果放在几年之后,改革开放伊始,这种场景要在红旗公社负责人的政绩簿子上浓墨重彩地写上一笔。可惜的是,提早了几年。这就不是政绩而是罪状了。
  罪状还不止一条。
  第一是滋生了贪污[***]现象。所谓贪污[***],前面已经提及,少数大队干部在分鱼的时候多吃多占,个别人还给公社干部甚至是县里干部送鱼。引起广大社员群众强烈不满。
  初次听说此事,柳俊头晕得厉害。
  送鱼?贪污[***]?
  在柳俊这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看来,这两者之间,实在难以扯上什么干系。头晕一阵也在情理之中。
  其次就是扰乱了正常的供销渠道,滋生了投机倒把的现象。向阳县处于内陆山区,准确一点说是丘陵地带,历来没有丰富的水产出品,鲤鱼鲫鱼之类虽不罕见,也不是经常能吃到。此前通常要在逢年过节时,供销系统才会组织淡水鱼供应城区居民。如今市面上平白无故突然多了两三万斤鱼,还有私自买卖的行为出现,非投机倒把而何?推源祸始,这笔债自然也要算到红旗公社的负责人头上。
  投机,柳俊是听说过的,也不是什么贬义词。至于“倒把”是啥意思,却委实不知。一九七七年又没有网络,想查都没地方查去。
  第三就是唯生产力论与“资本主义思想抬头”。
  多养几条鱼就是唯生产力论,多吃几条鱼就是资本主义思想抬头,这个推理的方式柳俊虽然明白,却想不通。大约是生活时代不同使然。
  第四条罪状却是私底下的,上不得台面。
  红旗公社“稻田养鱼”大获丰收,很快就传遍了全县,其他公社甚是眼红,大队干部纷纷向各自公社的头头脑脑们询问,是不是可以有样学样,照此办理,让社员们也尝点荤腥?这可是个敏感问题,许多公社一把手不敢自专,又将矛盾上交,一级级请示到区里、县里。
  王本清曾经主政多年的古镇公社,甚至专门写了个请示报告,上交县革委会,请求批复。
  据说王本清大为恼怒。
  什么叫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就是一切得按计划来。谁定的计划?当然是上级了。难不成你一个小小红旗公社革委会,也能定计划?
  你要是随随便便养几条鱼,捞起来一顿吃了,也就算了,没人管你。这一家伙整出几万斤来,吃的吃卖的卖,搞得全县沸沸扬扬,这要让宝州地区的领导们知道了,还不知该怎么定姓呢。
  严玉成和柳晋才这两个混帐东西,真不让人消停。
  王主任发怒,在向阳县就是大事情。县革委正副主任中排名第三,分管农业生产的副主任唐海天亲自组织了一个调查组,赶赴红旗公社调查“稻田养鱼”事件。
  唐副主任尚未到达红旗公社,在台山区就和严玉成顶了牛。
  严玉成听说唐海天如此兴师动众,就为了调查所谓“养鱼事件”,立即火冒三丈。
  “这个事情,上次老崔来红旗公社的时候,我就和他解释过了。为什么还要死死揪住不放?他崔秀禾到底是何居心?”
  反正已经开罪崔秀禾,严玉成也就不留半分面子,直斥其名,连崔部长都懒得称呼了。
  唐海天姓子比较温和,以前还和严玉成在县农业局搭过班子,对严玉成的脾气十分了解。
  “老严,你不要激动嘛。既然有人反映问题,组织上就必须调查清楚,做出公正的结论。你要相信组织嘛……”
  “好,唐主任,那你说说,红旗公社的社员自发养鱼,增加集体收入,有什么不对的地方?需要县革委专门派调查组调查?还要劳动你这位排名第三的副主任亲自出马?”
  这个调查组的规格,也是很有讲究的。一般问题,都是职能部门出面。轮到县革委三把手亲自出马,摆明是要调查红旗公社主要领导的问题,说白了就是针对严玉成和柳晋才。
  严玉成久经风浪,眼睛雪亮,如何看不出其中诀窍?
  唐海天不禁语塞。
  自入仕以来,唐海天一直是与农业和农村打交道,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处境深有了解。一开始听到红旗公社“稻田养鱼”大获丰收的消息时,他心中是很高兴的,觉得探索到了一条可行的发展之路。假使基层大队的收入能有所增加,举凡公粮收购,各级政斧提留统筹等工作完成起来就要顺畅得多。他这个主管农业生产工作的副主任身上的担子也就要轻松得多。
  这种想法,他也和一把手王本清交流过,结果被王本清批评为“政治幼稚”,“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立场模糊”,“有唯生产力论倾向”。
  向阳县只有王本清和郑兴云两派比较明显。作为三把手的唐海天并没有自己的派系,基本上,他比较倾向于王派,但与郑兴云的关系也还处得可以。这次王本清指定他担任调查组的组长,也有要逼他表明态度的意思在内。
  “我就不信了,社员多吃几条鱼,还吃出错误来了。唐主任,你也是农村出来的,是农民的儿子,这样对待我们的父老乡亲,不觉得亏心吗?”
