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临近其几里地外是萧晟的驻军。
自从萧晟来到这里后,一直都是低气压状态。
那些臣子们自作主张将他带来平甬关就不说了,他派出去寻妻的暗卫也石沉大海,送不回任何消息。
他知道妻子精通易容术,想要找到她不容易。但是即便再怎么易容,她的身边必有儿子跟随。
但暗卫带不回一点消息,那就不同寻常了。
难不成是那个人?
萧晟眉眼中划过一抹杀意,一定是有人刻意阻拦,否则他派了大半的护龙卫,怎么就会查寻不到?
顾枭站在一旁,打量着主子这几日消瘦的样子,有些不忍:“殿下,你这样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若是太子妃知道了,一定会伤心的。”
太子妃这件事是萧晟重生之后就向所有人公布的。
前世他太过谨小慎微,却让那些旧部们生出了几分鄙薄心思。这一世他不想再让他们母子二人受一点委屈。
哪怕是那些人心里面想想都不行。
她是他的妻,此生唯一,再无二人!当然,萧晟从不承认他被“和离”了。
此时从属下口中听到太子妃那三个字,萧晟从繁忙的军务中抽离出来,狭长的凤眼中有些孤寂和可怜,就像是只被人抛弃的狗子。
“她不会的。她只会心疼她儿子。”
顾枭:“……”虽然是事实,但听起来怎么感觉殿下更可怜了。
顾枭是跟在萧晟身边最久的暗卫。从萧晟是储君后,先皇就将这支护龙卫交给了他。所以他是知道殿下对自己有多严格的。
殿下三岁丧母,小小的人儿身居太子之位本就让人虎视眈眈,还有幼弟要保护。他只能步步小心,努力成长才能不出岔子。
后来大了,心性沉稳之后,他的性格变得越发深沉内敛。直到现在,殿下都因为不会甜言蜜语,才招致了如今的局面。
真真是让他着急上火,恨不得帮殿下说出来。
就拿那天晚上他听到了两位殿下都是重生的,这种惊世骇俗的事情来说。
殿下那天并没有因为他知道这个秘密杀了他,反而让他秘密去查南疆蒙国。
蒙国人善蛊,尤以一种蛊叫做焚心蛊最为恶毒。
焚心蛊乃蒙国皇室所有,却无人知道是何人所有。
殿下要他查到后,想尽一切办法销毁噬心蛊,并且连带噬心蛊的主人一并杀了,确保斩草除根。
顾枭自然知道殿下这么做一定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或许还会跟小殿下有关。就像殿下让他派人去秘密监视晋王妃一样。绝对不是无的放矢。
否则凭殿下做事稳扎稳打的风格,是绝对不会这么快就向南疆出手的。
这就让他对殿下更心疼了几分。
殿下做了这么多,为什么就不肯说出来?
“殿下,你对太子妃和小殿下的心,应该说出来的。”
顾枭是实在忍不住了,便多了句嘴。
萧晟眸子微微一颤,却重又变得暗淡。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善于表达的人,他也不爱笑,总是一副面瘫的样子,让他的荞荞总是觉得他不甘不愿。
其实哪有不甘不愿,他心甘情愿。
可惜现在他懂得太晚了,前一世也懂得太晚了。
晚得即便说出来,也没人会信他了。
但不论如何,既然重生一世,未来所有可能发生的危险,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再让其重演。
哪怕再次付出他的生命,哪怕无人理解他,原谅他。
但若她当真不原谅他,他……
可他离不开她呀!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这里的小仙女,首先我表示感谢,感谢你耐心看到了这里。
或许你已经感觉到了,本书的男主不是个完美的男主,他前世有做错事,他抛妻弃子去守护了江山,从而引发了前世的所有爱恨情仇。
这一世他是绝对会追妻火葬场的,我不会偏袒他。
这是这本书的立意和主旨。
所以如果你想要男主前世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很抱歉,这本书实在不合适。
这本书就是从男主那个错误的决定衍生出来的,前世的错误与遗憾,这一世来弥补来解释清楚,我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本次修文我已经修到了极致,倘若把他改的太完美了,就失去了我写这本书的初衷。如果您还是觉得不满意,要换男主,那么很抱歉,我不换。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我不换,我不换,我不换!我是洁党,换了我自己都觉得后期会写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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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苏木
狗男人在思念妻儿的时候,木荞却已经打包好东西,跟着冷脸姐妹离开了这个她生活了十多天的地方。
萧墨毓在知道他这个外公现在坐镇平甬关以北后,就知道那老家伙在打什么算盘了。
啧啧,他这外公还真是老当益壮,准备在这江山抢夺战里横叉一脚,来个坐山观虎斗。
不错,他喜欢。
既然那狗男人那么喜欢江山社稷,那他就帮助外公一起将这个江山抢回来。
心中有了算计,萧墨毓心情无比舒畅。
木荞见他一脸兴奋,还以为是因为要见亲人,心中对这个陌生的亲爹,也降低了一丝排斥感。
彼时阳光正好,卸下了伪装的木荞,慵懒的坐在马车里,一只手支着脑袋,一只手漫不经心的撩起了马车的车帘。
一青一白两个年轻男子从她的马车前经过,青衣男子在看到木荞不经意露出的那半张脸,一时间惊为天人。
“公子,她……她长的好像天仙下凡!”