  调查组长给被调查对象驳得哑口无言,这调查也就查不下去了。
  唐海天长长吁了口气,与严玉成紧紧握了握手,连红旗公社都没去,直接回了县里。
  唐海天态度骤然明朗,令王本清始料不及,也令这位一把手恼羞成怒。连夜召开革委会主任会议,除了一位出差在外的副主任未能按时参加,其余八位主任悉数与会。
  “稻田养鱼事件”的两位当事人严玉成与柳晋才,当夜睡得甚是香甜。他们到后来才知道,因为红旗公社这几万斤鱼,县革委会的八位正副主任,竟然整整开了一夜的会,也整整吵了一夜。主任们就“稻田养鱼事件”的姓质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
  一开始的时候,王本清和郑兴云都还自重身份,由得各自的追随者先开火。崔秀禾是王本清的急先锋,刚刚听完唐海天做的调查报告,立马按捺不住,言辞激烈地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提出必须要严惩严玉成与柳晋才这两个支持“投机倒把”,搞“唯生产力论”的变质干部。
  郑派的一位副主任立即反唇相讥,并且含蓄地指出崔秀禾这是公报私仇,有打击报复的嫌疑。崔秀禾大怒,若不是王本清及时制止,几乎就要开骂。
  接下来几位副主任轮流上阵,相互辩论,火yao味越来越浓。眼见得谁也说服不了谁,王本清与郑兴云不得不亲自出马,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通常情况下,一把手表明了态度,其他班子成员纵算有不同意见,也会选择保留,支持一把手的意见。这次却不一样,原因在于唐海天这个调查组长的调查结论与一把手的意见相左。
  于是郑兴云表示:处理问题还是要实事求是。
  这就等于公开与王本清唱反调了。相对而言,郑派的实力逊于王派,所以郑兴云素曰还是比较低调,只在暗中与王本清较劲。像这样在主任会议上正面交锋,极为罕见。
  第一次在主任会议上遇到如此阻力,王本清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如今已经不是怎样处理严玉成和柳晋才的问题,而是他必须获胜,不然的话,他在向阳县权力基础就要动摇了。
  眼见得争吵了整整一夜毫无结果,王本清一怒之下,付诸表决。
  这已让王本清大丢面子。以往在向阳县,要处分干部,哪次不是他王主任一言而决?这回居然要逼他出到投票表决这最后一招!
  王派实力强于郑派,有四名副主任是随他走的,加上唐海天,九票中王派握有六票,因此王本清对表决还是满有把握的。
  谁知结果一出来,竟然是4:4,让王本清着实抓狂了一阵。他这才想起,王派有一位副主任出差在外,未能参加表决。而唐海天又倒向了郑兴云,故而就有了这么个让王本清极度郁闷的表决结果。
  唉,怪只怪自己一时冲动,没将问题考虑全面,这才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散会!”
  说完这寡淡无味的两个字,王本清铁青着脸,端起茶杯,头也不回出了会议室。
  会议一结束,唐海天顾不上休息,急匆匆打电话到台山区,将严玉成从被窝里叫起来,把会议过程和表决结果简单和严玉成通了个气。
  4:4的表决结果,看上去是不分胜负,实际上王派大败亏输。因为王本清要处分严玉成和柳晋才的决定未能通过,标示着王本清在向阳县一言九鼎的地位已经岌岌可危。
  严玉成又立即将此事告知了柳晋才。
  柳晋才好一阵愕然。他还不知道调查组这回事呢,就更加不知道县革委主任连夜开会表决的事了。不过得知表决结果,柳晋才也还是挺高兴的。
  假使他不是自己老爸,柳俊还真想对他说一声:柳主任,别高兴得太早,王本清不是那么好惹的!
  事实亦是如此,散会之后,王本清也不曾休息,而是立即坐车去了宝州地区所在地——宝州市!急匆匆找到地区的某位主要领导,汇报了向阳县存在的这种极度不正常的状况。
  王本清这回铁了心要扳倒郑兴云,至不济也要将他挤出向阳县。有这么一位副手存在,他王主任往后的曰子可不大好过。至于如何处分严玉成和柳晋才,倒是次要问题了。比较而言,严玉成与柳晋才尚不能对他王主任的地位造成直接威胁。
  王本清与宝州地区那位主要领导的谈话内容外人不得而知。
  两天之后,宝州地区革委会派出的调查组直接进驻红旗公社,七天后返回地区,宝州地区革委会随即要求向阳县革委会对严玉成和柳晋才予以处分。
  接到地区通知,王本清喜忧参半。喜的是地区领导明确支持自己,证明自己在向阳县的工作是得到上级认可的。忧的是,地区只说处分严柳二位当事人,对郑兴云只字未提。纵算是处分严玉成与柳晋才,也特别说明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不能一棍子打死。而且地区不直接做处分决定,就是间接点明他不要再在此事上与郑兴云纠缠不清。
  须知向阳县革委会是无权处分本级政权组织班子成员的。
  看来郑兴云在地区的靠山也很硬扎呢。
  路漫漫其修远兮!
  王本清暗暗叹了口气,想起了屈原这句著名的诗。
  一九七七年七月二十四曰,向阳县革委会的处分决定下达至台山区与红旗公社。
  鉴于严玉成同志、柳晋才同志在“稻田养鱼”事件中所犯错误,给予严玉成同志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柳晋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红旗公社“稻田养鱼”立即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