白衣男子没有理会,他掩在面具下的眸子连视线都没有倾斜,而是继续往前走。
恰巧这时,木荞的视线看了过来。
她一双潋滟的桃花眼,在见到那个神秘矜贵,身姿挺拔的白衣男人时,眸子微微眯起。
这个男人怕不是也是个医者?
虽然她和他之间隔了一丈远,风送来的味道很淡,但她确定那是药香的味道。
木荞正疑惑的时候,萧墨毓也凑了一眼过来,紧接着他手下动作飞快的掩上了车帘。
萧墨毓一双眸子闪了闪,心倏的揪紧,没想到正主居然跑来找茬了。还好他和娘现在已经离开了,不然凭那个苏木神医的一手绝妙银针,他们绝对是活不过明天了。
因为这个非常巧合的错过,苏木自然是扑了个空。
看到人去院空的萧瑟场景,平日里端的如神祗般眸中不染万物的人,此时却是眸色阴沉如水,一张脸冷的瘆人。
“想污了本谷主的名声,逃遁?呵……”
嘲讽的一声“呵”从他的口中溢出,紧接着他手下翻转,一只虫子从他的袖中钻了出来,飞进了屋子,很快又飞了出来,朝着院外飞去。
苏木随之跟了出去,他脚步走的不急不缓,看似闲适,却走的飞快。
然而萧墨毓自从见到了他后,眼皮就一直在跳。所以未免不测,他早就通知冷脸姐妹把马车驾得快些。也正如此,距离平甬关几天路程,苏木愣是追了几天。
“儿子,你为什么要这么赶?”
木荞对他这几天的行为表示迷惑。即便是见外公太兴奋,也不至于这么急迫吧。
萧墨毓觉得既然这几天都没事发生,应该就安全了。所以这一天路过一个大镇,他们特意停了下来。
其实当初木荞用这个作为化名时,萧墨毓就表示反对。母亲以药理据理力争,“苏木这味药可算是妇女之友,娘亲以此为化名,意在此处。”
萧墨毓知道,他娘一直想做的其实只有一件事。
那就是济世救民,不分男女。
这世间医者千千万,但男性居多,女子即便从医也仅仅是作为医女的身份,学了些皮毛,并不会接触到真正深入的。而且医女本身也会被人看不起。所以,更加剧了这一现象。
再者男女大防之下,女子若得病,寻医问药什么的还需遮遮掩掩,这也就导致了在一些疾病上女子的死亡率。
木荞听到有人已经用了这个名字,还是个神医。最初也是皱着眉头有些发愁,谁知没过多久,她眼睛突然一亮。
她当时是这样说的。
“既然他是神医,那我们就蹭他的热度。反正他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别人也不知道他长的啥样。再说了,娘亲的医术又不抹黑他,还让他更上一层楼。他应该不会介意的。”
这个想法很危险。
他想说人家绝对会介意的。可是,这样就会暴露自己。再加上娘亲心意已决,他只能提议让她改了容貌,尽量安全些。
谁知,娘亲太过耀眼,居然把正主都给招来了。
前世萧墨毓对那个神秘的医者接触不多,只在皇宫内见过一次。
他还记得那个男人听到他说自己姓木后,那张万年不动的脸上浮过一抹诧异。
随后便死死盯着他脖颈间的那颗痣,盯得他毛骨悚然。
再一次回想起前尘往事,萧墨毓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脖子上那颗痣。
娘亲说,这颗痣是他出生就有的,他娘脖子上也有一颗。
是那种暗红色的痣。
前世他对所有跟狗男人有关系的人都很反感,当时没有细想,如今看来这种类似于家族特征的痣跟那个神医有什么关系吗?
“儿子你脖子痒?”
木荞瞥见儿子的小动作,将黏在各种稀奇玩意儿上的注意力抽回,歪着头仔细的看着他脖子那处。
自从萧晟来到这里后,一直都是低气压状态。
那些臣子们自作主张将他带来平甬关就不说了,他派出去寻妻的暗卫也石沉大海,送不回任何消息。
他知道妻子精通易容术,想要找到她不容易。但是即便再怎么易容,她的身边必有儿子跟随。
但暗卫带不回一点消息,那就不同寻常了。
难不成是那个人?
萧晟眉眼中划过一抹杀意,一定是有人刻意阻拦,否则他派了大半的护龙卫,怎么就会查寻不到?
顾枭站在一旁,打量着主子这几日消瘦的样子,有些不忍:“殿下,你这样不爱惜自己的身体,若是太子妃知道了,一定会伤心的。”
太子妃这件事是萧晟重生之后就向所有人公布的。
前世他太过谨小慎微,却让那些旧部们生出了几分鄙薄心思。这一世他不想再让他们母子二人受一点委屈。
哪怕是那些人心里面想想都不行。
她是他的妻,此生唯一,再无二人!当然,萧晟从不承认他被“和离”了。
此时从属下口中听到太子妃那三个字,萧晟从繁忙的军务中抽离出来,狭长的凤眼中有些孤寂和可怜,就像是只被人抛弃的狗子。
“她不会的。她只会心疼她儿子。”
顾枭:“……”虽然是事实,但听起来怎么感觉殿下更可怜了。
顾枭是跟在萧晟身边最久的暗卫。从萧晟是储君后,先皇就将这支护龙卫交给了他。所以他是知道殿下对自己有多严格的。
殿下三岁丧母,小小的人儿身居太子之位本就让人虎视眈眈,还有幼弟要保护。他只能步步小心,努力成长才能不出岔子。
后来大了,心性沉稳之后,他的性格变得越发深沉内敛。直到现在,殿下都因为不会甜言蜜语,才招致了如今的局面。
真真是让他着急上火,恨不得帮殿下说出来。
就拿那天晚上他听到了两位殿下都是重生的,这种惊世骇俗的事情来说。
殿下那天并没有因为他知道这个秘密杀了他,反而让他秘密去查南疆蒙国。
蒙国人善蛊,尤以一种蛊叫做焚心蛊最为恶毒。
焚心蛊乃蒙国皇室所有,却无人知道是何人所有。
殿下要他查到后,想尽一切办法销毁噬心蛊,并且连带噬心蛊的主人一并杀了,确保斩草除根。
顾枭自然知道殿下这么做一定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或许还会跟小殿下有关。就像殿下让他派人去秘密监视晋王妃一样。绝对不是无的放矢。
否则凭殿下做事稳扎稳打的风格,是绝对不会这么快就向南疆出手的。
这就让他对殿下更心疼了几分。
殿下做了这么多,为什么就不肯说出来?
“殿下,你对太子妃和小殿下的心,应该说出来的。”
顾枭是实在忍不住了,便多了句嘴。
萧晟眸子微微一颤,却重又变得暗淡。
他知道自己不是个善于表达的人,他也不爱笑,总是一副面瘫的样子,让他的荞荞总是觉得他不甘不愿。
其实哪有不甘不愿,他心甘情愿。
可惜现在他懂得太晚了,前一世也懂得太晚了。
晚得即便说出来,也没人会信他了。
但不论如何,既然重生一世,未来所有可能发生的危险,这一次他绝对不会再让其重演。
哪怕再次付出他的生命,哪怕无人理解他,原谅他。
但若她当真不原谅他,他……
可他离不开她呀!
作者有话要说: 看到这里的小仙女,首先我表示感谢,感谢你耐心看到了这里。
或许你已经感觉到了,本书的男主不是个完美的男主,他前世有做错事,他抛妻弃子去守护了江山,从而引发了前世的所有爱恨情仇。
这一世他是绝对会追妻火葬场的,我不会偏袒他。
这是这本书的立意和主旨。
所以如果你想要男主前世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处理好。很抱歉,这本书实在不合适。
这本书就是从男主那个错误的决定衍生出来的,前世的错误与遗憾,这一世来弥补来解释清楚,我写的就是这样一个故事。
本次修文我已经修到了极致,倘若把他改的太完美了,就失去了我写这本书的初衷。如果您还是觉得不满意,要换男主,那么很抱歉,我不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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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男人在思念妻儿的时候,木荞却已经打包好东西,跟着冷脸姐妹离开了这个她生活了十多天的地方。
萧墨毓在知道他这个外公现在坐镇平甬关以北后,就知道那老家伙在打什么算盘了。
啧啧,他这外公还真是老当益壮,准备在这江山抢夺战里横叉一脚,来个坐山观虎斗。
不错,他喜欢。
既然那狗男人那么喜欢江山社稷,那他就帮助外公一起将这个江山抢回来。
心中有了算计,萧墨毓心情无比舒畅。
木荞见他一脸兴奋,还以为是因为要见亲人,心中对这个陌生的亲爹,也降低了一丝排斥感。
彼时阳光正好,卸下了伪装的木荞,慵懒的坐在马车里,一只手支着脑袋,一只手漫不经心的撩起了马车的车帘。
一青一白两个年轻男子从她的马车前经过,青衣男子在看到木荞不经意露出的那半张脸,一时间惊为天人。
“公子,她……她长的好像天仙下凡!”
白衣男子没有理会,他掩在面具下的眸子连视线都没有倾斜,而是继续往前走。
恰巧这时,木荞的视线看了过来。
她一双潋滟的桃花眼,在见到那个神秘矜贵,身姿挺拔的白衣男人时,眸子微微眯起。
这个男人怕不是也是个医者?
虽然她和他之间隔了一丈远,风送来的味道很淡,但她确定那是药香的味道。
木荞正疑惑的时候,萧墨毓也凑了一眼过来,紧接着他手下动作飞快的掩上了车帘。
萧墨毓一双眸子闪了闪,心倏的揪紧,没想到正主居然跑来找茬了。还好他和娘现在已经离开了,不然凭那个苏木神医的一手绝妙银针,他们绝对是活不过明天了。
因为这个非常巧合的错过,苏木自然是扑了个空。
看到人去院空的萧瑟场景,平日里端的如神祗般眸中不染万物的人,此时却是眸色阴沉如水,一张脸冷的瘆人。
“想污了本谷主的名声,逃遁?呵……”
嘲讽的一声“呵”从他的口中溢出,紧接着他手下翻转,一只虫子从他的袖中钻了出来,飞进了屋子,很快又飞了出来,朝着院外飞去。
苏木随之跟了出去,他脚步走的不急不缓,看似闲适,却走的飞快。
然而萧墨毓自从见到了他后,眼皮就一直在跳。所以未免不测,他早就通知冷脸姐妹把马车驾得快些。也正如此,距离平甬关几天路程,苏木愣是追了几天。
“儿子,你为什么要这么赶?”
木荞对他这几天的行为表示迷惑。即便是见外公太兴奋,也不至于这么急迫吧。
萧墨毓觉得既然这几天都没事发生,应该就安全了。所以这一天路过一个大镇,他们特意停了下来。
其实当初木荞用这个作为化名时,萧墨毓就表示反对。母亲以药理据理力争,“苏木这味药可算是妇女之友,娘亲以此为化名,意在此处。”
萧墨毓知道,他娘一直想做的其实只有一件事。
那就是济世救民,不分男女。
这世间医者千千万,但男性居多,女子即便从医也仅仅是作为医女的身份,学了些皮毛,并不会接触到真正深入的。而且医女本身也会被人看不起。所以,更加剧了这一现象。
再者男女大防之下,女子若得病,寻医问药什么的还需遮遮掩掩,这也就导致了在一些疾病上女子的死亡率。
木荞听到有人已经用了这个名字,还是个神医。最初也是皱着眉头有些发愁,谁知没过多久,她眼睛突然一亮。
她当时是这样说的。
“既然他是神医,那我们就蹭他的热度。反正他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别人也不知道他长的啥样。再说了,娘亲的医术又不抹黑他,还让他更上一层楼。他应该不会介意的。”
这个想法很危险。
他想说人家绝对会介意的。可是,这样就会暴露自己。再加上娘亲心意已决,他只能提议让她改了容貌,尽量安全些。
谁知,娘亲太过耀眼,居然把正主都给招来了。
前世萧墨毓对那个神秘的医者接触不多,只在皇宫内见过一次。
他还记得那个男人听到他说自己姓木后,那张万年不动的脸上浮过一抹诧异。
随后便死死盯着他脖颈间的那颗痣,盯得他毛骨悚然。
再一次回想起前尘往事,萧墨毓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脖子上那颗痣。
娘亲说,这颗痣是他出生就有的,他娘脖子上也有一颗。
是那种暗红色的痣。
前世他对所有跟狗男人有关系的人都很反感,当时没有细想,如今看来这种类似于家族特征的痣跟那个神医有什么关系吗?
“儿子你脖子痒?”
木荞瞥见儿子的小动作,将黏在各种稀奇玩意儿上的注意力抽回,歪着头仔细的看着他脖子那处。